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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我是刘皇叔-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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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经过刘俨与鲁大锤一行七人,忙活了一天一夜,只打造出一柄长四尺余(一米二左右)的环首刀,以及一个长枪枪头。

    这柄环首刀长四尺,重十八斤,这个重量主要是寒铁沉重导致,一般这样规格的环首刀,重量一般都只有三到四斤的重量。

    剩下的枪头,重十三斤,算起来也是十分沉重了。

    不过对于已经修炼多年《五禽戏》的刘俨来说,这样重量的兵器,实际上则是刚好趁手。

    要知道刘俨现在双臂能够举起两百重量,并投掷出一丈的距离。

    一柄十八斤重量的环首刀,对于他来说,自然可以轻松自如。

    手握着寒气逼人的寒铁环首刀,刘俨心头涌起莫名的战意,一刀劈前的石墩之上,巨大的石墩应声切成两半,足见此刀的锋利与坚韧。

    “好刀。”刘俨由衷的称赞道。

    “公子,如此宝刀,理应取个名字,让其名垂千古才是。”鲁大锤几个也是一脸激动,想到这样的神兵,出自自己之手,就难掩兴奋之色。

    “不错,是该取个名字。”刘俨欣然道:“古有神兵龙渊,今有神兵龙雀,就叫龙雀吧。”

    “好名字。好名字。”鲁大锤几个都是大老粗,又哪里分辨得出什么好坏,但听到刘俨拿此刀比作神兵龙渊,自是纷纷抚掌附和。

    “枪就叫龙鳞吧。”虽然枪刃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枪杆,但刘俨也给这把寒铁枪头,取了一个同样霸气的名字。

    “公子,枪杆最好的材质,就是粘合槊木,因为槊木有镔铁般的坚韧度,不过槊木制造繁琐,就算是一个大匠师,至少也需要一年以上时间,才能制造出上好的槊木”

    鲁大锤虽然是个五大三粗的大块头,但因为是家传技艺,在铸造这一块,绝对是一个大匠师水准。

    要知道光他手中那柄铁锤,可是足有二十斤的重量,可他每次都能抡起,捶打通红的铁块上百次,这样的臂力,就是刘俨,也就勉强做到。

    这里固然有熟练的手法在里面,但也足以证明他惊人的臂力和天生的神力。

    “枪杆不急,这事慢慢来,现在需要打个刀鞘。”虽说刘俨一直说着环首刀,实际上这个时代的环首刀,也叫汉刀,因为大汉尚武,无论文人还是武将,实际都喜欢佩剑。

    故环首刀其实也可以称之为环首剑,因为无论是尺寸,样式,还是重量其实都是没有本质的区别。

    而之所以叫环首刀,则是因为刀柄是一个圆环形状,故称之为环首刀。

    事实上刘俨现在所修炼的《五禽戏》,只是一种内修的强身健体功法,当然也可以拳脚战斗,但却无法使用兵器。

    所以刘俨现在实际上,并不懂刀法,更不懂马战枪法。

    但刘俨深知一个道理,乱世之中,名气,权势固然重要,但拳头和兵权,则更重要。

    这也是他为何明明还不会真正刀法,却要打造兵器的原因,这就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第14章 孙权领兵攻江夏

    

忙碌了两天两夜的刘俨,正为铸造出神兵‘龙雀’而窃喜。

    却不料,转眼这把神兵就派上了用场。

    原本刘俨还准备,趁跟黄射离开竟陵之前。

    好好给庄园的佃户,讲解一下庄园田地增产一事,毕竟他是前世可是农业方面的教授。

    结果第二天一早,黄射便派人来到庄园,让刘俨速速带上行李,前往竟陵与他会合。

    前来传话的是县衙的衙役,刘俨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对方也不清楚,只说今早有信使从江夏而来。

    见状,刘俨只得把昨夜,临时写的一些简单耕种方法,比如沤肥、驱虫、松土、灌溉等几个简单方法,交给了大姐刘禾。

    现在刘业还在驿馆干着驿吏一职。

    庄园则由大姐刘禾和二姐刘鱼打理,刘老实和他女婿鲁大锤,协助干些粗活。

    “阿姊,现在我必须离开了,家中之事你们多担待。”

    接过二姐刘鱼帮他收拾好的行李,刘俨把神兵‘龙雀’悬挂在腰间,与家人告别。

    “玄之,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记得多给家里来封信笺。”

    刘禾和刘鱼都是一脸不舍,外甥女小杜鹃更是拉着刘俨,一个劲的喊着舅舅。

    刘俨本来想去驿馆给父亲告个别,结果去到驿馆,才得知父亲也进了城。

    “先生,学生奉命前来。”没有见到父亲,刘俨只得转身来到县丞署。

    而这个时候,黄射出行的车马,也已经准备妥当,正在装载物资,可见事情之紧急。

    “玄之,来的正好,速速帮忙清点军粮,数目是否正确。”

    一身深衣官袍的黄射,点头跟刘俨打了个招呼,便与县丞赵诚,核对着账簿。

    整整五十车粮食,一车十石,汉代重量一石差不多六十斤,一车粮食就是六百斤。

    五十车粮食就是三万斤粮食,这几乎是竟陵粮仓的所有。

    “赵诚,汝县令一职,我已经上报郡守大人,相信不久就会有任命抵达。”

    黄射在与赵诚对完账册之后,许诺之余,又道:“这次查抄林家、韩家的钱财,我现在全部交给你,为我军购买粮草,一个月之内把购买到的粮草,全部运送到鄂城。”

    “诺!”赵诚激动的应道,等了这么多天,对于他来说,等的就是这一天。

    “出发!”黄射养尊处优惯了,虽有坐骑,但他却喜欢坐车。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一名队率,统领着五十名士兵,以及征募的一百五十名民夫。

    推动着牛马粮车,匆匆踏上出城的路途。

    因为走的急迫,刘俨终究没能跟父亲见上一面,虽然有些遗憾。

    但他在驿馆给父亲留了书信,他也相信只有自己在外混出一个人样,家中的父亲和姐姐,才能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

    大队人马出城,被黄射叫到马车上的刘俨,才得知事情的真相。

    “玄之,江东碧眼小儿孙权,率领三万大军,沿江而来,已经攻下下雉,正在朝鄂城进发。”

    坐在马车之内的黄射,皱眉道:“孙权与我江夏有杀父之仇,此番来攻,气势汹汹,怕是有一场恶战。”

    “先生无忧,江夏兵强马壮,郡守大人英明睿智,定可让碧眼小儿有来无回。”刘俨略作沉思,开口恭维着说道。

    “哦,玄之竟有如此信心?”黄射也不由来了兴趣,有些振奋的问道。

    “先生,江夏在郡守大人手中多年,百姓拥戴,军民拥护,孙权远道而来,既不谙地理,又不得人心,安能取胜?”

    刘俨脑瓜子迅速转动,一副胸有成竹的神情。

    他之所以如此笃定,这次能够打败孙权,自然是因为他清晰的记得,历史上孙权应该前后三次攻打江夏,基本可以说都是劳而无功。

    最后一次之所以得胜,是因为黄祖手下悍将,甘宁率部反水,这才攻破坚固的鄂城,黄祖在城破后被杀。

    而现在应该是孙权第一次攻打江夏,更多的应该是试探性的攻击,而不是倾巢而来。

    这几年孙权一直整顿内部,接手父兄留下的基业,也已经略有成效。

    攻打黄祖的目的,应该也是转移内部矛盾,当然也是练兵,以及树立孙权个人威望。

    毕竟孙权如今也不过二十一岁,还是一个刚刚及冠的年轻人,江东内部的文臣武将,对于他统领江东政权,多少还是有些存疑的。

    这两年孙权也是殚精竭虑,表现出来的执政能力,逐渐得到帐下的文官集团认可。

    但统兵作战的能力,则还有待考验。

    如今江东四面环敌,统兵的能力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江东的存亡。

    而江东北岸是曹操的势力,孙权现在哪敢招惹,曹操不来打他,对他来说就是烧高香。

    荆州刘表现在也是兵强马壮,孙权也没有底气宣战,所以对于孙权来说,最好的练兵对象,自然就是江夏的黄祖

    统领江夏郡的黄祖,手下水师一万,步卒一万,临战征募,可得青壮一万。

    而黄祖手下,无论是兵力,还是将领,或者说文臣谋士,那都相差甚远,这活脱脱就是一个软柿子。

    以至于孙权出兵之前,就做过设想,认为一个月就可以打到夏口,直取江夏郡城西陵县。

    刘俨跟随黄射率领的运粮队伍,赶到夏口之时,已经是十一月中旬。

    这个时候,江夏水师人马,因为不敌孙权所部,已经全部退守鄂城。

    孙权率领的兵马,进驻鄂城水寨,并派出先锋凌操,徐琨各率别部两千人马,进驻鄂城城下。

    鄂城守将苏飞,正是黄祖帐下头号大将,担任江夏郡尉,兼水师副都督一职。

    夏口距离鄂城不足五十里,夏口守将黄永,是黄射族兄,手中只有三千人马的他,前几日得知鄂城水师战败,他可是吓得不清。

    如今见到黄射押运粮草而来,他仿佛一下子找到主心骨。

    “族兄无需担心,夏口水寨坚固,孙权必不敢来攻。”进入水寨之后,黄射则表现得很镇定,安慰了一番族兄。

    他随即召集水寨各部曲军司马,军候开了一会,并告知众人,其父黄祖已经率领一万援军,正在赶往夏口而来。

    得知这个消息,夏口水寨将士,人人振奋。

    “为稳定鄂城军心,吾准备派人前往鄂城传递消息,不知何人愿意前往?”黄射知道现在鄂城被围,若城中将士无法安心守城,必然难以持久,遂提出让人前往送信的之事。

    结果夏口水师各部军司马,军候闻言,皆沉默不言。

    “明公,卑职愿意前往。”眼见无人敢应诺,刘俨拱手而出,自告奋勇请缨前往。

    “玄之,壮哉!”黄射有些不满瞪了一眼帐下的将领,为鼓舞军心士气,他只得配合着刘俨,沉声道:“汝立即持我军令,前往鄂城面见苏郡尉,告知他务必据城坚守,等待援军抵达。”

    “诺!”刘俨慨然上前,接下黄射手中军令。



    第15章 单枪匹马斩凌操

    

接下黄射的令箭,刘俨在两名熟悉地形的士卒引路下,三人三马直奔鄂城而来。

    五十里的路程,骑战马凌晨出发,傍晚前便赶到了鄂城城外。

    鄂城位于长江边上,城池临江而建,这座原本不起眼的城池,随着汉末乱世开启,逐渐成为一座军事要塞。

    城墙也由原来的一丈高度,通过这些年的修筑,已经达到两丈高度。

    如今的鄂城城防的坚固程度,已经不下于江夏郡城西陵。

    刘俨做为信使,黄射临时授命了他一个亲兵屯长职务。

    屯长在汉军编制之中,虽然是基层军官,但却可以统率一百士卒,所以又称之位百人将。

    并且黄射还赏给了刘俨一套两档铠,头戴铁兜鍪,身穿两档铠的刘俨。

    左腰上悬挂着‘龙雀’战刀,背上背着一把桑木弓。

    右腰间悬挂着一个箭袋,装有二十支羽箭。

    身高近七尺的刘俨,虽然年少,但身形魁梧健壮的他,一身戎装之下,哪里还有半点稚嫩之感。

    分明就是一个驰骋沙场的战将形象,给人的感觉就是威武而雄壮。

    汉代尚武,刘俨在郡学学习这一年,所学六艺之中,就包涵有射、御两种技艺。

    所以刘俨对于骑马射箭,可是一点都不陌生,一年所学,他的马术、射术,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那就是弓马娴熟。

    虽然没有学会击剑杀伐之术,但这并不妨碍,刘俨上战场的勇气。

    “刘屯长,城下战斗正酣,是否暂时避开?”刘俨三人赶到城外,发现城下战斗杀声震天。

    三人驱马来到一处丛林坡上,举目远眺之下,只见城外战场之上,两军人马往来冲杀,战场之上旌旗飞扬。

    很明显交战的两支,分别是守城的江夏军队,和攻城的江东孙权所部。

    面对这样的战场,虽然是第一次身临战场,但刘俨却有一种热血沸腾之感。

    这一刻的他,再也遏制不住内心的冲动,一手扯着马缰,一手握住刀柄。

    “当”的一声,龙雀战刀应声而出。

    “可以胆气,随我杀敌!”面色肃然,高举战刀的刘俨,目光冷冽,扬声问了下左右二人。

    “愿意一战!”两名士卒也是百战老兵,动作敏捷的拔出了腰间的战刀。

    “杀!”刘俨两腿一夹马腹,坐下的黄鬃马,四蹄如飞,飞奔着冲下山坡,直插战场。

    战场之上两军人马,虽然盔甲形式大多一样,盔甲所穿衣服,护肩却能够清晰可辨认。

    江夏军队的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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