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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小规模的不断地袭扰,正好说明了西军的心虚。
上头的大人物们倒是信心更加的强大起来。
不过袭扰无用,但道路的破坏就没有办法了。
横山之中的敌人开始在大军前进的道路之上大搞破坏了,明明前军走过了还是好好的一条路,后头跟上来的部队,赫然便发现无法走了。
军队穿行在峡谷之中的时候,上头突然洪水隆隆而来,百把个人,就这样毫无防备的被冲走了,等到大水一过,看到那些死得千奇百怪的人,没有人不胆寒的。
这一路,何其艰辛!
第四百九十六章:决战
骑兵的战斗,永远是那样的迅猛,快捷以及执血澎湃。
蹄声如雷,喊声震天,刀光雪亮,迅速地接近,然后交错而过,然后空地之上便留下无数的人尸体以及失去主人的战马。
然后,重整旗鼓,再次来过。
一般来说,数次往返之下,胜负便已经基本分了出来。
骑兵决战,很少说有鏖战多长时间的说法。
但步兵作战就不同了。
一万个人听起来很多,但当他排成阵列,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就不那么显眼了。
就像现在,一万步跋子分成了十个方阵,前三中四后三,每一个方阵也就五十步宽,二十步厚。主将站在这个方阵的中间,他的左边是旗手,右手是一名鼓手。
旗手撑大旗同时接受主将的号令,鼓手则以鼓点来调整所有步卒们的步伐、速度。
整个西军,只有两万步跋子。
受萧定直接控制的军队,便是五千铁鹞子,二万步跋子,剩下的军队,都属于各大军司,而各大军司的军队多寡,又直接受制于本地财才如何。
财力多的,军队便多一点,财力少的,军队便会少一点。
当然,每一年,兴庆府会向各大军司拨付一定的军费,但这个军费,只是一个最基本的保证。所以各大军司麾下,平时军队并不多,只有在战争来临的时候,才会征集适龄的百姓入伍。
西军各大军司,基本上都还保持了过去部落军队的一些特点,那就是战马自备,盔甲自备,武器自备。而战场之上的缴获,也是归他们所有。
这些年来,靠近宋朝的几大军司,其实是不差钱的,比如嘉宁军司、祥佑军司以及左厢神勇军司,他们与宋人贸易,也允许宋国商人大举进入他们的领地,不仅是官府,便是百姓也都是赚得盆满钵满的。
而赚了钱的百姓,会花更多的钱去买更好的盔甲、武器。
其实这些事情,只要官府稍稍引导,就能很轻易地做到。
西北的冶铁技术,武器制造,在当年萧诚的策划之下,现在是发展的一点儿也不比宋国差。
而在兴庆府的各大武器制造工坊,也因此而大赚特赚。
这些武器工坊,都是隶属于总管府的。
如今兴庆府最大的生意,就是武器生意。
这些工坊,不仅要生产出满足西军直属部队的最好的兵器,还要生产出质量上差了一个档次的供应普通百姓的兵器。
说是差了一个档次,但在一般人看来,质量已经是相当的高了。
在兴庆府里,超过五万人,就靠着这门生意生活着,而且还活得很是滋润。
而各大军司,从这里采购回去武器,再出售给百姓。
西军控制下的地盘上的百姓,几乎人人带刀,即便是在一些妇女,腰带之上也会插上一柄短刀。
彪悍的民风,就是这样被培养出来的。
盔甲这玩意儿太贵,一个家庭最多置办一副,那是准备给上战场的家里的男人用的。
一般而言,战争来临,一家一户,一次也最多征召一人。
而这个人战死了,像盔甲这样的东西,也一般都附送还。
毕竟一副盔甲几十贯钱,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还是相当昂贵的。
南边是这样,北边,西边尚武之风就更加的浓厚了。
南边毕竟是与宋人交界,大家更多的时候是做生意,打架的日子少。北边的像黑水镇燕,黑山威福等地与辽国交界,生意也做,但那是明面上的,私底下大家却更热衷于抢掠,所以买武器的热情就更高了。像南边几大军司很少买的克敌弓这种玩意儿,在北边就很畅销。也就是西军不许买弩,不许买卖神臂弓,否则像这些玩意儿,也能生产出来多少,便给你买走多少。
而西边的郑吉华、雷德进控制下的地方,因为一直保持着激进的西进战略,所以武器交易之风更盛。
西军麾下,人人带刀,这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而萧定能够控制住这么广大的地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麾下的五千铁鹞子,二万步跋子冠绝西北的战斗力。
没有那个军司有力量挑战萧定的统治力。
而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兴庆府这些年来治理西北卓有成效,一条条的政策出炉,让西北众多的族裔能够和平共处,同舟共济,粮食年年丰收,商业收益步步走高,让每个人都感到这个日子很有奔头,跟着大总管很有希望。
民心的向背,人心的支持,这玩意儿有时候看不见摸不着,但他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着。
所以,即便是有些人心里存在着某些野望,但在这样的大形式之也,也只能将野望小心翼翼地藏着不敢露出分毫来。
你敢露出狐狸尾巴,绝对有人一刀喀嚓下来,就给你斩得干干净净。
用张元的话来说,西北这些年来发展得太顺利了,总管的基业已经大体奠定,所差的,也就是一次危机,只要能顺利地渡过一次危机,那人心的凝聚,必然会再上一个新台阶。那总管的大业,便再没有任何人能动摇得了。
而眼前的危机,在张元看来,便是萧定要渡过的天劫。
东受降城已经败了,陈仓带着几千人退回到了中受降城。
耶律环大军逼近中受降城,辽军骑兵四出,已经截断了中受降城与外边的联络,只等眩雷寨的萧定与萧思温的这一场决战分出胜负。
一旦萧定失败,耶律环必然会挥兵猛攻中受降城,近而进军西受降城,一举迫近兴庆府。
当然,如果萧定获胜,耶律环这样老奸巨滑的家伙,肯定便是一溜烟儿的退走。
所以,眼前这一战,对于西军来说,是极为关键的。
也是绝对输不起的。
所以,萧定才亲自前来。
所以,萧定才带来了五千铁鹞子,两万步跋子。
倾力一战。
看着随着鼓点之声步步向前的步跋子,张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这个时候,他算是真正明白了萧定萧诚兄弟两人为什么都不愿意称孤道寡的原因所在了。
西军精锐齐出,为的是一场生死攸关的决战。
而辽人,只不过是随意派出的一支偏师而已。
输了,对于辽人来说,最多能算是一点儿断胳膊断腿的轻伤而已。
休养一段时间,便又恢复了。
步跋子是真正的重步兵。
全身甲胄重达三十余斤,手持长矛,腰上左边别着一支铁锤,右边插着一柄短刀。
作战之时,只要队列齐整,他们连骑兵都敢硬撼。
长矛如林,徐徐前进,压迫感十足。
即便是队列被击散时需要单人作战,他们的战斗力也是相当的强悍,丢掉手中长矛,一手持铁锤,一手提钢刀,杀伤力十足。
步跋子与辽军步卒刚一交锋,立时便占到了上风。
将辽军步卒压得步步兵退。
然后,双方的骑兵按捺不住,开始登场了。
先是辽军骑兵要援助己方步卒,顺着步跋子的军阵缝隙插了进来,步跋子立时便停止了向前的脚步,阵脚紧缩,对抗骑兵。
而西军的骑兵却是从外围又包将上去,将辽军的骑兵包裹起来一阵乱砍乱杀。
双方一层又一层地纠缠到了一起。
从朝阳初升,到日头渐西,战斗仍然没有停歇下来的迹象,反而因为双方的一再的增兵,变得更加的激烈了起来。
双方主将的中军大旗,自开战以来,都没有移动过分毫。
有时候主战场会向萧思温那边靠近一些,有时候又会向萧定这边靠近一些,向着那边靠近,自然就代表着另一方占据了上风。
又一个战营的步跋子被派了出去,在萧定的身后,等待着加入战场的步跋子,已经只余下了不到三千人。
一万七千人的步跋子已经投入到了战场,近两万骑兵,现在待在萧定身边的只余下了不到三千的铁鹞子。
“天快要黑了!”张元突然道。
“看起来要夜战!”萧定的神色很轻松。
“磨古斯能按照约定发动吗?”张元有些担心。“或者不该放他带人去那边?那些北阻卜人不见得还认他这个过去的老首领。”
萧定一笑道:“磨古斯还在等待,他在等待谁能占到上风。如果是我们占了上风,他必然会奋起一击,助我们功成,如果是萧思温占了上风,那他就会对我们下手了。你没有发现,他麾下的骑兵开战以后,便一直游戈于战场边缘吗?看起来热闹得很,其实并没有下大力气。”
张元笑了笑:“这个狗东西倒是安逸,等到战事结束才来慢慢地收拾他。”
“不必,如果咱们胜利了,最温顺的一定会是他们。”萧定道:“北阻卜部落也是大部呢,即便这一次我们又降服一批,在大草原之上,他们还有更多的部族,以后说不准还用得着。”
“只怕辽人回头便会收拾他们。”
“辽人收拾得越狠,对咱们就越有利!”萧定笑道。
“总管,是不是该增兵了!”
“是啊,该增兵了,我率兵出击,你带着剩下的步跋子压阵吧!”萧定抽出了马鞍边的那把黑沉沉的刀。
萧定的大旗在战场之上相当的显眼。
因为那是一杆白色的大旗,大旗的顶端飘扬垂挂着九条白色的狼尾。
白色大旗,玄衣黑甲,每当这杆大旗一动,便代表着决战的开始。
萧定率麾下五百亲卫直入战场。
而在另一侧,辛渐带着剩下的铁鹞子也是直扑而下。
两支军队,一左一右,都是取向远处萧思温那飘扬着的中军大旗。
战场之上欢声雷动。
西军士气大涨。
他们有一个在战场之上所向无敌的统帅。
这些年,在这个统帅的带领之下,他们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这些在战场之上正在奋战的士卒,无疑都是西军崛起最大的受益者。
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兴庆府的周边有房产,有田地,有的甚至有商铺。
家有娇妻稚子,屋里有美酒热炕头,这一切,都是萧定带给他们的。
谁也不能夺走。
过去,他们一直在胜利,今天,也不会例外。
白色的狼旗扑入战场,便如同虎入羊群,所过之处,辽国如同水波被大船劈开一般向着两边让开,白色的大旗在战场之上走出来的竟然是一条直线,没有半分的弯曲。
斑鸠本来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
在他的身边,野猪也浑身上血,头盔不知去了那里,脸上血糊糊的。
五年之前,他们两个还只是一个统制,一个营将,都可以算是西军之中真正的中高级将领了。
但在这样的会战之中,他们这样的将领,也是要亲自上阵冲杀的。
斑鸠指挥两个战营整整一千人,是第一排靠左边的位置,此刻已经鏖战了整整一天,队伍里此刻大约只剩下了两三百人。
他们冲得极深,此刻,放眼望去,四周几乎都是辽人。
“野猪,老子没力气了。”一刀砍了一个辽人,代价是胸甲之上又挨了一刀,甲叶裂开了一道口子。“你力气大一些,回去之后,别忘了照顾好大丫和你干儿子。”
“滚蛋你,我有二丫照料,有自己的儿子要管,才不管你!”野猪哼哼唧唧地道。“平常让你多练练武,你说你是统制官,上战场机会不多了,现在咋样,不行了吧?”
“老子那知道还会打这样的大仗!”斑鸠以刀拄马,突然他听到了战场之上震耳欲聋的欢呼之声。
他回头,便看到了夕阳之下,那杆白色的大旗以及那飞舞的九条白色的狼尾。
“总管出手了!”斑鸠欢呼起来。
“杀啊!”野猪的反应比他更直接,手里刀子不知去了那里,却是两手各持了一杆铁锤,左一锤右一锤,锤锤下去,都将人砸得稀乱。
两百多人的队伍,一时之间居然像打了鸡血一般,一个个的生龙活虎起来,竟然他们往右边硬生生地杀出了数百步,与另一支被包起来的步跋子汇合在一起,整支队伍变成了约五百人。五百人,已经稳稳地能列一个军阵了。
斑鸠终于能喘一口气了。
瞅了一眼野猪,突然又想起往事来。
“狗日的野猪,老子儿子满岁时你送一百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