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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佣兵之王-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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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魔王没有给他补上一枪,只是收了枪,看着他就这样的吐着血,被他的马带着再次擦身而过。
  当刀神再回到第一次出发的位置时,再也坐不稳,跌倒下来。
  哆蒙宣布,牛魔王胜。
  这一场战斗,牛魔王只出了三枪,第一个回合,他的枪挡住了刀。
  第二个回合,他的枪在刀光快到最高点的时候,压住了刀。
  第三个回合,他的枪在刀将出未出的时候,抵住了刀。
  三枪并没有直接挨到刀神的身子,每一枪接触的都是刀。
  但是刀神还是败了,每一个人都看身出来,刀神活不长了。
  刀神的死不明不白,刀神的子侄和他的随从们不愿意相信,自己心目里的神就这样败了。
  刀神被抬回自己的帐篷的时候,吐着血,对着自己的儿子们说道:“在我死后,你们立刻回家乡去,一刻也不要留,千万不要试图去为我报仇,你们都不是他的对手。再者,我们是在比武场里,公平决斗,他没有在我受伤后补上一枪,给留下时间回来,安排后事,已经是你们的恩人了。”
  他的大儿子问道:“他是用了巫术才胜了您的。”
  刀神双眼直直地看着这个儿子,张了张嘴:“你……,我……,他……”只说这三个字,就没有了声息。
  刀神的双眼圆睁着,仿佛死不冥目,又仿佛是还有许多话要说,只是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继承了他位置的大儿子的想法和看法。
  刀神原本姓雪,名字就叫雪刀,这是因为在他一百天的时候,父亲摆出许多小玩意让他选择,这就是百日抓周。
  听说最能看出一个人今后的喜好,当时他就抓住一把木刀不放,从此他的名字就叫做了雪刀。
  从此他的手里,就是在吃奶的时候,也要抓着一把刀。
  等他成年后,人们只记得他叫做刀神,他的名字早就被人忘记了。
  刀神的大儿子叫做雪饮。本意是让他饮水思源,时时想到雪家家族的意思。
  雪饮执掌家族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刀神是被牛魔王用巫术邪法杀死的,看台上那么多的观众,每一个都看见刀神一直都是主动攻击的那一方,牛魔王的枪连刀神的身体都没有挨到,刀神怎么可能会死?”
  理由很强大,也有看台上的观众做证明。
  哆蒙的声明显得那么的无力:“刀神与牛魔王的决斗是公平的,刀神是死在自己的刀下。他是被自己的气势杀死的。”
  他的解释第一次被人置疑:“气势是什么,气势可以让人害怕,可以让人下跪,但是能够杀死自己的气势还从来没有听说过。”
  更有不礼貌的年青人发明了这一句话:“瞪你死!”
  “瞪你死!”很快在年轻人中间流行起来,他们这是讽刺哆蒙说的气势杀人,如果气势能够杀人,那么也就能够瞪你你就死了。
  斯诺克赢得了意料之中的胜利,刀神的刀,他的战马,还有八百金币都成了他的战利品。
  在回家的路上,奚梦蝶问道:“刀神的气势是怎么练出来的?”
  斯诺克想了想,他应该是摸到了另一层次的门槛,那是我也还没有接触到的层次。
  他是靠实力在战斗,我是靠药物在战斗。我能感觉得到他那种手势,仿佛天地之间所有的一切都站在他那边,他的第一刀砍过一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天地都朝在那刀光中朝我压过来。
  也许是我跟青龙战斗过,对那种气势已经免疫了,还有就是我喝过龙血,洗过龙血澡本身的蛮力超过常人许多,他那一刀带着战马的惯性,带着他自身的发力量,被我轻松地架住了。
  其实第一刀被我架住了的时候,他就已经败了。
  只是他没有上次那个青年那么的明智,也许他是放不下自己的身份、面子,不愿意认输吧!
  他的第二次和第三次进攻,已经是在寻死,第二次的时候我放了他一马,只压制住了他,没有补枪。
  但是他还不愿意放弃,继续第三次,他就是想要让我杀死他,成全他的脸面。
  所以第三次他再冲过来的时候,我在他将发未发之际,轻轻点住了他的刀,让他受到了自己力量的反震,因此他是自杀的。
  这一场刀神与牛魔王之间的战斗,让比武场上那些观众们,回去后好多人都大病一场,也有好几个人回去几天就死了。
  当雪饮在外面宣传牛魔王使用巫术杀死了刀神的时候,更多的人更相信是刀神用巫术杀牛魔王的时候,因为牛魔王曾经屠龙龙,百毒不侵,刀神被自己的巫术反噬而死。
  证据就是很多人都是被那马蹄声给带着心肝乱跳,才回家得病的,那些死了的人,都是因为心病得太厉害,无法救治才死了的。
  外面的这些消息传回来的时候,雪家的人有很多都信了。因为那天他们也都是感受到了那匹马的蹄声有多少的恐怖。
  如果让那马再多跑一些距离,或者不是有牛魔王挡刀的话,那天自己这些人都很有可能会死在看台上。
  斯诺克回到自己的帐篷,还是过着以前一样的生活,清晨对着朝阳静站。
  对于外面流传的那些流言蜚语,并没有去关注,也没有去解释。
  这一战对他的震动才是最大的,原来战斗还可以是这样子的。这才是真正的一人可抵千军万马,如果自己有这样的能力,上次对付黑山的时候,就不用那么费力了。
  不过现在的他怎么也没能找到进入那个层次的办法,连门槛都没有看见。
  他上午、下午都到陶瓷坊去玩泥巴。现在他已经喜欢上这件事情了,看着泥巴在自己的手里变化出各种不同的形状,然后又在火里变成各种各样的颜色。
  特别是最近这几天,陶工们烧出一种黑得发亮的陶出来。奚梦蝶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取了个名字叫做黑陶,简单直接又形象,非常符合这种陶器的特点。
  刀神的妻妾、随从和子侄们都没有离开,他们在仙女湖畔住下来,等待着机会,雪饮要报仇,他不相信父亲的话,不愿意按照父亲的话做。
  有仇报仇才是草原勇士的作派,更何况还有枪神的子侄们不也一样在等着机会报仇吗?


第163章 野人
  刀神已成传说!
  牛魔王已经成神!
  斯诺克的平静生活在这场决斗之后,平静了半个月,被扎汗送来的信息打破了。
  “一个月前,黑山上的黑手传信,黑河上游突然出现几十个野人,他们身高七尺,手持木棍,攻击所有草原上他们看得见的活物。无论人兽都是生吃。
  黑手组织手下的骑兵,付出了死亡二百人的代价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
  十天后更多的野人出现了。
  黑手只能向扎汗求救,他手里的兵力根本无法对付更多的野人了。”
  奚梦蝶见到传递消息的人,对斯诺克道:“这些野人是那里来的?”
  斯诺克:“我也不知道。”
  “我们可以不去吗?”奚梦蝶在信使走了之后问。
  “当初我答应了扎汗,只管大事的。这样的事,无论如何看都算是大事了,不能不去。”斯诺克说道。
  “我的房子怎么办?”奚梦蝶苦着脸。
  “我去就行了,你就留在这里。”斯诺克。
  “我把这些全部给格桑花管着,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奚梦蝶笑着说。
  “那样会害了她的,别给人家实现不了的希望。”斯诺克第一次对奚梦蝶严肃起来。
  对他这张脸,奚梦蝶根本不害怕。
  反而笑着说:“正是因为实现不了,我才让她来管的,凭什么让我一个人受苦,多一个人分担一下,看到有人跟我一样苦,心里就好受些。”
  斯诺克不敢再说话了,对奚梦蝶他是心有所愧的。
  一男二女的队伍再一次走出仙女湖畔,格桑花真的接手了奚梦蝶在这里的所有产业的管理。
  奚梦蝶对格桑花说了些什么斯诺克不知道。
  不过看格桑花的样子,还非常高兴。
  察汗也非常高兴,对牛魔王说道:“你放心去吧!你在这里的产业,我会让人好好保护的。”
  斯诺克和奚梦蝶都想让喀拉朵留下来,不让她跟着一起上战场,毕竟她一直只是一个做饭的妇女,战场不是她的主场。
  喀拉朵坚持着一定要跟着主人走,她脱下了那些美丽的丝绸,穿上了全套的龙甲,他们三人的护甲都是一样的,就连背包帐篷都是一样的。
  奚梦蝶早就把她当做家人一样看待,斯诺克见没办法拒绝,只得同意了。
  他们赶到扎汗部落的时候,扎汗已经招集了部落里面的二千勇士,部落里原来的三百勇士也全都在出征之列。
  见到长老在部落出征前回来,每一个部落里的人都欢呼着,欢迎他们的屠龙勇士长老。
  斯诺克跟扎汗在帐篷里商量着,如果这二千人全都去了黑山,部落由谁保护?
  谁留下来保护部落?
  扎汗最初是想让分散在眉湖周围的那些新迁来的牧民们保护部落,听了长老的问话,这才有些明白。
  部落里的原住民,最精锐,最勇敢的战士是不能够全部出征的。
  扎汗部落不在是以前那种只有三百多人的小部落,只要人走了部落里面就啥都不剩了。
  斯诺克道:“部落里的瑞的二千骑兵,你留一千队伍守在部落里,我带一千。然后再召集二千人,我们各分一半。这样你带二千人守着部落,我带二千人去黑山看看。
  这段时间里,部落里的二千骑兵一定要天天集中一起训练,吃住都要在一起,就在部落里面把他们的帐篷都搭起来。
  我们多的是金币,派人去察汗部落购买牛羊粮食,多准备一些。
  我们的草场足够大,再多一些的牛羊都放得下,粮食就更不怕了,多存粮总是好的。”
  扎汗认真听着长老的吩咐,出了帐篷立刻把这些事一一交待下去。
  部落里面的召集骑兵进行得非常顺利,唯一有些让扎汗和斯诺克没有想到的是,只要二千新兵,报名的竟然有六千,所有的妇女老人全都报名了。
  这是因为经过这段时间的互相了解,所有新迁来的人全都知道了。
  部落里分发金币的事情,这个部落里面谁为部落做事,谁就能够得到更多的金币。
  首领和长老跟每一个普通牧民分到的金币是一样的。
  这些牧民们早就在等着这样的机会了,这一次无论男女凡是能够提得了枪,上得了马的都报名了。
  他们也全都是每天早晨参加了训练的人。
  扎汗不得不颁布了新的规定,这次只召集已经结婚且有了儿子的壮年男人,这才把二千新兵按计划召集好。
  四千骑兵在第三天下午全都到齐,所有人都见到扎汗部落的长老站在石山上,身后是一面青牛旗帜。
  长老就是杀了这眉湖里面魔龙的勇士,那些站在草地上的人们全都知道这件事。
  看到长老背着弓,提着枪,穿着一身在阳光下闪耀着刺目光芒形象,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种无敌的感觉。
  跟着能够屠龙的勇士出征,天下还有战胜不了的敌人,人再怎么厉害,也厉害不过魔龙吧!
  两千人全都是一人双马,斯诺克任命了二十小队长,每个小队里面都安排了几个部落里面的勇士。
  特别强调这几人每次冲锋,一定要在队伍的最前面。
  这二十个小队,每队一百骑。奚梦蝶的白马旗帜也打出来,不过斯诺克没有让她带队,只让她跟在自己身边。
  前进中的队伍,看着长老身边两个美丽的女人,穿着长老同样的铠甲,跟在长老身后。这两个女人都同样的背着弓,提着枪。
  只是其中有一个女人的身后跟着一架两匹马拉的马车,车上全是箭矢。
  斯诺克行军的速度不快,全骑兵队伍,每天只前进一百里。
  每天下午早早地歇下来,每一个营地前面都要挖出一条壕沟出来,把营地保护着。
  又在每一天出发前把壕沟填上后,才能出发。
  这些规矩让每天行军的时间,减少了至少二个小时。奚梦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悄悄问斯诺克。
  斯诺克笑着说:“只是为了防止敌人夜袭,这个地下世界的晚上没有月亮,有人夜袭的时候如果不打火把,一条小小的壕沟就能够让他们暴露,并且让他们栽个大跟头。
  如果他们打着火把来偷袭,这样黑的夜里,那不成了靶子吗?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草原上的这些骑兵,根本就没有经过真正的训练,我这是训练他们的服从性和统一性。
  以前他们的战斗全都是自主的,自由的服从太差,只能打顺风仗,进攻受阻,或者作战稍有不利,战斗力立刻下降。”
  奚梦蝶听他讲了一大堆话,只明白了服从、统一。
  送了他一个大白眼:“你就是想让人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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