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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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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里的生煎开始滋滋啦啦响的时候,耿乐乐骑着一台共享单车,溜溜达达的来到了店门口。
  “哈哈,我就说今天要开业吧,强哥还说不可能,他还等着摆花篮放鞭炮过来随礼吃席呢。”
  一般的开业庆典确实是这样。
  找庆典公司搞点演出,亲友们过来随个礼,中午再请大家吃顿饭。
  但生煎店开业,这么搞完全是多此一举。
  有那功夫还不如雇几个人在门口排队呢。
  没多久。
  又有几个顾客过来。
  他们有的是听说了这家店是林旭投资的,有的纯粹是路过,见门口有人,便过来看个究竟。
  等锅里的生煎刚做好。
  就被这几位顾客一抢而空。
  耿乐乐拿到生煎后忍不住尝了一口:
  “哇,感觉王师傅的手艺更好了,馅的鲜味好浓。”
  于大爷也点头说道:
  “就是,又鲜又香,这味道真不错,咱迎春街老街坊们有口福了。”
  王自强边忙边说道:
  “老板特意交代了,每天都要做新馅,禁止馅料隔夜,所以味道新鲜也正常。”
  他虽然没明说,但也暗示了海淀中学对面那家生煎店用隔夜馅的行为。
  这在餐饮业其实挺常见。
  尤其是包子饺子店,馅料用不完,就放在冰箱里冷藏起来,第二天重新拌到新馅中接着用。
  但林旭却没这么做。
  决定开店的时候他就提出了“馅料不隔夜”的要求。
  每天现做,才能保证馅料的新鲜程度。
  让顾客吃得满意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的保证食品安全。
  一锅生煎卖完。
  顾客们非但没有散去,反而变得多了起来。
  “这生煎真好吃,我得再买四个。”
  “我得买六个,让同事们也尝尝咱迎春街的美味。”
  “过去早上老吃不下,没想到这生煎愣是把我的胃口给打开了。”
  “鲜味真浓郁,感觉去沪上本地吃也就这样了。”
  “师傅,能不能快点?还等着去上班呢。”
  王自强没想到自家老板的号召力这么强,赶紧加快了包馅的速度,同时还把另一台电饼铛打开,进行预热。
  林旭见他有点忙不过来。
  便走进去,洗洗手,扎上围裙,也一块儿包了起来。
  为了防止和王自强做的有差别,他还将那张汤包类升级卡用在了生煎包上,原本的优秀级生煎包技法,也变成了卓越级技法。
  “哟,老板,你也会包啊?”
  “前一段我女朋友想吃,我就练习了一下。”
  外面的顾客一听。
  我就排队想吃个生煎而已。
  咋也能碰到林老板撒狗粮呢?
  你们两口子一个在线上撒狗粮,一个在线下撒狗粮,就不能放单身狗们一条生路?
  这会儿正是上班的高峰期。
  地铁站人来人往的。
  很快。
  大家就被这鲜香的生煎包给吸引住了。
  门口甚至还排起了队。
  开店第一天就有这么好的生意,这完全超出了王自强的认知。
  “这有什么呀,当时林老板的面馆开业后也这样,稍微来晚一会儿就卖光了。”
  “对啊,当时就林老板一个人,顾客们还得帮他收碗筷擦桌子,还得操作洗碗机,满满的都是回忆啊。”
  “好多人在家油瓶倒了都不扶一下,但在林老板店里却忙前忙后,就为了能早点吃上那碗手擀面。”
  “希望新店赶紧开张,等着吃呢。”
  “对啊,等着吃呢,现在的外卖,便宜的都是料理包,贵的也都华而不实,还是林记的饭菜好啊。”
  “……”
  排队的不少都是林记美食的拥趸。
  都在盼着林记能够早点装修完,早点开门营业。
  九点多的时候。
  客流量降低了一些。
  王自强也适应了这个节奏。
  林旭摘掉围裙洗洗手,便抱着墩墩回去了。
  嗯,不能光在这儿包生煎,还有一道菜等着自己呢,而且外面越来越热,墩墩甚至有点张嘴呼吸了,得赶紧回空调屋里呆着。
  临走的时候。
  他让王自强给自己装了一些生煎包。
  打算带给父母尝尝。
  回到家里。
  墩墩立马从林旭怀中跳下来,跑到它的那个猛男粉的水碗前,伸出猩红的小舌头开始喝水。
  喝完水后又跳到猫爬架上认真洗脸。
  空调里吹的凉爽的风,让这小家伙很是愉悦。
  林旭拿着生煎包的袋子来到厨房。
  发现老爸正在削苹果,而老妈则是炸南瓜花。
  一朵朵洗净的南瓜花摘掉花蕊,在打好的面糊中蘸一下,随即丢进四成热的油锅里。
  刚丢进去,淡淡的花香味就飘了出来。
  “早上跟你爸去市场买菜,没想到有卖南瓜花的,就买了一些,小时候你最喜欢吃南瓜花蘸椒盐了,今天让悦悦也尝尝。”
  出锅的时候。
  林旭刚要捏一根尝尝,就被老妈给拦住了:
  “给悦悦准备的,等她来了一起吃。”
  林旭听得心里一叹。
  还没结婚呢,我这家庭地位就降了一位。
  以后的家庭弟位堪忧啊。
  看来以后只能从岳父母那边感受亲情了。
  啧……
  以前只觉得游戏中有换家战术,没想到现实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来尝尝我们店里的生煎包子,味儿很不错,刚开业生意就爆了。”
  说话的时候。
  林旭见旁边有削好的苹果。
  刚准备拿起来尝尝味道,陈美娟再次说道:
  “这是特意买的青苹果,酸得倒牙,只能烧苹果汤用。”
  林旭讪讪一笑。
  小时候在厨房寻摸吃的习惯了。
  林红旗把削好的苹果放在水中泡着,冲林旭说道:
  “小旭,人家悦悦已经开口了,今天你岳父母过来,你也记得改口啊,要不改口,他们会不开心的。”
  既然儿媳妇在这边已经改口了。
  那儿子也得改口。
  免得亲家不高兴。
  “我会的。”
  陈美娟和林红旗开始尝生煎包的时候,林旭顺手拿起了一根又长又粗的白萝卜。
  嗯,就你了。
  个头长那么大,一看就适合做大菜。
  把萝卜洗一下,然后林旭拿着菜刀,切掉萝卜头尾,只剩下中间粗细比较均匀的部位,大概有二十多厘米长。
  切掉头尾后他又在萝卜上竖着切一刀,把原本圆滚滚的萝卜切出了一个平面。
  接着把另外三面也切一下。
  原本白生生圆滚滚的萝卜,就成了一根边长十厘米,长度大概有二十多厘米的正方体。
  刚切好。
  后背上就被老妈轻轻打了一下:
  “你这孩子咋这么切菜啊?这得多浪费啊?”
  那么大一根萝卜。
  转眼小了一半。
  把陈美娟心疼坏了,这可都是拿钱买的啊。
  林旭也不想用这种迪拜刀法。
  但为了做出来的菜品颜值更高。
  他只能选择这样切。
  “打算做一道新菜试试,只能用这种方法,等做出来不管好不好吃,您跟我爸都得夸我啊。”
  “这话说的,你拿根生萝卜我们也不嫌弃啊。”
  林旭把正方体的萝卜放在案板上,先用菜刀比划一下,随即便切了下来。
  一刀到底后,一片薄得近乎透明的长条形萝卜片就切好了。
  看起来确实比昨天切的更薄了一些。
  他继续切了起来。
  一整块萝卜切完后,他整理一下,把萝卜片对齐,然后便开始切丝。
  一旁的陈美娟看得惊讶。
  觉得儿子的刀工又有了长进。
  切出来的萝卜丝真跟头发没多少区别了。
  所有萝卜丝全都切好后。
  饶是林旭掌握了卓越级的刀工,额头依然有些冒汗。
  这刀工对体能的要求太高了。
  不仅需要全神贯注,而且手腕、手掌都需要时刻调整角度,稍稍有一点差别,切出来的细丝就会出现瑕疵。
  他小心把菜刀伸到切好的萝卜丝下面。
  随即投入到了清水中进行浸泡清洗。
  洗的时候,他的动作没敢有太大幅度,这既是担心把萝卜丝弄断,同时也防止把萝卜丝弄乱。
  嗯,这种长条丝状菜品想要卖相好,是一定要整理规整的。
  这样放进盘子里,不管摆什么造型都会很出彩。
  淘洗一遍之后。
  林旭准备了一盆盐水,将萝卜丝小心放了进去。
  这会儿已经不能用盐粒杀水了。
  否则会导致萝卜丝断裂。
  在盐水中浸泡十来分钟后。
  萝卜丝明显变软了不少,同时还稍稍有了些韧性。
  捞出来。
  再清洗两遍,然后盛在筐里,小心用手摊开,然后拿到阳台上晾晒一下,尽可能的去除萝卜丝表面的水分。
  趁着这个时间。
  林旭拿来一包太白粉,倒出来后,用细网筛子过一遍。
  所谓的太白粉就是土豆淀粉。
  用土豆淀粉代替玉米淀粉,能让蒸出来的萝卜丝颜色更漂亮。
  而用细网筛子过滤的原因,则是让太白粉更加细腻。
  等萝卜丝的表面水分变干后。
  往厨用小喷壶里装一点食用油,用喷壶小心的将油脂喷到萝卜丝表面。
  这样在蒸制的时候,萝卜丝就不会因为吸收水蒸气而变潮发黏了。
  喷好油脂后,稍稍把萝卜丝搓下,让表面的油脂散布均匀,然后放入盛着太白粉的盆里小心揉搓一遍,让萝卜丝表面沾满淀粉。
  接着再拿出来,小心抖落掉多余的淀粉。
  放在干笼布上。
  大火蒸制五分钟。
  五分钟后。
  当锅盖掀开,里面的白色银丝看得林旭有些惊讶,而陈美娟和林红旗也连连咋舌。
  原本以为儿子在这浪费食材呢。
  没想到把萝卜做得这么漂亮。
  林旭小心的把萝卜丝从锅里拿出来,整齐的摆放在盘子里。
  看上去有点像是刚刚拉好的龙须酥。
  对嘛,这才是失传菜品的该有的样子!
  他心里一阵激动。
  总算把这道菜给搞定了。
  不过他很快又犯了难。
  颜值这么高的菜品,该怎么调味才比较好呢?
  普通的粉蒸萝卜丝直接准备点香油蒜汁就行了。
  但这道菜用香油蒜汁,就太影响颜值了。
  正为难的时候,林旭看到了旁边喷油用的小喷壶。
  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第一百八十五章 粉蒸银丝太好吃啦!制作泡椒鱼皮!
  “这也太漂亮了吧?”
  陈美娟放下生煎包,乐颠颠的把手机拿过来,对着盘子里的银丝拍了张照片发在了朋友圈:
  “我儿子的手艺真是好,你们能看出这是萝卜丝吗?”
  刚发出来。
  正坐在三楼会客厅等老爸老妈的沈佳悦就看到了。
  今天这丫头穿着一件宽松的红色T恤,下半身是一条蓝色的阔腿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运动鞋。
  之所以这么穿,是因为红色T恤溅上菜汤看不出来,而吃多了的话,宽松的T恤也能遮住小肚子。
  嗯,尽管沈宝宝的肚肚一直是平坦的,马甲线也依然存在。
  但总觉得吃饱了身体会立马变胖。
  看到婆婆发的图片,她立马拿着手机找老爸老妈去了,走路的时候,高马尾还一跳一跳的,像是即将见到旭宝的心情一样雀跃。
  “你们好了没呀?”
  “好了好了。”
  话音刚落,沈国富就从三楼主卧中走了出来。
  他昨天特意理了发,今天又将胡子剃得干干净净,配着身上的短袖衬衣和黑色西裤,大老板的派头油然而生。
  “这身衣服咋样闺女?不会给你丢脸吧?”
  沈佳悦看了看老爸的打扮:
  “像卖二手房的置业顾问……爸,你咋不穿那些Polo衫了?”
  “伱不是说老土嘛?”
  沈宝宝一听当即推着他进了屋:
  “不土不土,我爸最最最最帅了,以前我总觉得老妈嫁到咱家是觉得你能挣钱,但后来才发现,她肯定是贪图你的颜值,是吧老爸?”
  “对对对,我闺女说得太对了。”
  沈国富模仿着李云龙的口气说道:
  “当年咱老沈可是四九城有名的俊后生,那提亲的把咱家的门槛都踢……”
  正说着的时候,他瞥见穿着碎花长裙的韩淑珍从化妆间走出来,连忙闪身进了旁边的衣帽间。
  吹牛归吹牛。
  要因此挨顿收拾就不合适了。
  沈国富进去换衣服后,沈佳悦拿着手机在正盘头发的老妈面前晃了晃:
  “妈,你猜这是什么做的?”
  韩淑珍看了一眼,盘子里摆着整整齐齐的细丝:
  “这是……龙须酥吗?”
  记得女婿做的龙须酥就是这样的银丝。
  “哈哈,错啦,这是萝卜丝!今天好像有新菜诶,特意为你俩准备的哟。”
  萝卜丝?
  居然能切这么细?
  女婿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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