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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仙师-第3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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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当沈晨的命令下达之后,整个队伍里没有一丁点反对的声音,相反,豪迈的唐人士兵反而觉得,不进入草原荒漠,怎么能说他们出了关呢?
  早一日出关,才能早一日建立无上功勋!
  到了雁门关,少不得和守将和士兵们好好聊聊,尽管时间没有太久,但屁股都被颠疼了的沈晨好歹找到了放松的时刻。
  走在高高的雁门关上,沈晨看着面前沟壑纵横的关口,望着苍天白云,不由得感叹边关将士的辛苦,也不由得默默替世世代代想要攻打下这座关隘的草原百姓悲哀。
  就这样一座易守难攻,想要进攻就只能用命往里面填,填到守城的将士连拿起刀子的力气也没有的时候才能把关隘攻下。
  可想而知,他们是有多么的刻苦和努力,一次次面对光头大魔王,不论使出了什么样的力气,最后都只能在认真的一拳中被击败,然后望着这一座关隘默默叹息。
  “走!”
  由不得沈晨多想,得了沈晨命令的程处弼早已安排先锋部队出了雁门关,然后向既定的方向一路行去,他们将拉开后续部队五公里左右的距离,为中军的安稳保驾护航。
  “真乃熊罴之士也!”
  望着纵横而去的将士,守城的将军哪怕见惯了大唐南征北战的不对,自己手底下更是一群从战场上厮杀而来的野狼,但是,仍然挡不住他对这一支部队的欣赏。
  如果沈晨在这里,沈晨就会不屑地笑笑,毕竟,这一支部队完完全全就是拿钱砸出来的部队。
  他们身上的铠甲看似轻便,强度却是雁门关士兵的十倍还多,哪怕雁门关的士兵站在二十米外那弓弩射,只要箭头没有扎到眼睛里,哪怕把他们手都射酸了,他们也别想杀死沈晨麾下的任何一名士兵。
  而这些士兵背上背着的后膛枪,腰间插着的转轮式手枪,再加上五人一伍就有的望远镜和插在后膛枪上的三棱军刺。
  沈晨敢说,就算他们什么也不动,站在那里不说话就能给人以万般的压迫感。
  更何况,在软件上他们也不差。
  当初成立新军时,李二定下的规则就极为苛刻,几乎是在所有大唐府兵中硬生生地挑出了五千人,然后才扩大到现在的两万人。
  而在大唐,每一个二十到六十岁的良家子其实都是府兵,只不过很多时候不需要出战,只需要在家种田,农闲的时候参加一下训练就行。
  如此一来,相当于大唐每一个壮丁其实都是士兵,就算现在大唐的人口不过三千多万,但哪怕壮丁数量只有三分之一,也是一千万人,从一千万人里选出区区两万人来,其概率之小,比之后世考大学还要夸张得多。
  再加上,能配备给沈晨的新军士兵绝对只会是新军中的佼佼者,如此一来,这支部队的精锐程度便可想而知了,说是大唐精华的精华所在也不为过。
  就算是当初李二手中的玄甲骑兵也比不过。
  为此,沈晨还专门放弃了蒸汽汽车,一来是能源供应供不上,二来则是不想在士兵面前过于安与享乐。
  不用说,来自后世的这一套官兵平等,和自古以来千古名将都具备的体恤士兵的做法,顿时得到了所有士兵的好感,渐渐有种把沈晨当做军伍之人的想法。
  就这样,众人一路走了十多天,终于在一处背风的口子里,看到了一处牧民族群的小部落。
  而此时,楔必呼正把刀子放在喃忽的脖颈上,准备送自己的好友去见长生天。


第731章 不死人的方法
  草原人是敬畏长生天的,应该说天地间一切的生灵他们都会敬畏,只因为这片天地实在太大了,大到人们只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没有战胜他的勇气。
  每一年都会有很多人被杀死,然后成为族人的口粮,以自己那干巴巴的身躯为整个族群的延续做出奉献。
  因此,每一年到了这个时候,整个族群里都是极为严肃的,哪家孩子敢在这个时候去戳大家的脊梁骨,是要被硬生生扔到野外喂狼群的。
  一些大的部落还会有一些仪式,可是对于楔必呼所在的小小族群来说,却是没有那么多的仪式,大家聚集在一个专门隔离出来的帐篷外边,双手合十,对着长生天不断祷告,希望长生天能怜悯那些个献身的族人,在长生天的怀抱里吃香的喝辣的。
  帐篷里,三五个和喃忽一样,要么在作战中失去了战斗力,甚至需要依靠族人才能够活下去的年轻人,要么是年纪太大,已经没办法为族群提供劳动力的老者,有男有女,围聚在一起,看着面露不忍的楔必呼破口大骂。
  “你个怂货!唐人的幼崽都比心肠硬!一刀下去就完事了,那进进退退,连唐人那些娇滴滴的小娘们儿也不如!”
  “你要是不砍死我们,我们就砍死你!大不了换个人当族长!”
  “他家娃子,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我要回归长生天了,你送送我难道不行吗?”
  ……
  帐篷里已经被收拾了出来,全是制作肉干和开肠破肚所需要的东西,尽管很多都是木头做的,但该有的东西一样不少,有一些年久的甚至还散发着多年的腥臭味。
  众人都有一颗赴死的心,吵闹声越来越大,楔必呼感觉自己的脑袋都要炸开了,猛地把刀子往地上一扔,吼道:“不行!咱们不能这么活!”


楔必呼是个有脑子的草原人,比起别的只是在传统和生存两者之中不断徘徊的人来说,他见识过大唐的繁盛,见识过唐人生活的方式,他不想在这样下去。
  “人吃人,即便有一千万个理由,也是错的,也是畜生才会干的事情!”


楔必呼抱着脑袋,痛苦地跪下,“唐人没有说吃人是对的,长生天也没告诉我们吃人是对的,是我们自己为了活下去才说服自己吃人是对的!可我们明明就错了啊!”
  哭声起来了,就像那一件皇帝的新衣一样,当那一个简简单单的道理被人一下子戳破之后,所有人才真正正视起自己眼前的事实。
  吃人就是不对的!这是无论任何理由都说不过去的!
  帐篷外和帐篷内都安静了,不是他们不知道这个道理,但是,为了活下去,他们一直都在欺骗自己。
  “可是,不如此,我们如何活下去?族人如何活下去?”
  喃忽其实是不怕死的,但是,在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好像有个什么东西破裂了一样,让他铁打的内心忽然就变得脆弱起来,忍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
  其他人神情也如同这般,呜呜哭咽中,一个个说道:“那就当做我们做好事了吧,让族人记得我们就行。”
  “是啊,既然避不开,那就只能追随长生天的意思,让族人好好活下去就行。”
  ……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楔必呼这个草原大汉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无能,那是一种灵魂深处的无能为力,已经不是他所能做到的了。
  如果有办法,怎么可能走到这一步!
  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他们很想说真的没有办法了,但是,他们又不想把这句话说出口,或许是因为内心深处还有一丁点来自于身而为人的骄傲,所以,他们都在期盼着……
  期盼着至少还能有一种办法出现!
  “喂,你们的羊卖不卖?”
  忽然,一道粗粝的声音隔着外围稀稀疏疏二三十只羊传了过来,明明并不好听,但传到众人耳朵里,竟然宛若天籁一般。
  一般来说,草原上的行商看中的也只会是羊,而牧民们所能卖出去的也只能是羊,但是,一些行商却可以通过买羊而交换一些生存所需的物资。
  那些物资也不一定就是吃的,但却是能够维持人类生存的东西,比起非要吃东西才能活下去更好,就像后世的零食,明明不饱肚子,但是热量足够高,足以让人维持身体机能的运转。
  如果能换上一些此类物资,或许就能少杀死一个人了。
  欢呼声把沈晨队伍中专门挑出的联络员吓了一大跳,还以为这些突厥人是在喊人操家伙,正把左轮手枪往手里拿,哪知道眼前一花,只见众人连忙跑进帐篷,将一个虬髯大汉请了出来。
  见到那个大汉两手空空,连刀子也没提,脸上更是带着惊喜而期待的笑容,联络员知道自己稳了,悄悄地把左轮手枪上的保险关了起来。
  “你要买羊?”


楔必呼似乎根本就没有看到联络员手中的手枪,只是盯着联络员的马背看。
  联络员都是选取在突厥有过生活经历,或者直接就是归附的突厥人,至少也是和突厥人经常打交道的战士,所以一见楔必呼的样子,联络员就笑了起来,故意拍拍自己的马背,道:“放心吧,我们东家来草原做生意,东西很多,就看你们的羊够不够。”
  听到联络员的解释,楔必呼忍不住兴奋起来。
  依照草原上行商的规矩,他们只会沿着大部落的运动轨迹,直接去大部落,根本不可能为了一个小部落就绕一个大圈子,因此,他们会派出联络员,把双方想要的东西记录一下,然后让联络员从队伍里拿着东西和他们交易。
  更让楔必呼兴奋的是,这个联络员的样貌并非草原人,而是典型的唐人。
  唐人的商队是公认东西最多也最好的商队,特别是在那位唐人的神仙下凡之后,唐人商队里的东西就多得数也数不清,不仅仅是数量和质量,就连种类也是令人眼花缭乱的程度。


第732章 脑子被驴踢了
  不说别的,就说那种放一个冬天也不会坏的面包,奶香浓郁,绵软可口,虽然价格贵了点,但是,只要配上一碗羊奶就很容易饱腹,比起吃几大块肉来说肯定不如,但每天一个也足够过完这个冬天。
  “有面包吗?”楔必呼想也没想,张口就说出自己心中的野望。
  其他的族人有些去过南面的也是吃过的,顿时口水滴答,眼巴巴地望着联络员,唯恐联络员说没有。
  联络员岂能不知道他们的想法,换做是自己在草原上的时候,只要怀里能揣上两个面包,他就敢跑到龙城去,把那里搅个天翻地覆。
  “当然有!”联络员哈哈笑道:“自从面包被大唐仙师传到凡间以来,便是饱腹充饥的绝好东西,马上就要入冬了,草原上最缺的就是这玩意儿,我们大东家家大业大,如何没有面包?”
  “太好了!我们活得下去了!”楔必呼和族人们一起欢呼蹦跳,就连刚刚还闹着要死的喃忽也加入了欢呼的队伍,如果能换到面包,即便多卖两头羊也是可以的。
  “怎么换?”
  欢呼过后,楔必呼马上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换比上,他可是知道的,唐人最可恶的就在于心眼全是黑色的,大灾之年,一只被冻死的羊换几根缝补帐篷的小针和麻线你敢信?
  偏偏这就是大唐商人干出来的事情!缺德极了!
  联络员哈哈笑道:“实不相瞒,我们这是第一次来草原做生意,大东家为了让大家认可我们,决定给大家一些优惠。”
  优惠这个词楔必呼听得懂,反正就是给买家一些甜头,之后再狠狠地捞一笔呗!
  “怎么个优惠法儿?”
  “以前一头羊换多少个面包?”
  “这个……”楔必呼很想说我们根本就没换过,毕竟他们这样的小型族群平常根本就没有商队来,而且哪怕他去过大唐,面包这种东西也只是偷来吃过,没有做过什么生意,对价格根本不上心。
  但是,按照他的想法,既然面包是用来维持族人生存的,数量上就要比一只羊带给族人们的更多才行。
  一只羊如果省着点吃,他们这个族群可以吃两天,挤一挤还可以吃三天,唐人的面包他见过,脑袋那么大一个,他最多吃一个就死撑死撑的,喝上几口羊奶连站都站不起来,省一点的话足够让五个族人吃一天。
  整个族群七八十号人,一天就要大概二十个面包,三天的话也就是六十个,只要一只羊能换一百个面包就是赚的了!
  “一百个!”楔必呼脸上红得厉害,他恨不得把虬髯的脑袋扎到胸膛里去,都是粮食,面包明显比羊肉还好,还是天上来的美食,一比一百的比例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个黑心的家伙。
  果然,那联络员眉头一皱,不爽地道:“你做梦吧?在长安城里,一只羊也就够换十多个面包的,到了边关也不过二十来个,你着距离边关也不过半月路程,你居然敢要一百个?是你失心疯了,还是打算抢劫我,所以没打算好好地谈?”
  一边说着,楔必呼便看到那联络员把手上那银白色的东西指向了自己,这种东西他可没见过,但他曾经远远地看过大唐军队里配备的类似的东西。
  那是长长的一根烧火棍一样的东西,听说脱胎于仙器,能发出石子一样的东西,百丈开外都能把人活生生打死。
  此时尽管他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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