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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了十年的女神终于嫁给我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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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的时候,女神用脚狠狠碾压了一下我的一根水笔。不过她并没有看我,动作做得几乎是滴水不漏,连老师都以为她真的在无比认真的听课。
  我看着被她踩成碎片的水笔,心里哀叹道:我的姑奶奶,我爹妈又不是像你爹妈那么牛叉,你能不能有点脚德?知不知道一根水笔的钱,我可以打一顿肥肉酸菜了?
  不过这一次我还是有收获的,毕竟她在愠怒地瞪着我的时候,我第一次近距离看清楚了她的正脸,真的是第一次,以前,我都只敢看侧脸,或后脑勺。这一次绝对是近距离,的正脸!
  美到极致,精致到极点,两只藏在镜片里的眼睛倍儿大又倍儿有神——我承认在这一刻,我被深深地电到了——以至于,十年后,我依然记得这双能时时让我夜不能寐的眼神。
  我承认,她的这双眼睛,让我更加地迷恋她迷恋到不能自拔!以至于在多年后,在听到萧煌奇那首《你是我的眼》的时候,我依旧会心潮澎湃地幻想着,她的这双眼睛,某一天,会带着我去领略人山人海,去走遍世界各地,会成为一盏明亮的灯塔陪着我一辈子坚强不屈地走下去。
  从这次铅笔盒夹头发事件后,我再也看不到她那被金色阳光染成淡金色的发丝在飘在我的书桌上,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我在心里想,我如此惨淡的成绩已经够被她视作渣子的了,如今又夹了她头发,想必在她心目中,我连渣子都不是了吧——估计是厕所里一坨坨的那个。
  不过我就是这么个自卑但是又厚脸皮的人——在我的铅笔盒夹头发阴谋失败之后,我又开始绞尽脑汁策划我的下一场行动。我也不知道我当时是被青春期的荷尔蒙冲昏了头脑,还是她确实太过太过美貌以至于让我迷恋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总之,在那么紧张急迫的学习生活中,我居然还是会一冥思苦想就是老半天,以至于老师上课检查作业,第一个骂的总是我。
  可是骂又如何呢,虽然我知道,那时的成绩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但我是个爱情主义至上者,觉得爱情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其他的东西,在它面前,就是天上的浮云,地上的狗屎。可是,十年之后,我才发现我当时的这种想法是极其幼稚和错误的——成熟以后的我明白,爱一个人,不是抛弃一切,而是抓住一切,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变得更优秀,直到让她觉得你确实是个不错的人。
  经过一天一夜的冥思苦想,我是终于想出了一招,那便是掐准她来学校上课的时间点,然后我也在那个时间点到学校,来个“不经意”之间的偶遇,为所谓的缘分制造机会。嗯,其实以当时她对我的印象,她不会觉得与我同时出现在学校是缘分吧——她觉得应该是造化弄人,老天瞎了眼。
  经过几天的观察,我已经掌握了她来学校的时间点——她是个极其讲究作息时间的人,每天早上到学校的时间是7点05分,到班里的时间大概是7点09分,收拾一下之后7点12分,然后拿出一本英语书,开始背单词(那时我们早读课是7点20分)。中午来学校的时间是2点20分,傍晚来上晚自习时是5点40分。她几乎每次来都是背着她那个有些孩子气风格的粉色双肩包,手里端端正正端着一瓶500毫升容量不到的哇哈哈瓶子,脸上一抹淡淡而神秘的微笑。
  情报工作做好之后,那当然就是采取行动了,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掐准了时间(这时间当然是比女神出现时间会提前那么三五分钟)故意从学校另一头(我当时住在学校宿舍,宿舍与大门差不多是一南一北,我就从西侧绕到位于南面的大门),绕到了大门旁边的食堂,躲在食堂门口的铁树下,等待着女神停好自行车后,我便走过去,来个偶遇。
  我觉得我虽然学习成绩很烂,但是人长得还算可以帅的(身高快一米八,五官端正,气质还行,打篮球还打得不错,偶尔也会搞点文学),跟《那些年》里的柯景腾有得一拼——但我的女神可就要比沈佳宜漂亮和有气质不止一百个倍了!我真弄不懂那时的我,会以自己长得帅为傲人的资本。我也不知道,那时的我,为何有时自卑到别买里不能自拔,为何有时又高傲到可以捅破云霄天下第一的模样。我只知道,我喜欢一个人,总会失去理智,我是个非常靠感觉和情绪化的人。
  女神终于在如期的时间骑着她那辆女士单车来了,我看了下表,十分的精准,误差不超过10秒,她停好单车后,我算准了路距,也微低着头迎了上去,只要不出意外,我们就会她那条路与我这条路的交叉口相遇。当然我也准备了B方案,就是万一没遇到,我就待会来个故意掉书本什么的,延长一下时间;要是她走我前头了,我待会就走稍微快那么一点。
  不过我的B方案最终没有被启动,原因是,我们恰在那个交叉口相遇了!
  不过,令我心碎的是,女神总是那么风轻云淡,对于身旁突然出现一个还可以称得上帅哥的男生,她居然依然是那么目不斜视的超前走的。害得我当时真希望,突然从路边冒出几个持刀歹徒,去抢劫她,然后好让我有机会英雄救美。
  “嘿,那个,林梦瑶,真巧啊……”歹徒终究是没有出现的,我只好主动出击了,要不然煮熟的鸭子飞了。不过,第一次和女神主动搭话,我显得那么不自然,说话有些磕巴,搞得我跟个做贼的似的。
  女神听到有人喊她,感到有一些意外,遂微扭过了头。我以为她也会对我说一句,“嗨,是还挺巧的……”然后再质问关于上次铅笔盒夹头发事件的真相。
  我暗想,质问就质问吧,最好狠狠地骂我吧,虽然有点难受,但至少也算得上打上话了!
  可是,我飞蛾扑火般火热的心,却突然猛然地被天上飞落下的坚冰砸成了粉碎。她看了我一眼后,眨了眨眼,好像不认识我似的,良久说了句:“喂,同学,你好像有点眼熟啊?”


第3章
  我当时一头黑线,真有一种要从墙壁卸下一块砖,将自己给砸死的冲动!我他奶奶的,我把我女神的身高,体重,三围,星座,爱好,甚至家世背景都了解得干净透彻了,她连我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居然都没有一点概念!再怎么说,她也在我前面坐了快一两个星期了!而且那次铅笔盒夹头发事件,她也瞪我了,要不是个眼瞎,也不会连我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吧!我第一次深深的体会到了,女神离我的距离是有多么的遥远——绝不是地球与月亮之间的距离,而是地球到太阳的距离,甚至更遥远,简直遥不可及……
  “嗯,是有点眼熟,我夹过你头发……”我由于太失落了,脑袋都空白了,以至于我看到女神那愤怒的眼神后,才发现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坦白出了那次夹头发事件的真相!我好忙摆手,无与伦比道,“哦,不不不……哦……那个!唉……”可是女神毒了我一眼后,没再鸟我,飘飘长发潇洒一甩,整了整双肩包,走上了台阶。留我一个人,那边不停地斩自个嘴巴:草!擦!我傻比啊,这下在女神心目中的形象彻底崩溃了,再也没希望了!!
  好在期中考马上就来了,我重现找到了在女神面前证明自己的希望!?
  放下所有失落,抛弃所有自卑,我鼓起勇气,开始发奋地看书做题,就连看黑板的时候,我都余光都不带在女神的背影上稍停片刻——尽管,女神的每个微微挪动的动作散发出的魅力依旧在挠得我心里痒痒的。可是男人就是要对自己狠,男人就是要有男人的尊严!我就是要逼自己一把!我就是要向全世界证明,那个喜欢林梦瑶的男孩,绝不是一个废物!
  那段冲刺的时光,陪伴我的是心酸,还有beyond的《光辉岁月》和《海阔天空》。我记得,每当我对即将到来的考试感到恐惧,我就会在没人的巷子里,大吼一声:海阔天空!在勇敢以后!要拿执着,将命运的锁打破!
  可是在勇敢以后,命运的锁没有被打破,我反而被锁缠得更紧了!期中考成绩公布出来了,我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又向后退了不少!从一百多名,变成了两百多名,班级的排名,从倒数第二,变成了倒数第一!
  这时,我倒和女神无比的一致——都是第一,只是她是那个正数的第一,我是那个倒回来的第一。两人的距离,虽然只是第一名到第两百多名的距离,但对我而言,却是天涯与海角的距离,生与死的距离,天堂与地狱的距离——再也没有拉近和靠近的可能!
  我感觉,初中与高中是我人生当中的两个分水岭,也许这是我的命运——初中,我几乎不怎么读书,几乎次次考第一第二,甚至在遭遇了漫长的一年的巨大挫折和艰难苦痛,依然考前三,人家费劲脑袋学不懂的英语,我不怎么学,经常考满分;可高中,我就是挤破脑袋,每天喝蒙牛,餐餐吃鸡蛋,一到考试,就是脑袋一片糊浆,心里一片空白,背后好像有只无形的大手,在恐怖地操控着我的命运,让我沉沦,沉沦,不停地沉沦,直到我对学习彻底失去信心,直到我再也看不到我有任何再在成绩上靠近女神的希望!?
  那段灰色的日子里,陪伴我的不再是beyond的《光辉岁月》和《海阔天空》,而是杰伦的《退后》。我的心情亦如歌词里写的那样:天空灰得像哭过,离开你以后并没有更自由。酸酸的空气,守住我们的距离。一幕锥心结局,像空气般无法呼吸……
  是的,在这灰色和暗淡的日子里,我曾发誓,不要再迷恋她,也不要再对这段不可能有结果的爱情抱太大的希望,可是,我就如同中了毒的人,已经没法再回到没中毒前的模样了。越是克制,越是压抑,我就越想她,越想征服她。?
  虽然那时候成绩几乎是衡量一切的唯一标准,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人,除了成绩,也可以在其它当年展现出他的魅力的吧,就比如我打篮球打得很好,我踢足球踢得不错,我可以将这些方面的优势,让她看到啊!所以,一个星期两节的体育课,成了我最期待和最幸福的时光。
  可是她是个不怎么爱运动的女生,每次体育课老师讲完话一解散,她就跟她的同桌肩并肩走在操场上,要么台阶上坐一会,要么去树底下走上那么两圈,然后觉得无聊了就回教室看书做作业。
  而每当她坐在台阶上,静静地凝望操场的时候,是我最幸福、雄性激素分泌最旺盛的时候。我一逮到足球就踹,有时还有上百米就直接射门;有时候不停地扯着嗓子喊人家给我传球,一接到球后疯狂地往禁区带,直接把自己当成马拉多纳,试图用一个连过五人和上帝之手,在心仪的女神面前好好表现一把。
  可是,无论我多么卖力,表现得多么惊世骇俗,女神永远是那么淡淡的微笑,淡淡的眼神。宛如,她真的就是一个从仙界落入凡尘的脱俗女子,一尘不染,不食人间烟火。
  我不知道该如何去打动她,就好比我也不知道我该如何提高我那永远提不高、还在不停下坠的糟糕成绩一样,面对这么个太太优秀的女子,我有时觉得,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力和徒劳的。于是,我开始有自暴自弃的倾向,不再对任何事情感兴趣,就是我最喜欢的火箭队(当年姚明还在火箭队)好几连胜,我都不再有一丝感觉。嗯,不悲也不喜。
  当然,我除了这个雄心壮志,心里更渴望的是,女神能亲自到球场观战,我倒是一定好好发威,让她知道,我程飞阳也是个对班级极其有价值的一员!
  篮球赛终于开始了。为了显示我的威武和专业,我特意到阿南大胖子那借了一套球衣,虽然挺宽大肥厚,但是也还能勉强穿上,只不过,没有人家那些穿着科比,奥尼尔,乔丹之类球衣的“专业人员”牛逼。
  不过我还是挺有自信的,毕竟我的篮球技术在班里还是能拍得上号的,球衣神马的真不那么重要,到时候输赢说明一切。到了场地,我一边热身,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和队友聊战术,实则目光无时不刻在瞄着篮球场铁门,期待着我的女神在一群女学生的簇拥下走进来,然后那欣赏的目光,在我身上多停留几秒。
  可是,直到哨子吹响,女神却没有来,来的只是几个会极度削弱我战斗力的“恐龙”。我当时在心里暗骂:你们好好地待在教室里看书做题不好吗!不知道现在学习任务有多繁重么!
  “唆!”就在我暗骂“恐龙”的这三秒,对手一名射手在我眼皮底下,一个急停跳投,投进了一个三分!当时,我真想冲过去,踹那几只恐龙一脚!
  可是正当我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的时候,女神在她同桌的陪伴下——不,准确的说,是半拉半扯下,终于出现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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