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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种田文)-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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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大娘说云石洒在地里可以防虫,又说遇水会发热,朝曦没有地,也用不着云石,所以没有试过,沈斐既然想攻打元国,就必须克服这个难题,不用她说,自己掀开被子下来,当即跑出去找材料尝试。

    朝曦在身后喊他,“另一只手还没剪完呢!”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人已经钻进了另一个帐篷里,朝曦几乎眼睁睁看着他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喊都不应,不知道去干了什么?

    这个死人,有了事鸟都不鸟她。

    朝曦有些生气,自己回了帐篷午睡,下午起来照例检查伤患的情况,中午那个后背发脓的着重照顾,忙到晚上才回来,擦擦身子泡泡脚上床睡觉。

    刚躺上去,感觉背后有人走来,沈斐还跟以前似的,喜欢背后偷袭,“今天谢谢你。”

    “哼——”朝曦用鼻孔出气。

    “帮了我很大的忙。”

    “哼——”继续用鼻孔出气。

    “白天急着试你说的法子,忽略了你,我的错。”

    “哼哼——”还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埋没良心当没看见。

    “天晚了,睡吧。”

    ???

    就这么?晾了她一天没说补偿?

    指甲才剪了一半,朝曦还惦记着,张张嘴刚要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喊她,朝曦本能将沈斐盖在被子下,一个横跨越过他,顶在前方,假装刚睡醒的样子。

    果然下一刻有人进来,瞧见她衣衫不整,又退了出来,“朝大夫,隔壁那个背后腐烂的人伤口复发,这回严重了,直接发热说胡话,你快去看看吧。”

    朝曦连忙爬起来,“等等我,我马上来。”

    沈斐叫住她,“披我的披风。”

    好听的男音乍响,又陡然停下,昙花一现似的,帐篷外的人挑挑眉。

    朝曦应了一声披上,急匆匆带着药箱过去,白天那人果然躺在床上,双眼紧闭,额头出满了虚汗。

    朝曦蹲在他身边,发现披风挨了地,怕弄脏,干脆脱了下来,搁在角落,也没注意,招呼人过来给床上那人翻一个面,忙起来什么都顾不上,连披风不见了都不知道。

    月上梢头,有人披着披风快步接近她的帐篷,门口的人瞧见那披风的样式,没有怀疑甚至点了点头放他进去。

    ‘朝曦’直直进了帐篷。

    沈斐刚准备睡觉,换了亵衣,坐在桌边将头上的玉冠卸下来,听到脚步声微微一笑,“你回来了。”

    还没来得及回头,身子突然被人从侧面一把推倒,有人欺身而上,死死压住他。

    帐篷外的人听到动静,连忙抬脚进来,被沈斐呵斥,“出去!”

    险些便被人掀开的帘子又放了下来,帐篷外的人顿了顿,招呼人恢复成原来的站姿。

    没人进来打扰,沈斐眯起眼问,“披风怎么在你这里?”



    第58节

    

第69章 沈瓷娃娃

    披风是他亲眼瞧见朝曦披上离开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却在这个人身上……

    “你把她怎么样了?”

    这人扑来的急,风将帽子吹开,露出整张脸来,浓眉大眼,目中带着煞气,是一张陌生的脸; 他居然没见过。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布满老茧,手面黝黑粗糙,说明经常干粗活,力气大,又是整个人压过来,沈斐半点也动弹不得。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人特意将朝曦支开; 目标是他。

    没有拿钱抢物; 也没有谈条件; 直奔他过来; 一句话不说; 瞧他的眼神中带着浓烈的炙热。

    沈斐似乎想起什么。

    白天朝曦给另一个男人治后背的伤; 他就坐在不远处瞧着,恍惚间似乎感觉有其它视线朝他看来; 他看过去时又没有; 那股子视线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 与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是你!”

    他瞎了吗?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发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脸上尽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气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后停在他胸口……

    *

    朝曦已经将病人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发热是伤口红肿有轻微发炎导致,开了些药,让人帮忙煎一煎,连续喝几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药箱站起来去拿她的披风,回头发现披风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我的披风?怎么不见了?”

    帐篷里一共住了四个人,个个面面相嘘,过了半响有人道,“好像被刚刚带你过来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脑海里冒出那张年轻又沧桑的脸,“他拿我披风干嘛?”

    拿去卖?

    还是太冷了,自己留着穿?

    沈斐的披风华丽厚实,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样子,不会被拿去卖了吧?

    东西不是她的,朝曦没有权利弄丢,连忙追了出去,帐篷外人烟稀少,除了烤火的几人和站岗的那些,几乎没别人,想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倒是她的帐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将附近包围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

    朝曦走过去,挤开人群进了帐篷,一眼看到披着另一件月牙白披风的沈斐站在中间,自个儿捂住手腕,有血从白皙修长的指缝里溢出来。

    他受伤了?

    “怎么了?”才出去多大一会儿,这里就像进了贼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

    “断袖之癖。”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发生在身边。

    镜花以前听人说过,晋国曾经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长得便比女子还好看,可惜命运坎坷,先是被继父占有,继父死后被他的儿子看上,后来逃了出来,结果被人抓去卖给了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又送给了帝王,着实乱了半个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喜欢男人,觉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声朝曦险些忘了,这人的手还在流血,披风没有沈斐重要,而且他爱干净,被别人用过的披风,绝对不会再披第二回 。

    晓得他毛病多,手刚给别人处理过伤口,还留有血渍,先洗了两把才去给沈斐清洗伤口,上药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伤有点严重,差点将筋咬断,如果真的被他咬断,沈斐这只手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说喜欢吗?喜欢还下这么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来在山谷时,她总爱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比如用药香掩盖住沈斐原来的体香,又或是给他……

    总之目的都是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好让他一辈子记住自己,这人该不会也有这种想法吧?

    朝曦摸着那里有点不甘心,又去打来水,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不舒服,沈斐披风里的衣裳都乱了,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人碰过,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马去烧水,水烧回来被折腾了一天的沈斐窝在床上睡着了,朝曦把他弄起来,脱光抱在轮椅上,从头洗了两遍,这边的水刚用完,水月姐姐那边的水烧好,又洗了两遍,搓的沈斐浑身都是红的,他困得不行,一连问了朝曦好几遍,“朝曦,还没有洗好吗?”

    朝曦突然发现自己也得了过于爱干净的毛病,洗了五六遍,还是觉得不够,又洗,直到水月姐姐说没柴火了才停下来。

    沈斐已经被她搓破了皮,全身湿答答的坐在轮椅上,许是疼,手尽量覆在受伤的地方,不让它浸水,洗了七八遍,不浸水是不可能的,朝曦又重新给他上了药,包扎起来,擦干穿衣裳,然后在枕头上铺了大些的浴巾,用来搁他的头发,还是湿的。

    大冬天的,洗了这么多次,沈斐似乎被她洗生病,面色呈现不正常的潮红。

    朝曦摸了一下,额头有些发烫,刚洗完澡,用的是热水,不太准,第二天才知道。

    还是担心生病,想了想去把沈斐帐篷里的被子也拿过来,自己用不着,全盖在沈斐身上,似乎有些热,沈斐半夜挣扎了一下,很快又安静下来。

    朝曦还没睡,顺手摸了一下,嗯,没什么大毛病,有些着凉,最近没有供血,加上一天吃四顿,胖回来不少,身子养的差不多,又是用热水洗的,虽然确实洗的时间比较长,不过沈斐现在没刚来时那么虚弱,不是大碍。

    他的身体每天都在康复,强壮,照这个速度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取药蛊了,这玩意在他体内浪费,不如留给她物尽其用。

    朝曦守了他小半个晚上,后半夜熬了一碗姜汤,捏着鼻子给这人灌下去,水有些烫,这人喝完出了些汗,在被子里捂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来。

    不是自然醒的,是被腿上的寒意冻醒,自从腿受伤后,即便被朝曦用九鸣针法治好,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一到下雨天,或是下雪,腿便刺骨的疼,用手一摸,凉的像冰块,尤其是膝盖位置。

    沈斐坐起来,揉了揉膝盖问走进来的朝曦,“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朝曦挑眉,“嗯,你怎么知道?”

    “你掀帘子的时候我看到了。”

    朝曦明显不信,“别骗我了,昨天我跟你一个被窝,你都把我冻醒了。”

    他俩虽然平时睡一张床,不过不盖一个被子,朝曦火气旺,耐冻,冬天一床被子就够,沈斐明显不行,最少两床被子,昨天盖了三床。

    俩人睡不到一起去,除了刚开始沈斐挨冻了两天,后来便自觉抱了两床被子过来,一直放在朝曦的地铺上,占去了大半的位置,朝曦颇有怨言。

    总觉得沈斐像个瓷娃娃似的,脆弱,易碎,她要好好照顾着,明明瞧着弱不禁风,除了那张脸和身材,还有头脑之外没别的优点,就是很多人跟她抢,女的倒也罢了,连男的都抢。

    朝曦忙死了,时时刻刻都要注意着他,生怕被人掳了去,这些外在的隐患大不了以后走哪都带着沈斐便是。

    关键还有内在的隐患,沈斐的腿绝对有问题,寒成那样也一声不吭,是想废掉还是怎么地?

    “多久了?”难怪他明明腿好了还是会时不时坐轮椅,不是偷懒,是因为天太寒,冻的腿站不起来。

    “从我的腿有感觉开始。”

    那就是去京城之前喽?

    这么大的毛病不告诉她,活该疼成这样。

    “过来喝药。”沈斐快成了病秧子,三天两头喝药,就没有断过。

    这地方他也不能待了,山里本来就阴,又下了雪,潮湿是一回事,冷也是一回事,在这种环境下沈斐的腿只会寒症加重。

    “真是不让人省心。”

    朝曦昨天不知道,把轮椅弄湿了,今早结了冰,沈斐怕是坐不了轮椅,想活动,来回都要她抱。

    这人毛病成那样,不喜欢别人碰,只好她辛苦一些喽。

    第70章 风水轮流

    朝曦将药搁在床边; 亲眼看着他喝下,又去端来饭菜,吃完跟镜花姐姐商量怎么把他弄下山。

    下了很大的雪,山路不好走,轮椅也上了冻,轮子都滚不开,就算能滚开也不能用,水浸在木头里; 一两天干不了; 现在烤已经晚了; 今天就要走。

    沈斐腿寒的厉害,他也一声不吭,这样忍了不知道多少天; 前几天还下了雨; 怕是钻入骨髓的疼; 朝曦有些懊恼,同睡几天,她居然没有注意; 沈斐还不知道瞒了她多少毛病,须得想个法子让他和盘托出。

    当然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送他下山。

    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选了马车; 因为目前只有马车; 轿子需要的人力太大; 抬几个时辰; 如果一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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