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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野人-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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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笛声清冽悠远,似乎江风吹皱了江水,涟漪荡开;吹起水花,层层微澜;吹起波浪,翻滚不尽。
  又像天鹅的起飞的双足划破江面,优美的展翅翱翔,直插云霄……那声音清澈优美,美不胜收。
  在初次听笛声的时候,阿布仿佛真的来到了天神的面前,天神的容貌慈祥又威严……
  “在遥远的山上,有一座金色的宫殿,它无比的恢弘,无比的壮阔,那里四季常青,那里百花常在,那里果木飘香,那里的仙子可以自由的在空中翻飞……
  阿布,我们的神没有住在天上,而是住在那座宫殿里,所有抵达那座宫殿的人,可以无病无灾,所有抵达那里的人,每一个都将获得长久的幸福……不过,只有善良的好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了族群舍生忘死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族群鞠躬尽瘁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在那里,这些人吃过的苦,受到的伤害,经历过的疲惫都将获得十倍,百倍,乃至千倍的补偿。”
  族长温柔的声音伴随着阿布的灵魂在天堂里游弋,直到阿布的灵魂寻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音乐才再一次响起,这一刻,即便阿布的身体已经没有了呼吸,可是,他的灵魂还在享受那永远的笛声。
  云川吹奏这首《春到湘江》的时候,因为时间足够长,引来了所有的族人们聆听。
  为此,云川不得不一遍又一遍的吹奏曲子,直到嘴唇出血,气息不足才罢休。
  云川放下那根竹笛的时候,阿布双手捧着竹笛,亲自将这根笛子与供奉在精卫偷来的青铜鼎,以及青铜簋的上方,毫无疑问,那地方是阿布认为距离天神最近的地方。
  吹笛子事件过后,云川部的人就再也没有提起过用人来当祭品取悦天神的事情。
  人们只知道云川部的天神喜欢音乐,喜欢用陶土烧制的绝世美人,这些用陶土烧制出来的美人,每一个都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丰满胸部,与丰盈的臀部。
  此事过后,云川立刻就变得孤独了,以前总喜欢从他盘子里找吃的的夸父,自从音乐事件过后,就再也没有这样做过,好几次都把他认为最美味的食物放在饭碗的最上面期待云川拿走,却一次次的失败了。
  精卫再也不会野蛮的从桃树上跳进云川怀里了,每一次见到云川都满怀敬畏之心,不多说话……
  就连睚眦,小鱼人这些平日里总喜欢跟云川嘻嘻哈哈玩闹的少年人,好像都在一夜间长大了,行为越来越像阿布。
  唯一对云川没有表现出敬畏感的只有野牛跟小狼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身上的神性也就不知不觉的传染给了野牛跟狼。
  这两个家伙整天被族人伺候的一尘不染,野牛还好说,他本来事情就少,只要吃饱喝足,就卧在云川门口慢慢的反刍,回味青草的滋味。
  狼就不同了,一天洗八回澡,已经让他怒不可遏了,后来发现,只要紧跟着云川,那些人就不抓他洗澡了,于是,就跟云川越发的寸步不离。
  神终归还是要吃饭的,在某一个清晨,阿布拿来了一袋子雪白的糯米。
  他们种在泥塘里的稻子终于成熟了。
  云川将脸埋进装糯米的口袋里,深深嗅着稻米的幽香。
  “族长,蚩尤部那边派来的人说稻子割掉之后要留根,来年不用种稻子了,它们会自己再长出来。”
  云川呆滞了一下,马上道:“把稻子根全部拔出来,给稻田灌满水,再从其它地方弄一些淤泥放进稻田里,我们来年再种。”
  阿布没有反驳族长的话,答应一声就去干活了,昨天忙碌了很长时间,才给族长弄到一小袋稻米,阿布觉得很羞耻。
  至于蚩尤族人传授的经验,根本就是胡扯,这个世上,只有族长这种真正的神灵,说出来的话才是正确的。
  云川不知道阿布是怎么想的,他现在只想赶快弄一锅红烧肉,再蒸上一锅黏黏的糯米饭,好好地过一把神灵才能享受的生活!
第103章 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云川手里的稻米可不是什么糙米,蚩尤他们族中也有这东西,不过都是糙米。
  像云川拿到的这种精米,蚩尤一辈子都没有吃过,想要做出精米,就要把稻谷的谷壳、果皮、种皮等全部脱去只留下胚乳部分的制品,颜色是白色的。
  而且糙米只是脱去了稻谷的外壳,其他的部分都是保留着的,颜色通常为深棕色或者是浅棕色。
  云川知道糙米的营养价值比精白米的营养价值高,可是,在这个该死的洪荒世界里,云川只要——好吃,好吃,好吃——他吃的粗粮已经太多,太多了,肠子里全是食物粗纤维,一个整天拿竹子当主要食物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排便困难问题。
  白米饭配红烧肉,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食物问题,对于此时的云川来说他就是一个信仰问题。
  所以,为了能吃到一口最好吃,最满意的米饭配红烧肉,云川是从选猪开始的。
  猪嘴太长的这种原生态野猪云川自然是不要的,被阉割过的第一代野猪云川也是不要的,这种猪身上还有野猪残存的野性,肉太瘦,没有好的五花肉。
  第二代被阉割的猪看起来就很好了,猪嘴没有那么长,颜色黑,整头猪的身体呈漂亮的马鞍形,肚子下垂,前腿跟后腿比较小,明显没有野猪的彪悍之气,这种猪产出的肉一定是肥瘦相间的,尤其是肚子上的五花肉定然美丽的如同一块红白相间的大理石。
  云川挑选好了猪,就找来槐杀猪,为了杀这头猪,云川甚至专门打造了三柄杀猪刀,一柄桃叶刀用来刺破猪的胸膛以及心脏,这种刀的好处就在于可以迅速的放血,趁着猪还没有死透的功夫,借助它身体的自然律动,将更多的血从它的肉中间挤出来。
  第二把是一柄开山刀,这种刀的后背很厚,用来分开猪的脊椎骨。
  第三把刀就是一柄剔骨尖刀,专门用来分离骨肉用的。
  这些东西云川觉得一定要准备好,这也是吃红烧肉配米饭的一种信仰。
  信仰这东西,其实就是把一种简单的事物弄得复杂化,仪式化,最后上升到精神层面。
  不过,云川认为这非常的值得。
  为了这顿期待已久的红烧肉配米饭,云川从昨天,每顿饭就只喝小米粥,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让自己的身体时刻保持微微的饥饿感,又不至于太饿,如此,才是食欲最旺盛的时候。
  槐,杀猪的本事不错,尤其是听族长说,只要他能把这头猪收拾的合乎族长的心意,这三把杀猪刀就归他个人所有。
  因此,槐,在杀猪的时候,也把这件事当成一件神圣的工作来看待。
  平日里杀猪杀的多了,加上家伙趁手,槐一刀就命中了猪的心脏,这头猪原本低沉的嚎叫声,立刻变得尖锐起来,然后就迅速的戛然而止。
  两个仆妇端着陶盆紧张的等着接猪血,槐的桃叶刀刺进去的那一瞬间,一股殷红的血就飚了出来,随着槐微微转动一下杀猪刀,血流又变得凶猛,他就站在那里用桃叶刀撬开伤口,好让猪血流淌的更加快一些。
  当猪血流干净之后,仆妇们就往一个陶瓮里装滚烫的开水,水装了大半缸之后,夸父就一个人拎起这头一百五六十斤重的猪,放进陶瓮里浸泡在水中。
  槐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的腱子肉,手里拿着一块漂浮在水面上的火山石冲着猪的身体就狠狠地蹭了下去。
  猪毛纷纷跌落,露出雪白的肉皮。
  槐一直是一个很能干的人,片刻功夫,整头猪就被他整治的清洁溜溜,一根毛都不留。
  在云川的指挥下,夸父又把这头褪毛完毕的猪挂在一个竹架子上,槐用开山刀斩下了那个硕大的猪头,倒吊着这头没脑袋的猪继续让它流残血。
  几盆热水泼上去之后,这头猪就从活物变成了真正的食物了。
  槐再用牛耳尖刀划开猪肚皮,一大堆花花绿绿的肠子就落在一个竹匾上,槐用绳子绑住肠子的两头,就切断了肠子跟猪胃的连接,自然有人端走竹匾,去清理那些猪肠子。
  最后两遍云川打算自己亲自来,如此处理后的猪肠子才能被叫做食物。
  云川眼看着槐摘走了猪的心肝脾肺肾,看着他从猪肚子上剥离了两大块雪白的板油。
  等槐按照云川的吩咐,将两扇猪肉分成前胛,猪颈,后腿,后丘,里脊,排骨,五花之后,就带着一块最好的五花三层的猪肉走了。
  制作红烧肉的五花肉,一定要在风中晾一两个小时,为的是去除肉里边更多的水份,也是为了排除猪肉的腥臊味。
  直到五花肉不再粘手了,这才到了制作红烧肉的步奏。
  云川手头的香料除过姜葱蒜之外,就剩下花椒这一种了,所以就要进一步去味。
  猪肉被放在一个陶锅里,添加了姜片凉水之后,火要小,水不能冒汽。
  半小时后,会出现整锅水泛红的现象,其上浮着一层淋巴杂质,气味奇臭,此时肉尚生,水为温水,将水倒掉,使用温水冲洗并将猪肉搓揉一遍,如此便去除了猪肉的腥骚味。
  云川捞出猪肉用清水洗了几遍之后,就把姜葱蒜都丢在猪肉上,用竹筚盖起来。
  做完这些就开始淘米蒸米饭,蒸米饭用的东西依旧是陶锅……
  虽然云川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偌大的红宫平台上,只有他一个人。
  头上便是朗朗晴天,身边便是滔滔大河,面前还有极具生活气息的各种厨具,云川还不停地忙碌着,可就是这样,站在远处围观他的人却觉得族长此时非常的可怜。
  “不要看,躲开,族长在邀请天神吃饭。”这是心地朴素的阿布唯一能把族长突然诡异的勤快起来的行为跟做饭联系方式。
  “族长在哭!”伸长脖子的夸父小声对阿布道。
  “我过去看看。”精卫也发现了云川眼泪从脸上滴落。
  “不要去!”阿布断然拒绝,还喝令围观的族人们马上消失在族长的视线里。
  “要吃猪肉那边多的是,让仆妇们做好就是了。”
  在阿布的驱赶下,众人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他们可怜的族长。
  此时,米饭已经放在小炉子上开始蒸了,云川正在剁姜米,他发现自己的眼睛一直在淌水。
  而且流淌的几乎没法子抑制,可能是被姜熏的,于是,他就加快了剁姜米的速度,只是力道越来越大,最后重重的一刀,居然把面前的案板剁成了两瓣。
  眼看着陶锅已经被烧热,云川就挖了两勺子蜂蜜放进去,用竹铲子慢慢的划动,炒到蜂蜜起泡,就把切好的猪肉倒进去翻炒上色,不多的花椒丢进去,不多的姜米丢进去,不多的葱结丢进去,添上一大勺热水,就盖上盖子,蹲在火炉边上,往里面添柴。
  两口陶锅都在微微颤抖,这是里面的水在沸腾,米的香味已经传出来了,是一种粮食的清甜味道,肉的味道也在不久之后也散发了出来,是一种让云川思念已久的味道。
  两种味道单独分开,都不能勾起云川的心绪,可是,当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把把刀子插在了云川的心头。
  红烧肉这道菜,云川来这里之后做过不少,感觉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
  听到陶锅里的红烧肉已经收干了汁水,云川又往里面添加了半勺热水,想要做出好吃的红烧肉,就要不停地让肉收干汤汁,再加汤,让肉吐出吸收到的汤汁,再吸收,如此,才能用汤汁替换掉猪肉里面原来的水份。
  米饭锅已经不再有太多的水汽冒出,云川就抽掉了小炉子里的柴火,只要让陶锅继续把米饭焖一下就能吃了。
  红烧肉的汤汁也再一次被收干了,云川听到猪肉在高温下发出的哧啦哧啦的响声。
  揭开盖子,撒了一点盐,丢了一把蒜瓣,就不停地翻搅,猪肉红彤彤的,看起来很是软糯。
  米饭也蒸好了,还有一层锅巴香味已经笼罩了偌大的红宫平台,此时,肉香,米香已经沾满衣袖。
  云川把米饭装在碧绿色的竹碗,红烧肉装在黑灰色的陶盘里,米饭晶莹剔透,红烧肉浓香四溢,云川招招手,精卫,睚眦,小鱼人就吧嗒吧嗒的跑过来。
  云川笑着对她们道:“吃吧!”
  精卫不解的看着云川道:“你不吃吗?”
  云川拍拍肚子道:“我已经吃饱了。”
  说完,就唤过野牛跟小狼,跳上野牛背,将双脚搭在牛角上,在野牛哒哒的蹄声中,取出一根很短的竹笛,吹着一首轻松欢快的《牧童》曲,走下红宫,经过木桥,穿过外城,直奔青翠的竹林。
  “跟上!”阿布踢了夸父一脚,醒悟过来的夸父连忙跑下红宫,追着云川的背影去了。
  槐,绘,也纷纷跟着走了,只留下阿布一个人看着平台上狼吞虎咽的三个少年。
  他吞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对自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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