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就是说,表现分的满分是700分。
但。。。。。。
合议庭的评分往往相当苛刻。
再牛逼的律师,也很难在他们的手里拿到650以上的表现分。
这或许······
是这一届模拟庭审中,出现的第一个超650分。
旁听席上。
那些旁听的金牌律师们,同样露出了无比震惊的表情。
不是震惊于秦牧胜诉。
而是震惊于······
合议庭给出的如此高分。
「677分?才第一轮就出现了这么高的分?」
「说实话,这个677我是心服口服的,至少我找不到这个案子的盲点。」
「不只是这个盲点,你们没发现吗?秦牧刚才在自由辩论上的发挥,说的法条居然全都是刑法中的原文,一字不差!」
「嘶!!他不会是把整本《刑法》都给背下来了吧?」
「刑法四百多条,我也只是记住了最常见的几十条,他能记住几百条?」
「。。。。。。」
众人都在暗中盯着秦牧。
神色之中满是忌惮。
刚才的庭审全过程,他们全都看到了。
秦牧不只是运气好。
还有扎实的功底,逆天的逻辑思维能力,将阳城的几名律师死死压制。
毫无还手之力。
经过这次模拟庭审。
他们已经可以确定,秦牧绝对不是传闻中所说的那般浪得虚名,而是有真才实学的。
「怎······怎么可能?他······他他······」
赵百亲从旁听席猛地站起来,满脸通红。
神情有些憋屈。
秦牧再次用行动「啪啪」打了他的脸。
就连自诩最为公正的合议庭······
都给出了秦牧677的高分!
也就是说。
在第一轮模拟庭审中,秦牧以及晋城必将晋级!
「运气好而已!你们祈祷吧,下轮不要遇到我!
他恨得咬牙切齿,心中默默念道。
他来自于乾州。
一共有四个金牌律师,且都擅长不同的领域。
他擅长刑事辩护。
其他人擅长的方向分别是民事诉讼、借贷纠纷、产权纠纷。
有这么豪华的阵容在······
他们无论抽中了什么题目,都不需要担心。
······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随着模拟庭审的结束,论坛的网友们像是打了鸡血一般。
「胜了!全程碾压,毫无悬念!不愧是up,那可是金牌律师啊!
「金牌文怎样?不过话说回来,up送进去那么多人,似乎唯独缺了金牌律师啊!」
「别想了,这些人能成为金牌律师,早已是人精中的人精了,至少不会在法律上面犯错!
「说的也是,up想要把金牌律师送进去,难度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兄弟们,友情提醒一下,这
是模拟庭审,上面的案子全是模拟的,不存在打官司被送进去的情况!」
「对了,我刚刚去其他模拟法庭看了眼,他们的评分居然只有600分不到!」
「。。。。。。」
帖子疯狂涌现。
每分钟都有数十个帖子诞生。
网友们在兴奋之余。
都把注意力转向了表现分上。
这也是模拟法庭的一大特色,根据律师团的各方面发挥进行评分。
评分越高,代表该律师团的实力越强。
而经过了六轮的角逐,每年都会决胜出全国最强的一个律师团,以及地区。
但······
第一轮里的庭审里,只出现了少数几个超过600分以上的。
其余的表现分全在600分以下。
而600分以上的律师团里······
以秦牧所在的律师团遥遥领先。
拉开了第二名足足三十分!
「太**了!晋城这次有up在简直嘎嘎乱杀!冠军已经没有悬念了!」
「张玮:我和秦牧两个太强了,根本没有对手!
「张玮负责嘎嘎,up负责乱杀,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其实张玮的实力也是很强的,但可惜碰到了up,既生瑜,何生亮啊!」
「。。。。。。」
论坛里。
网友们又继续阴阳怪气了起来。
自从上次的案件后。
张玮也跟着秦牧出了名,圈了一大波粉。
论坛里的许多网友都认识张玮。
此次看完庭审后,更是对张玮羡慕不已。
毕竟······
躺着拿第一,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
魔都。
某会场。
办公室里。
「居然给出了677分?」
饶正德看着下面工作人员汇报上来的表现分统计,露出了错愕之色。
排名第一的······
赫然是秦牧,且遥遥领先。
他是知道合议庭成员的评分标准的,绝对是公平公正外加极为严苛。
可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
秦牧还能得到677的高分。
想到这里。
他忍不住坐到了电脑面前,打开了庭审回放。
点进了第八模拟法庭。
仔细看了起来。
刚开始。
一切都很正常。
双方各自陈述。
直到······
秦牧站了出来,提出了鞭炮只响了一声。
场面就开始变得一边倒了。
来自阳城的律师······
像是纸糊的一样,完全扛不住秦牧的狂轰滥炸。
………………………………
请假单章
今天实在是有点忙,请假一天。
………………………………
第四百零三章 第二轮,职务犯罪!
借助这个漏洞······
秦牧得势不饶人,冲着阳城的几名律师狂轰滥炸。
对方律师失了先手,竟毫无招架之力。
被全程碾压。
号称最为苛刻的合议庭······
直接给出了677的高分。
而无论是从辩护方向,还是诉讼口才上来看,秦牧的677分都是当之4无愧。
「没想到这次······竟是我看走眼了。」
饶正德叹了口气,神情满是感慨。
他纵横法学界这么多年。
见过无数少年英才。
秦牧······
他是真的看走眼了。
「这小子,果然没让我失望。
而旁边的黄庆林则露出了早知如此的神色,笑得合不拢嘴。
他力排众议,将邀请函发给了秦牧。
就是因为相信秦牧的能力。
而秦牧的表现并未辜负他,才第一轮就斩获了677分。
「第二轮的抽签······可比第一轮难多了,涉及了多个领域的法条理论,不知道你能不能撑过去。」
欣喜之余,黄庆林又忍不住喃喃道。
这些题目······
都是他们律师协会准备的。
一轮比一轮难。
涉及的法律领域也会越来越多。
而晋城的律师只有秦牧和张玮两人,且都擅长的是刑事辩护领域,过于单一。
秦牧想要通过第二轮摹拟庭审······
难度将是第一轮的十倍有余!
。。。。。。
同一时间。
第八模拟法庭。
随着庭审的结束。
合议庭、阳城的律师,以及旁听席的金牌律师们都陆续站起身,离开了现场。
只留下了秦牧和张玮两人。
「我们应该是通过了第一轮······要准备第二轮的抽签了。」
张玮深吸了一口气,逐步从震惊中回过神。
等到第一轮的模拟庭审全部进行完毕。
赛组委,也就是律师协会将根据表现分进行排名,淘汰三十二个地区的律师。
剩余的律师······
将晋级第二轮,再统一抽签。
「第二轮的题目有点难,你······算了。」
张玮侧过头,看着秦牧。
本来想让秦牧提前做好心理准备的。
但一想到秦牧刚才大杀四方的一幕······
他瞬间有点心塞。
该做好心理准备的,是他才对。
两个小时后。
第一轮的模拟庭审也陆续结束,三十二个合议庭对各地区的律师团都给出了相应的评分。
经过最终统计。
晋城律师团以677的高分······
位居第一。
排在了首位。
毫无悬念的,进入了第二轮。
这再次刷新了在场所有金牌律师的认知,所有人都将关注的目光集中到了秦牧和张玮身上。
「晋城」两个字······
牢牢刻在了他们心里。
所有人都明白。
一匹黑马出现了。
「好了,刚才晋级了第二轮的地区派遣代表上台,进行第二轮抽签。」
下午的时候。
黄庆林登上了高台,继续
主持这次的模拟庭审。
因为时间有限。
通常是上午进行第一轮,下午进行第二轮。而且。
所有金牌律师是不会提前知道题目的,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所以。
模拟庭审考验的······
就是律师们的临时应变能力,以及知识储量。
毕竟······
在真正的庭审期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秦牧,要不······你去吧。
台下。
张玮为难的看着秦牧,忍不住说道。
他一个混子······
实在没脸继续去抽签。
秦牧耸了耸肩,倒也没有推辞。
直接起身。
走上了高台。
他发现······
在自己行动后,在场所有律师的目光似乎都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对此。
他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在晋城的时候。
他每次出门,所有人都会像防贼一样防着他。
这些只是小儿科。
「抽签吧。
黄庆林微微一笑,指了指抽签桶。
秦牧点了点头。
伸出手。
随便抽取了一张,看到了其中的题目。
眉头不由皱了起来。
喃喃道:「职务犯罪,经济犯罪······」
这次的案件······
比第一轮复杂很多。
案情涉及的方面极多。
「怎么样?抽到什么了?」张玮见状,连忙凑上前来。
秦牧直接将抽到的题目递给了张玮。
张玮看后。
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又抽到了被告人的辩护一方?」
这个案子讲的是包工头张三,承包了某个学校工程。
但该学校的校长李四······
却在工程竣工之后,一直在拖欠张三的工程款。
拖了好几个月。
于是。
张三托关系找到了某公安机关的局长王五。
给王五送了二十万,让王五帮个忙。
王五二话不说,直接答应了下来。
当晚。
就找到了某教育机关的局长赵六,给了他十万块。
让其帮忙摆平。
赵六想了想,直接给学校的校长李四打了个电话,旁敲侧击了一番。
李四打了个激灵。
当晚就将工程款打给了张三。
但······
这些事情却被监察机关发现了,将张三、李四、王五、赵***个人告上了法庭。
而他们要做的,就是为这四个人辩护。
「说实话,我很少打这种······职务之间的犯罪案件。」
张玮叹了口气,面露难色。
只得将求助的目光看向秦牧,将希望放在秦牧身上。
这个案子······
虽然涉及到了职务类和经济类的犯罪,但归根结底还是刑事犯罪。
他相信秦牧能解决。
「要为这几个人辩护,首先要搞清楚这几个人会被控诉什么罪名。
秦牧略微思索后,沉吟了起来。
他们抽到的被告方的辩护律师。
所以对方公诉人控诉的罪名尤为重要。
张三送钱给公安机关的某局长,构成了行贿罪。
李四拖欠工程款,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王五收了钱,答应帮忙,构成了受贿罪。赵六收了钱,帮忙施压敲打,构成了受贿罪。
此外。
王五身为公安机关的某局长,帮忙牵线,也有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赵六身为教育机构的某局长,还有可能构成渎职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