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汉朝在线-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邦一踏入社会,就觉得刘季这个名字太俗。什么“季”啊“季”的,还春“季”里开花百香呢,太斯文了,象个文文雅雅的女孩子名字,跟自己高大威武的形象一点都不配。

    别看刘邦平常没怎么好好读书,但关键时刻还是才华横溢的。他灵活的脑瓜子一转,就自己的名字就变得了“刘邦”。

    邦,方言里叫哥哥的意思。有时也管姐姐叫邦。所谓“刘邦”就是“刘哥儿们”。这个名字正好和当时刘邦的流氓形象相符合。出来混的人都是要讲哥儿意气的,刘邦更名就是这个意思。

    总而言之,从此沛县的黑帮中又多了一个叫刘邦的人。

    养个儿子当流氓,为此刘老爹没少哀声叹气过。但刘邦依然我行我素,凭着一双铁打的拳头,不出几年,便成了沛县一带的小霸王。

    小霸王威风无限,而此时真正的西楚霸王还在地上摸鸡屎玩呢?

    (6)第一个女人。

    光阴荏苒,十余年的流氓生涯匆匆而过,刘邦表现的果然和寻常人不同,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大青年,却还是光棒一条。

    此时,刘邦的人生格言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值得赞扬的是,刘邦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典型模范。如果现代人都有他的这种思想,只怕计划生育早就不是我国的一项国策了。

    问题是,时代不同是不可相对而语的,在那个实行早婚早育的时代,刘邦已经是超大龄青年了。

    面对众人异样的眼光,刘邦毫不在乎,他当时心里在想:“燕雀焉知浩鸿之志。”

    是啊,别看当时刘邦只是一个流氓,但他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他不愿随随便便娶一个女人守在黄土地上窝囊的过一生。(其实是当时没有哪家的闺女愿意嫁给这个放荡不羁的流氓才对)

    先事业后成家,这一点刘邦就是一个榜样。

    然而,俗话说的好,皇帝不急太监急。刘邦的对自己的终身大事并不着急,但他父母却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了,他们想帮儿子物色一个厉害一点的姑娘(恐龙那种正合适),把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嫁”过去,省去心中的一大烦恼。

    可问题是以刘邦当时的“光辉业迹”,谁都不敢“高攀”。因此,刘老爹常常坐在门槛上感概:“生儿生儿,都说生儿子好,我看还是生女儿好些。人家闺女都挤破门槛争着去提亲,这倒好,偶家小子倒贴送上门去也没人要。这是什么世道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刘邦晚婚跟他的眼光和抱负有关,但这并不代表他在外面就没有女人,相反,他的女人还很多。这些就介绍一下他的第一个女人。

    应该说他的第一个人女人是一个寡妇。这个寡妇也姓王,和他娘一个姓。三十来岁就没了丈夫,一个人含薪如苦的领着一对儿女过日子。唯持他的生计就是丈夫去世前留给他的一个小酒店。

    先前我们已经说了,刘邦同志整天在外鬼混,因此,酒店就成了他们每天 “必修”的地方了。

    而王寡妇家的酒店是他们村子的唯一一家酒店,刘邦自然没去的少了。

    都说寡妇门前事非多。而颇有几分姿色的寡妇门前事非就更多了。这里我不说,大家也明白,这小酒店的生意自然是很红火了。一般人来这里吃饭喝酒也是正常,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是带着有色眼睛来看寡妇(顺便揩揩油油是常事),都说秀色可餐,其言不假啊。

    身边没了男人,对于店里的客人,只要不是太过份的骚扰,王寡妇一般是不会介意的(多半是敢怒不敢言)。

    但事情往往有意外,一次一个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大叔级别的人物多喝了一点酒,喝酒除了花去身上多余的银子减轻负担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装疯卖傻。

    酒后干了什么事也不打紧,反正是多喝了酒呗。

    那位大叔就是这样的,借着酒性,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先是一把握住寡妇前来酌酒的那只白白嫩嫩玉葱般的手,众人一阵轰笑(这种举动不足为奇),也许是众人的笑声刺激了他,总之,他的动作进一步展开了,一把抱住了寡妇,再然后那满嘴油腻充满酒气的大嘴就迎上了那片鲜红欲滴的甜唇。

    寡妇自然又惊又羞,挣扎着反抗了。不反抗倒也罢了,越是挣扎却是刺激人,那位大叔更加兴奋起来,动作还在进一步升级,他疯狂地吻着寡妇香唇的同时,手脚并用,开始撕扯她身上的衣物;不多时,两团白生生水嫩嫩的蓓蕾已露出大半来。

    直到这时众人才感到了事情的严重,个个惊的目瞪口呆,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各位看官别急,大凡这样的故事都会有“英雄来救美”。

    这不,说来还真来了一位,恩,想必大家都猜到了,不错,就是我们的流氓刘邦同志。

    刘邦不愧为当地的小霸王,出手的时机、火侯、眼球效应都撑握的炉火纯青。

    鲁智深拳打郑关西时只用了三拳就把人给活活打死了。而我们的刘邦同志更厉害,只照着那位大叔的肥头油面一拳下去,那人便直生生的倒在地上,血流如柱,再也爬不起来。

    当然,千万别以为他已经死了。不过他比死了还要难受的是,从此下半生都是躺在床上度过的。

    接下来的故事就有些老套了,这一拳打下去,就擦出了爱的火花。不久,对刘邦感激涕泥的王寡妇就以身相许了。

    试想想救了美之后正常情况就能得到这样丰厚的回报。难怪古往今来,英雄救美的故事阵出不穷。

    当然,其中还包括一些聪明绝顶的同志,人为的制造出一些英雄救美的举动来。他们的目标很明确,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

    刘邦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是,第一次从王寡妇家出来时,读了近十年书却只懂得“人之初性本善”的他居然站在山旷上,大声叫喊道:“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靠,居然能吟出这般文雅的诗句来,太牛b了。我们可以想象五大三粗的刘邦同志在吟诗颂句时的样子一定超可爱吧。

    看来爱情的力量就是强大,它可以使流氓变成正人君子,使傻子变成聪明人,使文肓变成半文肓……

    闲话不多说,反正后来两人就成了“地下情人”关系。只是他们一直隐藏的很好,当时很少有人发现他们之间不正当的关系罢了。

    初试伸手尝到甜头后,随后刘邦又故伎重演,同样利用“英雄救美”成功俘虏了不少少妇的心,从此,刘邦再也不用担心住宿问题了,今天睡王寡妇家,明天睡张寡妇家,后来睡彭寡妇家……

    看来我们可以给当时正值血气方刚的刘邦取个更nb更响亮的绰号:少妇杀手。

    也正是如此,后人常常对刘邦赞叹道:“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必定有一群花枝招展的少妇。”

    后来当了皇帝的刘邦荣归故里时,已是白发苍苍的王寡妇默默地站在人群中,那枯树皮般的脸上绽放出灿烂如许的笑容时,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这个女人一直都深爱着刘邦,从这一点来看,刘邦同志年青时还是蛮有魁力的。

    当时正处于流氓时代的刘邦,真是先知先觉,成为了计划生育的典型模范。家里红旗没有,外面彩旗飘飘。他奉行的政策是:“生活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

第二章 :慧眼识丁的萧何

    (二)发迹

    (1)慧眼识丁的萧何

    因为刘邦在外面混很讲义气,三流九教的人都很乐意跟他来往。令人侧目的是,连县衙门的一些父母官也跟他有交情。

    看来刘邦来真具有非一般的人格魅力。

    萧何便是刘邦朋友中很特别的一个。

    萧何丰邑人,自幼饱读诗书。出身于地主之家,在沛县衙门做吏椽(官职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司法兼警察科长)。因办事公正,为人正直,深受沛县人的称赞。

    “干脆到朝廷去当官吧,我帮你向上面推荐一下。”县令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发现萧何的非凡才能后,语重心长的对他说。

    然而,令县令感到意外的是,萧何居然拒绝了他的好意,并且郑重其事的陈述了理由。

    他的话大致归纳为二点:

    1、 我的故乡是在这里(沛县),我喜欢这一片热土,我舍不得这里的父老乡亲,我想在这里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家乡人服务。

    2、 我并不适合做大官,在这里做点跑脚的事还可以,如果调到上面去了,官场上的事我应对不过来,到时候生出一些事非来,追其源头,可能还会连累到大人你的头上来。

    总之,萧何所说的这些理由很是牵强。

    但县令见他如此“淡泊名利”,自然对他更加刮目相看,在权衡了他话中的“利弊关系”后,心想身边有这么一个才能突出的人在也是好的,也就不再相劝。

    可是他哪里知道,以萧何的慧眼,他早看出秦王朝有迅速衰败迹象。倘若在朝迁为官,实在不知道未来的官途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更重要的是,此时他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很特别的人,一个脚上长着七十二颗黑痣的人。

    那是一个天气很热的夏天。

    萧何和县衙的几个小吏到城的护城河里去洗澡。

    按理说天气太热,去洗个澡也没啥,但关键时就在这河边休息时,不经意间看见躺在草地上一个左脚上有几排黑痣的人。

    为了弄清他脚上究竟有多少颗黑痣,萧何主动上前和那人聊天。

    “啊,你不是萧大人吗?”萧何还没说话,那人便惊叫着坐起身来。

    “恩,你是……”

    “在下刘邦!”

    就这样,萧何边和刘邦聊天一边数他脚上的黑痣,最后确定不多不少是七十二颗时,不由大吃一惊。

    再联想到熟读百家之书时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传说:上古时期,五位主持天事物的帝王中,赤帝的脸上就有七十二颗黑痣。(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好看的小说)

    “这人难道是赤帝的化身?”萧何当时是这样感的。

    这次偶然的机会相识后,两人便一见如故,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后来据萧何所说,当他看到刘邦脚上那几排奇特的小黑痣时,就断定这人一定不是非同寻常之人。

    以后沛县人常常看到这样的奇怪情景,一位县内的当红高官却常常跟在一位身份和地位都有天壤之别的地痞流氓后面,而且丝毫不在乎他人的眼神。这跌破了许多人的眼镜。

    这里,我们不得不佩服萧何的远见。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后来能成为大汉的开国宰相。

    刘邦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萧何。

    萧何自己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推荐,而他此时却主动推荐起别人来。在他的帮助和努力下,刘邦拿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份职业——泗水亭亭长。

    从此刘邦告别了整天无所事事的“游民生活”,告别了放荡不羁的流氓生活(虽然当了亭长他还是流氓作风),开始了人生中一次展示自己的我机会。

    现在已无从考证当时刘邦的心里想法,但这个小小的亭长却成了他日后起义的跳板。

    这里,我们且把刘邦这段“亭长”生活称做为“官吏时代”吧。

    (2)泗水亭亭长

    首先把泗水亭的情况介绍一下。

    秦始皇的天下设立郡县制之后,县里设立了亭乡制。所谓亭乡制,就是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每亭设亭长,每乡设里正。

    估计那时候的亭长差不多可以和现在的乡长相媲美了(只差那么一丁点)。那时的亭长不说拥有管辖的地盘有十里之多。而且管辖范围也很广:各种治安、纠纷,以及外地流动人口到本地的登记和检查。当然,亭长还有一项最为重要的职责就是兼任十里之地的捕头。

    捕头在众武侠小说中都有详细介绍。专门负责抓一些干坏事的罪犯,比如说杀人犯、强奸犯,更有堪者连当地的地痞流氓也要抓。

    起用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氓来管理众流氓们。这大概跟后来医学上所讲的“以毒攻毒”是同一个原理吧。

    这一切都归功于萧何。

    当时正好泗水亭缺少一个亭长。机会来临时,萧何没有让他浪费掉,他立即向上面推荐了刘邦。

    萧何是何等人物,连县令都敬他三分。有他做推荐,刘邦自然理所当然的当上了亭长。

    刘邦接到的任职通知单大概和我们现在的大学录取通知单差不多。大致意思是:“尊敬的刘邦同志:经过我们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