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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野人-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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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饭,云川又在桃花岛上的作坊看了一遍,如今的铁匠铺子已经很有些秦汉时期的风格了,炉火,铁砧,各种锤子,夹子,全都具备,夸父喜欢穿着一件皮围裙,将烧红的铁砸的叮当作响。
  不过,还是出不了好钢,炒钢这种事情夸父几乎每一锅铁水都会尝试,结果还是不好,出来的铁依旧算不得钢,不过,夸父的大锤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发现,只要他不断地把铁块烧红,然后再用铁锤锻打,经历这样的次数越多,铁的质量就越好,所以,他现在很有些兴奋,他锤子下的那块铁,听声音,已经被他砸成钢了。
  看到夸父的做法,云川脑子里突然就闪现了一个成语百炼成钢!
  夸父沉浸在打铁视野中不可自拔,云川自然不会去骚扰一位敬业的工匠。
  铁匠铺子不远处,就是造纸作坊,现在,桃花岛的造纸作坊已经很成熟了,每天都能制造出几百张大纸,只是,能买得起纸张的部落很少,轩辕部算一个,蚩尤部算一个,神农氏也算一个,他们的购买力都不成,导致桃花岛的纸张滞销。
  随着云川对野人世界的了解,慢慢的他发现,野人造字共有六法象形、指示、会意、形声、假借、转注。其中后两种严格来说不是造字法,而是用字法。
  而造字的人也并非只有仓颉一人,最早开始造字的人是伏羲,因为从遥远的东方来的一些以鸟为图腾的人,带来了一些跟仓颉造的字有很大区别的符号。
  云川愿意把这些符号也称之为字。
  这些来自东方的以鸟为图腾的部落,叫做大隗氏,之所以会派人一路向西,最终来到大河上游之地,很可能也是起了迁徙的心思。
  毕竟,大河上游都开始落雪了,他们那里应该更冷了。
  对于这件事,云川无所谓的,他更希望周边的人越多越好,大家抱团生活在一起,这样可以更快的拓展人类的生活版图。
  不过啊,临魁,轩辕他们一定不会这么想的,这两个人早就把大河上游之地当成了自己的禁脔,多一个人他们都嫌多。
  有了好多喜欢拿东西换东西的人,云川这里就有了很多,很多的消息来源。
  阿布会经常邀请最远方来的人,请他们吃饭,喝酒,然后,再从他们口中得知远方的消息。
  他会把一些重要的事情记录下来,然后拿给云川看,就这样,云川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已经不弱于轩辕部这个古老的部族了。
  纸张滞销,那是因为用这个东西的部族不多,一旦各个部族发现这个东西的好处之后,它一定会成为一个供不应求的货物的。
  所以,桃花岛的造纸作坊的生产一直没有停下来,现在对准备一点,将来就不慌忙了。
  陶器作坊已经不能称之为作坊了,因为云川发明了很多种陶器,这里不仅仅有传统的陶瓮,陶罐,陶锅,陶盆,陶碗,陶杯这些单品,如今的桃花岛陶窑作坊,在阿布不断地招收制陶人才之后,已经出现了彩陶、黑陶、白陶、印纹陶并举的场面。
  所以,只要有部族需要陶器,毫无疑问,首选地就是桃花岛的陶器。
  这东西已经是桃花岛对外交换的主力大军了,而且,云川还对陶器的兑换,实行了管制,想要换取陶器,那么,对方只能用,粮食,青铜器,皮毛,麻布,丝绸来兑换,除过这死样,不接受其它的东西。
  随着陶器不断地出去,大量的粮食进入了桃花岛,只要今年的稻子收割之后,云川就能完成储备三年粮的重要目标。
  只要这个目标完成,云川就能开始第二轮城池的建造工作,就他看来,桃花岛目前的城墙还是不够高,不够结实,更不够威严。
  他真正觉得自己需要一个远超龟壳的堡垒来保护他的安全,云川部可以不去扩张,但是,桃花岛绝对不能停步不前。
  让桃花岛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令人向往的城市,才是云川修建桃花岛的目的所在。
  睚眦跟赤陵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在了云川的身后,他虽然年纪不大,却已经长成了一个气宇轩昂的小伙子,尤其是背上双刀之后,不论走到那里都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
  或者是近朱者赤的缘故,赤陵的脑袋也不像他别的族人那样尖,如果戴上帽子,长长的脸看起来还是很威严的。
  “你们跟着我做什么?”在桃花岛上,云川就不带护卫。
  睚眦笑道:“今天是我跟赤陵的最后一战,希望族长看看。”
第196章 仁慈的刑天
  不论是睚眦还是赤陵,都是精力过剩的人,云川以为,只有通过艰苦的训练,才能把他们过多地精力消耗完毕。
  野人少年们的心性非常的野,哪怕云川亲自教导了睚眦跟赤陵,以就没有办法消磨掉他们身上自带的野蛮属性。
  如果他们打出真火,后果什么的他们是不会在乎的,最多把命赔给你就是了。
  没有错,他们就是这么想的,并且准备这么做。
  上一次的战斗已经弄出来了十六个伤号,现在,十六个伤号的伤势已经养好了,如果再让他们战斗一次,这一次要是不弄出人命来才是怪事情。
  所以,他们的要求比试的要求被云川给拒绝了,可是呢,又不能让他们把这股火压着,这股火如果积蓄的时间长了,祝融大战共工的场面就一定会出现。
  鉴于此,一支由三十人组成,普遍身高超过两米二,身着六十斤重甲,手持钢铁战斧,胸背上全是铁刺的巨人出现在睚眦跟赤陵面前之后。
  云川就指着夸父他们道:“想要检验战力,找他们就好,检验一次,你们的伙食就要减半,毕竟,巨人们战斗的时候会有消耗,需要一点额外的补充。
  击败了夸父的一方自然是胜利者。”
  赤陵跳着大脚道:这对我非常的不公平。”
  夸父冷笑道:“我们可以在水里作战!”
  赤陵不跳了,绕着夸父不断地转圈,疑惑地道:“你真的要在水中跟我们作战?”
  夸父道:“只要水不没过我的腰就好,再深处我们不去。”
  夸父是一个很老实的人,他说不去深水区,就一定不会去深水区,不论赤陵怎么诱骗都不可能让他去深水区的。
  他们的脑袋就一根筋,一根筋不光有坏处,同样有好处,好处就是固执!
  事实上,在桃花岛,夸父才是云川身边的最后一道防御,现在,居住在红宫里的人,除过云川,精卫,阿布之外,就是夸父以及他麾下的一群巨人。
  云川吃饭的时候,也正是巨人们吃饭的时候,云川本来规定,他吃什么巨人们就吃什么,结果夸父不愿意,因为云川太爱吃青草以及草籽了,巨人们总是吃青草吃草籽吃不饱。
  巨人们对云川桌子上花花绿绿的饭菜没有半点羡慕的意思,给他们的碗里装一大碗只见肥膘不见瘦肉的肥肉快,才是他们想要的。
  云川认为,夸父这群人可能代表着这个世界上最强的战力,尤其是一群人的时候,轩辕,蚩尤,刑天这些武力极其强悍的人都会死在这些巨人手中。
  睚眦在陆地上的战力还行,至少,槐,绘这两个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甚至能对付落单的夸父,已经有了一点高手的模样。
  赤陵就算了,在水里,没人是他的对手。
  “我一定会打败夸父他们的。”睚眦根本就不提什么时候打败夸父,什么时候兑现那个驮着夸父到处走的诺言。
  夸父见睚眦,赤陵都不吭声了,就大笑一声,带着他的兄弟们走了,还说,只要他们两个皮痒痒了,尽可去找他。
  重甲步兵,在这个时候应该是无敌的存在,尤其是当这些身高比常人高处快一半的人穿上甲胄之后,你说他们是魔神都有人信。
  见睚眦跟赤陵两个悻悻的离开,云川无比的期望轩辕,蚩尤,刑天这些总是欺负他武力值不高的人能拜访一下桃花岛。
  云川发誓,一定不会干掉他们,只会让他们感受一下自己的魔神重甲。
  大夸父们这几年很努力,已经给云川部生了三十四个小夸父了,加上那些已经成年的夸父们,云川觉得自己应该拥有一支至少一百人的魔神重甲才成。
  等这支军队训练好,云川就觉得这天下之大,他那里都可以去。
  今年的大河上游变化很大,昔日青草碧连天的模样已经被滚滚的麦浪所代替。
  虽然麦浪中夹杂着很多的糜子,谷子,颜色一样,云川也就不加以区分了。
  摘了一个麦穗,云川揉碎了它,吹掉麦壳之后,他数了数,二十六个麦粒。
  把这些青黄色的麦粒丢嘴里,云川很是满足,这些年不断地优选麦种,终于有了一个好结果。
  谷穗也是如此,已经有一寸多长了,也比以往好的多,就是糜子的产量提高的不是那么明显,云川决定,明年就要少种一些糜子,多种一些谷子跟麦子。
  有了这些种子,这些粮食,云川期望的农业世界才会慢慢的出现,成型。
  没有剩余,就没有交易,没有农业剩余,就谈不到社会。
  仅仅依靠农业种植,就能活命的世纪终于到来了。
  刑天从山里钻出来的时候,人显得极为憔悴。
  大白牛不同,反而显得更加神骏了,它吃草就能有充足的营养供应,刑天吃草的后果就很可怕了。
  他的大肚皮已经塌陷下去了,眼睛也塌陷下去了,再加上满脸的胡须以及满脑袋的乱发,此时的刑天,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个野人。
  为了安全,他不得不一边敲鼓一边赶路,鼓声可以吓跑野兽,鼓声也能让他不那么孤独。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瘸子正一边竖起耳朵听鼓声,一边加快了步伐,向他靠近。
  从山地进入了平原,刑天原本惊惶的心,逐渐平静下来,不过,他不准备停下来,想要尽快向东方走,早点找到一个部落,并且夺下这个部落才是最重要的。
  当力牧从山里钻出来的时候,刑天已经走的不见了踪影,不过,这难不住力牧,查看了一下刑天留下来的痕迹,就快快的追了上去,他已经非常疲惫了,却不愿意放弃。
  傍晚的时候,刑天看到丘陵区域里有烟冒起,想都不想的就直奔烟柱冒起的方向。
  只有一根烟柱,而且还这么粗,这说明,那里应该有一个小小的部落,人数应该不会超过三十人。
  一个人在荒野里流浪不但危险还很疲惫,刑天觉得自己应该有几个部下才好。
  要不然,遇到老虎一类的猛兽实在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
  果然,当刑天来到冒烟的地方,就看到了一群几乎赤裸的黑乎乎的野人正在烤肉。
  这种小部落一般是流浪野人组成的部落,由一个比较强悍的家伙用武力强行撮合在一起的一个随时都会消失的小部落。
  当刑天出现在这群人面前的时候,就用粗大的指头指指坐在最靠近火堆,且已经开始吃饭的野人。
  那个野人看到骑在白牛上的刑天,手上的肉块就掉在地上,一瞬间,这个野人就明白了,自己不是这个骑在牛背上的人的对手。
  他想跑,却被别的野人把他给推了出来。
  这家伙知道没法子活了,就咆哮一声,跳起来向刑天丢出一根木矛,然后就抓着另外一根木矛,冲向刑天,今天,要是能杀死这个闯入者,他就能继续让这些流浪野人乖乖听话,如果不能……
  他当然不能!
  刑天避开木矛之后,不等这个野人逃跑,就用一只手捉住了这个野人的手,任凭野人的拳头落在他的甲胄上,从白牛背上跳下来,用一只脚踩住摔倒的野人身体,双臂用力,在野人凄厉的惨叫声中,一只臂膀被他生生的给撕扯下来。
  野人的胸骨已经被他踩断,刑天没有停手,而是抓住早就昏死过去的野人另一手,继续开撕。
  野人早就死掉了,刑天还是抓住野人的两条腿,从中用力,再把尸体从大腿根位置撕扯出一条半尺长的裂口,直到野人的肠子从裂口处涌出来,刑天才丢开野人的尸体,径直来到了火堆边上,嗅嗅架子上的烤肉,就拿起一块大口的撕咬起来。
  从头到尾,刑天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自然而然的成了这个小小的野人部族的族长。
  其余的野人似乎也很习惯这种场面,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清理干净那具尸体,然后就围着火堆,等待刑天吃完饭之后,他们也好接着吃。
  刑天是一个很好的族长,率先撕下来一块肥美的肉,四处看看,这个部族里没有女人跟孩子,就随手递给了身边的一个少年野人,又探出耙子一样的双手,将烤架上的这头不只是羊,还是鹿的东西撕扯成很多块,随手丢弃。
  丢弃的肉块总有人伸手接住,如果有人侥幸抢到了两块,刑天就会把目光落在这个家伙的身上,直到他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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