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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草-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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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解决了这一头,还要去解决署理县衙的吕瑜。
  如果是现代法庭,民事案件确实能用代理律师或者代理人,当事人可以不用出庭。可是在这年代,那个就乱了,根本就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就是负责审判的官员一言而决。如果官员要求一定要当事人到场,那么就算已经死了,尸体都要抬到公堂;如果官员不做什么要求,那也是允许讼师代理打官司的。
  幸好吕瑜这边也很通情达理,他同样不想把事闹大。没多久,秦白这里就请了个姓王的讼师。然而就在此时,准备升堂审案的那一刻,黄钟却不乐意了。
  当黄钟再次找到吕瑜,提出抗议,没想到吕瑜反而振振有词起来:“钟翁,此番你也是用的讼师,那个白二同样用讼师,这有何不可呢?本官向来清正廉明,断案向来不偏不倚。如你真的不愿,完全可以收回状纸,本官绝不会勉强!”
  这年代公堂审案,除了涉及女子名节或者造反等需要密审的案件,其他一律都是公开审理。也就是允许百姓在公堂门外吃瓜嗑瓜子的,为的就是一个形式上的公正。而且娱乐活动很少,这样的吃瓜群众又特别多。因此每逢升堂之日,围观的都是黑压压的一大片。
  而有功名的特权之一,就是在这样的断案中,允许不抛头露面,因此黄举人这次同样也是请了讼师。既然是这样,吕瑜就有了道理——既然你能请讼师,凭什么那个白二不能请讼师呢?最好你一怒之下撤诉,就算气不过纠缠于这个程序,来来回回好几次,说不定就拖到新知县上任了,吕瑜心里还巴不得呢。
  如此的“清正廉明”,顿时把黄钟气的七窍生烟。他是拂袖而去,然而刚回到家中,与自己请的讼师一商量,又立刻清醒过来。关键是打赢这场官司啊?如果纠缠于程序,那不是中计了吗?自己满手都是铁证,打官司就是稳赢。可万一都升不了堂,那些铁证不就变成废纸了吗?
  于是黄钟决定不拘那些小节,先把这场官司打赢。没想到黄钟没有中计,无奈之下,吕瑜只能升堂。毫无意外,那天县衙外围满了吃瓜群众。
  而黄举人请的那位张讼师在公堂上气势汹汹,拿出一项项证据,证明丁瑶与黄钟已有婚约,并且要求吕瑜当堂判决。
  这完全就是一边倒啊?包括吕瑜和那些吃瓜群众全都认为,这已经不可能再翻案。然而意外的一幕出现了,秦白的钱没有白花,那位王讼师同样拿出了证据——由于丁庆凡欠下赌债,随后卖女还债。而债务转让到了秦白手中,因此丁瑶已经是秦白的家奴。没想到丁庆凡随后又与黄钟签下婚书,那就是一女二嫁!所以秦白非但没违法,反而是受害者。这是黄钟和丁庆凡私下联手,想要霸占秦白的“财产”!
  公堂内外顿时轰动,全都没想到有这惊天大逆转。
  如此一来,恰好给了吕瑜拖时间的理由。他下令休庭,并且让双方补充证据,并且还安排衙役去寻找证人,让双方等待下一次的开庭。
  很有趣,这里的每一方都有着自己的私心,都想着玩弄着这场诉讼。然而在各方角力下,却使得这场官司趋于平衡,显得越来越正规,也确实很像是清正廉明。
  这年代并不是天天审案,一般是三六九日。而且各类案子的升堂日同样分开,就要看各地的土规矩了。比如说民间诉讼逢九审案等等。因此吕瑜这么一拖,起码就拖了十天。
  当然,那些衙役都很会揣摩上意,明白吕瑜想要拖延,他们同样也都是拖拖拉拉。而这个有戏剧性的案子顿时传遍了整座莱州城,使得城里的瓜子销量大增。因此等到大半个月后,发觉实在是拖不下去了,吕瑜只能下令再次升堂。
  而这一次,县衙外就变得热闹无比,看热闹的人变得是人山人海。就算那些挤在后排的人,根本看不到听不到公堂上发生的事,他们都不愿意离开,情愿等着听前面的人传话。而做生意的小贩都高兴坏了,到处是贩卖零食的吆喝声。就是在公堂后,其他衙门的官员也安排了不少家人旁听,他们要第一时间回去汇报这里发生的一切。


第173章 辩论激烈
  第二次升堂,各方的准备就充分许多。全都拿出了自己的证据,并且都召唤了不少证人,包括丁庆凡也被召唤到公堂,逐一接受吕瑜的问话。
  从证据上来看,双方都是干货满满。那么事实经过就变得一清二楚,首先就谈不上有什么强抢民女,无非就是丁瑶的归属问题。
  公堂上开始了激烈辩论。王讼师向吕瑜拱手行礼:“吕大人!凡事讲究先来后到。丁秀才欠债在先,以女抵债,此时是钟翁受其蒙蔽,识人不明,无非就是一场误会。不过为了表示对钟翁的敬意,我家老爷答应,可以赔偿其损失。毕竟丁秀才是丁小娘子之父,万事孝为先,愿为丁秀才弥补过错。”
  而张讼师寸步不让:“老大人!确实该讲先来后到。可此事是我们黄举人在先,白二在后。不信您可以翻阅婚书。上面有日期,还有官媒李婆子的指印。之所以丁秀才会逃债至黄府,就是为了寻求亲家的援手。可万万没想到,丁小娘子被那白二抢至家中,你说是以女抵债?那好,我就问你,你有官府牙行的文书没有?”
  “我们怎么知道有没有官府牙行的文书?那是萧腾转让给我家老爷的!”
  “那就是没有啦?那再问你,你说的那个萧腾何在?”
  “他前些日子暴病而亡。”
  “那就是拿不出啦?不知人牙这一行,不得私自买卖吗?”
  “先别说我们。我先问你,你说你们先有婚书,可井家庄里怎么就没人知道呢?结姻缘这样的大事,有可能躲躲藏藏隐瞒吗?还不是随你们胡乱写一张?”
  “那李婆子的指印呢?”
  “切!这样的下九流,给银子不说卖屁股了,卖个指印还不容易?”
  “……”
  吕瑜冷眼旁观着两人的争吵。其实心中已经有了判断,前些日子那些衙役的搜集并不是无用功。虽说秦白买奴婢的过程有些小小的违规,没有通过官府牙行,也就是没有交税,但现在买卖人口没交税的多了去了,无非是补税罢了,买卖的契约却没有问题。
  反而是黄举人这边的婚书,傻子都知道日期是伪造的,而那个老婆子的指印是花银子买的。真以为自己是个糊涂官吗?不知道本官的双眼就叫明察秋毫?
  不过做官的格言——难得糊涂!
  吕瑜也不想得罪人,反正随便你们撕逼,如果撕逼的时间差不多了,完全可以再次休庭。
  然而吕瑜想拖时间,争吵的那俩位讼师却不放过他。吵着吵着,他们俩不约而同的问吕瑜:“吕大人!您明察秋毫,跪请您做主啊!”
  吕瑜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他不得不说话:“事实越辩越明嘛!不过此时还需丁秀才为证。传他上堂,先让其说清婚书之日。是在其欠赌债之前?还是在其后?”
  丁庆凡很快站到吕瑜跟前。刚弯腰行礼,就听到县衙外传来一阵哄笑声。今天的官司无论谁输谁赢,丁庆凡肯定已经是名声扫地。先欠下赌债,随后出现了一女二嫁?最有趣的是女儿被两家争夺?这绝对是充满了一切娱乐性的尿点啊!
  听到哄笑声,吕瑜不满的抬起头。守在门口的衙役立刻挥舞起响鞭,口中呵斥:“肃静!都特么的肃静!”
  等到外面逐渐安静,吕瑜望向丁庆凡:“丁秀才,你也是读过圣贤之书的人,应该明礼知耻,又怎会染上恶习呢?罢了罢了,就不问其他,只问你一句,钟翁的那张婚书是何日与你定下?”
  听到哄笑声,丁庆凡已经是又羞又愧。然而又听到吕瑜的问话,他稍稍犹豫,接着一咬牙:“吕大人!婚书之日是去年腊月二十!”丁庆凡所说的就是那个假日期。现在他已经把注全部押在了黄钟身上。
  “那本官再问你:如此喜事,为何乡邻一无所知?”
  这个问题根本无法解释。在这个年代,嫁女儿嫁给黄钟续弦,又不是嫁给穷途四壁的鳏夫,非但不丢脸,而且算是一门好姻缘。这样的好事不炫耀都不错了,哪里还会隐瞒呢?因此逻辑上就讲不通啊?
  丁庆凡表情变幻,正努力想要编个合适的理由。而吕瑜见此情况,并没有穷追猛打:“别想了,顾你十年寒窗,留下三分脸面吧!”
  那位张讼师连忙出列,想要挽回一二:“吕大人!丁秀才有难言之隐,他原先与钟翁有着同窗之谊。”
  “轰——!”县衙外哄笑声震耳欲聋。而丁庆凡已经羞愧的无地自容。
  吕瑜同样失笑:“既然是难言之隐,又何必当众告知呢?”
  张讼师话一出口,也立刻感到后悔。这不是连黄钟的丑态都揭露了吗?他又连忙快刀斩乱麻:“吕大人!既然您已经知晓缘由,那就请您快些断案!我们手上握有婚书,又在那白二之前。女子三从四德,未出嫁就该听由其父安排!”
  吕瑜心中长叹。想了想,还是决定继续拖延。幸好昨晚与幕僚商量过,如果公堂上出现了逼宫的这一幕,自己还是有个最终的拖延手段。
  吕瑜露出微笑:“听了你们双方以及证人所言,此事钟翁未做错。明媒正娶,合乎礼数。君子有慕艾之心,倒也合情合理。”
  发觉吕瑜的话偏向了黄钟,王讼师脸色大变,他踏上一步,刚想辩解。吕瑜伸手阻止住了王讼师的举动,继续道:“那个白二同样没错,欠债还钱,不违道理。又不知那丁小娘子身有婚约,而转卖的那个萧腾又死于非命。不知者不为过,也怪罪不到他的头上。”
  “至于丁秀才?”看了一眼脸色发白的丁庆凡,吕瑜摇摇头,想到同为读书人,放一马也有利于自己的风评,“阴差阳错罢了。并不是故意所为。以后要好自为之?”
  丁庆凡已经是满头大汗,连忙行大礼,心中大松了一口气:“多谢大人!先生谨记大人教诲!”
  然而公堂上所有人和县衙外的吃瓜群众全都傻了眼,听下来似乎都没做错?那又该怎么断案呢?


第174章 调解
  吕瑜的最后判决如下:既然各方都没有过错,事情的起源就是一场误会。都是乡里乡亲,何必打官司结下仇怨呢?所以都先回去,给秦白和黄钟一个月的时间,双方最好能私下调解。如果还不能解决,那么官府再出面主持公道。
  吕瑜的判决绝对符合这年代的主流价值观。其实放在现代同样如此,民事案件审理之前,法庭会给双方一个私下调解的机会。这是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而且符合儒家“以和为贵”、“止讼”等思想。当然,要忽视掉那些吃瓜群众的失望。他们是看热闹不怕事大,最好今天能见到狗头铡下铡落几颗脑袋。
  而对吕瑜来说,起码又拖延了一个月的时间。而且到时候私下调解不成功,官府出面主持公道?谁规定主持公道一定是公堂判决?就不能是吕瑜出面主持再次调解吗?如果还不成功,那也没什么,吕瑜保证有足够的耐心,会做一个合格的明朝老娘舅。一次不行就两次,五次不行就十次。总要拖到新知县上任,这场麻烦就与他毫无关系。
  不过这条娱乐新闻立刻成为了莱州城的“热贴”,引起许多人在茶余饭后的讨论。有些倾向于黄钟,有些则倾向于秦白。倒是吕瑜的风评很不错,各方都比较满意。不仅符合主流价值观,而且真做到了“不偏不倚”。
  一般来说,像这样的官司,官府总是偏向于有功名的这一方。更不要说黄钟还能拿出婚书,就算硬判,平头老百姓也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没想到吕瑜这个署理县衙的县丞居然是个为民做主的“清官”,并没有让白二那个百姓吃亏。
  对最终的结果,那些明朝键盘侠的意见倒是比较一致,依然是看好黄钟,无非是黄钟得到丁小娘子时,该付出多少的代价。地位上的悬殊毕竟是客观事实。如果那个白二不知进退,那就是自寻死路。而且从某方面来说,能借机获得一大笔银子的补偿,这场官司秦白应该算是赢了。
  然而在远离舆论中心的井家庄,这里是一片风平浪静。抢个举人的女人算什么?抢个官家小姐都不是什么新闻。比如在东二坊里,就有那么一个陕西人呢。
  唯一影响比较大的就是丁瑶,发现她情绪低落,秦白就抽空给予安慰:“瑶儿,你我之事何须向他人解释?”
  不得不说,中二的台词如果用在合适的地方,很多时候会有奇效。丁瑶的情绪好了许多,但依然有些闷闷不乐:“白二哥,瑶儿省的。就是……就是……官媒……?”
  这就是官司带来的后遗症。由于黄钟有了那张婚书,官媒的那一环节就无法继续。总不能重婚罪吧?因此俩人的关系就变成了很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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