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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三样东西之后呢,人们就发现自己还需要麻布,兽皮,以及云川部制作的鞋样子。
有了麻布,兽皮以及鞋样子之后,人们还发现,自己缺少方便的兽皮背包,以及各种小小的铁刀子。
消费是需要引导的,这一点云川如何会不知晓呢?
有人才有生意,没人就没有生意。
虽然云川部出品的铁针在云川看来那就不是针,称之为铁刺也是合格的,出品的锥子,看起来像凶器多过像工具。
不过呢,只要是看到这两样东西的人,没人愿意放过。
仓颉带着人走进云川部外城之后,他才发现云川部的外城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集市,这里买卖什么东西的都有,从竹筐,木凳,竹编,各种农具,很多农具,仓颉甚至都没有见过,尤其是驱动牛耕地的那一套东西,仓颉看的眼红。
亲眼看到牛拉上犁一会功夫就在城外准备好的土地上开垦出来一大片。
出于对云川的厌恶,仓颉在第一时间就跟卖犁的人商量能不能用一匹绸子换这套犁。
最后,这套犁以两匹绸子的价格成交了,在要求对方牵着牛演示一下的时候,那个卖犁的又拿出一个明光闪闪的犁头给犁装上,然后破土的模样就势如破竹了。
就在仓颉欢喜的准备拿走犁的时候,却发现对方把犁头给卸走了,只把一个木头制作的犁架子交给了他。
这让仓颉感到了浓浓的羞辱,不过,为了这个东西,他强忍着愤怒,又花了五匹丝绸的价格买下来那个犁头。
这一次仓颉问的很清楚,确认这是一整套东西之后,这才支付了五匹丝绸。
当仓颉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个看起来很憨厚的卖犁的人又问他,要不要那些把犁跟牲口连接起来的东西。
最后还建议他把牛也一起买走,这样,回到族里仿制起来也容易些。
仓颉没东西交换了,暴躁的拒绝了这个家伙的要求,最后,在云川部年轻人遗憾的目光中离开了外城。
桃花岛距离嫘城不算远,仓颉走了两天就回来了,并且在第一时间向轩辕汇报了关于耕犁的事情。
当轩辕听说仓颉居然弄到一种依靠牛的力气就能耕田的东西的时候,非常高兴,至于仓颉轻描淡写的说自己没有把礼物给云川,而是换成耕犁的事情,轩辕觉得仓颉做的很对。
耕犁很好,犁头也非常的坚硬,锋利,耕犁与牛的连接做的也很好,可以让牛的力气发挥到最大,却不怎么伤害牛。
现在,就只有一个问题。
牛,不肯走!
即便是走了,也不肯按照他们预定的耕地路线走,也就是说牛可以拖着耕犁耕作,不过呢,走起来之后,不太像耕作,倒像是在田野里用耕犁画画。
有两个强力武士拽着牛头,倒是能耕田,问题是,这样耕田,还不如直接用人力挖。
“云川部的耕牛只需要一人扶犁,一个小孩子牵牛,牛就能很好的耕地。”
轩辕瞅着尴尬的仓颉道:“你为什么没有把牛一起买来呢?”
仓颉道:“不划算,太贵了。”
轩辕笑道:“仓颉啊,只要是对我们有大用的东西,再贵也不贵,如果是对部族没有用的东西,再便宜也是贵的。
再走一趟吧,这一次记得多带些丝绸,给云川的谢礼要给足,卖牛与耕犁的钱也要带够。”
仓颉再次来到桃花岛的时候,云川部的耕牛卖的更贵了,耕犁与耕牛如此重要的东西,云川部就这样放在集市上售卖。
且不论任何人来买,他们都卖。
这一次,仓颉接受了教训,亲子看了耕牛下地的模样,就马上买了两头牛,然后,他就开始在集市上逛荡。
不知不觉的,仓颉再一次把带来的绸布,包括准备给云川的谢礼,花的一点都不剩。
“这一次,你又买了什么?”当轩辕听到仓颉再一次把给云川的礼物交换成了货物之后,就有些无法理解仓颉的行为。
“种子,最好的种粮,麦子,谷子,糜子,高粱以及一些豆子的种子,王,这一次的交易,我们没有吃亏。”
轩辕喊来了自己的部下们,开始一起看仓颉带来的耕牛以及种粮,耕牛鼻子上有一个铁环,只要拴上绳子,耕牛就会很听话。
所有的种粮的颗粒之大,之饱满,都为轩辕一行人仅见。
隶往嘴里丢了两粒麦子,嚼过之后对轩辕道:“都是很好的种子,没有被蒸熟,至于能不能下地,还要种过之后才知道。
王,云川刻意在仓颉抵达之时,放出耕牛,耕犁,种子,我以为其中会有很大的变故在里面。”
轩辕皱眉道:“大鸿,你一向聪慧,这件事你怎么看?”
大鸿摇摇头道:“我有些迷乱,不解云川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将如此珍贵的东西当做寻常货物与人交换。
如果作恶,会被群起而攻之,如果为善,我又不信云川会如此无私,所以,在善恶两难辨的时候,王应该静观其变。”
力牧在旁边低声道:“不会有岔子的。”
话音刚落,就看见所有人的目光都投注在他身上,就叹口气,耷拉着肩膀,颠簸的走到一边,抱着自己的大弓,看天边的晚霞。
他在轩辕部的地位已经极为尴尬了,可是当这些人说到云川在耕犁,耕牛,以及种子上有大阴谋,力牧还是不信的。
云川算不得好人,但是呢,他不会把恶毒的心思用在耕田以及种子上,一旦这个阴谋得逞,死的只会是种田的百姓。
轩辕沉思了一阵子,就对力牧道:“不如,我就把这件事交给你,由你来带着一个井田村用耕牛,耕犁耕种庄稼,就用这些种子,看看结果如何。”
这是轩辕思虑之后的结果。
他对云川的评价其实一直很高,除过不喜欢他畏畏缩缩的怕死模样之外,可以说,云川是他唯一看得起的人。
当初,他以为云川的崛起将成为他最大,最难缠的敌手,他曾经试探过无数次,甚至刻意退出这片土地,想看看云川到底是不是一个心思阴沉的霸主。
结果,云川那里风平浪静,西陵族却好死不死的撞上来。
一个井田村人口不过一百二,田亩不过八百,即便是颗粒无收,对偌大的一个轩辕部来说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
“仓颉,你再去云川部送礼,这一次带更多的东西去看看,只要是对我族有利的一定要全部换过来。”
“是!”仓颉觉得浑身都在发烫,他在云川部看到了太多,太多想要交换的好东西了。
这一次,他一定不放过任何让他眼前一亮的好东西。
仓颉第三次来到了桃花岛,对于他的到来,云川自然是知道的,不仅仅知道,还知道他贼目烁烁的把集市走了八十遍。
阿布心疼至极,他觉得族长把族里的好东西一股脑的拿出来,是不打算过日子了。
他无数次的向族长进言,希望族长可以把一些重要的东西从集市上撤回来,然而,族长回答他的永远只有一句话。
“市场需要培养,我不管那些买我东西的人是不是我的族人,我只要他们明白一件事,云川部造出来的东西永远都是最好的。”
第192章 偶然的才是美的
云川想要过上好日子,这绝对不是他一个部族把日子过好就算好日子的。
如果仅仅满足于吃几口美食,享受几个美人,躲在桃花岛当独夫是可以的。
云川是一个见过好日子是什么样的人,他喜欢宽阔的公路,喜欢摩天高楼,喜欢琳琅满目的商品,喜欢那种躺在家里就能与万里之外的人交流。
很显然,想要过上云川希望的好日子,仅仅依靠他一个部族是行不通的。
这是一个社会化的问题,需要所有人都参与进来,最后才能形成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
至于云川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他不在乎,这样的生活连他以前的生活都比不上,有什么好珍惜的。
在以前,他至少有一辆摩托车,一辆汽车,现在,他除过有野牛这个气味很大的坐骑之外,就只剩下一个粗壮的夸父愿意背着他到处跑了。
即便是不能回到以前的生活里去,云川也希望能让社会尽快的发展到纣王时期,至少,那时候还有狐狸精跟酒池肉林,人间社会也看起来有了一点人间应该有的样子。
不至于刚出门就看到一个啃人腿的,再回头那边还有捋肠子吃里面混合物的。
很多时候,战争都是因为穷才发生的,云川部之所以不愿意发动战争,是因为不值得,用人命去换一点粮食,换一点麻布,对云川部来说绝对是亏损的。
在云川部,不需要抢劫,一个人就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出来,这样一来,人的生命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因为有了陨石平原,云川部也就不缺少磁铁,而磁铁这东西恰恰是云川部现在寻找铁原料的重要工具。
铁矿这东西云川不太指望,厚厚的黄土层上找不到这东西,即便是有,也在黄土之下,他没办法开采出来。
所以,在大河边上,就出现了很多很多拿着磁铁寻找铁砂的人。
这些人弄到铁沙之后,就去找铁匠作坊换一些小小的铁器,比如,针,比如小刀,比如剪子,然后再拿这些小铁器去跟别人换陶器,皮毛,麻布,乃至粮食。
最后,形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闭环,也就是说,一个真正可以糊口的工作就诞生了。
仓颉在挑花岛外城居住下来了,因为有很多原来的桃花岛居民,把他们当初修建在外城,又侥幸没有因为狼灾破坏烧毁掉的竹楼拿出来出租,想要住进去的人,只要给他一点货物就可以了。
仓颉居住的竹楼很大,他一个人就占据了一层,这座竹楼正好坐落在集市的中间,每天只要推开窗户,下边就是热闹无比的集市。
仓颉甚至不用离开竹楼,就能吃到饭,还是很不错的饭食,云川部的一些女人能做出非常美味的饭食,她们用这些饭食跟前来交换东西的野人们换取了大量的兽肉,兽皮,草籽,以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然后再把兽肉,草籽变成美味的食物,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拿给阿布换到更多的粮食。
仓颉直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妇人会用煮熟的饭食跟人家交换生肉,跟草籽呢?
明明还是一碗换一碗,看似很公平……
仓颉又换了一点笔墨跟纸张,然后,他又没有货物了。
他很想再回部族取一些货物,再来桃花岛外城,因为他突然发现,云川部现在连投石机,大竹弓都拿出来买卖了。
“云川部完蛋了!”这是仓颉恋恋不舍的离开云川部的时候对自己的部下说的话。
阿布这个桃花岛大管家不这么看。
因为粮仓里的粮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地增加中,不是草籽在增加,而是兽肉在不断地增加中,族人们喜欢吃兽肉,不喜欢吃草籽,除过族长。
最重要的是,仓库里储存的旧粮食变成了新的粮食,新粮食的主要贡献者就是仓颉。
这是仓颉截断了一支从南方向大河上游运送粮食的运输队的缘故,南方的麦子,糜子,谷子收割的早,因为手头没有货物可以跟云川部兑换投石机,大竹弓的仓颉,毫不犹豫的用一整支运输队运送的粮食,跟云川部换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轩辕听了仓颉的汇报之后,沉默了很长时间,继仓颉之后,大鸿也来到了桃花岛外城集市,并且选择在这里常住,他来的时候只带了很少的一些货物,作为他的生活的资本。
他没有像仓颉那样到处兑换货物,只要有人开始交易,他就站在一边静静地看,一声不吭。
大乌鸦现在也很安静,静静地站在一边看云川吃饭。
孵卵完毕的大乌鸦,获得了两个孩子,获得孩子的代价极为惨烈,大乌鸦身上的羽毛几乎要掉光了。
如今光秃秃的,只有屁股上跟脑袋上还有两撮毛,它的毛都被它给拔光了,用来垫窝,尽管精卫给它准备的窝已经很柔软,很暖和了,它还是执意拔掉满身的毛给两只小雏鸟垫窝。
大乌鸦没有毛了,小乌鸦身上的绒毛却非常的密集,是两个看起来非常可爱的小家伙。
“吃饭,吃饭!”眼看着云川吃完了最后一口饭,大乌鸦终于嚎叫了起来。
精卫把收集好的碎肉才放在大乌鸦的嘴跟前,大乌鸦就疯狂的吞吃起来,它吃饭的速度很快,给小乌鸦喂食的速度更快,一张嘴供应三个胃,似乎没有任何的压力。
云川剔着牙,从嘴里吐出一个夹在牙缝里的肉丝,然后对精卫道:“以后它不要,就不要给它喂食,精卫担忧的道:“它身上的毛没有了,现在没问题,冬天的时候会不会被冻死?”
云川指着精瘦的大乌鸦道:“这家伙聪明着呢,以前飞不起来是因为吃的太胖,现在孵化出来两只小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