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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1997-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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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加坡,地处马来半岛最南端,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之一,说是国家,实际上更像是一个城市。
  全国人口不足400万出头,比同时期香江少了200多万,甚至比不上内地的一些地级市。
  不过虽然人少地寡,但是经济实力不容小窥,曾经是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航运中心,在亚洲区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除此之外,新加坡也是世界上除中国以外唯一以华人口占多数的国家,比例超过70%。
  现阶段,新加坡和中国还是相对走的比较近的,香江、台省、新加坡甚至宛若一家,互相串门就像串亲戚。
  也因此,新加坡受港台影响很重,很多港台成名的明星,都在新加坡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曹轩虽然并非港台艺人出身,但架不住在港台火,再加上有华纳助力,早在1999年就开始在新加坡成名。
  去年,二长老出访新加坡,赠送当地市民曹轩的两张专辑当礼物。
  后来惊讶的发现,曹轩的专辑在新加坡并不算稀奇,甚至可以说是畅销,这礼物算是送心坎里了。
  今年《繁星璀璨》爆红以后,在新加坡一地两个月卖出了近10万张专辑,位列同时段所有专辑的第二名。
  现阶段,曹轩不敢说是新加坡最火的歌手,但绝对是第一梯队。
  而且随着《繁星璀璨》影响力的不断发酵,曹轩在新加坡及亚洲范围的名气越发响亮。
  亚洲天王,已经不算是媒体的夸张说法了………
  这次曹轩来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开演唱会,除了本身的团队,还有一伙人同行。
  央视的《正大综艺》栏目组,派出了摄影团队,打算针对曹轩这次亚洲之行进行一个系统的拍摄。
  其实早在台省演唱会的时候,央视就想派人,但没被台方批准,只能转战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两站。
  央视之所以跟着凑热闹,就是看中了曹轩在亚洲的影响力,拿他做典型。
  随着中国不断接触世贸,意图和世界接轨,上面也越来越看重国际影响力。
  程龙、国际章、李莲杰、巩丽等一众在亚洲乃至“世界”范围内有影响的艺人,都被上面重点关照。
  而上述这些,好几位已经移民,程龙是香江人,最根正苗红的莫过于曹轩和国际章等这批土生土长的新生代内地艺人。
  其中,又属曹轩底子最干净。
  内地一哥、三上春晚、五十周年献唱、音协会员、慈善先锋、积极配合各方宣传、开创中国风,弘扬主旋律……
  并且有极高独立性,不会被外来资本所裹挟,以往数年,言行一致跟着红旗走。
  而且,曹轩有才,是靠自己在亚洲杀出来的艺人,未来有极高的延续性,不会红一阵就凉了。
  所以怎么看,曹轩都是最合适被拿来作宣传典型的代表。
  上面虽然没最终确定,但是央视还是试探性的出手了,这次《正大综艺》专题片就是一个尝试,如果效果好,后续就会开始陆续给曹轩造势。
  国家认定的亚洲天王,这个份量可比那些记者自封的“亚洲天王”强上百倍不止。
  曹轩的音协副主席梦想可能要提前好几年完成………
  12月28日,2000年的倒数第四天。
  曹轩在新加坡室内体育场举办了亚洲巡回演唱会的第三场,22000人的场地座无虚席。
  随着几道灿烂的烟花,曹轩一身修身西服出现在舞台上,引起台下歌迷的阵阵欢呼。
  也宣告着曹轩正式从国内乐坛升级,成功进军亚洲,登顶亚洲天王………


第184章 “厚道”老大哥和《500 miles》
  “……
  风流不曾老
  弹铗唱作年华
  凭我自由去
  只做狂人不谓侠~
  ……”
  曹轩一身月白绣纹长衫,一口气唱完了《烟花易冷》和《不谓侠》两首中国风歌曲,获得了台下观众的疯狂鼓掌。
  央视《正大综艺》的镜头也忠实记录下了这一幕,回头加个标题——
  《我国青年歌手曹轩海外演唱会弘扬中华文化》
  正能量!
  唱完了《不谓侠》,曹轩微微喘了口气,这首歌的节奏还是挺快的,现在是演唱会后半段,他体力下降,一口气唱出来还是有些吃吃力的。
  “接下来有请我的助演嘉宾,也是我的好弟弟周杰纶上场。”
  “啪啪啪。”
  小周刚刚成名不足两个月,名气还没有在新加坡形成规模。
  不像是刚才出场的孙燕孜,人家是正儿八经的新加坡人,自家孩子,受到的欢迎程度仅次于曹轩这个正主。
  不过,虽然很多人都对“周杰纶”这个名字比较陌生,但是还是给了曹轩面子,热烈鼓掌。
  小周还是很腼腆的,特别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人唱歌,情绪肉眼可见的紧张。
  “大家好,我是jay,周杰纶。”
  曹轩拍了拍他后背以示安慰,然后主动搂着他肩膀,颇有自信的对台下的歌迷笑道。
  “你们这次要珍惜机会,好好认真听他的歌,这家伙很有才华,过不了多久就会大红大紫的,你们下次再想听,就要自己花钱买演唱会门票了。”
  曹轩的这番话,台下很多人不以为然,以为是他在抬举周杰纶的客套话。
  毕竟刚才的孙燕孜,曹轩也好好夸了一回,说她有望成为下一任华语天后。
  但实际研究过曹轩言辞就知道,曹轩虽然爱商业互吹,但大部分都是夸某歌手唱的好、人品佳、创作能力强巴拉巴拉。
  但对后辈寄予厚望,甚至斩钉截铁下断言的,整个华语歌坛只有两个人。
  就是今天作为他助演嘉宾的周杰纶和孙燕孜。
  其实也不单单是他看好这两人,周杰纶还好,毕竟刚出道,目前歌坛大佬里曹轩最撑他。
  吴宗宪其实也夸,但是他的话在歌坛份量太轻,而且他是小周老板,大家不认。
  而孙燕姿年中成名,短短半年红透半边天,是今年新生代最红的歌手,没有之一。
  许多大佬都发声夸过孙燕孜,台媒已经给她头上冠上小天后的名号,认为她有望接班张惠妹,还有人说她是女版曹轩。
  可以说,大部分的人都十分看好孙燕孜的前景,曹轩在其中算是比较坚定的,认为她一定大红。
  结合二人都是华纳旗下,同出一门,很多人都可以理解。
  但是曹轩一直力撑周杰纶,甚至在一年前就非常看好他,很多人都有不同意见。
  周杰伦的音乐确实有特色,但这条路能不能走,能不能大红,谁也不好说。
  台媒这边一直将王力红和陶哲视为曹轩的接班人,或者说是下一任天王,挑战曹轩如今的地位,虽然这两位比曹轩出道还早………
  不过曹轩就是坚持看好周杰纶,有那么钦点的意思,多个公开场合夸奖周杰纶。
  弄得吴宗宪都怀疑他是不是要挖墙角,小周本人更别说了,感动哇哇的,立誓要做大哥一辈子的好老弟。
  因为曹轩,很多媒体都在关注周杰纶的日后发展,暗搓搓期待看看将来谁被打脸。
  不过曹轩也不管这些,其实他最开始收小周当小弟,就是单纯的恶趣味。
  但是时间长了吧,曹轩发现的小周这个人确实挺纯粹的,至少在圈里是这样,没歪心思,人品正道,也没啥乱七八糟的事。
  最关键的是轩哥长轩哥短,真把他当大哥看,言谈举止都透着崇拜和尊敬。
  人心都是肉长的,人家真拿他当大哥,曹轩也就慢慢把他当兄弟看。
  其实曹轩个人觉得自己相对还是比较厚道的,特别是对自己人,非常照顾。
  朋友有事,能帮尽量帮,朋友圈里有口皆碑,至少被他当真朋友的,没有一个说他为人不好的。
  对下属说是“压榨”,但实际上薪酬奖金每年都不少,艺人合同相对来说也是业内比较优厚的条款,资源也不少,尽力实现公司和员工双赢。
  感情方面,抛开脚踏两只船渣男这点不说,曹轩对胡婧和曾离两人确实好。
  体贴入微,出手大方,尊重女生想法,细致周到,方方面面为两人打点妥当,既有男儿大气担当,该放下身段也能放下身段甜言蜜语的哄人。
  年轻颜好魅力佳,有才有钱体力棒。
  可以说作为男朋友,曹轩除了花心和偶尔大男子主义一点,其他各方面挑不出任何缺点。
  所以曾、胡两人默认现在这个局面,甚至达成东西联盟抵御外敌。
  原因很简单,“好男人”实在舍不得放手!
  小周被曹轩视为兄弟,那当大哥自然要撑他,甚至他最近琢磨要不要给小老弟“写”首歌。
  比如《菊花台》《兰亭序》,帮自己开辟的中国风新流派助助场子。
  至于最红的《青花瓷》《东风破》嘛。
  大哥这么帮小周,小周不得孝敬孝敬大哥,有来有往才是好兄弟。
  曹轩越想,越觉得自己和【厚道】这两个字没啥关系,但却仍旧对小老弟愈发照顾。
  不照顾不行啊,看着人家巴巴的喊轩哥,良心实在过不去………
  ………
  “好好唱,别紧张。”
  曹轩鼓励了一下小周,有了大哥的打气,周杰纶仿佛有了勇气,接过了舞台,开始唱自己的《星晴》。
  不得不说,周杰纶是个天生的歌手,虽然第一次演唱会充满了紧张,但真唱歌时,台风还是很稳的。
  虽然期间有两次忘词/错词,但仍然靠自己良好的创作能力,硬生生给圆了回来。
  演唱会现编,还能圆的非常不错,这是曹轩都为之羡慕的天赋。
  不过周杰纶却有些惭愧,毕竟这是大哥的演唱会,他这算是失误了,唱完就小声的和曹轩道歉。
  曹轩很大气,一摆手:“小事,不要放在心上,唱的不错,回头给你买奶茶喝。”
  安抚了周杰纶,曹轩换了一个西式休闲衣服,手里拿着一把吉他,站在竖立的话筒前。
  “来之前我打听了一下新加坡这边的情况,知道很多人都说英语,所以特地准备了一首英文歌。
  不是我写的,是美国的一首老民谣《500  miles》,也有译为《离家五百英里》,我重新做了一下编曲,和老版有些不同,算是翻唱,唱的不好,欢迎大家斧正。”
  曹轩说罢,歌迷们都很惊讶和高兴。
  毕竟曹轩出道以来,所有的歌曲都是国语歌,甚至里面连英文因素都非常罕见,这次首唱英文歌曲,虽然是翻唱,但也足够大家期待了。
  “噔噔噔,噔噔噔~”
  琴弦轻弹,悠扬舒缓的节奏瞬间让所有人眼前一亮,这种温暖又有些忧伤且让人一探究竟的旋律,瞬间可以把人的注意力牢牢引在曹轩身上。
  十几秒的前奏过后,曹轩温声轻柔的开始吟唱。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若你错过了我搭乘的那班列车)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那就是我已独自黯然离去)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你听那绵延百里的汽笛)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一百里又一百里载我远去)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一百里又一百里再回不去)
  ………”
  旋律带着忧伤,歌词写着流浪。
  《500    miles》从60年代创作出来,几十年经久不衰,被各国歌手翻唱多次。
  曹轩演唱的版本,是后世网上最为流传的那版,也是美国音乐电影《醉乡民谣》的片段,对比原版做了一些改变,更贴合现代流行潮流。
  当然,也有觉得老版更纯粹的或者其他版本好的,这个不争论。
  但是曹轩个人更喜欢《醉乡民谣》版,所以就搬了过来。
  之所以选择在演唱会上唱这首歌,一方面是照顾这帮海外歌迷,另外也为自己下面做铺垫,展现自己改编创作及演唱英文歌曲的能力。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曹轩喜欢这首歌,想唱,所以托华纳买了版权,自己“改编”了一个曹轩版《500    miles》。
  事实证明,经典的魅力是无穷的,曹轩挑选这首歌作为自己的英文歌曲首演,打动了无数歌迷。
  唱这首歌其实技巧性要求相对不高,主要是得唱出那种离家多年游子的惆怅,只要情感到位,这首歌就活了。
  而作为专业演员和顶级“模仿”歌手,代入情绪和感情渲染是曹轩的拿手好戏。
  不夸张的说,台下被他唱哭了的都有三位数………
  一曲唱罢,还有无数歌迷高呼再来一遍,曹轩也不含糊,弹着吉他又再唱了一遍。
  优秀的唱功和流利的英文都让不少关注他的业内专业人士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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