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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孽子-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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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呸!尽在那里哄人。一件衣服穿几个月,不变成臭烘烘才怪呢。”

    嘴上是这么说,程静雯心里却是很高兴。

    女人的话要反着听,很多时候都是没错的。

    “等出征回来,我就托人去宿国公府提亲。”

    猛地听李宽嘴里冒出这么一句话,程静雯刷的就满脸通红,“谁谁答应要嫁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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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音刚落,程静雯就赶紧把小手抽了回来,然后像是受惊的小鹿一样小跑着出了大堂,不过,临走的时候,又转身吩咐了一句,“王爷,一定要平安回来,静雯在长安城等着你。”

    前锋营的出征,没有什么誓师大会,也没有人去念什么讨贼檄。

    在除夕的前一天,李宽带着前锋营,低调的出了长安城,一路往西而去。

    虽然是大雪天,但是官道上因为不时有人清理积雪,所以倒也不至于无法行军。

    再加上全军都是骑兵,李宽的护卫更是一人双马,前锋营的行军速度比想象的还要快。

    “王爷,薛总管已经带了一批人马提前去凉州,算算时间,应该也差不多到了。”

    王玄策虽然是个人,但是李宽这次还是把他带在了身边,负责前锋营的后勤事宜,临时充当了一下行军司马。

    四千来人的后勤,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特别是这一次,李宽打算深入吐谷浑,不灭伏允不退兵,这就更需要多做一些准备了。

    长安城离凉州有十来天的路程,很多东西,如果从长安带着的话,多少会影响行军速度,倒不如让马周在凉州提前准备一些。

    当然,像是望远镜啊,手弩啊,火油弹之类的,这就只能从长安带过去了。

    “这次我们作为前锋攻打吐谷浑,就像是一支箭矢的箭头一样,这需要一样熟悉情况的胡人带路,并且最好有人在后面打扫战场,要不然很多物资带不走,凭空便宜了那些秃鹫和野狼。”

    虽然李靖一再叮嘱李宽不能离开大部队太远,但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李宽把楚王府各个作坊的当家伙计都装备给了前锋营,自然不是来旅游的,只要不是直接对上吐谷浑的王军主力,李宽根本就一点也不怕。

    有装备优势,有猛将优势,有训练有素的士兵,还有超越时代的后勤准备,要是不灭了吐谷浑,李宽还真不准备回长安城。

    “王爷,这羽绒服和鲸鱼皮靴子还真是暖和,原本末将还担心冬天行军,士气会比较低落,很容易有人冻伤,如今看来,是一点都没有问题。”

    今天出发的时候,前锋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更换衣服和靴子,带上楚王府专门准备的干粮,然后才上门出征。

    “苏将军,这羽绒服的外衬使用的乃是鲸鱼皮,内衬使用的是丝绸或者羊毛布,中间填充了鸭绒或者鹅绒,自然不是一般的御寒衣物可比。就连这手套,也是鲸鱼皮和羊毛布缝合制成的。

    王爷专门让人测试过,一般的小雨,根本奈何不了我们这衣服。特别是靴子,哪怕是走在雪地上,也不用担心湿透,更不用担心会冻伤脚,要不然王爷哪里敢提议在大冬天出征?”

    王玄策在一旁一脸自豪的解释着;现在应该算是一年最冷的时候了,但是穿上了羽绒服和羊毛衣,特别是羽绒服还有帽子,根本就感受不到凉意。

    这些衣服,原本是珍品阁和服装铺子今年重磅推出的产品,不过,大军出征要使用,自然是全部被李宽挪用了,甚至收到凉州过来的信息之后,第二天就让作坊加快准备各种御寒物资。

    要不然的话,一时之间,要搞定几千人的衣服,还是有点困难的。

    即使是现在,也出现了一些人的衣服过于宽大等不合身的问题,不过,这些都是粗枝末节,不影响保暖就行了。

 第232章 以胡制胡

    西北风呼啸着迎面而来,苍茫的大地上,雪花纷飞,官道上一整天也不见得能够看到一个商队,行人就更不用提了。

    往常时节,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躲在家中烤着火炉,过着吃了睡,睡了吃,顺便造造人的生活。

    不过,在凉州城外,今天却是来了一支队伍。

    长安到凉州,一路都是大唐境内,虽然是大冬天,但是李宽带领的前锋营,行军速度也是飞快。

    “王爷,一路辛苦了,本将已经略备酒水,请王爷先进城休整几天吧。”

    牛进达跟马周、薛礼在城门口迎接李宽,看到李宽比自己想象的还早到了几天,心中略感诧异。

    “牛将军的心意本王领了,兵贵神速,本王去西北贸易驻地补充完物资,立马就出发。”

    吐谷浑袭击凉州也就是一个多月以前的事情,李宽出发的越早,吐谷浑就越想不到。

    毕竟,按照他们的理解,哪怕是大唐真的要出兵,起码也是要等到今年开春,而真正进入吐谷浑境内,可能都要到夏天了。

    如今刚刚过完年没几天,哪怕是伏允再警惕,也想不到大唐的兵马会来的这么快。

    所以,李宽还真是一天都不想浪费。

    反正大军一路而来,由于伙食良好,保暖衣物超乎想象的好,士气非常的高涨。

    特别是朱富裕带领的热气球兵,更是摩拳擦掌的准备再立新功呢。

    有望远镜的配合,再加上热气球的高度优势,可以说前锋营哪怕是不派出斥候,也能随时把控周围十里的情况。

    以前段志玄面临的找不到吐谷浑军马决战的局面,一定能大大改善。

    当然,大冬天的,热气球起飞的风险也很高,倒也不能完全靠它。

    “王爷,西北贸易驻地已经将东西准备好了,另外,你说的人马,已经安排妥当了,你要不要见一见他们领头的?”

    马周听了李宽的话,赶紧上前说明。

    “哦?已经妥当了吗?走,去西北贸易,顺便让那人来见本王。”

    西北贸易如今是凉州城的巨无霸,单单一个羊毛作坊里面,就有超过一千名帮工,再加上护卫和在外面收购羊毛的外围人员,西北贸易妥妥的能够直接指挥超过五千名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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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飞见过王爷,愿为王爷效死。”

    一个跟李宽差不多年纪的胡人从外面进来,身上一脸彪悍的气息。

    “王爷,达飞的父亲阿斯卡是属下的得力助手,对我大唐忠心耿耿,在凉州城周边的胡人当中很有威信。”

    马周站在李宽旁边,解释了一句。

    “达飞,本王要你做的事情,你都清楚了吧?”

    “王爷,马长史和薛总管都跟我说明过,属下已经清楚了。”

    达飞低着头,恭恭敬敬的回答着李宽的问话。

    西北贸易在凉州的影响力有多大,达飞是再清楚不过了,而这只是楚王殿下的一小部分产业。

    再加上当年凉州城外火烧西突厥人的传说,达飞不敢有任何不敬。

    “做这个事情,可是要承受骂名的,并且心要够狠才行,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能够为王爷分忧,区区骂名算什么?再说了,王爷把三成的战利品分给了捕奴队,在下没理由后悔。”

    捕奴队是李宽让薛礼和马周去找人成立的。

    此番深入吐谷浑,李宽是准备见一个部落灭一个部落,这样既可以隐藏前锋营的行军路线,也能彻底削弱吐谷浑的有生力量。

    而之后,李宽准备提议修建凉州到长安城的水泥路,这需要大量的人力。

    至于物资,只要有了水泥,其他的沙子石头,那基本上只要有人就能解决。

    吐谷浑的各个部落,前锋营进攻的时候,必然不会所有的人都英勇反抗。

    到时候面对一堆俘虏,怎么处理就很头疼了。

    放是肯定不能放的,全部杀了的话

    李宽作为一个现代人,又觉得有点难以接受,特别是老弱病残。

    这个时候,让人组织一支捕奴队,作战时跟在大军身后,干一些脏活;战争结束后,让他们继续在各个部落捕奴,就显得很有特别意义了。

    再说了,前锋营一路急行军,也没空留下来收拾战场,一些牛羊马匹,也需要人搞回凉州。

    所以李宽想到了凉州城的胡人。

    “好,你现在手上有多少人手了?”

    “王爷,现在立马可以动的有两三百人,过几天就有五六百人,之后再根据情况招募。只要钱财给的足够,不担心招募不到人手。”

    “好,本王行军速度很快,你可要做好准备。天大的富贵就在面前,就看你能不能抓住了。如果这次你办的好,本王以后会给你一片更广阔的发挥舞台。”

    “多谢王爷,定不叫王爷失望!”达飞大喜,“王爷,听说马长史最近在招募熟悉吐谷浑的人手,刚好我对吐谷浑和凉州交界的各个部落情况很了解,要不我先做几天向导,王爷带着大军把他们先给灭了?”

    上次差点死在了吐谷浑,达飞对此耿耿于怀。

    这次大唐出兵,他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积极的相应号召去组建了一个捕奴队。

    要知道,这捕奴队,干的绝对是天怒人怨的事情,到时候自己除了抱紧楚王殿下的大腿,可谓是没有任何退路可走了。

    “好,就拿他们来先练练手吧。”

    整个吐谷浑也就几十万人,李宽这次是准备彻底的把它从地图上抹去,所以对于前锋营先从哪里进入吐谷浑,并不是很介意。

    反正先来回跑几趟,把整个吐谷浑都扫荡一遍,那伏允但凡是还想当这可汗,就得主动出来剿灭这支队伍。

    这么一来,大唐就不用费力的去寻找吐谷浑主力了。

    他们自己就主动跳出来了。

    哪怕明知道这里面可能有坑,伏允又有什么选择呢?

    李宽行的是阳谋,手段有点残忍的阳谋。

    跟这些胡人,谈仁义道德是没有用的,要不然五胡乱华的时候就不会有“两脚羊”的说法了。

    以暴制暴,你残忍,我比你更残忍。

    这样才能真正的让他们屈服。

    之后,再配以经济手段、交通手段和化手段,慢慢的让他们成为大唐的牧民。

    吐谷浑人也好,党项人也好,亦或是羌人,都是不稳定的因素,只有彻底变成唐人,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西北局势。

 第233章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凉州往西南而去,不过百里就进了吐谷浑的境内。

    这一带的吐谷浑人,由于贸易的便利,日子过得相对富足。

    诺博早上起来给羊圈里的羊羔添加了一些草料,便回到了帐篷里面烤起了火。

    作为部落里面最先出去行商的牧民,诺博一家的日子要比其他人要好不少;不过,整体来说,部落里今年都过了一个肥年。

    几个月前,部落里派了百来人跟随王军去凉州打秋风,很是带回来不少战利品,单单铁锅就分到了几十口,让许多没有参战的牧民心中懊悔不已。

    好歹也是一个近千人的部落,完全可以抽个三四百人出兵的嘛,这样分到的战利品肯定就更多了。

    今天没事做,可以去找隔壁的伊诺喝两杯,自己去凉州换羊毛的时候买的两坛烧刀子还剩下一坛呢。

    诺博一边切着烤羊肉,一边喝着马奶。

    伊诺是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脑子没有自己精明,但是长得身强力壮,是部落里有数的勇士。

    心动不如心动。

    诺博披上了自己心爱的羊毛大衣,抱起了酒坛子,出了帐篷。

    寒风呼啸着从诺博耳边穿过,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吐谷浑的冬天,基本上都是这样的,这几天没有下雪,还算是好的了。

    诺博没有骑马,伊诺的家离自己不过是一里地,走过去就是了。

    这里是部落的中心,冬天的时候,大部分牧民都集合在这里过冬,倒也不用担心走过去会碰到野狼什么的。

    冬天的太阳,升的有点慢,阳光一点都不暖和。

    诺博眯着眼看了看远处的红日,似乎觉得阳光里头有什么东西。

    大冬天的,谁会来这里呢?

    诺博想了想,便继续低头朝伊诺的帐篷而去。

    “嘶嘶!”

    一阵阵若有若无的马鸣声慢慢的从太阳升起的地方传来,部落里有些听觉敏锐的牧民已经从帐篷里冲了出来。

    诺博远远的也看到了伊诺也拎着一把弯刀从帐篷里冲了出来,然后整个人贴在了地上。

    有兵马过来了。

    莫非王军在冬天还要再去袭击凉州?

    诺博心中升起了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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