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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后,鹿死谁手,尚未可知!”罗纲豪气干云:“今日一席谈,我也算摸着小妹的脉了,她啊,往往就是别出机杼,只消往这个方向入手就可以了。”
“那我祝你早日学有所成。”
“当然会有所成。对了,你准备的好文章呢?回去还要跟母亲交差的。”罗纲伸出了手掌。
萧诚从怀里摸出一篇文章递给了罗纲。
扫了一眼,罗纲有些狐疑:“这不是岑夫子布置给我们的作业吗?该不是你自己写的吧?崇文,脸皮不该如此厚的。”
“这不是我写的,是小妹写的。”萧诚道:“你看仔细一些,这是我的笔迹吗?”
萧诚的书法是典型的馆阁体,没有什么鲜明的个人风格,但这种字体,在考试之时,却是极有优势,极得考官喜欢的,手中的这一篇,字迹明显要娟秀许多,而且个人风格极其明显。颇有书圣字体的意境在里头了。
“小妹的字写得真好!”罗纲讶然:“她也会作八股吗?”
“你且看看写得如何?”萧诚笑道。
仔细看完,罗纲却是面如土色,卟嗵一声跌坐在椅子之上,半晌作声不得。
“可还能交差?”
“让我无地自容!”罗纲叹道,“任重而道远,崇文,我真得下苦功了。”
萧诚一笑,任由罗纲去自我消化。
小妹的才情,本就世所罕见,只可惜了是一个女子。便是有才,能知晓的,也不过是身边的廖廖数人而已。
盏茶功夫,江映雪与萧旖却又是联袂而回,两人手中各自捧了几个盒子。
“三哥哥,这是江姐姐这里新出的香水,外头还没得卖的,我挑了三套,其中一套便送给伯母!”萧旖低声道。
“多谢!”罗纲站了起来,却看向萧诚。
“就说是我送的。”萧诚道:“我挖了这么一个大坑让罗兄你跳了进去,想来罗夫人必然甚是恼我,这便算是我赔罪的吧?罗兄,时候不早了,不如咱们就此别过。”
罗纲心事重重地点了点头。
回程的马车之上,萧诚看着萧旖,问道:“小妹,人你也见过,如何?假如你不满意,我拼尽全身气力,也帮你拆散了这桩婚事。”
萧旖却是脸庞微红,“虽然腹中锦锈不够,却也胜在坦承,还很有趣,而且亦有上进之心。再说这婚事是两家议定的,二哥哥你莫要坏了人家的名声。”
萧诚大笑:“你如此说,我便明白了。你倒也没有猜错,如果你真不满意,我就只能对不起罗雨亭,定会把他搞得臭不可闻自动退婚的。”
萧旖翻了一个白眼给萧诚,人却是靠在车壁之上不言语了。
第二十九章:皆大欢喜
这时节,普通女子十四岁便大都出嫁了,萧旖如今已十二岁,在一般家庭里,早就开始准备缝制嫁衣了。也就是萧诚心疼妹子,这才想了一个办法,硬生生地准备将妹子的婚事往后拖几年,否则最大的可能便是萧旖会在两年之后的某个黄道吉日,成为别人的妻子。
萧旖早慧,聪颖之处,在很多方面甚至超过了萧诚,而且自小又读书,在萧诚的影响之下,对于史书之类的书藉又格外地钟爱。别的大家闺秀在想法设法地搜罗一些话本,为才子佳人们叹息流泪的时候,萧旖却是窝在书房里,专心致志地对比着各类正史野史之中记载的不同之处,想要找到其中的谬误。
史书看得多了,心胸自然就大不一样。
而像萧旖这样研究史书的,所得就更加的不同了。
但正如萧诚所说的那样,在如今这样女子只能围着丈夫、家庭、子女打转的现实环境之中,懂得太多的萧旖,不免会让自己陷入到痛苦当中。
今日见了罗雨亭一面,萧旖比较中意罗雨亭的原因,或者就是因为罗雨亭愿意与她辩论,并不识其为一种离经叛道。
知音难寻。
在萧旖看来,二哥萧诚算是知音,在很多方面,两人的认识居然能惊人的一致。
而罗纲罗雨亭,虽然难成知音,但或者却是可以成为知己的。
知音,需要志同道合。
知己,却只需要他理解,体贴自己也就可以了。
萧韩氏看着面前雕刻着岁寒三友的长条木盒里,一字排开的五瓶造型精致的小陶瓷瓶,眼中露出了惊喜之极的神色。
“这是天香阁新调制出来的香水吗?一套居然有五种香型?”捧着盒子,她爱不释手。“你们是怎么弄到这些的?要花费不少吧?”
萧诚直接跳过了第二个问题,笑道:“嬢嬢,孩儿不是刚刚又升了官儿吗?这是孩儿该孝敬的。钱是我付的,但香水却是小妹挑的。”
“挑的?”萧韩氏惊讶地道:“还有很多种吗?”
“有的。”一边的萧旖道:“不过我挑得都是您喜欢的,香味淡雅而又持久,女儿知道,你不喜欢那种味道浓烈的。”
“这得多少钱啊?光是这盒子,这陶瓶,都价值不菲了。”萧韩氏道。
“嬢嬢有眼光,这盒子和瓶子都是特别定制的,光这两样,都价值近十贯呢!”萧诚笑道。
“怎么这么贵?”萧韩氏吓了一跳。
“因为这样的香水,天香阁一共就只调制了一千套,所以这盒子和瓶子也就只有一千套,生产完后,就毁去了原版。就算是香水用完了,这盒子与陶瓶,也是不错的装饰品。因为生产的少,单价自然也就高了。”萧诚笑道。
“一共就只有一千套,那这一套,得多少钱?”
“也不太贵,也就百八十贯吧!”萧诚轻松地道。
“你口气倒大,百八十贯?你一个从八品的朝奉郎,一月薪俸几何?”萧韩氏斜睨了他一眼。
“孝敬嬢嬢,那是应该的,管他钱多钱少呢!”萧诚笑咪咪地道:“就算儿子将俸禄都用光了,嬢嬢还能饿着我不成?”
“就你会说话,一张嘴跟抹了蜜似的。那像你大哥,整日价里硬梆梆的,明明一句好话,从他嘴里蹦出来,总觉得味道有些不对。”萧韩氏叹了一口气,突然想起了大儿子。
萧定长年在外,她本来已经习惯了。但突然听说大儿子要回来述职了,这思念之情,顿时便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以致于整日价地睡不着,眼见着就显得憔悴了一些。
而与此类似的,还有萧定的妻子高绮,这些日子,明显地兴致高昂了起来,但也明显地看得出来,晚上没有睡好过。
“大哥是领兵大将,孩儿可比不得。他如果也像孩儿这般说话,在军中哪来的威信?”萧诚笑道。
萧府里头其乐融融,同样的时刻,在罗府里,罗大娘子也是喜不自胜。
原因自然也是那一套外头还根本买不到的特制香水。
身份地位到了她们这个份儿上,还能与人比什么呢?
无非就是我有的,你没有。
身上滴几滴这样的香水,往贵妇群里头一站,那些精擅此道的贵夫人们,立刻便会如同猫儿闻着了鱼腥味儿一般。
那众星捧月的感觉,自然是极美妙的。
“你怎么能弄到这个的?”罗大娘子自然也是疑惑的。
“说起来怕是母亲不信。今日儿子才知道,那天香阁的东家江映雪,竟然是几年前儿子随手救下的,没有儿子,那江家,只怕早就倒了。”罗纲道。
他与萧旖约好了,以后读书之上但有所得,便可以去天香阁疏雨堂再辩论一番,为了以后能常去天香阁,自然就要说清楚原委的。
“这话是怎么说来着?江映雪如今名满汴梁,虽然是商贾,但与宫中关系匪浅,藉此还讨得了封号,怎么还与你扯上关系了?”
“当年儿子年少气盛,心怀侠义,见不得一些龌龊之事。”罗纲自然是不能把萧诚扯出来,当下便略过了其中原委,只说自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事成之后抽身离去,连救的人是谁却也是忘记了。
“今日不是与崇文相约吗?回来途中路过天香阁,崇文便说这一次惹了母亲您不高兴,要买点香水来向您赔罪,孩儿也想敲他一笔,便一起进了这天香阁,岂料正好碰到了那江东家。一见我,那江东家便惊喜不已的来向我道谢,我才省得这一回事。”罗纲表功道:“母亲,这一套香水,可是天香阁特制的,连宫里的贵人都还没有呢!”
“岂不是很昂贵?”
“瞧母亲说的,既然有这层关系在,那江东家岂肯收我银钱,虽然这钱本来也该是那萧崇文付的。母亲,以后天香阁但凡有新货,儿子保管您能第一时间用到!”罗纲信心满满地道。
不说这一层香火情在,便是那江映雪是萧诚的人,而自己以后又会是他的妹夫,天香阁还不任由自己出入?这点子事情,以前难办,现在都不值一提了。
“你啊,以前四处浪荡,不过总算也还是做了一件好事。”母亲听到儿子行侠仗义而且有了回报,心下自然是高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
“母亲说得是。”见哄得罗大娘子开心,罗纲也是眉开眼笑。
正说着话,罗颂却是走了进来,看到罗纲,沉声道:“你母亲说你与萧崇文去讨论文章了,可有所得?”
一听这话,罗纲顿时便苦了脸,犹豫了片刻,这才从怀中掏出萧旖所的那篇文章,递给了罗颂,“大人,便是这篇了。”
“字写的不错。”只瞧了一眼,罗颂便点头称赞。
罗纲只是不语。
待得看完全篇文章,罗颂却是目露讶异之色,“不对啊!”
罗大娘子问道:“官人,不知哪里不对?”
“这篇文章倒也是不错的,如果今科举人试考这个题目,那这篇文章轻松拿个举人,倒也不是什么难事,但也就仅此而已了。那萧崇文的文章我看过,水平远胜于此啊,这篇文章,还值不得他看重,还非得邀你去商讨吧?”
罗大娘子一听便竖起了一双柳眉,儿子这又是在搞事啊?
“大人,母亲,这篇文章,便是崇文的那小妹妹写的。”罗纲赶紧道。“您看那字体,可是女子手笔。”
罗颂一听顿时怔住了,再瞅一眼,又看看自家儿子,立时便揪着自己的胡子不做声了。
罗大娘子也呆住了。
“那萧家三娘子,随手写一篇文章,居然也能有举人的水平?”她完全无法相信这个结果,但这又是自家官人说的,而自家官人在文学水平上的造诣,那自是没得说的。
呆了半晌,罗大娘子才道:“是不是那萧家二郎哄骗你?”
“他哄骗我干什么?”罗纲苦笑摇头:“只怕是真的。”
罗大娘子看了自家儿子半晌,才转头对罗颂道:“官人,如果真是这样,这门婚事,我看就此作罢吧,这女子如此才学,又不过年方十二,再过几年长成一些,只怕,只怕……”
“你怕雨亭以后才学远逊此女,因而抬不起头来,夫纲不振吗?”罗颂道。
“是!”罗大娘子诚实地道。她可不想儿子将来娶一个如此厉害的老婆,那儿子可就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了。
“雨亭运气不错!”罗颂却是笑道:“有此女摆在哪里,说不定还能真让雨亭真正成人!而且就算雨亭不行,将来有此女掌家,他也不至于吃亏。将来我们去了,他们三兄弟终归是要分家的。”
“只怕那萧三娘子这样的女子,太过于强势!”罗大娘子担心地道。
“信阳韩氏,世家出身,你与萧韩氏多有接触,她教出来的女儿,会是跋扈嚣张之人吗?”罗颂反问道。
“萧韩氏倒是一个温文谦和之人。”
“这不就结了!”罗颂道。
第三十章:萧家大郎
天气闷热的厉害,让人如同处在一个大大的蒸笼中一般,天上却连一丝阳光也看不到,铅云低沉,似乎随时都会从天上掉下来。
这模样,怕不是马上就会有暴雨来了。
“王俊,这左近,可有能避雨的地方?”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萧定看向一边一个正在整理战马鞍鞯的汉子。
还有差不多两个月才满二十三岁的萧定,却是宋辽边境之上一处极为重要的军寨,天门寨的寨主,辖下统领着五营马步军,按编制的话,足足有二千五百人,这支军队,又被称为广锐军,而萧定,是实实在在的边地统兵大将。
别看他年轻,但在天门寨中,却是极有威望,可谓是一言九鼎。
而这种威望,并不是靠着他的家世而来的。
或者升官的时候,萧氏的门楣可以让他向上走得更顺利一些,不会有人暗中作梗,但想在军中建立起威信,这些却都没有用。
下头的兵士,或者会怕你,畏你,但想要人敬你,服你,便难了。
厮杀汉,特别是他们这种地方的厮杀汉,唯一让他们敬服的,就是能带着他们不断地打胜仗,而且要能活下来的人。
萧定,就是这样的人。
五年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