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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慌。”
他深吸了一口气,安慰了一下陈子石。
然后……
十分干脆。
看向了秦牧,求助道:“秦叔,事已至此,你快拿个主意啊,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陈子石:“……”
彭松月:“……”
两人突然发现,四十来岁的宋云都秦牧异常的尊敬。
明明……
秦牧年纪和他们差不多,也就大个几岁而已。
“是啊小秦,你出个主意吧,喜事变丧事,估计谁也不想看到。”
一旁的宋天成叹了口气,开口说道。
他和张清源、李卫国几人全程看着事件的发生。
这个事件突如起来。
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事已至此,只有先报警了。”
秦牧仔细想了想,开口说道。
既然已经有人死亡了……
那就只能报警了。
他们不报警的话,对方估计也要报警。
“报警?”
话音刚落。
后院里的众人都露出了惊骇之色。
尤其是彭松月,更是连连摇头,反对道:“不能报警,这要是报警了……他们会把小兰给抓走的。”
陈子石也跟着说道:“是啊,秦……秦叔公,现在咱们要不想办法私了吧。”
“赔钱,我们多赔点钱行不行?”
他们都不想要把事情闹大。
秦牧看了眼陈子石,嘴角抽了抽。
正色道:“出了人命,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就算私了了……警方也会介入的。”
这种属于重大人身财产损害事件。
就算受害者家属不举报……
警方也必然会介入。
多赔点钱,仅仅是民事赔偿,刑事上依然要承担相应惩罚。
“赔钱了也没用?”
陈子石和彭松月听完了秦牧的解释,咽了咽口水。
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在他们看来。
秦牧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算赔钱了,还是要坐牢!
杀了人……
逃不了责任。
“松月,我不要坐牢,我不要坐牢……”
那个名为小兰的伴娘浑身颤抖着。
刚从血腥场面里回过神的她……
正好听到了秦牧所说的,情绪濒临失控的边缘。
“放心,你这种行为……找个好律师的话,不用坐牢。”
秦牧看着她,和声安慰了一句。
“真的?”
她将信将疑,情绪稍微缓和了一些。
“真的。”
秦牧点了点头,肯定道。
随后。
彭松月为了安抚她,让她先回房间休息。
而后院的众人……
则纷纷看向了秦牧,想知道秦牧刚才这句话的真实性。
“小秦,你跟我说实话,你刚才不会是为了安慰这个小姑娘才这么说的吧?”
张清源最先忍不住,开口问道。
宋天成和李卫国也看着秦牧,显然都觉得秦牧是为了安慰这个伴娘。
秦牧看了眼张清源等人。
刚要回答。
就看到新郎的父亲和四个人的家属商量之后,走进了院子里。
正巧听到了众人的谈话。
冷哼道:“怎么可能不坐牢?这人是谁?他一个愣头青,能懂什么?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随意看了眼秦牧。
对秦牧刚才不坐牢的言论……
表示一个字都不信。
说着。
他又忍不住叹了口气,满脸愁容:“这下完了,好端端的一个红事,突然变成了白事。”
“刚才我去问了下他们的家属,他们说要么坐牢,要么偿命……”
刚才他去了趟前院。
四人的家属一直堵在门口。
看到他,差点把特给揍了一顿。
他说尽了好话,对方也不肯私了。
“爸,这个……是秦叔公,你也得叫叔。”
陈子石闻言。
咽了咽口水,指着秦牧介绍道。
“叔……公?”
这个中年人瞪大了眼睛,打量了一遍秦牧。
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辈分……
突然间似乎乱了个套。
“咳咳,是这样的,这个案子……比较特殊,可能涉及了正当防卫。”
秦牧扫了眼陈子石的父亲,并未和他太过计较。
而是开始解释道:“这个伴娘虽然杀了人,还导致了三个人受伤,但情况特殊,如果可以判定为正当防卫的话,就不用坐牢。”
随后。
他重点讲述了一下正当防卫的定义。
《刑法》第二十条特别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只要是反抗不法侵害的行为,都属于正当防卫。
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真的假的?”
陈子石的父亲听完,忍不住质疑了一句。
“这个我听过,好像是这样,但……都把人杀死了,也能算是正当防卫吗?”
彭松月苦笑了一声。
正当防卫,很多人都听过。
她也听过。
但这种事件……
怎么听起来都不像是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
很少听说有人正当防卫,把人给打死了。
而且。
他们这个事情,说起来属于婚闹,对方的行为算不算不法侵害还得两说。
“这当然算不法侵害。”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认真说道:“不管属不属于婚闹,但公然广众之下,撕碎衣服,上下其手,这种行为必然构成了违法犯罪。”
这个罪……
严格来说,是在违背了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对女性进行了人身剥削和侵害。
属于猥亵妇女罪。
更别说是在公众场合,聚众猥亵了。
“所以,现在的主要问题,还是这个案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秦牧看了眼四周的其他伴娘,接着开口。
这几个伴娘的衣服都裂开了不少。
春光外露。
都借了件外套穿着。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比较苛刻,有五个。”
“一是要求不法侵害确实存在,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人证物证都在,撕烂的衣服也是证据。”
“二,则是施行正当防卫的时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这一点最为苛刻。
对方如果停止了不法侵害,有中止行为,则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比如说……
遇到暴力抢劫的时候,对方看到自己手上有刀,幡然醒悟。
决定不抢了。
自己即便有刀,也不能在这个时候对对方动手。
这个时候强弱实力悬殊……
造成的反杀,则不能判定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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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只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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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你们这是包庇罪懂不懂?!
若是己方在未曾受到伤害之前……
对对方动手,导致对方重伤或者死亡,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属于预先防卫。
在法律上,预先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是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被归类于防卫过当。
比如说。
张三在马路上看到一个人手持着水果刀,朝着自己走来。
向来奉行先下手为强的原则的张三果断出手。
掏出了手枪,一枪干掉了这个人。
且不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张三的行为就属于提前防卫,属于明显的防卫过当。
此外。
还有假想防卫。
法律上,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并规定,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即张三走在马路上。
看到一个人长得凶神恶煞的,面目狰狞。
怀疑他要对自己动手。
当机立断。
一枪干掉了对方。
结果发现……
对方只是天生长得凶,平时待人温和,本性善良。
这就属于假想防卫,也属于防卫过当的一种。
事实上。
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历来存在争议。
一直为人诟病。
因为很多时候……
己方面对歹徒,如果已受到了侵害,极有可能就丧事了反抗能力。
而若未受到侵害,又不能对对方动手。
然而。
在很多时候,受到了不法侵害的普通人是无法保持冷静的。
要反抗的时候,往往会做出过激举动。
根本不会考虑到不法侵害是否在进行时。
好在这个案子……
属于明显符合这个要件。
这四人上下其手,一直动手动脚,存在着明显的猥亵行为,侵害了人身财产自由权。
不法侵害的确存在。
“第三点,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秦牧接着开口,分析了起来:“而这个案子里,受伤的只有四人,都是不法侵害人。”
这一点也尤为重要。
是为了防止血债血偿的报复心理将事态扩大化。
比如说。
张三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四个人抢劫。
其中三个人掏出了小刀。
一个人在望风。
结果张三掏出枪,“啪啪啪”,三枪干掉了抢劫犯。
另外一人都给吓懵了。
转身就跑。
但向来奉行“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原则的张三根本没有犹豫,将第四人也给干掉了。
后来想着一不做二不休。
干脆找到了四人的家属,将四人全家老少,鸡犬牛羊全部给杀了。
就连院子里的蟑螂都没放过。
前三人的侵害,属于正在进行时。
而第四人,以及四人的家属……
则属于明显的报复心理作案。
不能属于正当防卫。
“第四点,正当防卫特指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这个要件,限定了正当防卫的范围。
该行为的目的……
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
举个例子。
张三在回家途中,看到了有人在猥亵一个女子。
女子无力反抗。
张三当时就怒了。
呵斥了一声,掏出枪,将对方干掉。
换成自己上。
这种行为……
就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他虽然阻止了不法侵害,但目的却并非是为了制止行为,而是自己得益。
并未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属于明显的黑吃黑。
“第五点,正当防卫的行为……不能超过限度。”
说到这里。
秦牧皱了皱眉头。
在这个婚闹的案子里……
不法侵害的确在进行,前四条构成要件完全符合,都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发生,并且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但第五点构成要件,却明确要求正当防卫不能超过限度。
如果可以通过打伤不法侵害人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那就不能打残不法侵害人。
如果可以通过打残不法侵害人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那就不能打死不法侵害人。
而伴娘的行为……
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正常限度。
再加上案件的特殊性,属于婚闹现场,带有民俗性质。
对方的不法侵害性,远没有那么直接恶劣。
“但是……小兰一直让他们停手,可他们就是没停啊,我们也劝不动,小兰才拿出折叠刀防卫的……”
新娘彭松月闻言,忍不住辩解了一句。
当时的情景她全程目睹。
还有很多闹婚的人都看到了。
这一死三伤的四人……
仅仅是闹婚的众人中最靠近的那批。
还有不少上下其手的人,躲过了一劫。
“另外三人仅仅是受伤,这个归类于正当防卫没问题,可以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秦牧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但那个死亡的人……则情况较为复杂。”
一旦死亡……
就涉及了正当防卫中的防卫过当的问题。
而防卫过当,仅仅只能减轻刑事责任,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依旧要承担。
“那岂不是还是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