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4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哄抢三次以上的;聚众三十人以上哄抢的;哄抢他人用于生产、生活资料的;哄抢文物的······

    而这群大妈······

    人数非常多,早就超过了三十人的限制。

    99。55%拼多多|iPhone13价格被老

    哄抢的又是一车的煤粉。

    经济价值······

    更是超出了四万元。

    毫无疑问。

    符合立案标准,构成了聚众哄抢罪。

    量刑上。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出意外的话,这些大妈······将有部分人获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参与者也能获得对应的参与奖······」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用真实案例将这个罪名分析了一遍。

    在现实生活中。

    大妈这个群体。。。。。。

    几乎无处不在。

    不少大妈缺乏法治观念,喜欢贪小便宜,经常干这种类似的事情。

    新闻里。

    也经常有类似的事件出现。

    大妈们以为法不责众,往往肆无忌惮,从没想过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好了,今天视频就讲到这里。

    最后。

    秦牧结束了视频的录制,停止了讲解。

    其实他讲解的罪名······

    都是生活中可能遇到的。

    为了自身的安全,知道的法律知识多一点,并没有什么坏处。

    他做普法······

    也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

    有时候。

    法律可能没有及时惩处这种行为,但不代表这种行为不违法。

    。。。。。。

    乾州。

    某居民楼里。

    马明正坐在电脑面前,看着论坛里激增的流量。

    同时监控着网友们的「危险发言」。

    「up最近也太高产了。。。。。。「

    忙碌了一晚上,马明忍不住叹了口气。

    论坛流量激增······

    唯一的解释,就是秦牧那边有动作了。

    此时

    距离庭审已经过去了几天,累计审理的被告也有一批了。

    这些被告的存在······

    给秦牧提供了大量的素材,秦牧才能隔三差五就更新一个视频。

    而论坛里。

    此时正讨论的如火如荼,不可开交。

    「这才过去多久?up又更新视频了?我突然有点不习惯了。」

    「我那死去的室友啊,你在天之灵看到了吗?up进化成多更兽了,你可以瞑目了。」

    「代考罪都有?刑法管的咋这么宽?那我在大学里帮同学代考,岂不是也犯罪了?」

    「嘶!!楼上的,识相点赶紧去自首,现在主动认罪,说不定可以争取到减刑的机会!」

    「聚众哄抢罪的立案标准这么低?但我咋感觉现实中没怎么管呢?」

    「我觉得,没管的原因······是因为没人去报警根据我的经验,只要符合立案标准,一报一个准」

    「。。。。。。」

    三个板块里。

    网友们看到秦牧又更新的这个视频后,格外激动。

    恨不得每天都能有更新。当了秦牧的粉丝这么久。

    他们现在······

    也不再是简单的为了学点法律。

    不少人已经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学着秦牧的处事态度,不再隐忍退让,凡事往死里较真。

    不得不说。

    这么做了之后,他们的心情倒是舒畅了许多。

    也整治了不少道德绑架之类的事件。

    但······

    唯一一个不好的是,渐渐地,他们发现自己身边已经没朋友了。

    无论是公司同事,还是小区邻居······

    都远远躲着他们。

    不过······

    一想到up,他们瞬间就释然了。

    秦牧以一己之力,让整个晋城对他退避三舍,视若灾星。

    他们这才哪到哪?

    「又学到了一个法律知识,下次我去给灾区送菜,中途再被人哄抢,我反手就报警!

    「我帮朋友问一句,破坏军婚罪立案标准这么低吗?只要同居就可以立案?那同居有标准没有?一晚上算不算同居?」

    「呵呵呵,建议严查一下楼上的,我看他不像是帮朋友问的。」

    「一晚上不构成同居的,同居的法律定义指的是异性男女共同居住,且发生了某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存在一定的持续性。」

    「那我就放心了,我们都是女的,应该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吧?」

    「好家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事?我想问问法律在哪里?道德在哪里?楼主你······的联系方式在哪里?

    「算我一个,我也是女的。」

    「。。。。。。」

    马明坐在电脑前,一遍遍的刷新着论坛。

    突然看到了这个劲爆刺激的话题。

    讨论人数······

    已经从几十人变成了上千人。

    把他的小心肝吓得一颤。

    连忙启动站长权限,将这个帖子给锁定了,禁止跟帖和评论。

    再让这些网友们评论下去······

    事情将愈发不可收拾,极有可能触犯聚众那啥罪。

    到时候·····

    他的论坛估计就没了。

    「不过······女和女的在一起,就不构成破坏军婚了?」

    锁定了帖子之后。

    马明皱着眉头,忍不住嘀咕了

    起来。

    网友们······

    似乎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东西,似乎是破坏军婚罪的漏洞。

    根据秦牧所说。

    破坏军婚罪为的是保护现役军人的利益,所以判处非常严格。

    普通的家庭。

    婚内出轨,顶多算是道德问题。

    但夫妻双方一人是现役军人的······

    另一方一旦出轨,将构成破坏军婚罪。

    不只是小三要判刑,出轨的那个人也要判刑。

    。。。。。。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在视频更新之后。

    秦牧也登陆了论坛,查看自己粉丝们的情况。

    同样看到了网友们找到的「盲点」。

    有些哭笑不得。

    这一点······

    刑法还真没有规定到。

    破坏军婚罪,指的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只要一方出轨,便可以构成该罪。

    而小三······

    若是知道对方配偶为军人,一样构成该罪。

    若不知,则无罪。

    但······

    出轨的若是同性,则双方都不构成。

    也就是说,同性之间出轨是不能算是破坏军婚的。

    现役军人只能自认倒霉了。

    「网友们关注的点······真是有点变态。」

    秦牧耸了耸肩,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不过······

    看到自己讲解的这些刑法内容,能引起这么多人的讨论,他还是很欣慰的。

    至少这些网友们认真思考过。

    以后于事之前·

    应该会三思而后行。

    ······

    五日后。

    随着庭审的进行,陆续又有数百名被告接受了审理。

    秦牧每天按时出庭。

    搜集素材。

    回家之后。

    再次录制出了第三期的视频内容,重点讲解了这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罪名。

    与此同时。

    这个案子··

    在新闻媒体的播报下,在晋城早已是人尽皆知

    《那个男人又出手了!这次出现了三千多个被告,涉及的罪名近一百种!》

    《今日审理被告数145人,晋城法院表示将加快本案的审理速度,有望在两周内审完所有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截止至今日已出现了八个被控诉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被告!》

    《据统计,本次庭审所有被告的刑期加起来将突破两万年!》

    ···
………………………………

第三百八十三章 见死不救!

    晋城的民众······

    现在茶余饭后,讨论的最多的就是这个案子。

    庭审现场每出现一个卧龙凤雏······

    瞬间就会传遍整个晋城,被当做谈资。

    同时。

    秦牧发现,自己在晋城的名声也变得越来越大。

    平日里出门······

    都能看到路人们对敬若蛇蝎的目光。

    似乎······

    晋城的人都认识了他一样。

    他平时想买个东西去超市里,连老板都看不到。

    小区里的邻居……

    远远看到他,都选择绕路走。

    不止如此。

    就连小区里的孩子都认识他了,见到他撒腿就跑。

    仿佛他是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院里的老人们……

    也都受到了大大小小的牵联。

    他们出门散步、买东西,都被认了出来。

    路人同样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生怕惹到了他们。

    只不过……

    张清源、李卫国、宋天成等人并没有觉得烦恼,反而十分兴奋。

    「哈哈哈,刚才我出去了一趟,你们猜怎么样?路上的人看到我都绕到走,这感觉太爽了!」

    「过瘾!活了大半辈子,总算赢得了应有的尊敬。」

    「我就喜欢他们用敬畏的眼神看我,让他们看看,晋城到底谁说了算!」

    「咳咳,大家也不要太嚣张了,低调,低调点,最近听说在严打恶势力。」

    「恶势力?我们明明是凭本事赢得的尊重,怎么能算是恶势力?」

    「。。。。。。」

    院子里。

    老人们一边看着庭审直播,一边唠着嗑。

    因为被告人数过多。

    庭审已经连续进行了一周多。

    他们原本枯燥乏味的生活······

    突然变得精彩了起来。

    每天一大早就搬着板凳,坐在院子里,等待着开庭。

    没一天落下的。

    像极了追剧的年轻人。

    「你们看,小秦现在都成吉祥物了,六个刑事审判庭轮流走,愣是没发过一句言。」

    「其实也用不着他说话了,公诉人已经把犯罪事实查的差不多了,他就算不参与,结果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张玮的律所······还真的有两把刷子,在减刑上很专业啊,比起其他律所强多了。

    「已经审了多少被告来着?」

    众人嗑着瓜子,目光落在了律师席上。

    见死不···

    每个案子····

    都由相应的律所负责。

    虽然张玮抢占了大部分的案子,但还有部分案子是其他律所代理的。

    他们虽然不懂专业的法律术语。

    但看了这么多庭审,也能看出一些东西。

    比如说。

    张玮的律所律师在辩护上,绝无一句废话,每一句话、每一个证据都是为了减刑服务的。

    论专业程度······

    已经超出了晋城的其他律所。

    「前后已经审理了······一千三百多名被告,最多还要两周,就可以审完了。」

    角落里。

    万中元坐在极凳上,目光微微闪烁。

    这些天。

    他已经成功和院里的老人打成了一片,每天都窝在这里看直播。

    欣赏那些卧龙凤雏们的操作。

    大部分被告都很听话,老老实实的按照律师的交代来。

    但······

    偶尔还是有些被告,为了脱罪,各种借口、证据都编造了出来。

    此外。

    他也趁机学了一大波法律知识,知道了许多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罪名。

    比如说履行合同被骗罪、聚众哄抢罪、代考罪、招摇撞骗罪等等。

    顺便涨了不少见识。

    。。。。。。

    时间缓缓推移。

    十日后。

    晋城。

    中级法院。

    「咚……」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沉声宣告道:「至此,本案所有被告人皆已审理完毕,鉴于被告人数过多,本庭决定不当庭宣判。」

    「将在三日内,将判决书下发至相应看守所,并在庭审直播网向社会公示。」

    「休庭!」

    在审判长庄严的声音中。

    法警上前、将最后几个接受审理的被告人带了下去。

    律师席上的张玮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瞄了眼证人席上的「吉祥物」秦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