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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4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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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律微微叹了口气,李明海过世了,这几天得去帮忙啊!


第581章 还得是你
  红事儿不请不到,白事儿不请自到。
  好歹上辈子就将家安在了秀山屯,吕律对农村的这些规矩,还是非常熟悉的。
  红事儿一般指的是男人结婚或姑娘出嫁,是喜庆之事,是高兴的事情。
  主事人家的快乐,必须要分享给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要分享给周围的人。
  因此,对人发出邀请,表示尊重人家,人家接受了自己的邀请,必然是高兴的,认为你尊重他们,才会来恭喜道贺。
  反之,家里有喜事儿,不愿意分享给人,表示瞧不起对方,不愿意与大家同乐,都不尊重人了,当然有理由不来。
  而白事儿不请自到,是指家里有人过世了,是一种极度悲伤的事情,主事人家一家人都处于沉痛的哀悼之中,不想把这种噩耗告知亲朋,依然是对人家的一种尊重、爱护。
  因此,人家只要知道这个噩耗,不用告诉人家,人家自然而然地要过来对死者表示哀悼。
  这是一种礼节上的问题,恰恰跟红事儿的礼节性相反,都是为最基本的尊重。
  正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毕竟,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每家都有婚丧嫁娶,都有需要别人的时候,尤其是农村,是个典型的熟人社会,最是讲究人情世故的地方。
  李明海跟蒋泽伟为结义兄弟,或许对吕律没啥帮扶,但是,就冲着这层关系也该去帮忙。
  何况,他现如今,也是秀山屯的一份子了。
  接下来几天的时间,吕律、张韶峰、陈秀清和赵永柯都去了李明海家,帮忙张罗丧事。包括雷蒙,他现如今也是秀山屯的人,这种事情自然少不了。
  在农场干活的人,因为这事儿,女的得帮忙着张罗饭菜,男的得帮忙布设灵堂,包括安葬等一系列的事情,农场林蛙越冬池的事情,只能暂时停了下来。
  好在梁康波是洄龙屯的人,不用参与,于是,养殖场就交给他领着林玉龙巡守了。
  请来的先生看好的安葬日期不长,就在四天后,事情倒也很快结束。
  林蛙养殖场越冬池的建造再次顺利进行起来,而张韶峰也总算有时间到区上,将虎崽子的事情跟林业局汇报上去。
  赵团青回来了,坐着车去的嘉荫,回来的时候,换骑三匹鄂伦春马返回。
  许是一路上颠簸得够呛,马匹扔到吕律的草甸子,跟陈秀玉打了声招呼,忙着回家。
  他回到家里,一开门就看到一个黄澄澄毛茸茸的,大脑袋小身体的小东西钻了出来,被吓了一跳。
  等看清楚是只虎崽子的时候,果然如同赵永柯预料的那样,惊喜不已。
  他一把将虎崽子搂在怀里抱着,冲着在打理菜地,看到他回来,忙过来请安的乌娜堪问道:“这啥时候弄来的虎崽子?”
  “弄回来五天了,是他们在清缴养殖场的野物时,发现在山里边有大爪子领着三只崽子……”
  乌娜堪把虎崽子被抱回来养着这件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当乌娜堪说到吕律打算把虎崽子送出去的时候,赵团青一下子就不乐意了。
  他这一辈子,很偶然地挂上了一个猎虎的名号,后来又花了不少时间,游走大荒各处,想要真正打杀一头大爪子,好不容易在兴安岭碰到一只到处伤人的大爪子,结果开枪打死的不是自己,这事儿,多少就有些遗憾了。
  他也清楚现在的大爪子不能随便打杀,但正因为追寻大爪子不少时日,惦记的时间太久,反倒对大爪子有了别样的感情。
  现在一看到这只虎崽子,一下子就有了喂养的想法。
  “这咋能送走呢?”
  赵团青很是不悦地皱起了眉头:“我去找吕律那小子!”
  他竟是不顾一路奔波的疲惫,骑着自家的鄂伦春马,直接就往养殖场去了。
  找到养殖场的时候,问过白天守在蜂场的蒲桂英,得知吕律等人在烂泥沟,立刻马不停蹄的赶往林蛙养殖场。
  大路已经修通,一路行走无碍,他很快找到林蛙养殖场的看护屋子,再往里走,进入烂泥沟了,只有条小道,崎岖不平,到处泥浆,他只得下马,抱着虎崽子顺着烂泥沟朝里边走。
  一路看过去,已经挖得足够深,扩得足够大的越冬池已经建好六个,底层都用黄泥仔细糊过,在底上铺了不少枝叶,里面已经注入山水,就在太阳下晒着,清澈见底。
  又往里边走了一段,看到吕律等人穿着水叉裤,在泥潭里奋力地挖掘着,领着一帮子人干得热火朝天,有说有笑,浑身弄得跟个泥人似的,就连脸上和头发上,都沾染了不少泥浆。
  “小吕,这虎崽子为啥要送走?”赵团青到了池子边,问得很直接。
  鄂伦春人说话做事儿,向来直来直去,何况,跟吕律是啥关系,他完全没必要客气。
  吕律抬头看了看赵团青,笑着问道:“老爹,你啥时候回来的?我们都以为你还会多玩几天!”
  “玩够了自然就回来了,马也已经买回来了,让他们三个自个去看一下,自行挑选,到时候把钱给我送来,一匹一百八。”
  赵团青简单回了一句,继续瞪着吕律:“还没回我话呢,为啥要把这虎崽子送走?我想养着。”
  “老爹,不是不想给你养,主要是这小东西是在山上跟着大爪子呆过不少时间的了,已经很有野性。
  等稍微长大点,太容易伤人了,又不能打杀。你得想想,万一一个不小心,伤到赵逸兄妹俩咋办?在场的,没有人比你更清楚大爪子的凶狠,等长大了,即使是有经验的猎人,也不敢轻易面对,很危险的!”
  吕律说着,从池子里爬了上来,在边上的草地上坐下。
  “还那么小,只要好好训练就来得及!”
  赵团青明显不想放弃:“我以前就看老毛子养过,还带着出来,被老毛子养得老乖了,不仅服从命令,还喜欢和主人玩闹,人家就即使把手伸到养着的大爪子嘴巴里掰牙齿,都不会咬。”
  “看着别人简单,但真正做起来难啊。就像狼一样,为什么会有喂不熟的白眼狼?你是最清楚大爪子,如果养熟了,他可能不会伤你,但对于别人那可未必,万一养出一头白眼虎……那后果难料。
  再有,你也知道大爪子天生喜欢从背后埋伏扑击猎物,当人的背暴露在大爪子面前,它们就有可能把你当成狩猎目标。和大爪子共处一室,最大的忌讳就是将背部暴露在它的视线范围之内。
  就即使你把它养熟了,大爪子的本意不是想伤害你,但是它只用一点点力气就会对人造成莫大的伤害。哪怕是在动物园里,饲养员和大爪子相处,都慎之又慎。”
  吕律努力劝说道:“何况,家里边还有女人孩子,尤其是孩子,大爪子发起狂来,怕是没那么容易制止,很容易出人命的。”
  “我弄个笼子,弄根铁链,把它关起来养!”
  赵团青犹豫了半天,他听出了这其中的危害和不可控制性,但仍然不肯放弃,倔强得不得了。
  吕律一听这话,也知道他心里多少有些动摇了,笑道:“关起来就不会出事儿了?总要喂食喂水吧。病了总要打针吃药吧?
  别的不说,单说打针,被针扎的时候很疼,尤其是大爪子,会立刻进入紧张防御状态,更容易伤人。
  你总不能像养一条看家狗一样养着,就即使是一条狗,被拴的时间长了,还会发疯伤人呢,更别说大爪子了。养得憨头憨脑的,那有啥意思?大爪子可是百兽之王,天生就该纵横山野,那样的地方才有灵性,才是它们该有的归宿。”
  吕律说完,抬眼认真地看着赵团青。
  赵团青看看吕律,又看着怀里抱着的虎崽子,他伸手捋了捋虎崽子的皮毛,忽然问道:“那你还养老虎崽子(猞猁)?那也会伤人啊!”
  吕律笑道:“我那三只猞猁,我敢绳子都不拴一根地养,这大爪子你敢吗?猞猁从小养大,就跟只猫一样温顺,但大爪子可不行。
  再说了,三只猞猁一天才吃多少,七八只还顶不过一只长大的大爪子,大爪子每天十多斤的肉供着,一旦没吃的,饿着了,就很有可能伤人。”
  大爪子那么大体型,所需要的能量不少,这也就让它的食量变得很大,一天十多斤的肉对它来说,仅仅是勉强对付。
  上辈子,吕律就听过这么一件事儿,有个富得流油的房子产老板,捡到四只虎崽子带回来养着,还在山里建了一个繁育基地,十五年后,养着的大爪子达到二十多只,再过四五年,达到七十多只。
  为了养这些大爪子,还专门建有两个专门放置冻肉的冷藏仓库,一个能装五百吨,结果到最后,生生被吃得欠下一屁股债,直呼“弄不起”。
  虽然赵团青是猎人,打猎相当有能耐,但只要这虎崽子长到一两岁,一天十多斤的肉,也不是那么容易能供住的。
  总不能拖累一家老小围着这虎崽子转吧。
  再说了,几人捡到只虎崽子的事情,已经通报上去,这事儿,是真不合适那么办!
  危险,而且吃力不讨好!
  赵团青没想到,专程跑这么一趟,得到的是这样的结果。
  吕律的一通分析,让他不得不好好掂量,思来想去,只得长叹一声:“你说得对!”
  他说完,抱着虎崽子就往回走,走了没几步,他又停下来,回头看着吕律,问道:“他会被送到哪里?”
  “很大可能被送到动物园,由专门的饲养员照顾,也有可能被送往繁育基地,等养大些后,进行野化训练,放归山里。”
  吕律想到的就是这两种可能。
  赵团青听完,似乎对这两个去处还挺满意,微微点了点头后,动身离开。
  赵永柯也在这时候凑了过来:“还得是你,要换作是我,可没一点说服我阿玛的把握!”
  吕律笑道:“赵老爹又不是听不进话的人,再说了,我说得也在理不是,好赖他分得清,别把赵老爹想的那么不近人情。你们父子俩啊,该多说说话。”
  “嗯呐!”赵永柯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点点头。


第582章 马倌
  一直到了傍晚,吕律等人才停下了林蛙越冬池的扩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几人都跟着吕律一起去了草甸子,去看看赵团青买来的鄂伦春马。
  到了吕律的草甸子,三人看到地窨子旁边的椴树上,拴着三匹鄂伦春马,一匹灰色,两匹枣红。
  赵团青从养殖场回来以后,并没有急着回家,虎崽子也被他抱到了吕律的草甸子,正在用吕律的须笼往水泡子里捞鱼喂那只虎崽子。
  知道自己没法继续养着虎崽子,他只能尽可能地争取这难得的相处时间,似乎看着虎崽子像猫一样,不断偏着脑袋,咔嚓咔嚓嚼着捞起来的小鱼,都是一种享受。
  见到吕律等人回来,赵团青也朝着地窨子走了过来,刚吞下一条小鱼的虎崽子,立刻跟在赵团青身后往地窨子走。
  养了这么几天,每天肉食不断,虎崽子的精神状态好了不少,不再像之前那样跌跌撞撞。
  “这三匹鄂伦春马,都是从猎手手中买来的,它们习惯枪声,不被枪声惊吓,即使骑着马上开枪,这三匹马都能做到一动不动。冬天上山打猎,马吃不到草的话,喂它们几条肉条,马上就来精神了。”
  赵团青到了地窨子旁边的木墩上坐下,随手又将跟在身后屁颠屁颠跑过来的虎崽子拎了自己面前,将手里拿着的小鱼给它喂了一条。
  “这马还能吃肉?”
  雷蒙有些惊奇地问。
  “咋不能啊?它们不但吃肉,还喜欢吃……你以为我们的鄂伦春马的名头是假的?它们能像狗一样吃鲜肉,还能像猫一样吃鱼。”
  正好手头有鱼,赵团青当即起身走了过去,将手中的鱼送到那匹灰色的鄂伦春马嘴边。
  灰马冲着小鱼闻了闻,居然真的嘴皮翻卷,将小鱼卷进嘴巴里,甩着脑袋嚼了起来。接着,赵团青又给自给两匹枣红马各喂了一条,都被吃了。
  这一幕,别说是雷蒙等人,就连吕律都觉得惊奇。
  马是食草动物,一般来说,马是不会选择吃肉的,这是因为马的口腔和肠胃都适应于消化植物,而不是动物蛋白,并且牙齿也不适合咀嚼肉类。
  吃肉这一点,确实很奇葩。
  他从赵团青手里拿了两条,兴冲冲地跑去草甸子找自家的大葱,送一条小鱼到大葱嘴边,大葱闻了闻,立马就叼起来吃了下去。
  至于在马上开枪,大葱不乱动,这一点,吕律是早就知道的。
  不知道追风会不会吃?
  随后,他吹口哨叫唤追风。
  追风很快跑到吕律旁边,见吕律递来小鱼,追风也是闻了闻,居然也将小鱼卷进嘴巴里,笨拙地嚼了起来。
  追风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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