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一想那个场面便觉得心如刀割,可惜她身体实在太好,根本没睡多久,已经隐隐约约有了些意识。
不知是谁守在身边,拿了帕子给她擦汗,动作轻柔温和,似乎还有轮椅转动的声音,又似乎没有,朝曦猛地睁开眼,没顾着身上,先四处打量了一眼。
她躺在一个熟悉的屋里,窗户的朝向,墙角摆放的家具,床头柜上的水杯,整整齐齐的书架,都跟她在村里的房间一模一样。
细细一闻,一股子她喜欢的药香味,居然真的是她在村里的家。
她是怎么回来的?沈斐真的不管不顾,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了?
朝曦想坐起来,牵扯到身上的伤口,疼的倒抽一口凉气,屋外正在修剪花枝的沈斐听到动静,撑起身子站起来瞧了瞧,“你醒了。”
他倚在窗台上,手里还拿着剪刀,白皙的指尖稍稍染了些青色,因为用了些力扶住窗户,手背上青筋微微凸现,更显鲜活。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你没走?”
沈斐淡然一笑,“我一个人怎么走?”
一个人?
什么情况?
朝曦有些摸不准,“你的那些家眷呢?”
“哪来的家眷?”许是撑不住,沈斐挪了挪,坐到轮椅上,那轮椅矮,人当即消失不见,只有声音隔着一堵墙传来,“说什么胡话呢?”
朝曦瞧不见他便心慌,连忙掀开被子下床,蹬蹬几步走到窗台旁,伸出脑袋看了看,恰好看到沈斐进屋的背影。
“咱们在城里时你点燃了房子,引来了你的家眷。”朝曦有些糊涂,“你怎么不记得了?”
这么大的事都能忘?
“我什么时候点过房子?”沈斐在她身后说话,“咱们一直在村里从来没出去过。”
朝曦不信,“怎么可能,那我这身伤是怎么来的?”
“你摔了一跤。”
我摔了一跤能把自己摔成这样?
朝曦张嘴就想反驳,突然止住,沈斐为什么要这么说?
这么明显的谎言,一下就被拆穿,她亲自背着这人跑去城里,一路护着他,受了那么多伤,银针都用完了,还能分不清现实和噩梦?
沈斐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撒这个谎?
他撒谎的目的是什么?
朝曦想了半天,一直没想明白,不过沈斐假装没那回事,她便也当没那回事,安安心心养伤过日子。
时间似乎真的回到了从前,刚施针成功时,没有遇到偷袭,沈斐还跟她那般好,她看诊,这人在后院里浇花除草,偶尔走出来喊她吃饭。
他还是站不稳,饭后朝曦有空便陪他练习练习,顺便给他活动一下筋骨,让他恢复的更快,夜深人静时撸沈斐。
将他从头到尾摸个遍,那手每次都被她捏的发红才放开。
沈斐还是老样子,只要不打扰他看书,不摸他的关键部位,其它随她由她任她。
纵容的有点像宠。
他的家眷也再没出现过,就像真的没出过城,没见过面似的,日子一片祥和。
朝曦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斐之所以骗她,是想就这么留下来。
假装没有刺杀,他的家眷也没有出现,就他们两个,生活在一个与世无争的山村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真好啊。
这么过去第四天,朝曦发现了一个问题,很严重很严重,严重到她不得不丢下医馆,亲自熬药,然后端到沈斐面前。
“给你两个选择。”朝曦手里还有一瓶药膏,也搁在桌子上,与药碗并排,“要么喝药,要么抹药。”
沈斐坐在床上,岁月静好一般,手里拿了一本书看,闻言表情微愣,“我好好的,为什么要喝药?”
还撒谎,“你都四天没上过茅房了当我不知道吗?”
第36章 不要乱穿
竒*書*蛧*w*W*W*。*q*Ι*s*ú*W*ǎ*Й*G*。*℃*c
自从那天中午醒来; 朝曦一直以为是泡沫; 每天都盯着他,一定要看到他在身边; 亦或者他活动; 在院里的声音; 几乎从来没让他离开视线; 一不小心观察出另一个细节; 这人好几天没上茅房。
虽然神似谪仙,温文尔雅,如玉般的贵公子,哪哪都完美,但毕竟不是真的神仙; 正常人要做的事他都要做。
“快点。”朝曦催促,“外用和内服,必须选一个。”
其实最好是外用和内服一起效果好,内服倒是简单,外用的话这人自己不方便,还是要朝曦动手。
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反正他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有哪里朝曦没看过?
知道他爱干净,原来给他擦澡,每天都会擦到; 后来这人腰以下有了感觉; 坚持不让她碰; 宁愿去街上的澡堂子洗; 也不愿意搁家里擦洗,实在避不开便努力自己洗。
还是不方便,有一次滑了一跤,整个人摔在地上,椅子也被他碰倒,磕到了膝盖,好半天没爬起来,最后还是朝曦抱的。
“墨迹。”朝曦去掀他的被子,“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斐很爱干净,全身的皮肤都是白皙透亮的那种,那里也……
所以并不讨厌。
说起来这人真的受到了女娲照顾,人长的好看倒也罢了,身上也好看,是每一处都完美无缺的那种,寻常男人有的缺点,他一个没有。
沈斐死死捂住被子,“你看错了,我没有。”
分明就有,他虽然总在院里,不过起来走动什么的朝曦在前面都能听到,她的药馆前庭是走廊式,有一面直通院子,沈斐在院子里做了什么她都知道,即便没空看他,也能听到声音。
耳朵实在太灵,连他翻书的声音都能听到。
“那把药喝了。”朝曦最后还是没捅破那层纸,给他留个面子,“这药有化瘀清腐的作用,喝了对你有好处。”
许是怕不喝朝曦乱来,沈斐幽幽叹口气,还是接了碗,对这种过度的关心拒绝不了,只能接受。
他喝完没多久便坐不住,朝曦早就等着,当即将人抱走,虚脱后才抱回来。
晚上沈斐看她的眼神多了一丝怨念。
朝曦只当没看见,沈斐的腿恢复的很好,已经能慢慢走几步,朝曦又动了心思,想快点跟这人生米煮成熟饭。
东西早便买好,现在腰包里也有钱了,可以随意花,朝曦便想着办好一点,知道这人没以前那么抗拒成亲,干脆跟他一起采买成亲需要的东西,闲了一起布置屋里屋外。
红灯笼,红窗纸,和手牵,沈斐腿脚不利索,朝曦只让他剪剪窗花,这人手很稳,耐心的跟她学习如何剪,一遍就会,还会自己搞新花样,举一反三比朝曦聪明多了。
朝曦将红绸剪一段出来,缝成花,挂在门口,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新店开张。
也有人知道内情,走过来热情问她什么时候成亲?男人是谁?怎么没见过?
朝曦便大大方方指了指沈斐,说相公是他。
沈斐是新来的,加上人长的俊美,衣裳随便一穿便显得贵气,很受大娘大姐欢迎,明里暗里套他的话,想打听他的底,沈斐每次回答的都模凌两可,滴水不漏,久而久之这群人便也只能放弃。
朝曦心道她跟沈斐住一起快两个月了,对他还是什么都不了解,怎么可能被你们打探出来。
沈斐只说是京城来的,家里做些小生意,出来游玩时不慎摔成这样,被朝曦所救,日久生情,加上年龄到了,一合计便干脆成亲云云。
他说话时朝曦一直听着,前面无动于衷,唯有这个‘日久生情’,不知不觉挺了挺腰板,更认真的听着。
小心思不停的动着,猜测是说辞,还是真的日久生情?
还没来得及想出个所以然,沈斐便说他想出去,实在是被时不时过来串门的人烦得没边,一直问一直问,不想待在家里,想出去走走。
朝曦没告诉他外面人更多,他平时宅的厉害,难得想出去,自然不可能拒绝他。
朝曦去准备出行的工具,被子,点心,还有水囊,里面装的是热水,天冷了,塞进这人手里,能暖一整天。
病人不能任性,朝曦把他捂成粽子才出门。
这个季节靠老天爷赏饭,农作物刚种好,几天一次下雨,完全不用操心,闲了大家便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
村里就这么大,别的事没有,大家话题绕来绕去,又绕到沈斐和朝曦身上,瞧见朝曦推着轮椅走来,远远打声招呼,“吆,包这么严实是要去哪?”
“夫君说屋里闷,带夫君上街走走。”朝曦随意回答,喊‘夫君’喊的顺口。
沈斐头扭去一边,全当没听见,不过‘夫君’这个词出现率很高,时不时冒出来,不断提醒他已经是朝曦的夫君了。
第28节
“夫君,今天有风,你冷不冷?”朝曦叫的实在顺口,对着沈斐也喊了声‘夫君’ 。
沈斐沉默了很久,半响才憋出一句话,“……不冷。”
于是俩人又继续赶起路来,还是担心沈斐冷,把轮椅下篮子里的毛毡拿出来,披在沈斐身上。
沈斐坐着轮椅,很容易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他平时不爱出门也是因为这个,总有人可怜他,看他的眼神带着异样,还有人惋惜道,好好的人怎么就瘸了腿云云,很多声音。
“沈斐,你长的太好看,老有人看你怎么办?”
上次出门是晚上,朝曦已经领教过了,这回还没到地方,突然推开沈斐的肩膀,将被他压在背后的披风帽子拉出来,陡然盖在他脑袋上。
“这样就不会有人看你了。”
帽子很大,能将沈斐严严实实包住,也遮住了视线,沈斐抬手扶了扶,不经意似的道,“谢谢你。”
朝曦给他盖帽子,单纯是不想让别人讨论他,其它都是她随便找的借口。
其实也确实有不想让别人多看他的想法,心里不舒服,朝曦不说而已。
俩人边走边聊,着实花了些时间才到街上,不是平常买菜那个,是更大的一条街,比村里附近那个热闹许多,一到地方,惊喜的发现今天逢集,有人搭戏台子,引来了不少人,有人自然有小贩,那一条街上尽数都是吃吃喝喝玩的东西。
这种小吃,小玩意只有乡下有,城里不一定买得着,尤其是沈斐,生活的圈子太高,不特意去找,根本接触不到。
朝曦还是担心他会走,现在已经抱着随缘的心态,不走最好,走也没办法,只在最后让沈斐过一段不一样的生活,留下些稍稍美好的回忆,别让他每次想起她,都是看他身子,占他便宜,将他虚弱一面尽收眼底的流氓。
朝曦很有自觉,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流氓,将流氓能做的都做了,说她是流氓一点也不为过。
好像大顺还从来没出过女流氓,看来她要做第一个了。
“沈斐你要不要吃棉花糖?”朝曦瞧沈斐眼睛落在棉花糖上,主动问道。
沈斐没说话,她便干脆买了两个,又连续买了糖人,串烧,烧饼,和臭豆腐,最后喝了一碗豆花,撑的俩人吃不下才老实去戏台,准备听戏。
那戏台搭的高,底下也有一些小贩,挂了好些彩灯,底下串了块牌子,牌子上有字。
“猜灯谜哎。”朝曦拉过一个看了看,“年终岁尾,不缺鱼米……”
以为自己自己能猜到,实际上并不可能的朝曦站了很久,依旧没明白什么意思。
沈斐都看不下去,她那副认真,又无可奈何的表情,极是逗人。
“鳞。”
说的太快,朝曦脑子反应不过来,险些错过,“你猜到了?”
她去拿花灯里的谜底,展开一看,果然是个‘麟’字。
朝曦一喜,连忙将花灯提去给小贩换礼品,换了块手帕回来,那帕上绣了花,端是好看,这也算是沈斐第一次送给她礼物,朝曦很喜欢,来回瞅了几眼。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难得来了兴致,抬头瞧了瞧挂了一排的花灯。
一柱香后,朝曦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他身后,沈斐实在厉害,一个人包揽了整个灯会,将所有的灯谜都猜到了,猜的小贩险些哭了。
朝曦知道他生意难做,给了些银子,也没全部拿走,只挑了几样好拿的,挂满了整个轮椅。
沈斐怀里抱了几个,轮椅下的篮子,挂在后面的布袋里,装的尽是小礼品,没拆过,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想一想晚上才礼品的画面,登时笑开了花,一路心情都很好。
朝曦听完戏,与沈斐一道回去,路上竟发现还有几家店没关,卖的恰好是成衣,沈斐给她赢来这么多小礼品,她要礼尚往来,给沈斐买几身衣裳。
沈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