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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门枭宠:惹火辣妻拽上天-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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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阿狸小姐,迟爷都这样惨了,她还尽往他心坎上捅刀子,当年……如果不是阿狸小姐缠着主子让他爱上她,后面哪里会有那么多变故?

    可是主子有过半分怨言吗?是他先走没错,可是这一切都是为了阿狸小姐的命,他有什么错?

    最大的错恐怕就错在……爱错了人。

    ——

    那是四年前的寒夜迟尽高大的身影缓缓从暗色里走出,男人刚刚洗完澡,穿着一件黑色的丝绸睡衣站在她的身后,凌乱的发丝遮住了眉脚却丝毫掩盖不了他含满烟火人间痞气的眸子。

    宽肩窄臀,黑色的睡衣微微敞开露出诱人的锁骨和点点白皙精壮的胸膛,整个人裹在颓靡的氛围里,慵懒地倚着侧墙。

    一双狭长的桃花眼潋滟着懒散的微光,面对眼前这个享誉国际的杀手,仿若只是接待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人一般。

    他的嗓音带着独属于他的荷尔蒙气息,仿佛缭绕着惑人的烟草味,又仿佛是被陈年烈酒啃噬过,低迷又性感,配上那张俊美无虞的容颜,堪称人间绝色。

    “迟爷的地盘果真名不虚传,我不过是为了活动活动筋骨而已,不知迟爷有没有想好要杀谁?”

    妖精眯着一双狭长的桃花眼,随意瞥了一眼迟尽,媚眼扫出的便是丝丝入扣的缠绵悱恻。

    妖精这个代号不是空穴来风,她人如其名,就是只勾魂摄魄的妖精,吸人魂魄勾人心脏,杀人不眨眼偏偏又披着美颜皮囊,完美如一件绝世艺术品。

    受尽追捧却始终无人敢试探靠近她,这样邪祟一般的蛇蝎美人,欣赏可以,要是占有,那便是自己踏上阎王路。

    “眼里除了杀人还有什么?瞧你那点出息。”迟尽懒散地倚着门框的身子站直,痞坏的唇微勾,瞧着妖精的眉眼没有往日的凉薄,而是透着一股子温和。

    “我是杀手,杀人不过是维持生计而已。何况……不对杀人感兴趣,难不成应该对你……感兴趣?”

    妖精狭长的眼尾上挑,那双潋滟的桃花眼居然跟迟尽这双盛满凉薄的眸子十分相似。

    “哦,那你还是继续对杀人感兴趣吧。”

    男人冷漠却又沙哑性感的低哑烟嗓随意一句话吐出口都能撩得人起鸡皮疙瘩,那强大的荷尔蒙气息裹挟着冷厉的气势,简直man爆了。只是嘴上却不是啥会积德的主。

    “有挑到好苗子吗?”

    男人缓缓道,拖着双旧夹板拖鞋从妖精身边走过,明明是一副屌丝装扮,偏偏放在他身上就是痞帅慵懒,一举一动都让人忍不住被勾走了视线。

    “有两个还行,也只是还行而已。”

    妖精回答道,迟尽让她为他挑杀手苗子也不知道又要做什么缺德事儿,不过她也不是什么好人,何故管别人缺德?

    “既然没有最好的,那便让他们全部自生自灭吧。”

    男人凉薄的嗓音不带任何感情,人命对他来讲也根本不值一提,这样冷血的人不仅知道自己在找沉欢,而且还直接抛出了沉欢跟自己做交易,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门道?

    她虽然武力值爆棚,但是对付迟尽这种老狐狸道行还是不太够。

    “迟爷果然名不虚传。”她挑眉,对于外面那些人命也不甚在意,对她来讲,除了有人让她去动手杀人会让那些小东西值点钱,如今这般,她也是不屑一顾的。

    说到底,她跟迟尽倒还真是同一种人。

    “过奖。”迟尽随口接下她阴阳怪气的讽刺,他对妖精显然比对曼罗更为有耐心,曼罗是他一手栽培出来的刀,他宠她却也仅仅只在她作为一把刀刃的范围以内。

    但是妖精,所有人在看到妖精跟随迟爷回到古堡的时候都是讶异的,迟爷那样随意懒散的人居然穿着正装,让妖精的手挽着他的手臂回来,这般不同,让众人下巴都快惊掉了。

    不过个个也是不动声色,谁敢在后面说道迟爷那就是极其找死的表现。

    “沉欢里面有着特殊的力量,我现在给你,出了古堡的门,便一直往西走,我为你准备了船离开m国。你听话点,便不会出事儿。”

    迟尽走到房间的衣帽间前,转动了机关按钮,里面突然打开一道暗门,男人走进去,不一会儿便带着一个黑色的古老藤蔓缠绕着的盒子出来,看起来古老而神秘。

    里面的东西应当就是妖精要找的沉欢,那个传说记载里迷失在东南亚海沟的黑水晶,传说中有着神秘力量可生死人肉白骨?

    男人迷离的烟嗓娓娓道来,他让自己拿了东西立马离开?还让她离开m国?

    开什么玩笑,她妖精向来不会言而无信,她还没有替迟尽杀人,而且她还不能确定里面是不是真的沉欢。

    “我向来不懂什么叫听话,做生意也一向喜欢人账两清,迟爷还没有说要杀谁。”

    妖精莞尔,对于迟尽说的话半信半疑,毕竟她跟迟尽萍水相逢,算不上熟悉。她这个人一向不喜欢扯不清楚,人账两清算得清楚才是她做事的法则。

    “行,我给你任务,现在出这里一直往西,路上遇上的任何人……都杀了,不管是谁。”

    迟尽缓缓的嗓音带着几丝撩人的烟草味,然后面无表情地把沉欢塞给了妖精。

    妖精睨着他,蓦然勾起红唇,娇软的唇轻启:“迟爷果然与众不同呢,有趣~”

    “是吗?希望今晚以后,还能有你的消息,妖精小姐。”

    迟尽深冷的视线浅淡的收回,嗓音宛若陈年老酒,带着几丝缠绵悱恻的意境。妖精挑眉,迟尽这样的男人果真很有魅力,让她很感兴趣呢。

    只是这男人太冷,看似慵懒痞气十分接地气,甚至还穿着一双夹板拖鞋到处晃悠,但实实在在是个冷血薄情的男人,那双眸子……凉得刺骨,倒是跟她有几分相似。

    “自然~”妖精说完,一跃而起,几个大步就从窗口跳了出去,动作利落而干净。

    迟尽看着妖精离开的方向微微一笑:“喜欢不走寻常路的毛病,还挺像我。”

    “阿娆,永别了。”浅淡的嗓音裹挟着几丝无奈与邪魅,男人悠着步子走到阳台,往下看早已见不到女孩儿离开的背影,真是不舍呢……第一次见面便是永别……

    “迟爷,您明明知道迟家那边做了埋伏,为何还让阿娆小姐冒这个险呢?”暗浔皱眉,对于迟爷的做法十分不赞同。

    “传说中,沉欢会在它的主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带走她,阿娆与其在这里成为迟家那些虎狼的眼中钉,不如……让哥哥送她离开~”

    迟尽粲然一笑,却是笑得苍白而寂寥,妖精的能力虽然的确十分出众,但是迟家才是这里的霸主,连他都尚且只能自保,又怎么能让阿娆入了他们的虎口?

    “可是迟爷,阿娆小姐会被送去哪里?”

    暗浔皱眉,对于这位美艳帅气的迟小姐,他能够看到那跟迟爷相似的眉眼下浓重的阴诡,阿娆小姐应该能活下来吧?

    迟爷现在羽翼未丰,能为阿娆小姐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妖精的名号虽然很响,她也绝对厉害,可是迟尽特地跟她交了手,他们的厉害都是对全世界而言的,而迟家人从小都天赋异禀,后面的势力更是诡谲。

    他们……暂且还是俎上鱼肉。

    “谁知道呢?也许是过去……也许是未来,只要她活着,这场交易……就很值。”男人脚步有些虚浮,原本绯色的唇也苍白干裂着,他用三十年寿命换来的沉欢,希望能带阿娆找到幸福……

    “迟爷……迟爷,您这又是何苦……你们素未谋面,只是有个血脉牵着……”暗浔不知道怎么说下去,毕竟说到底这是迟爷的家事,他无从过问。

    “妹妹,很像我呢……”迟尽目光深远,微微敛眸,看起来仿佛一只要破壳而出的恶魔。

    “乏了,你下去吧。”迟尽道,坐在床上把暗浔赶了出去,慢悠悠地从床头柜里摸出了一副老相框。

    相框里女孩散着墨黑的长发,眼里像是载满的星子,干净纯粹地笑着,穿着白色的校服,精致的脸上未施粉黛,笑起来甜甜的,像是个得了糖的孩子。

    “阿狸,你还好吗?……再等等我,再等等,我会来赎罪的。”

    我要让最爱的女人变成你的后妈(主线)

    “可是迟爷,阿狸小姐走了,你就真的一无所有了,阿娆小姐也离开了,你真的打算孤苦一生?”

    暗浔心疼道,这个男人什么都往自己肩上抗,那么阿狸小姐跟阿娆小姐有谁理解过他?

    “孤苦一生吗?我还有一生可以活的话?孤苦也罢了,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会护着阿狸一天,暗浔,扶老子起来,古堡没了,那么便先去赌城,听说最近拉斯维加斯来了个赌神,我倒是想知道……是什么人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迟尽伸手,暗浔赶紧拉住他站起来,大红色的袍子被烧的到处都是黑色的飞灰和破洞,可是却丝毫掩不住他身上慵懒随意但是却带着几丝贵胄名流的气质,眼前是被烈火灼烧的古堡,那里纵然有很多他的记忆,但是好歹……最重要的东西已经被他带了出来。

    男人从怀里摸出了一个相框,相框一如既往的干净漂亮,这是他特地重新为照片挑选的琉璃相框,也亏的这名贵又典雅的相框包住了照片,让他在大火里找到了相框以后,还能拿到完整的没有损伤的照片。

    暗浔说他一无所有后半生怕是要孤苦终老了,可是他哪里知道,他还拥有很多东西,他拥有阿狸的一整个青春,他们之间快乐明媚的回忆,他还有这张照片证明着他们爱过,有那么一首歌这样唱过:“我们,爱过就好~”

    对啊,他们的曾经如何未来如何又怎样,至少在五年前,他曾牵着她走过无名的街道,一起上下学,一起坐在地上啃过馒头喝过冷粥,他们风雨无阻的约会过,他们在寒夜里相互依偎过,他们还在漆黑的暗夜里为了活下去一起杀过人……

    这些回忆,足够伴他一个人回味这一生,半身沉浮让他渐渐有了城府,可是这个陪他沉浮过的女孩儿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对她用这些城府,她……值得他真心相待。

    “迟爷,阿狸小姐从水路走定然会遇上危险的,缪斯那样可怕,你都不怕它把你心尖上的女人给吞了?”暗浔近来倒是越发老妈子了,自从上一次在凤城暴露本性以后,他突然很难改掉自己这个习惯了。

    “缪斯还没有那个胆子,它虽然只是一只鳄鱼,但是却十分忠诚乖巧,我让它吃谁它定然会吃,我让它护着谁它也没有胆子怠慢了,至于你……暗浔,在凤城不顾我的吩咐擅自在我的衣物上做手脚,这件事儿我不跟你计较是看你护主心切,但是还是提醒你,记住谁才是你主子。”

    迟尽的脸色很差,脸上有黑色的灰却依然遮挡不了他英俊的面容,他斜了暗浔一眼,暗浔跟了他那么多年,主仆情谊是有的。

    他做什么都是为了他好他也知道,但是既然是主子跟下属,那么就该让他记住,谁才是他真正的主子,别忘了本,不然他随时有手段要他的命。

    “是,迟爷,暗浔谨记。”

    暗浔跪地,他从来没有忘本,谁是自己的主子他心里跟明镜一样,他听从了迟爷的朋友的吩咐完全是想要包住迟爷的命,他自认为对迟爷的心绝对忠诚,但是他没有理由忠诚地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主子去送死。

    “起来吧,我们走。”迟尽看着不远处西装很乱,手边还拖着个拖油瓶一样的白月的男人,那是迟凛,他们迟家的人都天赋异禀,所以他完全不担心那老匹夫的死活,迟凛站在不远处,衣衫褴褛,难得的见到这个从来衣冠楚楚的男人这样失态的模样,思及此,迟尽蓦然勾起了唇角,一扫刚才的颓靡,眼底的幸灾乐祸不要太明显。

    “你这个臭小子,给老子站住,那个女人到底什么来历你要这样护着她?”

    迟凛一把把原本晕厥过去被他从火海里提出来的白月给扔在地上,然后一副凶神恶煞的样走冲着迟的方向过来。

    “不是说过了吗?她叫乔狸,是我的初恋女友,是我的人,炸的也是我的古堡,摔的是我的瓷器,毁的是我的画,这一切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你别想找她麻烦,顺便给你说一句,我现在不再是可以由着你们这群老匹夫指手画脚的公子哥儿,所以不要再妄图安排我的未来,你已经没有了这个资格。”

    迟尽慢条斯理地道,眼睁睁看着眼前的老男人被气的一副要怒火攻心模样,眼底的张扬笑意确实越来越大,像是个病态的小丑,五年前他是任人摆布的布偶,现在……他是有血有肉的王,他的能力让他有绝对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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