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理,但换了她就不行了,连让雾原秋让一小步都做不到。
等三人一路返回了札幌,路过南家附近时,雾原秋把她放下就不管了。她拖着行李箱,目送车队离开,有些想不管不顾,自己再回关西去,但犹豫了一下,终究没敢。
细想一下就能发现,离开了雾原秋,她其实什么也做不了,就算杀了魔物也只能得到一具毫无用处的尸体,而且只要她敢违抗命令,雾原秋八成就不会再信任她,以后再有什么好处也轮不到她来分享。
她在街头足足站了五分钟,这才拖着行李箱慢悠悠回了家,穿过广阔的庭院,走过小桥流水、池塘惊鹿,耳中听着禅意悠悠的惊鹿竹筒敲在岩石上的声音,一点也不喜欢这幢价值过亿円的大宅院,更不喜欢这种平静的生活。
她更喜欢留在关西和魔物战斗,那种生活让她觉得刺激,让她觉得她喜爱的、花费了十多年所学的一切有价值,让她觉得自己还能更强,没有极限地强下去,而不是因为性别、技艺等原因,始终卡在一个地方动弹不得。
她已经无法再忍受单纯踢木桩的生活了,现在木桩也不配被她踢!
她一路回到了自己独居的小院子里,将行李箱随手丢在木廊下——里面没有多少是她的东西,都是沿路各城市送的“土特产”,她根本不想要,还是雾原秋非要分给她,她才不得不拿了一些意思意思。
她就坐在木廊上,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好了。要是平时,她大概会继续淬炼自己的技法,努力钻研并且改良。她日常都会把时间花在这上面,她之所被称为“同年至强”全来自于此,超好的天赋、大量高手指点加上从不松懈的自我努力——钻研技巧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倒身体素质更强悍的敌人,她在这方面一直做得很好,就算雾原秋这种怪胎,也不得不把她视为伙伴,日常要分东西给她。
这么多年下来,研究技法甚至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她很少娱乐,更不会坐在某个地方单纯发呆虚耗光阴,但现在她却什么也不想干,就想坐在这里无所事事,直到天色渐渐变暗,南平子匆匆赶来——母女关系是不太融洽,面和心不和,但这女儿是亲生的。
南平子还是老样子,一身精致的吴服,发丝一丝不苟,明显刚刚应酬完才回来,见了女儿正坐在木廊上望着箭靶场发呆,还以为她是刚刚运动完在休息,笑问道:“怎么提前回来了?不是说还要参加修学旅行吗?”
三知代淡淡看了她一眼,低头行礼后说道:“抱歉,我没去小樽,更没什么修学旅行。”
佐藤英子就是个标准的家庭主妇,整天围着老公孩子转,不关心也不会去了解关西发生了什么事,千岁应该能瞒住,但三知代相信她妈妈肯定已经多少听到了点消息,最起码肚子里已经开始怀疑,所以她也就懒得瞒了。
南平子果然没有惊讶之色,也坐到了木廊上,伸手揽住了女儿,轻声道:“你这孩子……你爸爸的武道场连续收到了大笔捐赠,其中你的那个卷头发朋友的父亲……犬金院家独自就捐了两千万円。”
“爸爸怎么说?”
“我是想叫你马上回来的,咱们这种家庭没必要冒那种风险,但你父亲很高兴,认为你所学有所施展,会想留在那边,只是他想见见雾原君。”
“你自己邀请吧,你平时不是最喜欢举办宴会吗?”三知代不觉得家里想见雾原秋关她什么事。
“你不反对就好。”南平子仔细打量着自己的女儿,发现她看起来甚至比以前更精致漂亮了,完全没有伤到半点,这才放心笑道,“看样子你父亲说得没错,你就是指导一下警察的攻防技巧,警察不可能让你去冒风险,真是我多心了。”
三知代也没解释,她做事从不觉得需要向任何人解释,而南平子越看自己的女儿越满意,这次女儿虽然骗了家里一把就跑去了危险地方,但确实给南家争了大脸面回来,像是武道场得到史无前例大笔捐助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现在道警高层、道府官僚甚至一些财团都表达出了对南家的充分尊重,非常有展开合作的意向,这对她继续壮大家族事业非常有利,也让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她的性格有一部分和千岁很像,很喜欢别人围着她转。
想到这里,南平子不由又想到了雾原秋,从关西传回来的一些信息中,指出了雾原秋是处理“特殊事件”的专家,快速协助警察解决了大量困难案件,这也让她对雾原秋更感兴趣了,很希望加深和雾原秋的关系——千岁可是她半个女儿,那她极有可能就是以后雾原秋的半个丈母娘,那四舍五入一下,她就是雾原秋的丈母娘,那丈母娘以后有事,女婿效点力,这很合理吧?
她马上又开始关心雾原秋和千岁的关系了,向女儿问道:“阿鹤和雾原君相处还好吗?”
“没什么问题。”三知代语气越发淡漠了,轻声道,“他们相处得很好,他们两个……一条心!”
南平子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赞叹的笑容,感觉这两个人的感情稳得住就行,别的她没有更高要求。
她满意道:“那就好,那就好!”接着她看了看女儿,想了想女儿这冷淡又古怪的性格,又开始隐隐发愁起来,有点后悔把女儿塞进女子志愿班了,试探道,“阿鹤都开始交往了,你呢?你有没有……喜欢的男生?”
要是有,她不会反对的,女儿要是能出去约约会什么的,总比天天在家里踢木桩射箭强。小时候还能说是个兴趣爱好,但这么长久下去,不就成了个怪胎了吗?
人早晚是要结婚的,她的家业还等着女儿女婿继续呢,现在都上高校了,也该接触接触男孩子,了解一下正常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可惜三知代直接摇了摇头:“没有,我对那些不感兴趣。”
南平子也不失望,毕竟三知代有这种表现完全是正常的,哪天她突然说交往了,那才值得大吃一惊。她又紧紧拥了拥女儿,旁敲侧击地说了一番人际交往的重要性,让她别整天宅在家里,最后还鼓励她道:“妈妈相信你不会输给阿鹤,只要你愿意找,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
三知代还是没什么反应,南平子该说的都说了,对这女儿实在没招,总觉得还是千岁更像自己更讨人喜欢,又走神了一下,思考当年两家凑在一起时,有没有可能抱错了孩子。
当然,这只是胡思乱想罢了,她自己都不信,最后哑然笑道:“快去泡个澡吧,晚上咱们全家一起吃饭,你父亲肯定有许多话要问你。”
三知代早就不想听南平子唠叨了,也就是为了礼貌才一直坐在这里,马上起身就去泡澡了,而躺在浴缸里,被热水浸泡全身,她的思维也开始有些发散起来。
千岁的男友是雾原秋,雾原秋很强,那自己能不能找到一个比雾原秋更强的同龄男生呢?
她回忆了一下自己见过的男生,发现基本全是自己的手下败将,别说和雾原秋相比了,绝大多数都没有挑战她第二次的勇气,哪怕以前雾原秋还不够强时,也比他们强很多,乐意不停被她猛踢。
而且,雾原秋还是那么重要,有着特殊的功能,完全可以算是宝贝,谁拿到他立马大补特补。
那既然是宝贝,似乎该归强者所有,千岁……
不算强者!
第一百九十三章 雾原我们交往吧
将三知代随意扔在路口后,雾原秋又把千岁好好送到了家门口,还卸下了大量“土特产”准备赠送给佐藤英子——关系特殊嘛,日常就要加深感情,他还是很会做人的,就是时间不凑巧,佐藤家没人,只能让千岁转交了。
双方约好了电话再联络,雾原秋又回了自己家,而这时间就小花梨和沙太郎在家,听到他回来的动静,赶紧跑出来帮他搬东西。东西还是很多的,转战多个城市,临走时哪个城市都没少送,不要不太好,扔了又怪可惜的,雾原秋就让武川元美帮他收着,结果现在足足拉了两卡车回来,转眼便在前院堆成了小山。
小花梨奋力帮忙,努力拿些轻便的小盒子,高兴地叫道:“大哥哥,你买了这么多礼物吗?”
雾原秋笑着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对,也给小花梨带了。”
“也有我的吗?”小花梨更高兴了。
“当然。”
雾原秋就喜欢看小孩子开心,马上换了辆卡车,从车里拖出了一个小笼子,里面是只蔫头蔫脑的小鹿。关西别的不多,就鹿多,千岁就很喜欢这些小鹿,他干脆就索要了几只活鹿拿回来送人,是养着玩还是杀了吃都行。里面就有给小花梨的一只幼鹿,她要喜欢可以放在后院养,就是鹿这种动物很讨厌被关在笼子里,就路上这点功夫,它们已经蔫了。
雾原秋也不管,直接把笼子往小花梨身前一放,笑道:“看看喜不喜欢。”
小花梨一看就被吸引住了,蹲在笼子前一眨也不眨地望着幼鹿那湿润润的大眼睛,接着就开心叫道:“喜欢,我喜欢小鹿!”
沙太郎则谨慎地望着笼子里,似乎在评估小鹿的危险程度,但很快发现这只小鹿在发抖,也就不再放在心上,又成了一脸“老父亲”的表情,还去找了点青草来,打算让小花梨喂喂新宠物。
劳动力…1,小花梨玩去了,少了一个干活的。雾原秋也不在意,接着搬,很快将卡车清空,打发司机们上路。
至于土特产,扔在前院就行了,回头前川美咲和四只小狐狸会整理的,谁喜欢谁拿走。
“阿秋!”
雾原秋刚准备领着小花梨进屋,对面的大别墅终于有反应了,美佐张开双臂欢呼着跑了出来,圆圆的大眼睛中全是泪水,一派兄妹久别重逢的喜悦。
雾原秋快速左右看向路两边,盼着有辆大货车以180码的速度冲出来,一下子就把这小东西撞去异世界,可惜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美佐冲到了他面前,赶紧伸手顶住了她的脑袋,以防被她一头撞死了——她就是来撞人的,跑到了四五米处,已经低头开始加速了,如同一头小野猪一样。
没成功撞到雾原秋,美佐很不开心,用力打开他的手,气道:“阿秋,我们这么久没见,连拥抱一下都不肯吗?”
“你刚才是想拥抱我吗?”雾原秋没好气道,“怎么没通知一声就跑过来了?”
“长泽嬷嬷派我来的。”美佐苦恼道,“早知道她暑假要派我来,当初就不求你了,白白哭了一场。”
“派你来的?有什么事?”
美佐张口就要答,但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回头看了一眼,连忙道:“丽华姐姐来了,你先和丽华姐姐说话吧!”
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阿秋,对丽华姐姐好一些,这是命令!”
“命令你个头!”
雾原秋骂了一声,望向了丽华,发现她穿着一身白色的小吊带连衣裙,胸口鼓鼓囊囊,像是揣着两只活兔,足够吊打三个千岁或是两个三知代,同时还惦着脚尖一起一落地晃着一头卷毛,一副“我很开心但我得忍着”的矜持样儿,但终究她还是没忍住,很快脸上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喂,你回来了?”
这基本就是句废话,不过雾原秋还是点头笑道:“我回来了。”顿了顿,他又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大笼子,“去了关西一趟,给你带了礼物回来。”
“礼物?”丽华更开心了,虽然一脸“我不在乎什么礼物”的样儿,但马上就望向了大笼子,见里面是一对成年鹿,一公一母,高大健美,立刻喜道,“是鹿吗?它的角好威风!”
“是的,喜欢吗?这是一对野鹿,公的还是首领,你可以放养在你的马场里。”
雾原秋对送礼也是经过考虑的,三知代不喜欢小动物,所以就不分给她,千岁、小花梨喜欢可爱系的,那就是小鹿幼鹿,而丽华这卷毛的审美就简单多了——大就是好,贵就是美,所以就送她一对很威风的成年鹿。
丽华果然很高兴,卷毛晃得更厉害了,哪怕她从小就从不缺物质上的东西,并不稀罕这对鹿,但还是很高兴:“我很喜欢!”
美佐这才发现雾原秋搞回来很多好东西,马上双手抱拳,眼睛闪闪发亮道:“欧尼酱,我的呢?”
“你?”雾原秋看了美佐一眼,弯腰捡起一个盒子,一脸嫌弃地丢给她,“这是你的礼物。”
这里每样东西价格都不低,要是以前美佐能拿到任意一样,怕都要高兴很久,非找雾原秋大吹特吹不可,但她现在被雾原秋脸上的表情激怒了——混蛋阿秋,来了大城市认识了美女姐姐,眼里就没我这个乡巴佬妹妹了吗?
你良心上狗吃了吗?
她马上转头就对丽华说道:“丽华姐姐,我告诉你一个大秘密,阿秋以前的理想是……”
雾原秋赶紧揪住她的衣领把她拎了起来,让她后半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