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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4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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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

    孙海却并不领情,直接冷哼了一声。

    看都没看他一眼。

    而这名律师苦笑了一声,接着说道:“我方也不想悲剧发生,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方认为,对于这些走上歧途的孩子们……是不是能多一分宽容?”

    “她们的未来还很年轻,之所以犯罪,是处于心智不成熟,年少轻狂。”

    “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之初,其实也是为了保护这些青少年的身心,保障他们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健康成长。”

    “因此,我方认为判刑对其惩罚过重,应当将其移送到少管所,接受相应的惩罚。”

    “第二点,公诉人刚才所说的行为,有一点失当之处。”

    “我方当事人虽然录制了视频,但并非是故意发送到各个群聊里的,而是失误的情况下,才将视频传播了出去,其动机并非是故意羞辱受害人。”

    “恳请审判长和陪审员们详查。”

    说完了自己的答辩后。

    这名律师再次向孙海深深鞠了一躬,然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律师席。

    而孙海……

    却被他的这个辩护角度给气炸了。

    少管所!

    这个地方他以前可能不熟悉,但这两天和青岚交流之后,也多少了解到了一些。

    在国内。

    有两个极为宽松的监狱,一个是少管所,一个是老年监狱。

    基本上不能称之为监狱。

    并不会起到身体和心理上的改造效果,甚至可以说是去度假的。

    老年监狱里没有过重的工作。

    而少管所……

    更是没有体力活,基本上和学校差不多,只不过管的严厉一些。

    每天的主要活动就是读书,接受思想上的改造。

    毕竟……

    不管在哪里,都不可能使用童工。

    对方提出这一点。

    摆明了是想帮助这五个小恶魔摆脱罪责!

    “咚——”

    正在此时。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沉声道:“经双方陈述与答辩,本庭现在总结一下本案争议焦点所在。”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应当判处有期徒刑,而被告方则认为他们的行为应当依法减轻处罚,交予交管所。”

    “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紧接着。

    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十分有效率的进行着。

    直接进入了下一步的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率先站了出来,列举出了乐依柔、计春春等人所犯的种种犯罪证据。

    诸如孙洛灵的轻伤鉴定证明,残疾证明,录音录像证明,监控证明,同学口供等等。

    这些证据……

    已经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可以从各个角度佐证他们的犯罪行为。

    几乎是无可抵赖。

    除此之外,公诉人还额外列举了她们五人在校期间的其他恶劣事迹。

    比如说成群结队,将一名男生打出了脑震荡,事后双方私聊,赔了一笔钱。

    放学的时候,经常敲诈、威胁同学,要求别人上交生活费。

    这些事情……

    有认证和物证,以及学校的监控可以证明。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在学校内组织黑恶犯罪系列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身心上的迫害,已经涉嫌了严重违规违纪,违反了我国相应法律。”

    公诉人深吸了一口气,沉声控诉道:“对她们而言,普通的惩罚,并不足以起到警醒和改造效果。”

    其实。

    在接到案子后,他们检察院就对此案进行了开会商讨。

    最终。

    大多数的人还是认为,该破例的时候就应当破例。

    这种校园犯罪事件……

    若是不惩治,未来将屡禁不绝。

    乐依柔、计春春等人,根本不会意识到她们的错误,反而会变本加厉。

    继续欺负其他的学生们。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确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但那些被欺负的学生同样是未成年人。

    他们受到了身体和心理上的迫害,同样有资格去追究这些施暴者的责任。

    “审判长,对方公诉人。”

    律师席上。

    这名律师再次站了出来,围绕自己的观点接着阐述:“刚才的证据里,有一点不对。”

    “我方并非故意将视频传播到各个群聊里的,只是因为一时手误,发错了群。”

    这个辩护点……

    是他们律政先锋律师事务所好几个律师一起讨论出来的。

    公诉人控诉的点,是她们故意发布孙洛灵的衣衫破烂,狼狈不堪视频,对孙洛灵的名誉以及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但……

    据他了解的是,乐依柔五人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纯粹是转发错地方了。

    两者动机完全不同,也决定了犯罪性质的轻重不同。

    前者是无意之举。

    后者则是故意践踏他人的人格尊严,毁坏他人的名誉,后果相当严重。

    “你说她们不是故意转发的,有什么证据吗?”

    公诉人皱了皱眉头,直接反问了一句。

    在庭审期间。

    任何一方提出的主张,都需要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撑。

    “据我所知,我方当事人当时已经发泄完毕,放孙洛灵回宿舍了。”

    这名律师深吸了一口气,抗辩道:“她们所作的事情,本不是什么光明正大,值得炫耀的事情,完全没必要将视频转发到其他群里炫耀。”

    “相反,这样反而会暴露她们对孙洛灵进行了霸凌的事,引来学校的注意。”

    “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也不会这么做吧?”

    他没有直接从证据角度出发,而是盘起了逻辑。

    这个事情属于动机问题。

    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里。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都需要就犯罪动机进行相应的推理。

    就比如说某人无意中将带颜色的视频分享到了家族群里,有多人浏览了该视频。

    涉嫌了传播xx物品罪。

    但他却辩解说,自己只是想转发给小号,无意中发错了。

    这种动机问题……

    就可以从逻辑上面进行推论,得出相应的结果。

    法律是严谨的。

    刑事审判更是需要严谨到每一步的细节。

    再比如。

    张三是货车司机,无意中帮人送了毒品到另一个城市。

    被警察发现了,但却辩解说他不知道货物里有毒品。

    原本。

    按照刑法,他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运送,不会构成犯罪。

    但经审讯,警方却发现跑一趟货3000元,可他这次却收了10000元。

    这就解释不清楚了。

    因此。

    刑法会将其定性为他知道货物有问题,属于犯罪共犯。

    有时候,并非狡辩就能否认动机的。

    而这个律师辩护的角度……

    则是从当事人的逻辑方面出发,试图将五人的下“心理伤害行为”降到最低。

    这是他们律所的张玮亲自指导下的辩护思路。

    若是成功的话,完全有机会争取到少管所的待遇。

    然而。

    公诉人却不慌不忙。

    站出来提醒道:“你提出的逻辑虽然没错,但不排除她们在发泄过后,发泄欲并未得到满足,故意将视频扩散出去。”

    “在公安人员的执法过程中,我们可以多次看到,她们不断重申自己才未成年,显然早已知道未成年犯罪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有恃无恐。”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她们是出于二次报复心理,故意传播的该视频。”

    说完。

    公诉人再次拿出了当时的执法记录仪影响,当庭播放了起来。

    “你们放开我,我还没成年,伱们凭什么抓我?”

    “隔壁班的张强都把人骨头敲碎了,你们都没抓,我们就划拉了她几道,凭什么抓我?”

    “放开我,你们不能抓我!”

    “……”

    几个清脆的声音传了出来。

    说话的正是乐依柔、计春春等人。

    刚被抓的时候,她们的态度还有些嚣张和桀骜。

    而乐依柔等人的辩护律师看到这个证据后,顿时面色一变。

    刚才的自信……

    瞬间消失了。

    他忍不住转过身,看着被告席上的乐依柔五人。

    没想到……

    她们竟然在面对民警的时候,一点都不带怂的。

    还能义正言辞的说出这种话。

    这么以来,他从逻辑上出发的推理,并不能起效果。

    以她们的行为来看,极有可能真是出于二次报复,才会将这个视频转发到群里去了。

    “从逻辑推定,她们转发错了视频的概率,并不大。”

    公诉人展示完证据,接着说道:“而且视频发布出去后,有两分钟的撤销时间,她们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反应,并且将其撤回。”

    “但她们却并没有选择撤销,而是任由其在各个群里不断转发、扩散,明显是动机不纯。”

    “其对孙洛灵进行身体上的霸凌、迫害在前,恶意传播侮辱视频,践踏孙洛灵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在后,情节极为恶劣,自然应当严惩!”

    公诉人的声音。

    一字一句。

    不断回荡在法庭上。

    可辩护律师的脸色,却是愈发难看。

    突然沉默了。

    (本章完)


………………………………

第三百三十五章 惊人的未成年犯罪数据!

    「刘律师,你倒是说句话啊。」

    一旁的乐剑见状,满脸焦急的催促了起来。

    在他眼里。

    公诉人说了一大堆,对着他女儿进行了轮番控诉。

    可己方律师。。。。。。

    却突然变成了哑巴,一言不发。

    让他十分不满。

    他花钱。

    是为了胜诉的,而不是在这里当木头人被骂的。

    「这个点。。。。。。争不赢了。」

    这名律师回过头,瞥了眼被告席上满脸无辜的乐依柔等人。

    无望地摇了摇头。

    原本。

    他的论点和证据都是比较充分的,还有法律上的依据作为支撑。

    可是。。。。。。

    谁也没想到,乐依柔几人在执法记录仪中的表现如此嚣张。

    要知道。

    任何庭审的最终结果,都是出自于合议庭。

    而他们审判。。。。。。

    自然会受到各方面的影响,比如说被告人惯有的行为方式、态度等等。

    五人霸凌了孙洛灵之后,依旧如此嚣张。

    毫无疑问。

    在进行动机判定的时候,大概率会将她们转发到其他群聊的行为定性为主动故意。

    法律上所说的主动故意,从来不是由个人讲述的。

    而是通过逻辑推理,结合事实,以及惯有行为推定出来的。

    「那。。。。。。那那我女儿。。。。。。」

    乐剑和其他几个中年人闻言,都变得紧张了起来。

    死死盯着律师。

    「看下一场吧。」

    律师轻叹了一口气,摇头说道。

    动机上的争论,基本宣告失败了。

    对方提出的这些证据,完全击败了他提出的主张。

    要想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进行减刑,就只能看接下来的自由辩论环节了。

    「咚………」

    与此同时。

    法庭上。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郑重询问双方:「你们还有没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的?」

    在确认双方都没有新的证据后。

    庭审进入了最激烈,观赏性也最强的阶段。

    公诉人接着站出来。

    开始反驳被告方的少管所惩罚申请,怒斥道:「我院认为,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虽然年纪较轻,但在行动和认知态度上,都对法律置若罔闻,没有丝毫敬畏之心。」

    「其在校期间,多次结伙,对其他同学进行金钱、身体、人格尊严上的剥削和霸凌,屡教不改,肆无忌惮。」

    「此次更是对受害人孙洛灵造成了身心上的双重打击,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诸多学生家长也向我院发来了联名申请,要求对其严惩。」

    其实。

    这个案子的关注人数非常多。

    尤其是该中学的那些父母们。

    在知道了孙洛灵的情况后,他们都害怕孙洛灵的事情在他们的孩子身上重演。

    因此。

    特地发起了联名申请,送到了他们检察院。

    请求重点惩治乐依柔等人。

    「此外,根据刑法,少管所针对的是年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

    这名公诉人停顿了片刻,接着说道:「这条规定设定之初,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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