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鱼人不怕龙,在水里他无所畏惧,可是……一旦到了岸上,即便是一匹狼,一条毒蛇就能要了他的命。
现在好了,昨晚睡得无忧无虑,没有讨厌的野兽,没有悄悄爬进来的毒蛇,没有各种毒虫,更没有那些让人厌恶的飞虫。
临睡之前,他站在竹楼上看了,岛上很多地方都点着松明,还有好多举着竹矛背着竹弓的族人似乎永不停歇的绕着岛游走,走到竹楼下的时候,还有人跟他打招呼,让他放心睡觉。
这一切都给了小鱼人极大的安全感。
所以,他带着族人走在红砂岩道路上的时候,大脚片子踩在路上吧唧吧唧的很威风。
他们这群人是岛上居民中唯一不穿鞋子的人,不是云川不给,而是他们的这双脚就没法穿鞋子,大不说,还都是大平足,穿上鞋子之后,他们连路都没办法好好走了,也只好这样了。
路过农田的时候,站在农田里的人向他们招手,经过桃林的时候,负责伺候桃树的族人也向他们招手,祝愿他们今天能有一个好收成,路过猪圈的时候,猪倌会希望他们再抓几条大鲤鱼生吃,路过鹿厩的时候,养鹿人会告诉他们等到冬天,第一茬鹿就能宰杀了,到时候大家一起吃。
小鱼人很享受这种感觉,来到桃花岛的最尽头,挥舞一下族长交给他们的带倒刺的鱼叉,冲着族人大叫一声,就率先跳进了大河。
这一幕云川都看在眼里,等鱼人们纷纷进了水,云川就问阿布。
“教鱼人母亲做饭的人派去了吗?”
“去了,是饭食做的最好的姜。”
“教仔细些。”
“我已经这样吩咐了,尤其是如何做鱼,他们喜欢吃鱼。”
“嗯,教会如何做饭之后,立刻教她如何处理麻线,再到纺织,最后,还要教会她如何做衣服。”
阿布点点头道:“我觉得养蚕,缫丝,织绸这些手艺都应该交给这位鱼人族的女首领。”
云川点点头,又道:“只要他们族中有男子喜欢她,记得要努力促成,如果我们的族人有了这个想法,你记得也一定要大力促成。”
说到这里,阿布就有些不理解了,他没有问,只是在等族长给他解释,他相信族长会告诉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云川看了阿布一眼,低下头喝了一口茶水,这是真正的茶水,轩辕他们用来糊弄云川的那些茶树,已经开始给云川供应茶叶了,就是在炒茶的时候,手艺很潮,茶叶苦涩不说,味道也不是那么香浓,即便是如此,也比竹叶茶满是青草味道的茶水好的太多了。
“鱼人族由那个母鱼人说了算这是很不妥当的,她是一个有些懦弱且胆小的女人,最重要的是她一点都不干脆。
让这样的女人继续号令鱼人族非常的不妥,所以,我们要利用厨艺,织布,养蚕,缫丝,织绸这些手艺,把她一点点的逼进厨房,逼上织机,逼进蚕房,逼进绣房,她干什么都好,唯独不能参与鱼人族的管理。
我们还要大力培养小鱼人的信心,骄傲,光荣感,以及习惯于发号施令,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控制小鱼人,教育小鱼人,唯有如此,他才能真正与我们形成一体,水乳交融,最终生死与共!”
阿布点点头,表示听明白了,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做了,精卫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做过一次了。
只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阿布以前以为这是族长疼爱精卫的原因,现在看来,族长或许是疼爱精卫的,可是,这种疼爱,依旧是有限度的……
阿布走了,云川就抬手摸摸趴在他身边的小狼的脑袋,或许再叫小狼已经不合适了,小狼已经长得有一米高了,站起来的时候前爪都能搭在云川的肩膀上了。
有些话云川可以跟阿布说,更多的话可以跟小狼说,至于所有的话,就连鬼他都不肯说。
大河下游突然泛起了一道道隆起的涟漪,这些涟漪的尽头,一条条大鱼从水中高高跃起,不等大鱼跌落水中,就立刻有一柄竹竿铁头的鱼叉刺穿了大鱼的身体,
大鱼带着鱼叉落水之后,挣扎两下,就被鱼叉后边的绳子迅速拉回来,一个个鱼人族的脑袋露出水面,举起被插到的大鱼,在水中高兴地哇哇叫。
而阿布蹲在一丛竹子底下,将双脚泡进清凉的河水里,在他的身边的竹筐里,已经装满了鱼,且有十几筐之多。
当小鱼人再次从河里出来,把一条鱼丢进一个筐子里,即便他很好强,很强壮,此时,也感到疲惫了。
阿布用干麻布擦干了他的手,从一个竹筒里倒出来一把油炸竹虫放在小鱼人的手上,做了一个吃的动作。
小鱼人毫不犹豫的就吃了,才吃了一口,眼睛就瞪大了,急不可耐的抢夺阿布手中的竹筒。
阿布笑着把竹筒给了他,比划着道:“这是一族之长才有的东西,好吃吧?”
匆匆往嘴里又塞了一大把竹虫吃的正香甜的时候,听到阿布这么说,小鱼人鼓鼓的嘴巴,立刻就不动弹了,还把竹筒还给了阿布。
阿布笑道:“你这么能干,以后迟早会是族长的,你吃,还是你母亲吃有什么差别。
难道说,你母亲拿到了,就不会给你吃了?”
小鱼人废了好大劲才弄明白了阿布说话的意思,沉思了片刻,就重新拿过竹筒,往一个刚刚上岸的鱼人兄弟的手里倒了一些,虽然不多,看的出来,小鱼人在努力做到每一个人都尽量吃到。
当小鱼人回头看阿布脸色的时候,看到了阿布笑的跟一朵菊花一样的脸,以及高高挑起的大拇指!
第92章 得过且过很舒服啊
云川部夏粮开始收割的时候,轩辕来了。
这一次,轩辕的模样改变的非常厉害,脸上乱糟糟的胡须被修剪的很整齐,脑袋上的狐狸皮帽子看样子是丢了,现在,跟云川以前一样把头发盘起来再用一根树枝插住,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丝绸衣衫,这东西穿在身上确实很凉快,就是有些透,加上他来的时候走路走的比较匆忙,丝绸衣服都被汗水黏在身上,以至于,云川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一个近乎赤裸的轩辕。
可能是因为太热,太黏,轩辕抓着自己的兄弟挪了一个位置,然后对云川道:“丝绸衣衫不好。”
云川摇头道:“穿丝绸的人就不该在大日头下面赶路,应该坐车,车上应该有凉棚,走路的时候头顶必须有遮阴的东西,还不能走快了,坐下的时候必须把腰背挺直,否则丝绸会起褶皱,这需要一整套的训练,是你使用不对,不是丝绸的错。”
轩辕点点头,然后就对云川道:“借我一套麻衣。”
不大功夫,仆妇就拿来一套麻衣,轩辕当即换上,活动一下腰胯,端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口喝完,舒服的吐了口气道:“丝绸只适合敬神!对了,你的这个水比上次的好喝,哪弄来的?”
云川笑道:“你送我的。”
轩辕沉默了许久,才抬起头道:“我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送了你什么好东西?”
云川看了一眼广场上挂的一排排的大咸鱼,不做声。
轩辕顺着云川的目光看过去,只见几个大脚丫子的鱼族女人正摇摇晃晃的往竹架子上挂处理好的鲜鱼,看她们的模样,似乎心情很好,还用鱼族特有的语言吱吱喳喳的说话。
而挂在架子上的那些鱼一个个都很大,很肥,最重要的是,数量极多。
“你还是把鱼人放水里去了?”
云川摊摊手道:“他们自然就亲近水,不放他们下水,他们活不了,我也养不起。”
“他们没有逃走?”
“没有啊,现在,每天都在努力的捕鱼,还说要给全部族的人储存够过冬的食物呢。”
轩辕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不过这个表情仅仅在脸上表现了一刹那的时光,很快就变成了笑脸,他还在云川的肩膀上重重拍一下道:“果然,这些人还是最适合你,我也想收服他们,结果,就连一个女人在我鞭子的抽打下,也不肯追随我。
你是怎么弄得?”
云川重新给两个茶杯填满了茶水,端起自己的一杯慢慢啜饮一口,放下茶杯道:“我跟她们比划说,跟着我吧,有好日子过,然后,他们纳头就拜,敬我为他们的族长!”
“不可能!”轩辕愤怒的差点跳起来。
“怎么就不可能,你送过来的当天,他们就奉我为族长,我让人在河湾里给他们盖了几座竹楼,第二天天不亮,他们就下河捕鱼去了,哦,别说,这个族群的人很勤快,捕鱼也好,干杂活也罢,虽然慢些,却贵在勤快,不怕累,我也就收下他们了。”
轩辕额头上的青筋暴起,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云川咆哮道:“不可能,你一定用了别的手段,说说看,你杀了多少鱼人,才让他们屈服的?”
云川不耐烦的道:“杀,杀,杀,我杀了一大半他们才屈服的好了吧?”
听云川终于承认他使用了杀戮手段,轩辕这才满意的坐下来继续喝茶。
“你还是要小心,虽然通过杀戮可以让人害怕,不过,他们还是对你心怀恨意,平日里最好不要让他们接近你,我觉得这个鱼人族还是很看重自己族人的,小心他们突然跳起来杀你。”
云川从善如流。
就在两人交谈甚欢的时候,小鱼人甩着大脚丫子吧唧吧唧的从外边跑进来,一边跑,一边冲着云川大喊:“鱼,鱼,鱼。”
这孩子手里捧着一条圆咕隆咚的红色的鱼,光知道低着头跑路,好不容易来到云川面前,把手上的这条不大的鱼放在竹桌上兴奋的比划着手势道:“这条鱼会飞!”
云川看过鱼的模样后笑了,也比划着对小鱼人道:“这种鱼叫做鸽子鱼,它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短暂的离开水面,在半空滑翔一段距离再入水,不过你说的不错,这种鱼真的很好吃,尤其是炖汤,鲜美无比。”
“炖……炖……汤!”
看到小鱼人贪吃的样子,云川摸摸他的尖脑袋道:“拿给姜,放水里养着,晚上我做。”
小鱼人高兴地眯缝着眼睛连连点头,突然,他看到了坐在对面的轩辕,立刻就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然后,鱼都不要了,就甩着大脚丫子以从未有过的速度跑了,不仅仅跑了,来到河边,衣服都不脱,直接跳水里去了。
云川无奈的道:“你吓坏他了。”
轩辕有些意兴阑珊,喝口茶水道:“看得出来,他们是真的服你了,你也真的没有杀戮,威逼他们。”
云川瞅着轩辕无所谓的道:“要不要换换你的做事方法?”
轩辕用力的挥挥手道:“我没错,用武力威胁野人,是我已经用了很久的法子,你对他们好,他们感受不到,你要是一味地对他们好,最后他们会要的更多。
如果对他们好,那么,最早跟着我的那一批人该怎么安排?是不是要对他们更好?
这样的好,我给不起,也不能给,他们必须要对部族做出极大的贡献,才能与我的老部族们平起平坐,否则,他们就必须干最多的活,吃最差的饭,这一点没的商量!
以后,再遇到鱼人部这种不屈服的野人,我还是会给你送来,你说了很多废话,但是有一句是对的,那就是不要对我们的同类杀戮过重,毕竟,我们想要强大起来,族群就一定要大,人数一定要多!”
云川明白了轩辕话里的意思,在所有能被轩辕称之为对手的族群里,云川部是最弱小的一个,却是对他轩辕部最和善的一个,既然不能吞并云川部,他就准备扶持出一个比较强大的盟友。
虽然给云川部的东西都是他认为的垃圾,如果云川能接住,那就是宝贝,如果云川接不住,活该倒霉。
可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轩辕的预料,云川偏偏从这些垃圾里面找到了茶叶,花椒,金银花,以及鱼人部落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子。
虽然这种发现让轩辕有些心痛,他还是决定坚决的执行最初的计划,至少,要看到对他有利的效果之后,再看要不要改正。
他今天来,是找云川修理锯子顺便看看鱼人族有没有祸害云川部。
现在,没看到热闹,反而被人家看了热闹,那就只好拿出修理锯子这个借口了。
事实上,在拿到那个铁锯子之后,他试着用青铜铸造了一些锯子,可是,青铜发脆,在锯木头的过程中很容易损坏。
青铜很昂贵,即便是轩辕这样的豪族,也没有法子把青铜用到工具上。
铁锯子很快就重新开好了齿,又重新淬火一次,也不管能不能使用的长久,云川就把这个倒霉锯子还给了轩辕。
轩辕的回礼是一块丝绸。
现在,轩辕最喜欢用的礼物就是丝绸,就像他来的时候说的那样,丝绸这个东西穿在劳动人民身上非常的不合适,拿来当做礼物却是最好不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