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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世界许愿系统-第9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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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上是穿着单衣的霍去病,他此时的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连绵山脉上“听那些人说,这里是匈奴人的神山圣地。既然已经打到了这里,还在他们的神山下面大获全胜。师傅,在这里刻石立碑记录功勋,祭拜天地向昊天上帝禀告此次北征大胜之事如何?”

    “很好的主意。”

    王霄伸手摘下一根杂草,在手里搓来搓去“就这么办。记住了,刻石立碑的时候写你们就行了,别算我。”

    “这是为何?”

    王霄神色古怪的回应“说了你可能不信,这事儿我以前干过。”

    在大明风华世界里,王霄就曾经在击败草原部落联盟之后,在狼居胥山上刻石立碑,祭拜天地。

    这事儿的确是非常高兴的事情,不过他曾经做过了,也就没有那么迫切。

    而且这次北征数千里来到这儿,本就是霍去病自己的故事。王霄可没有去抢自己徒弟风头的打算。

    得到了王霄的应允之后,霍去病大喜过望的跑去做准备工作。

    这年头能够青史留名的事情,那真的是不要命也要争着去做。

    这若是换个人,不提深谱明哲保身的李靖,就算是卫青在这儿,也是说什么都不敢把王霄排除在外的。

    而且真要是刻石立碑,祭天地的话,肯定是把王霄放在第一位。

    可霍去病年轻,而且性格上很虎。压根就不在乎这些事情,所以真的在狼居胥山上刻石立碑的时候,还真就是没有写王霄的事儿。

    原本霍去病是准备让那些俘虏们修建祭坛的,不过王霄却是拦住了他说“这是祭天用的,是祭咱们的昊天上帝。你让一群杂胡修祭坛,想什么呢。”

    霍去病恍然大悟,急忙让干活的杂胡们滚蛋,亲自挑选了一批立下过功勋的汉军将士过来,在狼居胥山上积土为坛。

    封为祭天,禅为祭地。

    封狼居胥的意思,实际上就是在狼居胥山上祭天。

    祭坛修好之后,霍去病在众人瞩目之下走上祭坛,向着上天宣读了祭天祷文。

    祷文什么的自然不必多说,都是周礼传下来的东西,几百上千年下来,早就形成了固定的套路,只管往里面写就成。

    念完了之后,霍去病把祷文点燃,然后仍向了半空之中。这就算是祭天完成了。

    至于祭天祷告的是谁,那自然是昊天上帝了。

    而上帝这个词,可不是什么舶来品,而是早在商周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的。

    ‘尚书’有记‘惟上帝不常。。。’

    ‘诗经。大雅’有写‘皇矣上帝,临下有赫。。。’

    ‘诅楚文’有录‘外之则冒改久心,不畏皇天上帝。。。’

    所以说这个词汇,是老祖宗们早就创造出来的。

    华夏的神仙体系非常复杂,各种各样的神仙层出不穷。

    而这其中,最早的天之化身,最早的至高神,甚至最早上‘帝’之尊号的,就是昊天上帝。

    帝号出现在商朝,而昊天上帝的尊称则是出现在周朝。

    昊天上帝即为古代对于‘天’的敬仰,周围有日月,星辰,风雨和雷电作为使者,有五方上帝辅佐。

    ‘所谓昊天上帝者,盖元气之广大,则称昊天,远视苍苍即称苍天,人之所尊,莫过于帝,讬之于天,故称天帝。’

    在这个时代,昊天上帝就是老天爷,就是天帝。

    ‘上帝者,天之别名也!’

    至于说玉皇大帝什么的,那都是做什么都有模有样,就是做不好皇帝的著名昏君皇帝宋徽宗赵佶,为了抬高他们老赵家的身份地位出身,刻意弄出来的。

    在那之前,祭天祭的就是昊天上帝。

    封狼居胥之后,事情还没有结束。祭天拜地那是成双成对的事情,不能祭了昊天上帝,却把后土给忘了。

    那可是皇天后土啊。

    随后就在姑衍山祭拜后土大地,这就是禅姑衍山。

    过程也是和祭天差不多,修建祭坛,然后念祭地祷文,最后点燃祷文扔向大地。

    霍去病的封狼居胥,实际上是做了三件事情。

    那就是封狼居胥,禅于姑衍,还有登临瀚海。

    前边两件事情已经做完,就剩下最后一件事情,登临瀚海。

    。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章 北海休闲之旅

    所谓瀚海,并不是指之前从漠南前往漠北通过的那片沙漠戈壁。

    真正的瀚海,说的是世界第一深湖,亚欧大陆最大的淡水湖贝加尔湖。

    当然了,这个时候莫斯科公国还是一片荒芜之地,自然也没有这个名字。

    而在匈奴人的称呼之中,这片宛如海洋一般广袤巨大湖泊,就叫做瀚海,又或者是北海。

    历史上苏武牧羊的地方,就是在这里。

    而霍去病之所以被后世无数兵家所景仰,认为是武人的巅峰。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带兵来到了这里。

    这是华夏千年以降,向北走到过的最远地方。

    ‘大汉兵锋所指之处,皆为汉土!’

    封狼居胥,禅于姑衍,登临瀚海并称是霍去病漠北之战胜利后的三大盛事,广为历史称颂。

    所以说封狼居胥,实际上是由三件震撼性的大功勋所共同组成。

    “这些都是丁令人,也叫肃慎。”

    茫茫瀚海岸边,王霄指着那些拜服于地的当地土著,为霍去病解释说“早在周天子时期,他们就曾经向周天子表示臣服,也可以看做是周天子的封臣。所以说,这片土地自古以来就是

    咱们的。”

    霍去病是典型的大汉主意者,他点头称是“师傅说的是,不如在这里建城如何?”

    “可以,不过投资太大,得慢慢来。”

    从长安城到北海这儿,少说也有万里之遥,这还是直线距离。

    在这里建城驻军移民什么的,成本之高实在是吓人。

    可王霄却是决心一定要做到,因为不这么做的话,这片土地在汉军离去之后,又会成为游牧民族的地盘。

    哪怕花费几十年的时间,也一定要做成。

    他们一路追杀匈奴残部来到这里的时候,左贤王那儿已经带着匈奴残部绕路向着更北边逃亡了。

    据这些土著们说,北海的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森林,骑兵军团再绕路绕过北海去追击,已经是没有了什么意义。

    所以王霄对霍去病说“这次出击,就打到这里吧。”

    这次出来已经很久了,而且也不可能真的越过北海去大森林里追杀匈奴人。

    西伯利亚如此广袤,真要是跟匈奴人玩捉迷藏,十年都跑不完这么大片的地方。

    所以商议之后,王霄决定让霍去病所部在北海边上休息半个月,之后就启程动身南返。

    虽然距离冬天还早,可这里与长安城足有万里之遥。

    不早点动身的话,等冬天来了那可就走不了了。

    “那边的。”

    王霄对着一群下海的妹子。。。是壮汉们吼着“不想活了?都回来!”

    光溜溜的壮汉们不认识王霄,自然是把他的话当做屁。

    边上的霍去病不干了,天子的话都当做耳旁风,还隐隐约约有‘关你个球~~’的话语传来,他当即打马冲过去,挥舞马鞭就是一通乱抽。

    壮汉们被抽的鬼哭狼嚎,再也不敢下海游泳了,大呼小叫的四散而逃。

    等到霍去病回来,看着他那求知欲满满的眼神,王霄解释说“这北海之中可不安全,这里面有鲨鱼的。别一路打仗都没事,最后死在了鱼嘴里。”

    “鲨鱼?什么玩意?”

    霍去病吃过新鲜的河鱼,也吃过海边送来的鲸鱼干和咸鱼。但是从未听闻过什么鲨鱼的消息。

    “具体的不好说,你只要知道那种一种大鱼,有着成排的牙齿,可以在这北海之中咬人的就行。”王霄伸手指着远处那些正在和汉军做交易的当地人“不信的话,去问问他们去。”

    “信信,师傅说的自然是真的。”

    霍去病神色真诚的连连点头,可他的目光之中却是写满了‘你当我傻儿?’

    鱼这东西见的多了,也吃的多了。

    就算是有几尺长的大鱼,那也不过是吃的肉更多而已。

    能咬人的鱼,说老实话他还真没有见过。

    不对,应该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王霄说了一遍就不再多说,他现在只是个什长,管不了那么多。大军统帅是霍去病,为将士们的生命负责的也是霍去病。

    霍去病转身去找那些当地人,询问有关鲨鱼消息的时候,王霄已经是拎着一个大布袋向着岸边走去。

    对没有见过鲨鱼的汉军将士们来说,贸然下水自然是个威胁。

    可这玩意面对王霄的时候,那就真的只是新鲜会活动的刺身了。

    王霄过来不是抓鱼的,虽然北海的鲑鱼很好吃,可他一路上吃的鱼已经足够多了。

    他也不是来棒敲海豹的,因为海豹肉实际上并不好吃。油脂太多,口感和大块的肥肉区别不大。

    大汉的人或许会喜欢,王霄就看到不少汉军将士们,将那些傻乎乎也不知道躲的海豹们直接拖走。

    可对于王霄来说,他真的是不喜欢这种满嘴肥肉的感觉。

    他要抓的,是美味的龙虾。

    龙虾这种东西,在大海里属于常见生物。

    只不过以这个时代的食物保存技术来说,想要从海边运到长安城,那就根本没办法去吃了。

    而且王霄也不可能跟李隆基似的,为了吃个荔枝还要专门建立一条驿道,然后还把罪名推到女人头上。

    以前想吃生猛海鲜太困难,可现在眼前就有大龙虾,王霄自然是要吃个痛快了。

    王霄的水性超强,一个猛子下去就开始在岸边水下的石头缝里,水草丛里抓那些大龙虾。

    尤其是在石头缝里面,那些龙虾几乎都是成群结队的出现。

    因为当地人并不吃这些看着古怪的玩意,所以龙虾遇上王霄这种身躯奇怪的鱼,几乎不去躲避。

    拽着长须,一手拎着好几个就从水底出来。

    一抬头就看到岸边站着许多人正在脱衣服。

    “干什么?是想游泳还是想放水?”

    “想游泳的话,都滚蛋。水里有鲨鱼,人在水下面可不是鲨鱼的对手。想放水的话,告诉我你们这是结束了还是准备开始?结束了要挨打,准备开始打的轻一点。”

    面对王霄的呵斥,岸边的人明显松了口气。

    有伯长大声回应“看你下去那么久都没出来,还以为你出事了。额们这是准备去救你。”

    虽然霍去病深知王霄的厉害,可身为臣子该做什么他还是懂得的。

    早早的就安排有一整队人马负责保护并不需要保护的王霄,他们之前看到王霄下水一直没出来,急切之间就想要去救人。

    “那就谢了。”

    王霄走到岸边,将拎着的龙虾都塞进了布袋里。

    “这是啥?真丑。”

    “虽然丑,可是好吃啊。”王霄招呼众人“都去收拾干柴生火,把调味料都准备好。让你们尝尝什么叫做美味。”

    “吃这些丑八怪,还不如去抓那些傻狗。”这说的傻狗就是海豹,在汉军将士们的眼中,傻憨憨的海豹的确是和傻狗有些类似。

    “那不是傻狗,那叫海豹。”正准备再回去的王霄,认真为众人做科普“海豹皮很厚,而且皮下是更厚实的油脂脂肪层,这玩意真没什么好口感可言。”

    这若是换成大汉的百姓在这儿,哪里回去管你什么皮厚脂肪多的,他们就爱吃这样的。因为以往吃不上,现在有的吃就得了,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挑剔。

    可现在这里的汉军将士们,从出边墙之后,一路奔杀万里之遥来到北海岸边,路上吃的基本上都是肉食。

    用句俗话来说就是‘女神背后的男人们,XX女神都已经XX的要吐了。’

    现在王霄抓来了看着古怪又丑陋的龙虾,反倒是感觉比那些纯粹的肉要有趣的多。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王霄不断的下水去抓捕龙虾,其他人则是做着开锅之前的准备工作。

    受限于缺乏调料,吃的时候只能是撒盐之后直接煮。

    好在那句话怎么忽悠的来着‘顶级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

    虽然话说的很笑,不过还是有点点道理的。

    这句话虽然说出来简单,可真正能够做到的,却是寥寥无几。因为就跟大智若愚一样,这是需要相应的能力的。

    好在以王霄的厨艺来说,他才是真正能够做到,用最简单的烹饪手法来处理顶级的食材,而不会弄的浪费掉。

    煮熟之后通红的大龙虾直接抓在手里,两手这么一拧将脑壳扔掉,接着扒拉出来虾壳与虾线,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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