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乐低着头。
可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办法。
这种情况。
万家根本不可能出钱。
万飞章要是再多说一句话……
说不定真的会被打死!
反而是闫野云目光闪烁了一下。
提出了一个新建议:“那个万飞章不是最听你的话吗?你先过去万家住几天,让他用他爸的银行卡,多转点彩礼钱过来,这样行不行?”
在她看来。
为了给儿子凑够彩礼钱,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这样的话……好像构成了盗窃罪吧?”
温乐被吓了一跳,连忙说道。
“儿子拿老子的钱,这也算盗窃?”
闫野云却是满脸怀疑,并不是很相信。
直到……
温乐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这么做可能的后果,她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你说怎么办?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生你这个女儿有什么用?”
半晌后。
温乐缓缓抬起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现在当务之急还是避免坐牢,要不……我和万飞章先办婚礼,弟弟再晚点结婚。”
“等我嫁过去了,再慢慢给家里凑点钱……”
这个方法,无疑是最稳妥的。
好像也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但相较之下。
周期却很长。
没有直接要个一两百万的彩礼方便。
“也只能这么办了。”
闫野云皱了皱眉头,默认了这个办法。
这个方法可以避免她坐牢的风险。
也可以慢慢凑齐彩礼。
……
晋城。
养老院。
下午六点。
秦牧做完了一天的工作,准备准时下班。
却突然看到万中元火急火燎的朝着自己跑来。
“副院长?有什么事吗?”
秦牧有些惊讶。
万中元喘了口气,连忙将齐兆宇担心的事说了一遍。
对方若是妥协了……
他的彩礼基本上就要不回来了。
为此。
他一路紧赶慢赶,从律所跑了回来,在下班前找到了秦牧。
秦牧:“……”
嘴角抽了抽。
他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
王大锤这些天都在请假,没在院里。
万中元似乎把自己当成了法律顾问了。
一有事就来找自己。
“小秦,你经验丰富,告的人多,送进去的人没有一万也有三千,能不能给出出主意?”
万中元看着秦牧,充满了求知欲。
这些天里。
他一直在看法制栏目,受益匪浅。
轻微伤的把握,就是他从法制栏目里学到的。
因此。
在知道对方可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后,越想越气,趁着下班前找到了秦牧。
“之前不是给你提供了两套方案吗?”
秦牧耸了耸肩,提醒道。
在前些天。
万中元就向他咨询过这个案子。
他给了两个方案。
一种是起诉对方不当得利,告以侵占罪。
另一种则是起诉对方骗婚,告以诈骗罪。
这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方向。
诈骗罪这块,主要是起诉对方骗婚,对方若是妥协的话,那骗婚行为也就不存在。
的确构不成诈骗。
但……
只要将彩礼钱认定为非彩礼,就可以告对方不当得利。
对方执意不返还,将构成刑事上的侵占罪。
“我居然忘了这个方案!”
听到这两点,万中元猛地一拍额头,反应了过来。
前几天秦牧刚说了两个方案。
但他找齐兆宇的时候,本能觉得诈骗罪更严重,因此首选了诈骗罪起诉。
随后。
他又虚心请教,询问详细的诉讼步骤:“但是……怎么才能将彩礼钱认定为非彩礼呢?”
“首先,查询一下这笔钱的转账日期,如果是在双方领证之后转的,那就可以进行非彩礼的辩护。”
秦牧略微思考,开口说道:“其次,这笔钱的转账主体如果是你的话,那就可以进行财产析定、公证,表明不承担儿子结婚的彩礼钱。”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父亲必须承担儿子的彩礼钱。”
“只要明确财产来源,这笔钱遍只能作为你的个人财产,不能算作彩礼钱。”
这个方案和诈骗罪的方案不一样。
诈骗罪刑期更重,因此较为严谨,不容易构成。
而侵占罪只需要证明财产的归属即可。
虽然彩礼是约定俗成的,由男方父母承担。
但男方父母并没有法律义务上的责任,不承担并不违法。
只需要证明这个财产属于万中元所有……
那他便有权索回。
“而侵占罪,一旦超出了100万,同样属于金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秦牧将这个辩护方向的思路详细讲解了一遍。
侵占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量刑视金额而定,特别巨大的,将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万中元听完了这套完整的方案,神情无比激动。
突然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诈骗罪要是行不通的话……
换这个思路诉讼,这108万一定可以拿回来!
对方要是执意不还,将强制执行,并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而彩礼一旦要了回来,他相信对方绝对会翻脸不认人,选择离婚。
自己儿子也能看清对方的真面目。
“咳咳,对了,有件事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最后。
秦牧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将万飞章来“咨询”他的事说了一遍。
他和万飞章没有什么交情。
也没有责任替他隐瞒这种坑爹行为。
“什么?”
万中元听完,不出所料,当场气炸。
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然后……
气冲冲的跑出了养老院。
临走的时候,不知道顺走了哪个老人的合金拐杖。
……
次日。
齐兆宇律师事务所。
“首先,确定这笔钱的转账日期,如果它是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转的,就可以对其进行非彩礼的辩护。”
“其次,对这108万进行财产析定、公证,表明不愿意承担儿子结婚的彩礼钱,将其定性为个人财产……”
开庭的前两天。
万中元来到了事务所,找到了齐兆宇。
当着他的面,将秦牧教给他的话,原封不动的复述了一遍。
“好办法!”
齐兆宇听完,忍不住拍掌叫好。
这个方法他一时间都没想到。
借助法律,从另一个思路,同样可以为自己维权,挽回损失!
同时。
他狐疑的看了眼万中元,好奇的打量了一番。
以他对自己当事人的了解,可以肯定这个诉讼方法绝不可能是他想出来的!
其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
7017k
………………………………
第一百四十四章 娶妻娶贤不娶色
这个诉讼方向……
在诈骗罪构成要件失效后,从另一个方面入手,同样可以达到效果。
将这108万的彩礼,定性为个人财产,便可以依法索回。
对方若执意不还,可能构成拒执罪,以及侵占罪。
到时候……
不仅要强制还款,还有加重情节刑事责任。
“对了,齐律师,我还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就是……有什么法律方法,可以让我和我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吗?”
随后。
万中元深吸了一口气,满脸纠结的问道。
昨天找秦牧“问计”的时候,他无意中得知了那个逆子做过的事。
直接给他气炸了。
顺手抄了根拐杖,回去找到了儿子。
父子双方一番“亲切友好”的沟通交流之后。
他凭借着绝对的优势,将对方打的满地打滚,不断求饶。
但……
那个逆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和对方离婚,更不愿意和对方断绝关系!
更离谱的是……
温乐当天居然出现了,还住进了他们家里!
还表示他们一家接受了108万的彩礼。
不会再继续加价要钱了。
可他对这些话,半个字都不相信!
有这么一个三观不正的母亲,以及只是知道索取的弟弟在,温乐也好不到哪里去!
真要接受了她当自己儿媳,他辛苦赚的钱,迟早要被吸干!
但无论他如何劝说……
万飞章像是中了蛊一样,就是不肯离婚!
一咬牙。
他当即表示要断绝父子关系,以后不再给万飞章提供任何经济上的支持,也不需要万飞章来赡养他。
摊上了这么个儿子,以及这么个“亲家”……
他只能选择明哲保身了。
“断绝父子关系?”
齐兆宇愣了一下,看了眼万中元。
从业这么多年,他很少看到父子之间关系闹到这个地步的。
“不断绝不行啊,那家人一看就不好惹……”
万中元叹了口气,满脸的无奈。
他觉得。
只要自己摆明了态度,不再给儿子提供任何经济支持。
温乐一家人很快就会知道他儿子是个废物。
到时候……
不用自己那个舔狗儿子不愿意,温乐就会主动提出离婚了。
这种拖家带口来结婚的“亲家”,他是真的惹不起。
“法律上,并没有断绝父子关系的这种说法。”
齐兆宇无奈摇了摇头,认真解释道:“因为父子关系,是基于血脉产生的,没有法律条款规定它的存在,因此它也无法用法律条款来解除。”
在以前的电视剧里。
经常有断绝父子关系的桥段。
有的甚至装模作样,找了个律师事务所来签订断绝关系协议书。
实际上。
这种协议书都是无效的。
父子关系,是基于亲情血缘,不可分割。
儿女幼年时,父母要承担抚养的义务。
父母老年时,儿女也要承担赡养的义务。
不管有任何原因,这些义务都是牢不可破的,必须承担。
其实。
在法律的定义中,往往认为夫妻关系高于亲情血缘关系。
因为这是基于两个无血缘、无亲情的陌生人,缔结契约,组建而成的关系。
更加牢靠。
同理。
手足反目,父子成仇的事情,发生的更多,法律还无法对其公正处理。
反之,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则规定的非常详尽。
可以缔结,可以解除,拥有财产分割等权利。
“你想要断绝给对方的经济支持,其实只需要做好个人财产公证,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析定即可。”
紧接着。
齐兆宇将法律层面上,另一套可操作的方法解释了一遍。
在法律上。
不仅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还存在家庭共同财产的概念。
也就是说……
万中元现在的财产,其实不只是属于他个人。
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他一家三口的每个成员。
即便是儿子,也享有一定的家庭财产。
这就是为什么彩礼钱,可以由父母出的法律层面的原因。
这笔钱,同样有着子女的一部分。
当然。
若是做了财产析定、公证,确定其儿子对万中元的财产没有任何贡献,则可以确定其个人财产的属性。
而这些个人财产,将属于他个人所有。
在其儿子成年后,也没有任何义务给他儿子提供经济援助。
“那就赶紧做财产析定和公证!”
万中元深吸了一口气,心情颇为激动。
如今温乐已经住进来了。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他必须要尽快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确定自己的个人财产。
摊上这么一个“亲家”,他随时都有家破人亡的风险!
……
晋城。
某高档小区。
万家。
“乐乐,你妈终于同意我们的婚事了,这真的太好了。”
万飞章坐在轮椅上,满脸幸福的看着床头的温乐。
此时的他。
满脸淤青,手臂上也有不少拐杖留下的伤痕。
时不时有些疼痛。
但因为温乐出现后,他只觉得无比甜蜜。
这中间发生了很多波折。
但有句话说的好,好事多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