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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旭三人,一直等到社区派来的照顾孩子的义工接手,才离开科瑞花园七号楼1002室。
社区义工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长期在儿童福利院工作,对照料孩子,既有爱心,又很熟练。
可是,即便这位义工阿姨柔声柔语地安慰,也无法阻止胖乎乎小子,发现自己刚认识好朋友消失不见后,伤心难过的心情。
在看不见小香猪的一瞬间,震天的“哇哇”大哭声,透过防盗门传出来。
抱着小香猪,秦旭无奈回头,看了一眼,踏入抵达的电梯。
离开科瑞花园,时间接近傍晚,牧夏志干脆拉着秦旭和陈敬云找了一家小酒楼吃饭。
当然,是消费水平正常的小酒楼。
估计他们三个人的饭菜,花销还比不上小香猪四盒饺子的海鲜小酒楼。
牧夏志请秦旭吃饭,主要目的还是讨论和确定小香猪今后的生活细节。
牧夏志原本是想在警犬基地给小香猪安家的。
但是,经历了这个下午的毒品追踪案件,牧夏志觉得在警犬基地生活并不合适。
生活在警犬基地的警犬,大多数处于训练期,需要良好设施,专业宽敞的场地进行训练。
而小香猪的能力,显然对训练强度要求比较低。
按照秦旭所说,只要有人每天花三四个小时,带小香猪出门溜达溜达,晒一晒太阳,就能满足香香的成长要求。
除了这点之外,牧夏志还考虑到另一方面的因素。
显然,今天小猪香香展现的探毒能力,让某个人已经盯上它了。
牧夏志无论内心多么喜欢小香猪,但心底还是十分清醒,警犬基地只能是警犬基地。
无论是警犬还是警猪,它们可以在基地训练,可以在基地养老,但它们能够立足的根本,依然是身后满满的功勋。
一只普通的宠物猪,一顿吃掉两百八十块的饺子,基地是不可能长期供应这种饮食。
但是,如果是一只能嗅出一公里外毒品精确位置的小猪,如果是一只一个下午找到近五百克毒品的小猪,这不到三百块钱,有的是人抢着为它付款。
………………………………
第142章 小猪的新家
三个人吃饭,小猪香香独占一张靠背椅趴着,长鼻子靠着肉呼呼的小前腿,惬意地歪着,对秦旭三人没有丝毫兴趣。
今天终于摆脱了一日三餐的蒸番薯,这个小家伙显然很满意。
秦旭大概不知道,短短一天,在香香心里,已经通透了最适合自己的觅食技能,那几种能换到食物的味道,它深深藏在小脑袋瓜里。
现在吃饱了,满足了,就不想动了。
但是,等肚子饿的时候,就可以盘算着,再找这些东西,换好吃的。
上了几盘菜,又有一个人加入饭桌。
可不正是连犯人审讯都交给手下,处理完紧急事务之后,就急吼吼联系牧夏志的潮海市禁毒支队队长赵宁。
不知道是不是在缉毒支队里接触的社会黑暗面多了,赵宁的气质里,透着一种人到中年的圆滑和事故。
他推开门,刚想与饭桌上几个人打招呼,却在看到趴在椅子上的小香猪时,立刻住嘴,放轻脚步,坐到牧夏志身边,压低声音,关切问道:“香香是不是不舒服?下午辛苦了?有没有给它加餐?”
这三连问,秦旭听得可耳熟了,简直就是东城区警察局各位同僚对小憨蛙的翻版。
“你就放一百个心吧,饿了谁都不会饿到它!”牧夏志翻了一个白眼说道。
这厮完全忘记了,自己先前与赵宁没有差别的态度。
赵宁赶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一顿不到两百块钱的饭菜,他的目的直白又简单。
最初对警猪的怀疑,早就被这个小家伙实打实的能力给征服了。
除了将它揽入自己旗下,还能有什么好主意。
“老牧,秦旭,香香的能力不放在缉毒工作上,实在太可惜了。你们今天下午也看到了,怎么夸它都不为过呀!”赵宁喊服务员加了三道荤菜,立刻开腔,单刀直入。
牧夏志对赵宁要求,一定也不奇怪。
缉身为毒支队的队长,如果对小猪香香的能力视若无睹,那才是怪事,才是大问题。
夹了一块叉烧肉,牧夏志看了一眼秦旭,没有说话。
“真的,我说真的,”大概是因为后续还有工作缘故,赵宁没有喊酒,他顾不上吃饭,一个劲地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你们不知道,看到香香从那个玩具里找到毒品的时候,我的心情,简直是,简直是……说句实话,当年我结婚,可没这么激动!”
怕吵到睡觉的小香猪,找能赵宁用轻柔的声音,来表达自己喜出望外,心潮澎湃的情绪,也真是勉强这位天天跟毒品打交道的汉子了。
“行了,别扯这些,说些有用的。”牧夏志摆摆手,阻止了赵宁的絮絮叨叨,重新将话题拉回正道上,“正在和秦旭讨论香香的家安在哪儿呢!离市区近,离秦旭近,还要环境安全,有场地给它遛弯,哦,对了,差点忘记了,离小菜家别太远,饺子凉了就不好吃了。”
赵宁下午看到秦旭用饺子喂小香猪,只当做香香的特殊爱好。
哪一个天才没有一点特殊爱好呢?
他听完牧夏志一长串条件,莫名其妙地说道:“咱们缉毒大队的后院不是挺宽敞的,咱们的飞剑不就是住在院子里。”
飞剑是一只四岁多的昆明犬,常年驻扎在禁毒支队的缉毒犬,经常威风凛凛地跟着缉毒警察们奔波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前线。
“就你那破点儿大的地方,养一只飞剑还委屈它了,你还想再塞一只香香,亏不亏心呐!”牧夏志差点儿抄起筷子戳人了。
越熟的关系,相互之间吐槽就越犀利。
吵归吵,不影响感情。
秦旭和陈敬云没话说,一边夹菜,一边听这两位队长互怼,津津有味,挺有意思。
一个警犬中队的队长,一个禁毒支队的队长,在警界里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人脉关系网之类,可不是秦旭这种一年级生可以企及。
一连提了好几个地点,不断否定,终于决定将香香的新家,安在武警岭南总队潮海支队里。
在潮海市内,拥有自己训练大操场的单位,同时聚集数百名年轻力壮的武警战士,安全系数比警察局还高。
只听说有人敢大闹警察局的,没有说有人敢跑到武警老巢叫板。
武警和警察虽然属于两个不同系统,但同在潮海市地界,必然有所交集,据赵宁所说,他和武警潮海支队合作的次数,手指加脚趾都数不过来,关系铁着呢,这件事交给他来办。
秦旭觉得这个地点挺不错。
按老秦师父的叮嘱,为了小香猪的健康成长考虑,它并不适合圈养在狭窄的居民家庭里。
而且,即将传穿上缉毒猪制服的香香,以后从事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谁都不能肯定,一嗅一个准的警猪,会不会成为某些毒贩的目标?
让它在武警部队安家,让秦旭觉得安心多了。
讨论完关键的问题,赵宁终于放心。
他没有久待,夹了几口菜,扒拉掉一小碗白米饭,立刻准备走人。
临走前,还拉住秦旭的袖子,低声低语的说道:“你可千万要照顾好香香,别饿着它了,我们潮海市的禁毒大任,就靠香香了。”
这口气,好像他才是猪爹一样,
而且是要将女儿交到女婿手里的老爹。
秦旭心里吐槽,香香可是从秦旭手里出来的小动物,还用得着赵宁在这里多此一嘴。
赵宁走后,饭局也没持续多久。
牧夏志和陈敬云赶着返回警犬基地,秦旭近日也不知不觉间,有了点学习的自觉性,避免在饭桌上浪费时间。
与牧夏志两人道别之后,秦旭先将小猪香香送回家。
小猪香香另觅新家的事,还是得跟家里四位长辈提一提。
这个圆滚小胖,天生有着一股难以描述的亲和力。
在秦旭家生活的这段时间,不仅天天喂食的刘阿妹喜欢它,就连平日最喜欢将风花雪月挂在嘴边的秦正洋,也不介意有空的时候,带着它出去转一转。
如果把小猪香香一声不吭养在外面,这几位照顾香香比儿子还要精心的长辈,怕是要轮流过来找秦旭拧耳朵。
分别总令人伤感。
就算香香是一只小猪,就算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
得知小猪香香要离开秦家,成为一名光荣的警猪之后,秦家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满心不舍。
但不舍归不舍。
他们没有一个人反对小猪香香的未来发展。
大概他们皆心里有数,就像孩子一样,可以爱他,但无法阻止他们往前奔跑的脚步。
爱他,并不是溺养他一辈子。
“香香,”秦旭爷爷笑眯眯地拎了一个老木头板凳,坐在小猪香香的小窝旁边,用他惯有的沙哑口音,嘀嘀咕咕地说道,“你个子小,遇到事情,别冲锋在前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安全第一……”
………………………………
第143章 五谷杂粮版汤药方
秦旭将警车还回警局,但没有回家。
往单肩包里补充了一袋魔鬼椒,背包里原有的魔鬼椒被他当零食啃光了,一丝红色的火辣灵气积蓄在灵窍。
因为白天烈日的作用,这丝灵气还带着一点闪动的金光,比晚上单纯依靠辣椒修炼时产生的灵气更漂亮。
这就是老秦师傅为秦旭设计辣椒版灵炎心诀的直接目的。
在白天时,能以简单的方式,在灵窍中积蓄灵气,除了辣椒消耗大一点,其他没毛病。
或者说,有毛病也不是秦旭现在这个水平需要考虑。
秦旭现在还是初尝试,不太熟练,一整天也就啃完了一袋魔鬼椒。
同时,秦旭还给身上的小家伙们,喂食了一大把的面包虫。
这种人工饲养,据说高蛋白的肥腻小虫子,在粉红蛛和小憨蛙的食谱上,地位相当于小香猪的清蒸番薯。
在没有其他食物的时候,可以入口,但不定期需要吃点其他美味,改善伙食。
所以,秦旭通常只在忙碌的时候,给它们喂食面包虫,而在相对安全的地方,则放养它们自己觅食。
一切琐事完毕,秦旭静下心,开始夜晚的修行。
为了让自己注意力更集中,秦旭干脆没有回家,找了一个街心公园僻静的灌木丛里,捣腾干净,盘腿而坐。
秦旭觉得,其实他遇到老秦师父最大的收获,是这种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总能找到事儿做的心态。
老秦师父上午所说的治疗异兽基础资料,其实在秦旭与牧夏志吃晚饭的时候,就完成了。
秦旭现在才有空拿出来仔细学习。
按照老秦师父所说,他在仙兽门中的记忆,其实秦旭都有。
印刻在神兽白骨上的传承,只是被封印在秦旭大脑中,秦旭只要有足够的修为,就能够提取。
但打个比方说,秦旭现在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修炼的基本要求是一桶水。
灵气不足的世界,秦旭想要修行,就像干旱天气里,拎着一个大桶,蹲在水龙头前,等五秒钟一滴的水。
换成灵气充沛的修真界,拧开水龙头,没费多少功夫,这桶水就满了。
正因如此,秦旭目前记忆里,只能容纳一些最基础,而且是最核心的传承信息。
至于其他相对不那么重要的内容,只能依靠秦旭自己努力,去记忆理解,不能像脑子里那些东西那样,醍醐灌顶,瞬间就进来了。
那秦旭现在怎么学呢?
小不点师父又不能直接把他在仙兽门管理的藏书阁变出来。
“老朽神魂,早已在时空破碎中,与神兽白骨融为一体,在你眼前演化记忆虚影,并不费力。”
老秦师父如是说。
所谓记忆虚影,其实就是漂浮在秦旭面前,一条一条知识信息。
不知道老秦师父什么爱好,每一条知识要点,都像一条彩带,静止在秦旭前方,直到秦旭将其完全理解,才会消失不见,换成另一个知识点。
虽然觉得有点与众不同,但秦旭觉得这种记忆法,很新鲜有趣。
比起一大片字迹的砖头书,显然拆分过后的知识点,更容易攻克。
尽管某些内容,对他来讲依然有些艰涩,但有老秦师父在身边,秦旭能及时反馈询问,直到每一条知识完全消化,才会开始学习新的内容。
秦旭看着不断换新的知识片段,有些喜滋滋地觉得自己的学习力似乎也不差。
想当初如果在高中也用这样的方式学习,说不定他还能冲一冲重点大学的门槛。
当然,这种想法,完全是秦旭飘过头产生的错觉。
他还真以为,这种行云流水,秋风扫落叶一般的学习进度,就只是将知识点拆分吗?
倘若真换成语数英理综文综试试看?
要知道,神兽白骨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