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难波津前几年从大唐引入了一批樱花,长得很是漂亮。
要不我们的捕牛队就干脆起一个樱花会的名字吧。
这样将来我们如果要发展其他的业务,也不会受到名字的限制。”
东方晋五显然也是不甘心于平庸的人物。
金山港如今是百废待兴,只要胆子够大,一切都有可能。
“可以啊,樱花会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文雅,觉得更像是大唐的名字,有一股诗意。”
东方四郎对自己弟弟的提议表示了赞同。
这个年代,说到樱花,大家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倭国。
因为樱花本身就是大唐本都的植物,是从大唐传到倭国之后,才慢慢的传遍倭国全境的。
如今只是刚刚开始。
哪像是后世,只要一提到樱花,什么场合出现了樱花这个字眼,十有八九就会跟倭国人联系在一起。
……
阿尔法是金山港附近最大的一个印加人部落的首领。
作为最早跟唐人接触的土人,阿尔法很快就学会了唐语。
不得不说,阿尔法的语言天赋还是非常高的。
能够在这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之中成为一个大部落的首领,阿尔法的智商和情商显然都是非常高的。
要不然也没有办法好好的活下来,更没有办法带着部落发展壮大。
“族长,金山港那边新来了数千唐人,这些人跟之前的那些唐人都不一样。
我现在基本上打听清楚了,这些唐人据说都是属于一个大唐皇子的人马。
他们现在对附近好几个小的部落出手了。
要么就是臣服于他们,听他们的命令做事,给他们开垦田地中粮食。
要么就是被他们攻击,直接被弓箭给射杀了。
甚至听说还有一些人是直接被俘虏之后,会被运输到大唐售卖。
这样的情况要是放任下去,迟早也会波及到我们的。”
阿尔康作为部落里头的勇士,地位算是比较高的。
很多部落对外的联络,都有他的身影。
“那些唐人的厉害,你我又不是没有见识过。
他们的刀剑非常的锋利,根本就不是我们能够比得上的。
哪怕是同样的木棍,在他们手中和在我们手中,发挥出来的威力也是不一样的。
最关键的是你说的这个大唐皇子的人马,他们几十个人组成一个阵型,就可以直接灭掉一个小型部落的反抗力量了。
并且他们还对外宣传,只要不反抗,都能跟着过上好日子。
但是如果反抗的人,下场就会很惨。
我虽然很不想看到局面按照现在的样子发展下去,但是我们能够做的事情也是非常少的啊。”
阿尔法很是郁闷的喝了一口二锅头。
这是他用一整头野牛才从唐人那里换到的一坛子酒水。
所以每一次他都是浅尝辄止的品一点,生怕一口气给喝光了。
“是,唐人是很厉害,但是他们也都是血肉之躯,并不是不可战胜的。
我们部落有几千人,如果跟其他的一些部落联合的话,立马就可以组建一支不少于唐人数量的队伍出来。
如果族长您还是不放心的话,我们可以往东边行走上百里,跟那边的部落合作。
他们也是知道金山港这里出现了唐人的。
到时候我们几万人一起攻打金山港,肯定是可以把这座城池给消灭的。
越是到了后面,我们就越难打过他们了。
那些唐人如今生产出了一种叫做水泥的东西,能够很快的帮忙修筑城墙。
我听说在大唐本土,每一座城池都有高大的城墙防护。
如果金山港也变成这个样子的话,那么我们想要打败他们就更加困难了。”
阿尔康显然是觉得应该要先下手为强。
要不然一直等下去的话,将来的麻烦事可就多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阿尔康的这个观点显然是很有道理的。
如果北美洲的土人真的能够联合起来,组建一个几万人,或者是几十万人的大军,那么金山港这边还真的可能守不住。
但是很多事情是没有办法假设的。
除了在金山港附近的土人能够真正的感受到大唐带来的威胁,其他远一点的部落并没有什么切肤之痛。
平时这些部落之间就因为争夺食物之类的事情,没有少发生一些龌蹉。
又怎么可能那么容易的就联合起来对付唐人呢?
“这个事情我要再考虑一下。最好就是找人去跟那个李郎君商量一下,看看他们到底想要怎么样。
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就考虑往北搬迁一下,尽量避免跟他们直接冲突。”
作为族长,阿尔法知道自己不能意气用事。
要不然到时候自己这个族长的位置就保不住了。
跟唐人打交道比较多的他,很清楚唐人没有那么好对付的。
哪怕是自己最终带着人马顺利的打败了唐人,肯定也是一个损失惨重的局面。
到时候其他部落肯定不会放过自己。
这么一来,就有可能变成为他们做嫁衣裳了。
这显然不是阿尔法希望看到的场景。
“我去吧,我直接去找那个李郎君,问一问他跟那个大唐皇子的想法到底是不是一样的。
大家能不能坐下来好好的商量一下。”
阿尔康主动请缨的要去跟李义协沟通。
不过,这一次,他的沟通显然不会有什么效果。
李治的人马,可是不会听李义协的吩咐的。
……
“九皇子,这些土人实在是不堪一击,完全不是我们对手。”
王大牛作为李治的护卫统领,最近亲自带着人手去攻击附近的土人部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显然是战果累累了。
“王将军身先士卒,奋不顾身,所以才有了这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附近的几个土人部落,要么就已经臣服于我们,要么就已经灰飞烟灭。
到时候我们可以控制的区域就会越来越多了。”
曹林站在旁边,也忍不住给王大牛点了个赞。
那些土人,完全不是训练有素的唐人将士的对手。
像是王大牛这样的猛将,披上铠甲,骑上战马之后,简直就是一个无底的存在。
那些土人的勇士完全不够看。
哪怕是他们在脸上涂上了五颜六色的东西,把自己装扮成很厉害的样子,也没有什么卵用。
“我们这段时间对付的都是土人的小部落。
我听说附近也有一些规模比较大的部落,如今他们应该已经意识到了一些问题。
以后要想再继续攻打他们的话,估计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李治虽然心情也很不错,但是也生怕王大牛他们骄傲自满,到时候轻敌了,那就不好了。
“郎君,其实依我看,我们不用每次都让王大牛带兵出动的,可以让那些投奔我们的倭国人去斗一斗。
这些倭国人,只要奖赏丰厚,战斗起来也是悍不畏死的。”
管家辛茂将提出了一个方案。
李治在难波津和函馆的时候,都没有少招募人手。
不管是那些活不下去的倭国普通百姓,还是一些冒险家,人数至少有好几百人。
这些都是年轻力壮的人。
只要稍加训练,就是一支不错的护卫队。
用他们来攻打土人,哪怕是损失大一些,大家也不会那么心痛。
“辛管家的这个提议不错,大牛你可以加速一下招募倭国人护卫的事情。
到时候安排一些身手不错的人先去练练手。
如果倭国人的战斗力不错的话,那么以后对付土人的事情就交给他们去做了。”
李治自然也是不希望自己的护卫统领出什么事情。
能够让倭国人替代唐人出动的,李治还是很愿意让倭国人去的。
特别是在金山港这里,唐人本身就是一种非常紧缺的资源。
李治可不想自己的手下变得越来越少。
“没问题,我明天就带几个倭国人在身边。
之前难波津上船的山下丰和森山克的身手就还可以,到时候让他们去练练手。”
王大牛倒也没有一直抢着冲锋陷阵。
毕竟,保护李治的安全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
第1559章 兔子的威力
张武超是陇右道的一个普通百姓,日子过得不好不坏。
不过这些年《大唐日报》上面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海外趣事的报道,哪怕他不识字,也能够道听途说不少内容。
不甘心一辈子都那么贫苦的他,跟着弟弟张武先在前几年去了澳洲,定居在了太子港。
只要大唐百姓去到太子港,就能免费的获得一千亩的草场。
这些草场不管是你用来开垦出来种植大麦,还是用来养殖牛羊,都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你有小孩了,那么小孩子也自动拥有一千亩的草场。
所以往往一家七八口人的话,就能够拥有七八千亩草场。
澳洲实在是地广人稀,李承乾后面干脆在颁布了一个激励政策,只要是唐人,哪怕是你家中多购买一个奴仆,也能额外的分到五百亩的草场。
最关键是大唐百姓来到太子港之后,还能够得到一定的资助,几乎免费的获得一处木屋。
虽然这些木屋不可能多么豪华,但是让你不至于夜宿草原,还是没有问题的。
作为还算是比较早到达太子港的张武超兄弟,如今已经是一个有着几万亩草场的牧场主了。
不过,跟其他人大量样子牛羊不同,张武超的草场,除了养殖了少部分的牛羊之外,大部分都是用来养殖兔子。
这本来并不是他的本意,兔子的到来,只是他随手而为。
但是后面的情况却是发展的跟他想象的完全不同。
“大哥,我们的兔肉加工作坊要尽快的修建起来了,要不然依靠那几个仆人,天天在那里杀兔子也是忙不过来了。”
张武先披着一件大棉袄,跟张武超一起围着一个大火炉,上面烤着两只兔子。
滋啦滋啦的声音,充满了诱惑力。
自从有了香料岛,大唐本土的香料价格多就不断的下降,如今普通百姓也能有机会享用了。
至于澳洲这里,来的最多的商船就是蒲罗中那边过来的。
所以香料什么的,自然也是不缺的。
哪怕是比大唐本土贵一点,也贵不到哪里去。
张武超他们两个想要食用的话,自然是想怎么用都没有问题的。
“前几天不是已经卖掉了一大批吗?今年冬天又多修建了一批兔屋,应该问题不大吧?”
养兔子主要是张武先在负责,张武超更多的是负责对外联络等其他事宜。
别看突厥长安城刚刚开始进入夏天,但是在太子港这里,却正好是冬天。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有点不习惯。
待的时间久了,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大哥,你是不知道那些兔子的繁殖速度到底有多快。
澳洲这里的冬天不像是我们陇右道那么寒冷,兔子并不缺少草料食用。
如果放开来培育的话,只要一个月的时间,兔子的数量就可以翻一番的。”
张武先此时真的是痛并快乐着。
这个年代普遍是缺少肉食的。
虽然兔子肉没有牛羊肉那么美味,但是怎么说也是肉啊。
把它们加工好之后运输到蒲罗中售卖,还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生意。
最关键是兔子的繁殖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后世,在许多社会中,兔子一直被用作生育能力和性活力的象征。
有生物学家按照理想的数学模型下计算了一下兔子的繁殖能力,这个结果绝对是超出大家的想象的。
理论上,一对兔子可以在一年的时间里繁殖到一千个以上的兔子群。
也就是说你买了一对兔子之后,在一年内就有可能拥有一千只兔子。
当然了,你买的肯定得是一公一母的一对。
为什么兔子能够以如此惊人的速度繁殖呢?
从生物的进化方面来考虑,兔子是各种捕食者非常普遍的食物来源。
不管是狼群还是老鹰,亦或是夜猫和狐狸,都会捕捉兔子来食用。
说的不好听点,在兔子生存的环境之中,几乎所有的食肉动物都会把它作为食物来源。
而兔子又不像是刺猬或者乌龟那样有着比较特殊的防护能力。
碰到了敌人的时候,除了偷跑,它几乎没有任何的反抗本事。
这个时候,兔子要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必须具备超强的繁殖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