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摄政王(种田文)-第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斐用掏出来的那只手去转动手轮,被朝曦阻止,不由分说将人抱起来,自己坐在轮椅上,沈斐斜着抱在怀里。

    原来她也这么抱过沈斐,每次都是趁沈斐睡着时,第一次醒着这么抱他,还有些小激动。

    沈斐幽幽叹口气,一脸生无可恋。

    朝曦将他抱紧了,“沈斐,你饿不饿?馒头再不吃凉了。”

    她伸手去拿身后的布包,挂在轮椅上,硬拽了两下才拖进怀里,拿出里面的馒头递给沈斐,自己找个地方磕磕咸鸭蛋,剥开给沈斐就馒头吃。

    沈斐对这种有味,还很咸的东西很抵触,就像朝曦第一次给这人吃皮蛋,吃臭豆腐时的反应似的,打死不吃,朝曦一劝再劝,这人终于打算尝尝,然而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尝完之后还是不喜欢。

    煮好的咸鸭蛋其实很香,尤其是里面的黄,沙沙的口感,蛋口挖得大了还会冒油,非常好吃,算是美食之一,不可错过。

    说起来奇怪,沈斐居然从来没吃过咸鸭蛋,难道从小就抵触?

    那可惜了,又错过一个美食。

    他不吃,朝曦也没办法,只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突然塞了些黄到他嘴里,事后问他怎么样?

    打脸了,这人觉得好吃,但是先前抵触的情绪太大,以至于事后朝曦问他,这人都不好意思回答,不过朝曦再给他塞蛋黄,这人也没拒绝,尽数张口吃了,连朝曦的那份也吃进了肚。

    他只喜欢吃黄,蛋白还是不喜欢,嫌咸,都留给了朝曦,朝曦不挑食。

    他俩搁在角落里一会儿吃个东西,喝个小水,时间很快过去,唱戏的开始收台,俩人也收拾收拾回去。

    路上沈斐突然问她,“朝曦,你最近两天没给我擦澡,是怕我醒不过来吗?”

    那是肯定的,这人每次睡着都叫不醒,让她操碎了心,不给他洗澡是做双手准备,万一这人又出现上回的情况,搞不好还会因为没有洗澡醒来。

    “我最近不怎么睡了,你给我擦澡吧。”

    怕朝曦不给他洗,死撑着不睡,坚持了两天才敢这么说。

    第29章 是特殊的

    朝曦都无奈了; “知道了; 会给你擦的。”

    许是语气不太好,沈斐察觉到了,狭长的睫毛垂下; 低声问道; “朝曦; 我是不是特别烦?”

    ???

    “没有。”朝曦怕他误会; 连忙解释; “是怕你老是擦澡冻出毛病,本来就是关键时刻,万一再染个风寒; 发个热; 影响施针。”

    烦是真的没有; 单纯是沈斐身体太虚; 条件也不好,没有可以让他泡进去的浴桶,总是搁在外头; 很容易风寒发热。

    “这样啊。”沈斐将手缩回被子里,“那不擦了。”

    “擦还是要擦的; 不过不能擦那么勤,隔一天擦一次,或者你愿意去澡堂子里; 单独开个包间; 我给你洗。”澡堂子里什么都有; 可以泡澡,可以汗蒸,屋里是热的,即便脱了衣裳也不会冷,如此朝曦才能放心。

    “要抛头露面的。”朝曦低头看他,“你愿意吗?”

    沈斐之所以整日待在屋里,其实不是性格使然,是腿断了出门不方便,第二个原因是他不想被别人看到。

    坐轮椅的人很少,尤其是这个小镇,很多人会好奇,禁不住看他,可怜他,讨论他,这些都是沈斐不愿看到的,所以他宁愿不出门,也不要变成别人谈论的话题。

    “如果你愿意去澡堂子的话,想泡多久,想洗几次我都依你。”

    沈斐:“……”

    这是个很大的诱惑,他最终还是没经住答应,朝曦也依言带他去镇上的澡堂子里洗,离的很近,俩人走路不到半柱香就到了。

    天黑,灯光昏暗,朝曦又给这人裹了披风,帽子一盖,整个人从头包到尾,不用担心被人瞧见,只在跟澡堂掌柜接触的时候掌柜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问朝曦做甚包成这样?可是有什么毛病?店里不接待有毛病的客人。

    朝曦让他放心,不是会传染的病,就是单纯虚,掌柜才勉强给她开了个房。

    澡堂子不比别的,有些病人搁在一起洗,或者他用过的浴巾之类的东西会传染,只要有一个这样的客人传出去,掌柜的小店也别想再开,所以查的极严。

    朝曦在给沈斐洗之前将放水的小厮赶走,自己来,趁着时间还早里里外外洗一遍,差不多后才开始放水,毕竟是外面,干净第一。

    过来抱沈斐的时候发现他手臂绷紧,身子略微僵硬。

    看来还是介意啊,嫌那个掌柜对他指指点点,也嫌这里脏,毕竟是外面,浴桶还是什么的都被其他人用过,他不适应,唯一吸引他的是可以每天洗,想洗多长时间洗多长时间。

    朝曦将人脱光,抱进水里之后这人立马就好了,身子不紧绷了,人也放松了,舒舒服服泡澡。

    包间贵,不洗过来不划算,朝曦给他洗好,自己也放水洗,将这人轮椅一推,面对着墙就好,沈斐自己也是君子,从来不回头看,俩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沈斐现在没那么排斥她,愿意跟她谈一谈自己的事,身份那些还是不说,也从来不讲他自己的生活,但是朝曦打听京城的事,他还是会回答。

    京城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很照顾朝曦,尽量推荐的平价,但他这样的人,平时吃喝玩乐去的都是千金窟,即便再平价,对朝曦来说也贵,吃不起。

    俩人身份天差地别,自然没啥话题,但还是每天努力的鸡同鸭讲。

    不知是不是习惯了朝曦,沈斐现在有些依赖她,很多小细节都能看的出来,比如朝曦不在的话他不会一个人独享美食,无论如何都会等朝曦回来一起吃,饿两顿也会等。

    朝曦有时候给人看诊,会遇到很多不方便的病人,要亲自上门,偶尔回来晚了,三四更到家,发现这人安安静静坐在床上,嘴里说看书不小心看晚了,其实就是等她。

    他还改了很多毛病,不会总自己憋着不喊朝曦,也不会总喝凉水,不好好吃饭,现在十分配合,无论朝曦什么时候抱他,都会主动抬起手,方便朝曦,原来只在洗澡的时候会这样。

    聊天也是,这人闷骚极了,跟他说十句话不一定回一句,现在即便答不出来,也会嗯一声,表示自己听见了。

    一个多月的相处,不知不觉竟这般默契。

    朝曦洗好了,过来给沈斐擦头发,方才只简单包了包,这人自觉仰起头,方便她擦,那一头黑发被她养的极好,油光发亮,顺滑飘柔。

    头发好不好,还是要看保养,沈斐只在乎洗澡,头发如何不怎么管,原来因为洗的次数太多,有些干燥,现在是水润,丝绸似的,手感极好。

    朝曦闲着没事便会用手插入他的发间,给他整理头发。

    知道这人毛病多,朝曦给他擦完才给自己擦,完了结账回家,给他施针。

    这是第六次施针,沈斐的腿已经渐渐有了感觉,刚扎完针便要尝试起来走走,朝曦从背后抱住他,俩人沿着院子走了几圈,出了汗才回去。

    他已经偶尔能自己撑起身子,走上一两步,是个很大的进步,原来腰以下完全没知觉,现在朝曦稍稍使劲,这人便蹙眉说疼,感官回来了,但还是控制不好,需要多多练习。

    不知是不是九鸣针法起了作用,这人体内的瘀血排尽,身体在慢慢恢复,今个儿早上朝曦给他擦背,发现冒血丝的情况有所好转,他可能快要康复了。

    成亲这事要赶紧提上日程,再不成亲这人腿治好,他的家人也正好找来,将他接走,朝曦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没捞着,原本打算成完亲就不会再有人给她说媒的事也落了空,其它就算了,这事必须要办。

    朝曦想做就做,第二天一大早将这人打扮好,化妆成女子,托付给刘大娘,自己进城去挑东西,城门口果然没有了多余的守卫,朝曦一个人买了结婚的嫁衣和新郎装也没人管,她想好的说辞都没用上。

    因为穷,只买了一套喜服,红布一匹,酒席那些联系了一家酒楼明天来家里置办。

    今天要给沈斐施针,只能明天,还差一针,凑够七针就不用再扎了,他已经康复,自己回去锻炼锻炼就好。

    沈斐之所以留下,假装不认识自己的家丁,全是为了他的腿,一旦不需要治疗,怕是没两天就走,所以朝曦时间赶得很紧,胡闹似的,明天就结婚。

    是先都没告诉大家,沈斐也不知道,只晓得她出门一趟,做什么不清楚。

    朝曦买的东西太明显,回去他就知道了,不仅他知道,刘大娘也会知道,刘大娘爱说,她一知道,马上全村都会知道,如此也好,省得一个一个通知。

    因为准备的东西不多,只租了一辆牛车,她早上走的,晚上回来,刚踏进屋,刘大娘迎上来,满脸歉意。

    “怎么了?”朝曦蹙眉,“他出了意外?”

    难道是那些人找来了?

    算算时间也差不多,前两天将那个家丁打晕,就算他滚着过来,也该找上门了。

    刘大娘连忙摇头,“那倒没有。”

    犹豫了一下继续道,“不过我做了饭,他不吃,可不是我没做,是他说胃口不好。”

    朝曦眉头蹙的更紧,“两顿饭都没吃?”

    早上朝曦给他做过饭,瞧着他吃完才走的,她回来的晚,现在已经过了晚饭时间,相当于沈斐中午饭和晚饭都没吃。

    “嗯。”答应照顾沈斐有钱,沈斐自己不吃饭,她这钱反倒不方便要了,没将沈斐照顾好,可她家又缺钱,好几个孩子要养,丈夫也不中用,全靠她一个人撑起来,虽然照顾沈斐一天钱不多,但她需要,所以尝试要一下,毕竟是沈斐的原因,不是她的原因。

    朝曦明白了她的意思,“放心吧大娘,钱会给你的。”

    这一听就知道是沈斐自己闹别扭,闹什么朝曦要看到人才知道。

    她从腰包里掏出一锭银子,“大娘,连同衣裳的钱一起给你吧,辛苦你了。”

    当初约定好两套衣裳八百铜板,照顾人也才五十个铜板而已,朝曦多给了她一百多个铜板,刘大娘笑得合不拢嘴,“吆,这是办什么喜事吗,这么大方?”

    “还真被大娘猜着了,就是办喜事。”朝曦认真道,“大娘,明天我成亲。”

    刘大娘吃了一惊,“这么急?跟谁啊?哪家的小子?我怎么不知道?”

    朝曦淡笑,“大娘明天就知道了。”

    怕刘大娘继续打听,朝曦借口进去看看沈斐,刘大娘一肚子话尽数憋在心里,朝曦已经提了东西进屋。

    沈斐坐在床上,窗台上燃了蜡烛,借着微弱的光看书。

    朝曦将东西悉数放下,拍了拍手问道,“我听大娘说你两顿饭没吃,怎么了?做得不合胃口?”

    他嘴这么挑,完全有可能。

    “不是。”沈斐将书合上,“不习惯陌生人走来走去。”

    朝曦一愣。

    不习惯陌生人走来走去?这么说是习惯她走来走去了?

    不吃刘大娘做的饭,也不是不合胃口,是单纯因为她做的,所以不吃,如果换一个人,譬如说朝曦做的,他才会吃?

    这是不是说明她在沈斐眼里是特殊的?是他可以容忍的,指定的,只吃她做的饭,只愿意让她在眼皮子底下走来走去?

    第30章 是敌是友

    不知道为什么; 一股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 朝曦十分想试试看。

    她也不犹豫,当即去了厨房,找出刘大娘做的饭; 只剩下一碗面条; 因为时间长了; 有些泡糊; 朝曦自己吃过; 不需要再吃,只做沈斐的便可。

    她简单将面条热热,加两颗青菜; 又打了个蛋; 做的跟原来不太一样后端过来。

    沈斐似乎以为是她做的; 虽然对泡糊的地方有些疑惑; 不过朝曦说加了个蛋,多煮了一会儿就变成这样了,沈斐也没怀疑; 自然而然拿起碗筷吃了起来。

    果然,根本不是不合胃口; 单纯是因为做的人不是他熟悉的那个。



    第23节

    

他这人很难接受别人,但是一旦认定,又很忠诚; 一直都会只认那一个人。

    相处了快两个月; 往日种种努力没有白费; 沈斐接受了她,不吃别人做的,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只愿意她。

    朝曦很开心,趁他吃饭的功夫将今天买的嫁衣和新郎装拿出来,这衣裳实在特殊,什么都不用说,沈斐能看懂。

    怕他忽略过去,朝曦还特意展开在他面前晃悠,转悠了两圈后铺在床上,那衣裳复杂,好几层,朝曦不太会穿,研究了好一会儿。

    还有她的嫁衣,似乎比沈斐的新郎装还要麻烦,乱七八糟全是珍珠,还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