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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头瞧了一眼沈斐,这人还不知道她的想法,安静坐在床上,背靠在厚厚的枕头里,几乎半个身子陷进去。
这人真瘦啊,锁骨都可以养鱼了,轻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似的,叫她担心了好久,每天晚上把窗户关上,就怕他突然羽化成仙,不见了。
活的固然有种种顾虑,但是死了肯定没有活的好看,算了算了,还是让他好好的活着吧。
第13章 找你的吗
朝曦擦好了针,还需准备应急的东西,比如说出现意外,这人快嗝屁了,口里含着人参片,可以养气。
她还要将自己用不上的草药换成能用上的,熬一锅药,在他需要的时候灌下去,另外去抓一种蛇,叫脆骨蛇,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蛇,只在大山深处出现。
这种蛇异常神奇,受到惊吓,亦或者触碰,骨头会断掉,身体成一节一节的,但是将它们搁在一起,它们又会自己接上,是断骨疗伤的圣药。
不好抓,朝曦只在进来的时候抓过一次,那时候山谷里没有人类,一片安静,那蛇挂在树上,自在晒着太阳,她突然出现,吓着了蛇,蛇骨啪啪几声掉成了七节,后又在地上接成一个,被朝曦抓住,养了一段时间。
这种蛇娇气无比,虽然她养的尽心尽力,不过还是死了,尸体被朝曦磨成粉,喂后来受伤的平安,因为那时候平安伤的比较重,一点没剩全被它吃完了。
再想去抓几乎不太可能,这种蛇很怕人,只要有人生存过的地方,它便会搬移,在这里三年,大大小小,角角落落朝曦都翻过,依旧没找到,她不死心,打算再去找找。
临走前有些依恋的赖在床上,把玩沈斐的手,自从在这人身边睡了一觉之后,还谈了心,关系好像拉进了,这人也始终躺在床里,留下大片的空位,诱惑朝曦一样,让她赖着不想走。
想一想以后这人可能会死,是冰凉凉的,摸着不再热乎,身子也会僵硬,便想着趁有空多过把手瘾。
左右时间还早,朝曦拿了一把剪刀,给这人剪指甲,那好看的手被她握着,玩偶似的,任她摆布,拉过来剪剪这边,转过去修修那边,沈斐一动不动,全程配合,手软软的,叫朝曦捏的发红。
这双手实在好看,好想砍下来收藏。
朝曦属于游医,到处走,到处安置新家,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待一辈子,将这人全部留下的话她带不走,最多只能收藏他一两个部位。
比如说这双手,亦或者眼睛,其实全部都想要,但他太大了,背着到处走不现实,除非将他的内脏去了,身子空的,很轻才能背着天涯海角乱跑。
但这样有一个问题,肯定要在他身上开个口子。
开在哪好呢?
最好是方便取内脏的地方,表面又不会留疤,这样的位置实在是少,朝曦目光落在他两腿之间……
再抬头瞧瞧这人的脸,觉得不太合适,这人还没死呢,她便想着怎样处理他的尸体,跟诅咒没啥两样。
往好的方向想,这人的腿治好了,一年之内被她感动,愿意跟她白头偕老,共度一生,岂不更美?
如果一年还打动不了他,说明他俩不合适,别了也正常,朝曦不强求,她只是为一个风华正茂、俊美无双的人也许会死而感到惋惜。
反正以后绝对碰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也没人安安静静坐着,像个谪仙似的,任由她把玩他的身体,一声不吭,仿佛就是她的一样,她玩的理直气壮,比这人还像主人,可以随意操控这具身体。
一想到以后玩不到了,心中登时生出一股子悲凉气息,仿佛从胸膛里溢出来一般,叫沈斐都感觉到了。
犹豫了一下,白的几乎透明的手抬起,虚虚附在朝曦头顶,没落下,只墙上倒影出两个相依相偎的影子。
朝曦半趴在他怀里,他伸手抚摸朝曦的头顶。
朝曦抬头的时候那只手已经撤了回来,重新塞进被子里,叫她错过一场好戏。
“你这两天什么都不要做,好好养着身体,调整心态,等我准备妥当后再给你施针。”朝曦看了看天色,“今天还要进城一趟,晚上才能回来,饭在锅里,药不要忘了喝,我先走了。”
她只简单交代了一下,便将自己不需要的药材背上,准备进城换掉,换成需要的。
今天去的有点晚,回来的可能也会晚一点,平安被她打发进森林里自己捕猎了,就在附近,不让它走远,一般是没有危险的。
沈斐也许就剩下几天时间,朝曦想多陪陪他,她山下医馆不顾,平安也不管,全心全意将所有精力投在沈斐身上。
换药很顺利,毕竟她收藏的都是好药,用精品药换稍微次点的药,人家自然愿意,还换的高高兴兴,招呼她下次再来。
铺子还是上回卖冬虫夏草的铺子,伙计认识她,给她补贴了一些银子,还想招她进铺子当大夫,每月拿丰厚月例,待遇非常好。
朝曦没肯,她不想拘束在一个地方,如果不是师傅让她等着,或许她早便离开,去了其它街坊城区学习医术和经验,争取做个不那么庸的庸医。
意外多得了些银子,细细一数竟有十多两,这笔钱她自己用不着,唯一的用途就是给沈斐买些辅件。
譬如轮椅或者衣裳。
第10节
冬天了,他如果有机会活着,这些东西肯定需要,可他若是死了,这些东西准备了也没用,还浪费钱。
朝曦想了想,还是去看了看轮椅,有很多种,笨重的,轻巧的,贵的,便宜的,各式各样,本来只打算看看,价格合适再买,结果想着推那人到处走走的画面,没忍住还是买了。
花去了九两,轮椅是真的贵,花完有点心疼钱。
朝曦又到处看了看,补齐家里缺的东西,一不小心走到了一家成衣铺门口,脑子里还没个想法,腿已经迈了进去。
店家太聪明,油嘴滑舌,将衣裳说的天花乱坠,朝曦初出茅庐不是对手,很快招架不住掏出腰包买了一身淡青色的男装,没由来就是觉得适合那人,虽然花了不少银子,将上回卖冬虫夏草得来的钱也用了,不过还是觉得值,只要那人穿着好看。
朝曦出城门时遇到一个麻烦,她前面不远处有个女子,因为买了一身男装,被看守的官兵抓了去,无论那女子怎么解释,说是给未婚夫买的,那些官兵也不听,执意要将她带走。
一个弱女子,吓的大喊大叫,惹来不少人围观,朝曦连忙趁乱后退离开,回到卖衣裳的店家,找掌柜退了男装,想了想换成了布,白色绸缎,红色枫叶图案,格外艳丽,是女子穿的,如此那些官兵便不会盯上她。
至于轮椅,她是大夫,铺里经常接待腿脚不方便的病人,这是给病人坐的,这种轮椅不分男女,倒是没人注意,放她离开。
朝曦松了一口气,她当初想过去其它远些的城买衣裳,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不想在沈斐最需要人陪的时候远走两天,让他一个人待在山里,没有食物,没有人说话,安安静静,等死一样。
所以朝曦选择了冒险,还好这些人只查关于男人的用品,不查女子的,如果她的布料买的是男子的,二话不说也会将她带走。
朝曦现在才懂,那日在村里刘大娘道,一群官兵什么话都不说,进来便搜东西,原来搜的不是东西,是人,一个男人。
所有跟男人有关的东西都被他们带走了,有可疑目标也会被他们关押起来。
比如方才那个买男装的女子,好好一个女孩子,突然买男装,说是给未婚夫,关键她的未婚夫也不在这里,自然惹人怀疑。
朝曦是因为背篓里有药,又来来回回几趟进城,唯一的女大夫,几率很小,官兵认出了她,她买轮椅没什么毛病,所以才没怀疑,否则这会儿朝曦也会在大牢里度过。
还好还好,过了那一关。
朝曦推着轮椅往回走,没回村,直接扛上了山,轮椅有些大,部分入口进不去,朝曦不得不将凹凸不平的山洞铲平,险险将轮椅拉了进去。
平安已经抓完了猎物,吃的饱饱的,躺在山洞入口不远处等她,一瞧见她,又是大片及胸的杂草倒下,这厮扑了过来。
朝曦微微一让,叫它扑到了轮椅上,不知磕到了哪?疼的嗷嗷直叫。
朝曦也不管它,过来瞧了瞧轮椅,还好,五百多斤的黑熊没将它压弯,店家是实在人,质量不错。
朝曦推了轮椅到门口,没先给沈斐看,反倒空手打开门进去,二话不说掀开沈斐的被子,将他整个人打横抱出来。
沈斐又在看书,有了上回的教训,这回提前防着她,书没掉,不过人还是本能的伸出完好的那只手,圈住朝曦,怕摔。
朝曦面上不显,心里其实有些高兴,她喜欢沈斐依赖她,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逼的,反正依赖她,她便开心。
“今天我看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了。”轮椅的脚边搁了一个药篓,里面有一匹布,“我本来也买了男装,还好事先替换了,否则今个儿你便见不到我了。”
“沈斐。”朝曦认真问他,“那些人是来找你的吗?”
第14章 是咸的啊
朝曦第一次见他时便知道这人非富即贵,有可能是个富家公子,没想到来头这么大,惊动官兵到处搜他的行踪,许是怕人伤害到他,行动一直保密,亦或者他身份尊贵,不方便透漏给人。
如果不是今儿凑巧碰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或许她还没反应过来,只以为在找什么东西,原来不是找东西,是在找这个人。
就是她面前这个,平时一声不吭,自尊心很强,任由她把玩身体的人。
“跟我没关系。”沈斐在看书,眼皮都没动一下,淡然回答。
那些个医书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却看的津津有味,将朝曦压底箱的书都看完了。
朝曦怕他无聊,医诊不要钱,可以用书来抵账,尤其是那种老书,医书,只要有,朝曦看了觉得合适,说不定还会倒找回钱,有些即便不看病,家里有书也过来找她换钱。
朝曦的书越来越多,堆满了整个书架,她没时间看,全是沈斐看的。
朝曦知道他在找什么?他在找能医好他的书,按照书上的说法对自己实验,趁朝曦不在的时候撑起身子练习便是看了书照做的。
有用是有用,不过沈斐不是单纯腿瘸,他还断了三根肋骨,现在活动其实对他恢复没什么好处。
朝曦尊重他,加上不能时刻在他身边看着,他坚持要练习也拦不住,又是背着她做的,没奈何只能给他做个三脚架,省得他没有东西借力,磕的身上全是青痕。
“真的不是找你?”不知道为什么,朝曦就是有种感觉,就是找这个人,只有他配得上让这么多人大动干戈,一寸一寸搜查,半个月过去,排查非但没有半点减轻,反而更严。
就像找不到他誓不罢休一般,将天翻个窟窿也要找到他。
他在这个隐秘山谷,除了朝曦无人得知,即便有人搜查,也找不到入口,隐藏的太深,又被绿藤掩盖,除非有人将偌大的凤凰山每一处都翻遍。
这边是西面,悬崖那边,除了杂草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安置的地方,不会有人细查这边,所以找到他的可能性为零,正因为这样,外面才会继续搜查,因为没找到。
就他们那个规模,除了这个山谷朝曦想不到还有哪里可以藏人?而且藏的这般严密,这么久都没被人搜到。
可如果真的是来找他,为什么他不承认?
是为了腿吗?
因为只有她能治好他的腿,所以他选择留下来?
沈斐终于放下书,抬头瞧了她一眼,“你为什么觉得是我?”
因为只有你藏在山谷里,没有被找到。
朝曦张嘴想说,半响憋在了心里,“可能是我多心了。”
让沈斐承认那人是他有什么好处?只会让那些人将沈斐接走,然后俩人再也见不了面。
相处大半个月,其实有些习惯这人每天在床上等着她,特别喜欢那种一打开门屋里有个人躺着,然后用好听的声音问候,“回来了?”
只那一句便让朝曦心被填满,暖洋洋的,一天的疲惫瞬间全无,精精神神的给这人做饭,熬药,擦身子,伺候他睡觉,一点不觉得累。
“草药都准备妥了,明天去找脆骨蛇。”
朝曦将轮椅连同人一起,搬进屋里。
她养的是熊,平安即便小时候也有一两百斤,又比较黏人,她去哪,它便跟到哪,出去的时候好说,回来的时候死活不肯走,又不能将它丢下,没办法只能拖着,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