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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树上又待了一会儿,朝曦开始着手下来,下来比上去麻烦一点,还要担心身后的沈斐,怕他掉下来。
很幸运,俩人平安着地。
朝曦去解身前的绳子,因为身后沈斐的体重挂着,将绳子绷得很紧,一时半会竟解不开,朝曦有些烦躁,手越解章法越乱,沈斐亲自上手,“我来吧。”
他让朝曦坐下,绳子放松后再解,为了看清绳结,下巴搁在朝曦肩上,只有一只手,解的很慢,另一只手不能弯曲,只轻轻垂在朝曦胸前,偶尔能帮点忙。
也不知多久,绳结终于有点松动,沈斐还在努力,刚刚在树上叫他摘个果子偷懒,这会儿倒是很卖力,急着跟她脱离关系一样,朝曦有些生气,身子一站,又将松动的绳结拉了回去,“麻烦死了,回去再解。”
他越是想摆脱她,朝曦便越不如他的意,继续背着人,捡地上刚刚折下来的树杈。
她只要一弯腰,沈斐便会整个身子前倾,修长白皙的手自她肩头伸出,扶在地上,怕摔倒。
这样不信任的举动着实伤了朝曦的心,坏心眼的蹲下更多次,看他狼狈的伸手扶地,那双好看的手上染了淤泥。
沈斐最爱干净,瞧着脏了的地方出神了很久,能明显感觉情绪低落了许多。
往后朝曦带他看河,看风景,都激不起他半分兴致,给他擦了手也一言不发。
没有办法朝曦只能使出杀手锏,回去后将绳子剪了,给这人从头到脚擦洗一遍,头发也洗了,这人才慢慢阴转晴天,很快晴天转阴。
朝曦把他给剃了。
第17章 突然幸福
沈斐躺在被子里,双眼闭着,不知真睡着了还是假睡着了,无论朝曦怎么喊都不应。
朝曦没想到这么严重,比她舔这人眼球,背这人上树反应还大。
直接不理她了。
朝曦试着以各种理由喊他,吃饭了,喝药了,这人皆不理,她将东西搁在床边,晚上醒来东西原样没动。
沈斐最在乎两样东西,第一,洗澡。第二,他的腿。
为了腿那药再苦再难喝也一份没漏尽数喝了,床底下的箱子里那么多医书,繁琐复杂,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能看下去,都是为了他的腿。
太想医腿,将自己的清白都奉献了出来,现在这样不喝药不吃饭,是连自己最重要的腿都不要了吗?
朝曦坚持劝了他小半个时辰,这人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从早上回来给他洗完澡,剃了身子后便一直如此,一句话也不说,也不睁眼,就这么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死了一样。
朝曦担心他真的死了,时不时要过去探一探他的鼻息,确定没死才松一口气。
其实这人死了对她才更好吧,可以将他整个人收藏,可他才两顿饭不吃而已,朝曦便心慌的厉害,不知道为什么?
她将药放下去,认真道,“天黑了,我去抓脆骨蛇,你把药喝了好不好?”
沈斐还是那个样子,侧躺着,脑袋对着墙,仿佛睡着了似的,对外界不搭不理。
朝曦突然有些后悔,她这段时间对沈斐做什么沈斐都假装没看见,等同于纵容,她便以为沈斐毫无禁忌,可以容她为所欲为,原来并非如此,他也有接受不了的事。
不过气她便是,做甚要伤害自己?
朝曦原来也跟他生过气,她日日照顾这人,不辞辛苦给这人擦澡搓背,还改变自己的作息只为保证他一天三顿饭能正常吃,结果这人宁愿花功夫跟平安好也不愿意跟她好,所以她生气,一连几天没理他。
她的生气单纯只是生气,最多避开沈斐而已,沈斐的生气是糟蹋自己的身子,不吃不喝饿死了怎么办?
“过两天我要给你施针,不方便我才剃的。”朝曦解释,“这样我更方便。”
方便是一码事,还有一个原因,她想在沈斐身上留下她的痕迹。
比如说沈斐刚来时身上的香味,是另一种熏香,后来朝曦日日给他喝药,再加上住的地方严格来说算个药庐,沈斐现在上上下下都是药香味。
带着一丝丝的苦,和箱底尘封多年的木香,是朝曦最喜欢的味道。
她给沈斐剃了,还抹了药,后来擦澡时更是用了特殊的药来回搓了几遍,只要日日保持外用,这人以后都别想再长。
药香等他回去后会消,但是这个不会。
“沈斐,你不要生气了。”朝曦不死心,又劝了两句,“你要生就生我的气,不要饿着自己,药也要按时喝,吃了药腿才会好,等你腿好了就能摆脱我,以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现在就为了这点事把自己饿死了不值得。”
朝曦该说的话都说完,沈斐还是老样子,她不知道该怎么劝,叹口气站起来,收拾了一下上山的工具,背起药篓出门。
临走前最后看了一眼床上的那人,那人没有半分动摇,无奈摇摇头,将门关上离开。
半夜里上山还是很危险的,因为很多野兽都是夜里觅食,朝曦这样的在它们看来就是食物,还好有平安在,熊的气息会吓走一部分野兽。
如今还不是深冬,食物还算好找,不是必须乃至快饿死的阶段一般的野兽不会碰熊,三五百斤的体重加上力气大,即便是老虎都不一定能不能打得过,所以一人一熊不出意外是安全的。
朝曦将曾经装过脆骨蛇粉的木盒拿出来,给平安闻,平安的鼻子很灵,很多草药,人参,冬虫夏草都是它闻出来的,它经常在大山里转悠,只要一闻就知道哪地方有,直接带路便是。
今个儿出了意外,平安停在原地很久,仔仔细细闻了木盒三四次,依旧停在原地,看来脆骨蛇已经从这片山谷退了出去,运气不好要翻过山,或者去一些很危险的沼泽地,瘴气林才能找到,那地方平安去不了,它要是一脚踩空朝曦非但救不了它,还有可能将自己搭进去。
朝曦决定先翻山出去碰碰运气,也许山外头有。
这路程可不近,最少一天一夜回不来,山谷实在太大,这还是捡近的走,远些的三天三夜回不来。
既然决定出发了,也顺便将平安过冬的猎物给捕了,相当于一边打猎一边找脆骨蛇,走的是以前从来没走过的路程,有什么危险朝曦也不知道,平安更不知道,所以有些紧张。
它每次出了自己的领地都会紧张,全身心戒备,白天也不睡,瞪着一双小眼睛四处瞅。
它的眼睛还不如朝曦,也就耳朵和鼻子比朝曦灵,朝曦闻遍百药,最多也只能凑近了才能闻到生长地,但是平安只要附近百米之内有的,亦或者爬过,经过的,它都能分辨出来,靠这个打猎,如果不行的话就等于瞎子,等着被别的野兽吃。
俩人走走停停,边打猎边找脆骨蛇,累的原地休息,还能走便走,半路平安会撒娇,不想走,被朝曦拖着继续走。
它每次都这个毛病,朝曦习惯了,绳子一拽,生生将熊拉走,偶尔实在累的厉害,便躺在熊的身上,五百多斤的熊会带着她继续走,尤其是回来的路,不用朝曦管,直接往它身上一躺,这厮自己便迫不及待的回来了。
它的体力,耐力都是朝曦的三五倍,只是懒而已,实际上很能跑,加上它是杂食动物,大多吃素食,野果,玉米之类的食物,所以不大情愿跑远了去打猎,需要朝曦催着,十分没有自觉。
一人一熊翻了南边的山,一个来回没有收获,除了平安的食物多了许多,大部分储存在胃里,小部分拖拉回来,还有一部分朝曦背着,路上遇到什么野果之类的也一并带了回来,所以拖了不少时间。
记挂着沈斐,一夜加一个白天,再加一夜,清晨赶回来。
她只给沈斐留了三四顿的饭,搁在炉子的旁边,生的,需要他坐着轮椅,过来端到炉子上蒸,煤什么的就在地上,有煤夹,脏不了他的手,不过这人正在气头上,朝曦担心他一夜一天再加一夜,包括朝曦在的那天都没吃饭,相当于两天,真会饿出毛病。
朝曦归心似箭,顾不上脏和累,一路风尘仆仆回来,到家后整个人虚脱一般,险些一头栽下去。
她这一天半里紧赶慢赶,走的两条腿都是肿的,血气上浮,有些支撑不住,好在年轻力壮,稍稍歇了一会儿,才抬脚朝门口走去。
还是清晨,天没有全亮,本以为这人该是没醒,朝曦轻手轻脚打开门,谁料一进来便见沈斐坐在床边,点着灯看书,听到动静抬头瞧了她一眼,“回来了?”
朝曦一愣,这人不生气了?
好像忘了给他剃了的事一样,还跟以前似的,平静日常,自然而然问她‘回来了?’
仿佛等在家里的妻子,在丈夫回来时问候一句,那般温馨,体贴。
从来都是晨曦等着别人,沈斐是第一个等她的人,心顿时一暖。
“嗯,我给你摘了一些野果。”朝曦尽量不提那天的事,免得刺激到沈斐,再度跟她生气。
就这样挺好,那天的事揭过。
朝曦将背篓取下来,里头的东西拿出来,粗糙的肉和果子给平安,软的,好吃的,甜的给沈斐。
第13节
就是这么偏心。
屋里平安进不来,它守在窗户旁,很矮的窗户几乎能让它小半个身子爬进来。
朝曦怕它压着沈斐,丢个果子出去,将平安打发去追果子,它跟大猫似的,喜欢接果子,捡乱七八糟的破烂回来当宝贝,抓孢子搁在朝曦的门口,朝曦开始以为是给自己吃的,结果是让她烤着给它吃的,贼坏贼坏。
“你吃过饭没?”朝曦将果子尽数倒在桌子上,没来得及清洗,先去做饭,打开蒸笼整个人愣住。
“你做的?”
里面有三道菜,茄子加肉,青椒加鸡蛋,还有豆芽加肉,材料都是朝曦没处理过的,不应该在沈斐的食谱上。
朝曦给他准备的是处理过的食材,比如鱼啊,虾啊这些有营养的,茄子和青椒都是她后院种的,沈斐自己去采的。
她往角落看去,果然那轮椅上有菜园子里留下的泥土痕迹,沈斐真的跑去菜园子里自己摘了菜,像个小媳妇似的做好等她回来吃饭。
那饭菜看着就不是一个人的,沈斐做了她的一份。
突然觉得幸福,她不是一个人了。
第18章 不得了了
很快又难过起来,不知道当初出了什么毛病,为什么要定下一年之期?
如果没有这个一年之期,沈斐就是她永远的相公,只要操办了婚礼,除非沈斐休她,否则这辈子他俩都是夫妻。
她是绝对不会主动休沈斐的,这么好看的人即便什么都做不了,摆着当个花瓶也是好的。
朝曦悔的肠子都青了,只怪她当初想法太纯洁,想着她帮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后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随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饭吃,也不想连累沈斐,这人非富即贵,她将人一辈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现实。
原来还想过等他身体好的差不多时,背下山拜堂,自从怀疑外头那些官兵是来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宁愿不拜堂,依旧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个给她做饭,任她为所欲为的人,还长的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后绝对找不到一模一样,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觉,毕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闺秀,二不懂贤良淑德,最多算个小家碧绿,能占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会放他离开。
除非他真的待腻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将盖子盖回去,几步走到床边,本来想抱他,那双手一伸出,尽是泥巴和细小的伤痕,登时放弃,皱眉道,“我身上太脏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来。”
她刚刚经历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半都在外头,身上脏是一回事,还有一股汗臭味。
这人最喜欢干净,弄脏了他,又要发呆半天,前两天便是因为用手撑住地,弄脏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说起来他这么怕脏,亲自跑去菜园子里摘菜回来做饭,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朝曦似乎琢磨出什么,往水桶里一看,果然,整整一桶水都没了。
再想想刚刚的食材,光溜溜的茄子,搁在床底下不能见光的清水豆芽,还有虎皮青椒,三样都不怎么费劲,非常好洗,但沈斐还是用完了满满一桶水。
那桶是她特意买的,比寻常的大了小半倍,就这样也用完了,朝曦怀疑洗菜根本用不了两盆水,剩下的都被沈斐洗手用完的,搁在角落里的澡豆也少了七八颗。
这玩意儿贵,前两天掉了一颗,朝曦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