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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在订婚宴当天动手吧,”靳如山神色淡漠,“迎娶白富美,达到人生巅峰……嘿嘿,你说一个人在巅峰的时候突然摔落谷底,是不是很有意思?”
“别人我不知道,如果叶修小儿能经历这么一遭,我认为会对他很有益处。最起码长长记性,下辈子还有机会做人的话,就尽量低调一点吧。”
“呵呵呵……”靳如山捋着胡须,干笑几声。
叶修自然不在意这些躲藏在暗处密谋的魑魅魍魉,兰庭义们有多恨,他过得就有多惬意。
东华食品在香岛销量火爆,一粒难求。和李首富的合作,也在李家长子人的参与下,顺利签订了协议。
双方效率都很高,第一批粮食已经储存在李家新开辟的仓库中,准备往欧洲那些受疫情影响较小的国家运送。
东华食品往全球输出的第一个按钮,已经启动了。
他和兰默农之间,感情浓得化不开。连叶斐都隐隐有些吃醋,父母太亲密,以至于他这个小尾巴颇有几分拖油瓶的即视感。
自从治好了兰庭富的‘难言之隐’,老丈人和美女丈母娘夜夜笙歌,对他也好得不得了。连兰默农都抱怨父母对叶修比对她这亲生女儿还要好。
年关将近,一家人其乐融融。享受了难得的天伦之乐。
当然,大家也在准备订婚宴的事情,这可是兰家的一件大事。
PS:前两天出差,无奈断更。啥也不说了,半夜三点多起来,先更一章回回神。下午回沪,恢复正常更新。
第308章 原来小丑竟是自己
医武兵王我的童话不可能这么崩无敌升级王暗黑系暖婚穿成赘婿文男主的前妻英雄联盟之绝世无双弃妃,你又被翻牌了!林羽江颜九阳帝尊绝世武魂 举行订婚典礼之前,叶修和兰默农来到中环置地广场买买买。
兰仙子常年隐居深山,物欲其实是很低的。她不想让叶修为她买任何东西。因为,他送她的礼物,哪怕你把全香岛的钱聚集起来,也买不到。
比如说订婚戒指。
哪怕世界上最昂贵的钻戒,能比得上‘须弥戒’吗?
不过,叶修却认为,他们订婚的目的,本就是为了给岳父岳母一个交代,让他们有里有面。那就不妨入乡随俗,人家有的,也不能缺。
须弥戒自然比世上任何戒指都要珍贵,奈何这些凡人不识货啊。还是以世俗的标准来挑比较好。毕竟岳父岳母还要在香岛生活,人言可畏。
反正钱对叶上仙来说,真的就只是数字而已。
单是两界倒腾粮食赚的差价,就足以让他迈进香岛超级富豪的行列。
给孩子他妈买点礼物,算什么?
钻戒,项链,宝石,服饰,鞋子,包包,一通骚操作,毫不手软,兰仙子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买过这么多东西。
“哎呀,过了年,我又要回到山里去生活,买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我又用不上……”
“这些都是为了订婚买的,你就在典礼上穿戴呗,十五分钟换一套,让全香岛的名媛都瞧瞧,兰默农找了一个多么稀罕你的男人……”叶修一本正经地。
“好吧,这样好像也不错。”兰默农莞尔一笑。
两个人一路买过去,几乎把置地广场的奢侈品店都逛了个遍。不过,走进一家米其林餐厅准备吃中饭的时候,居然遇到了熟人。
“默农?”一位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你好啊,杰克。苏。”兰默农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这人是……”叶修淡淡道。
以他现在的五感六识,空气中一点点气氛的波动,都能敏锐地捕捉到。作为一个雄性生物,他明显感觉到这家伙百分百觊觎自家媳妇许久了。
叶修一笑置之。
一介凡人,对他没有任何威胁。
“他叫苏克杰,大家都习惯叫他的英文名:杰克。苏,是我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时的同学,”兰默农落落大方地介绍道:“克杰你好,这位是我的未婚夫,叶修。”
苏克杰也算是香岛名门之后,家里是经营武馆的,苏克杰的爷爷苏宗堂是洪拳宗师,在香岛武道界赫赫有名,徒子徒孙遍布岛内。势力也很是庞大。
“未婚夫?”苏克杰明显愣了一下。
他刚从国外回来,还不知道兰家的公主已经名花有主。
“对,我们很快就要订婚了。”兰默农斜倚在叶修身上,幸福感仿佛要溢出来。
“请问叶先生……毕业于常春藤的哪所名校?”苏克杰问道。
“东吴大学。”叶修云淡风轻地说道。
“呃……东吴大学……好像也是内地名校了。”
叶修从苏克杰的表情之中察觉到了一丝很隐蔽的轻蔑之意,如果是以前他一定看不出来,可是如今他六识灵敏,对方面部表情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都难逃他的法眼。不过,那家伙很善于伪装,很快就换上了笑容。
这人身材很高,大约一米八三八四的样子,如果是以前的叶修毫无疑问在这一项上被碾压,可是现在他186的身高却占据明显的优势。不得不说,俯视别人的感觉真的很美妙啊。
苏克杰一身剪裁得体的阿玛尼西装,鼻梁上架着副价值不菲的玳瑁眼镜,皮肤白皙,相貌俊秀,气质斯文慵懒,一看就出自富贵家庭的熏陶。
“叶先生,幸会。”苏克杰伸出了手,一脸人畜无害的表情。
“幸会。”叶修伸手和他握了握。
苏克杰嘴角微撇,浮上了一抹不易察觉的诡异笑容,他伸出手,掌成虎爪之势,捏住了叶修的手掌,气沉丹田,暗自发劲。以他后天二重劲的修为,如果被抓实了,对方的掌骨非当场碎裂不可。
不过,苏克杰也只是想让他在兰默农面前吃点苦头,丢个大丑,并没有想废掉他,所以只用了一点点暗力。
两个人的手掌辅一接触,叶修就察觉到了他的意图。
这家伙居然是个练家子啊,这一捏的力道恐怕连核桃都能捏碎,如果是常人非屁滚尿流不可。可是现在的叶修已脱胎换骨,按照武道境界的换算标准,妥妥地‘帝境’大能,别说是苏克杰这个暗境修为的武者,就是苏家的镇宅神兽,武圣苏宗堂来了,见到叶修也得跪。
叶修脸上笑容更深了,轻轻用劲,化解了苏克杰的力道,并且反制住了对方。苏克杰只觉得手掌如被铁箍。而且这道铁箍愈收愈紧,他甚至都能听到掌骨碎裂的声音。
苏克杰大孩,瞬间将浑身的劲道集中在手掌上,抵抗着这股大力。然并卵,无论他用吃屎的劲还是吃奶的劲,那道铁箍纹丝不动,而且持续收紧。
掌骨咯咯作响,苏克杰疼得死去活来。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子不停滑落……
兰默农冰雪聪明,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很明显,苏克杰被叶修阴了。苏克杰是个武林高手她是知道的,而且喜欢在握手时阴人。尤其是他不喜欢的人。比如说,兰默农的追求者。以前读大学的时候,苏克杰就用这招让好些人在兰默农面前丢了大丑,有的人甚至被捏的当场下跪,鼻涕泪流,更甚者还有人尿了裤子。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苏克杰恶习不改。然而这次他遇到的人是叶修。
居然敢算计归元境人仙,活该你出丑。
苏克杰疼得死去活来,豆大的汗珠子从额间跌落,虽然咬碎钢牙忍住不痛呼出声,但膝盖却忍不住一软,跪在了叶修面前。
大意了,苏克杰发誓,他绝对没想给叶修下跪。
就是身体不太听话。
“初次见面,苏先生就行这么大的礼,这多不好意思,赶紧起来吧。”叶修脸上的那抹小愕然,演得很细腻。
不愧是演技被专业人士肯定的未来之星。
苏克杰险些哭了。
大哥,我是想站起来,那您倒是放手啊。
“行了,你们俩就别客气了,进去吃饭吧,握个手握半天,真是的。”兰默农微笑道。
苏克杰毕竟是她同学,他已经受过教训了,也不能让其太难堪。
“就是就是,进去吃饭吧。”苏克杰如蒙大赦,火急火燎地抽回了手。叶修并没有为难他,微微一笑,收了力道。
苏克杰瞄了一眼自己的手掌,那几个淤青的指印让他暗自心惊。这小子,难道是化境宗师?这不可能啊,看样子,他和自己年龄相仿,甚至还要小两岁,怎可能就修成化境了?
他要是知道叶修是比‘帝境’还要牛杯的存在,不知道会不会吓尿。
叶修和兰默农人家本来是要吃个情侣餐,过过二人世界,但凡识趣一点的,肯定有多远闪多远。但苏克杰这个香蕉人完全没这个概念。非要凑个‘三人行’。
叶修和兰默农坐在一起,喁喁低语,你侬我侬的。基本不太怎么搭理他。
叶修偶尔说个段子,兰默农被逗得花枝乱颤,两个人相视而笑,其乐融融。
苏克杰眉头紧锁,尴尬地不要不要的。整个过程,他就像是被遗忘了。这对于在任何场合都是众星捧月的苏大少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接受了。
“既然这样,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苏克杰双目凶光一闪即逝。趁着叶修和兰默农聊得热络,无暇他顾的时机,他悄悄将一颗药丸弹进了兰默农的杯子。药丸入水即化,很快溶入到那杯红酒中,消失不见。
叶修的神识是何等强悍,有人在他面前玩这种小把戏,又怎么会看不见?
神不知鬼不觉地,叶修就把兰默农和苏克杰的杯子调换了。
他就在苏克杰眼皮子底下换的,那小子愣是没发现。
好在杯子都是崭新的,都没有喝过,否则叶修是断然不会让兰默农碰苏克杰的杯子的。
眼见兰默农喝下了‘加了料’的红酒,苏克杰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也将自己面前的那杯红酒一饮而尽。
期间借口去洗手间,苏克杰给与自己关系比较好的一位师兄打了个电话,让他帮个忙。
这位师兄是苏家武馆的得意弟子,已经修成化劲。让他来对付叶修,肯定是没问题。
找茬把这小子打进医院,兰默农就落在自己手里了。到时候随便找个借口,把她弄上车。喝了‘药酒’的女人,还不任由摆布?
等到他打完电话回来,发现叶修和兰默农已经离开了。
苏克杰感觉自己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他亲眼看见兰默农将那杯‘药酒’喝下去的,如果就这样走了,岂不是给别人作嫁衣裳?
他像兔子似的,施展自己苦练十余年的身法,一路脚不沾地,从楼梯上窜到了地下停车场。
还好,叶修和兰默农也刚从电梯里出来。
“不用送了苏先生,大家都是朋友,看把你客气的。”看到苏克杰,叶修笑眯眯地。
苏克杰见他停在一辆双拼色的迈巴赫G950面前,嘴角微撇,心说这小子家里是真有钱啊。这辆迈巴赫版的大G,上路得过千万了。
这辆车,自然是叶修在香岛买的新座驾。毕竟住在太平山顶,买辆越野车,走山路比较适合。
这时,七八个身穿连帽卫衣,戴着口罩的年轻人,手持棒球棍,正往这边走来。苏克杰心中一动。
叶修也注意到那群人了,头脸都蒙住了,看来不是善类。
为首的魁梧大汉看了看手中的照片,再看看叶修,沉声道:“你就是叶修?”
“你哪位啊?”叶修淡淡道。
“是你就行了,一起上,废了他!”为首的大汉喝道。
其余几个马仔挥舞手中的棒球棍,呼喝着往叶修身上招呼。
“干什么你们?想行凶啊?”兰默农要往前面站,却被苏克杰拉住了。
兰默农怒道:“苏克杰,你干什么?”
“我怕他们伤到你。”苏克杰柔声道。
“我没事,你放开。”兰默农黛眉微蹙,神情不喜。
苏克杰的关心不仅丝毫不让人感动,反而让她有些反感。尤其是他作壁上观,任由叶修面对七八个匪徒的行为,让兰默农很不齿。
这些家伙一出手,叶修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是什么混混,而是身怀绝技的武者。混混的身份,只是伪装而已。
不过,这些低配版的武者,不能给叶修带来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压力。在他眼里,这些人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慢的好像八十岁的老太太。
他击倒他们,也像击倒八十岁的老太太一样容易。
于是,他轻轻地抬腿,慢悠悠地踢过去,一脚,两脚,三脚……
事物总是相对的。
如今的叶修感官灵敏,神识恐怖,任何动作在他眼里,都能被切割成无数祯画面,如电影里的慢镜头一般,一点一点播放。
他自我感觉慢条斯理的反击,在其他人眼里快如闪电。
那票武者甚至都没看清他究竟有没有抬腿,便感觉到脸颊上如同被铁榔头砸中,然后整个人炮弹一般斜飞出去!
“砰砰碰碰咣当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