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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楼外下起了小雨。
我突然想起自己曾经爱过的三个女孩,这样的天气陪她们散步感觉最舒适。天气比较凉,身体会在无意中自动贴到一起。一顶小伞半遮半掩地,可以在大街上做自己激动后想做的简单行动。风中的湿润均匀地洒在皮肤上,触摸起来更加性感。她们离我而去时,一个个异常坚决。三个女孩一个在汉口,一个在武昌,另一个在汉阳。到现在我们之间还偶尔有联系。她们对我说过一句相同的话,她们都喜欢我,她们都不能接受我住的房子。
师思擦过我的肩头,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投入到雨中。
我冲着她的后腰喊:“要爱护革命的本钱!”
一辆中巴开过来,师思跳上车去。杂志社的女孩都有个规律,凡是赴约会,一律打的。但凡回家,便全部规规矩矩地挤公共汽车。
看着中巴车往六渡桥方向驶去,我惆怅地问自己,什么时候才会在武汉彻底扎下根来,有自己的老婆、自己的孩子和自己的两室一厅外带厨房卫生间的房子。我顺着中山大道往长江上游走,目光不时与站在一家家商店门前的动人女子碰在一起。在这座城市里,我最清楚的一点便是,别去招惹那些漂亮的女子,免得到头来自己生自己的气。男人必须有漂亮的资本,才可以征服漂亮的女子。这条真理是武汉关的钟声,每天二十四小时,不管人是苏醒还是睡着了,都会按时在心头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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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眼影 3
3
神曲酒吧在车站路靠江边那一端,是由一座小教堂改造的。在替天下人受难的耶稣眼皮底下,男男女女尽情享受城市生活时,有一种特别的感伤。我告诉沙莎在这儿碰头时,沙莎怔了一小会儿。我在电话这端已感到她在犹豫。我没有迁就她,又补上一句“不见不散”。沙莎这才回了一句“好吧”。
小教堂改成了酒吧后外观依然是小教堂。在一片旧式两层楼群中,细雨黄昏愈发能烘托其锐利的房顶。进了门才会发现,做祷告的长木椅被一只只小酒桌替代了。那些供奉在耶稣和圣母玛利亚像前的红色大蜡烛,换成各种暧昧的灯光。我的脚步声惊动了酒吧的全体小姐。一般酒吧说是从下午四点钟开始营业,实际上在晚上九点钟以前几乎无人光顾。我知道自己来早了。这个时间是沙莎定的,我没办法。如果是师思,她会选择半夜十二点。同样是女孩,在不同部门工作时间一长,身上就无可避免地打上环境的烙印。
酒吧里没有第二个顾客,到处都是空位,这让我一时选不准坐在哪儿。最终我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来。我同走近来的酒吧小姐聊了几句,顺便夸了一下她的口红颜色。酒吧小姐朝我露出超过职业习惯的喜悦。她说自己正准备假如无人注意到,就换一种品牌的唇膏。唇膏是女孩对口红的时尚叫法。只有男人和老太太还在说口红。
这时,沙莎进来了。她走到稍稍靠边的一只酒桌旁,对我说:“又不是搞阴谋诡计,别坐得那么偏僻。”
见她坐下来,我只好起身迁就。
弄清了由我请客后,沙莎要吃西餐。
挑来挑去,我们都挑了一份意大利空心粉。
我将啤酒杯举了举说:“为了等你的好消息,我将酒吧全包了。”
沙莎环顾四周说:“我不喜欢这地方。它让我总想着宗教的虚伪。”
我说:“你也别只相信档案柜里的那些文件。”
沙莎说:“你是没有接触档案,真让你将一个个人的档案翻开了看,你就知道什么叫真实。”
我说:“我的档案你也看了?”
沙莎说:“这是我的工作。请你理解。就像你刚才同这儿的小姐调笑一样,这也是你的工作习惯。”
我连忙低下头,一鼓作气地将面前能吃的东西全吃下去,然后扔下刀叉,开始注视着沙莎。女孩在外面最怕男人老盯着看她吃饭的样子。任何人,不管她多么美丽,多么有修养,有两样是掩盖不了的丑。其一是上厕所拉撒的样子,其二便是吃饭的样子。在这两点上,人和兽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沙莎知道我在看她。她装作没发现,匆匆往嘴里扒了一阵后,才抬头喘喘气。这时,她已顾不上同我说话了。朦胧灯光下,几分拘谨的沙莎有种妩媚之态。一点不像平时给人加工资、给人调换工作时那样刻板。沙莎好不容易将空心粉吃完了,抬起头来,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说:“给我要一盒冰激凌!”我朝酒吧小姐弹了一下手指。冰激凌上来后,沙莎用那小勺子舀了些乳白色的东西放到嘴里,翘翘的小指,红润的嘴唇,还有不时飘起来的媚眼,同刚才的吃相大不一样。连她自己都对自己满意起来。女孩心中一得意,脸上各个位置的器官,便都像小小翅膀一样,轻轻地飞扬着想真的飞起来。
沙莎出乎意料地同我谈起天气来。她说早上出门时,爷爷就提醒她带上伞,下午肯定有雨落下来。她居然知道我对武汉四分之三的气候非常蔑视,真正让我尊敬的只有秋天。
武汉的春天雨多得简直可以让街上的电线杆长出绿毛来。到了夏天,鞋底稍薄些就不敢出门,不然那感觉就像故事所说,让熊在烧红的铁板上隔一阵走一遭,熊的脚掌才长得厚,成为著名的熊掌。那年冬天,哈尔滨的一位同行来武汉,待了三天,手脚就生出冻疮来。他向我亮出那几处发黑的地方,说回去后无论如何也向老婆交代不清。果然他一到家就给我来电话,他老婆咬定他是去了齐齐哈尔而不是武汉。那女人认为江南武汉的冬天绝对冻不坏关东汉子。我在电话里请她吸取丈夫的深刻教训,充分尊重武汉的冬天,否则就要犯兵家大忌。那女人小声告诉我,丈夫在齐齐哈尔有点小情况,她不能不提高警惕。最后,他们两口子都邀请我去他们那儿看雾凇。
沙莎劝我不要同武汉的天气过不去,夏天该说热的时候,就要同大家一起说热;冬天该说冷的时候,就要同大家一起说冷。春天大家身上肯定都是黏糊糊的,我就别做出爽的样子。
沙莎由浅及深地说:“知道为什么师思后来,反而先用她吗?因为有领导在会上说,你不喜欢这个城市。”
我确实听见了一声雷的炸响。我喊着冤说:“这是个人性格呀!”
沙莎说:“一个人心胸不开阔,连生活着的地方都不喜欢,又怎么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哩!”
我生气地说:“如果谁能给我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并配上空调,我若不喜欢武汉,那就不是父母养的。”
沙莎及时地逮住了我的目光。我想逃也逃不脱,她的眼睛像一只陷阱,我的视力只有零点四的左眼像条中了暗箭的狼,只有零点六的右眼像被武松按在地上打了三十大拳的老虎,这时候再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沙莎似乎是相信我了才开口说:“有个好消息,局里要分房子了!”
突然间,我就紧张起来:“政策出来没有?”
沙莎说:“草案已送到局长手上。估计不会有太多的修改。按草案上写的几种标准,你我能够达标的只有一条。”
我说:“能够达标就不错。别像前两次,我们只有在黄鹤楼上看帆船的份。”
沙莎轻轻一笑说:“你是不是没听懂我的话?”
我问:“什么话?”
沙莎继续轻轻笑着说:“你不是号称有一颗全杂志社智商最高的大脑吗?”
我愣了一阵后,只好借故去一趟厕所。神曲酒吧的厕所是在院子里。我在细雨中站了一阵,还是想不出沙莎的话中有什么玄机。有关房子的话,武汉城区七百万人口,每人每天至少要随口说三次。
回到座位上,我只好说:“对不起,只能不耻下问了。”
沙莎不满地叹口气说:“难怪有人说你编的文章只会哄那些还没见过世面的在校生。告诉你吧,我是说我们的条件加在一起,才够资格参加分房。”
我明白让我落入陷阱的诱饵是什么了。去年,师思就编了一篇为了分房,一对男女突击结婚,房子到手后,又上法庭离婚的稿子。当时我还在杂志社的女孩中问有没有谁愿意为了房子同我结婚。她们异口同声地问我的别墅在哪儿。
我沉默一阵后才说:“这只能算半个好消息!”
沙莎不说这个了。她提议每人来点威士忌。威士忌上来后,沙莎没加苏打水,便先喝了一大口。我盯着酒杯看了一阵,突然间一闭眼睛,将满满一杯酒一口喝尽了。慢慢地,身上开始发烧,血液冲击着指尖,使其一阵阵地如同街上的修车匠给刚补过的自行车轮胎打气般肿胀起来。
我伤感地说:“怎么说,也是一个知识分子,都工作这么多年了,还是无产者。”
沙莎盯着教堂苍穹般房顶上的彩绘,冷静地说:“我是想了三天三夜才下决心约你的。在局里,未婚男女能凑成一对,达到在本局工龄十年的人只有四个人。除了我以外,别的都是男人。老实说,你们三个中,你是最好的,所以我才同你坐在这儿。”
我望着沙莎不知道如何回应。
沙莎说:“实际上,我曾经偷偷喜欢过你一阵。后来发现你旁边漂亮女孩太多了,我怕事到半途又出问题,便按将下来。有了这个念头后,我反复思考过,任何爱情最终都要走入婚姻,而婚姻是同一点一滴的生活实践捆绑在一起。这是男女生活在一起的实质。与其先玩一把浪漫的乌托邦再说,还不如一开始就实打实地想着过日子。这样反倒比那些只会谈情说爱的人更知根知底一些。我也谈过恋爱,你也谈过恋爱,只是我俩没有直接谈过。不过,只要我们合得来,就不用担心。而且,你从乡下来城里,要站住脚,首先得有根呀!”
此类话有好多人在我面前说过,看似同情,实为蔑视。
沙莎也不是地道的武汉人。她的叔叔、姑姑至今还在黄陂。有一回亲戚来办公室找她,手里就提着一只老母鸡。她将老母鸡收下后藏在废纸篓里,被捆住脚和翅膀的老母鸡在一大堆柔软的废纸中下了一只蛋。为这事,我曾当着师思的面捧腹大笑。师思认为我的表情是抄袭了母鸡下蛋时的模样。想起这些,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许多。
我说:“怎么说我也是本科毕业。就是浮萍,也只会在武汉这个水坑里飘着。”
沙莎说:“未必你就没有别的想法。”
我犹豫一下后,还是说了真话:“我连最坏的想法都有过,就是没有想过我们!”
沙莎说:“这我清楚。在你们的眼里,人身上那些虚的东西,比实在的东西重要三点一四一五九倍。”
我又一次笑起来。
沙莎用涂了指甲油的手指甲在桌布上划出一个圆。她说:“圆周的确比直径好看。这个问题我琢磨了三年,从那次在花桥你救了我开始。”
沙莎的话也许不假,留在桌布上的图形和用圆规划出来的差不多,很显然是有事没事地练习了多时。
我说:“这是没办法的事!男人喜欢圆的,女人喜欢直的,所以他们才相互爱恋。”
沙莎张了张嘴后终于说:“我喜欢你这么形容。不过,我想我现在应该学会适应你。”
沙莎的话让我吃惊不小。我不得不说:“这样恐怕不行。我不是这种性格。”
沙莎说:“这也不是我的性格。但在不能改变的现实面前,我会选择改变自己。”
酒吧门口终于又来了一对青年男女,他们的手臂像是被万能胶粘上了。酒吧小姐上前招呼时,他们也没有分开。我竭力不去看他们,哪怕他们在身旁的呢喃像小虫一样挠着自己的心,坚持只让目光停留在沙莎的脖子上。女人让男人崇拜的地方,最突出的是她那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就如此刻,旁边的男女毫不含糊地发出咝咝的亲吻声,沙莎面对着他们却泰然处之。
话说回来,沙莎此刻的表现让我颇为感动。如此深入社会现实的话,出自一个女孩的嘴也太不容易了。女孩中,没有几个不任性。沙莎如此认真,对男人的刺激性反而更大。
我答应沙莎,会考虑她的提议。
沙莎说:“只有三天时间了。我们不能落在分房方案公布之后!”
我说:“如果我们能白头到老,倒也挺有趣!”
沙莎说:“我很高兴,你终于开始有想法了!”
离开神曲酒吧,沙莎上了一辆801专线车,她需要在花桥转一次车,才能回唐家墩家里。我冒雨一路往回走,既然这次约会注定一辈子也无法消磨,那就加上许多秋风秋雨,更深刻地留在脑子里。
上辈人普遍是先结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