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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贝的话,大家都听到了,权悦两夫妻真的没想到,小宝贝心里竟会有这样的想法,心里都被吓了一跳。
心里暗暗自责,他们真不是称职的父母,竟然连孩子有这种偏执的想法都不知道。
小心肝也没想到小宝贝会有这种想法,“妹妹,没发现平常曾姥爷,大姥爷,大姥姥他们都更喜欢跟你玩吗?”
“那是因为我喜欢跟他们撒娇啊。”
“那就觉得曾姥爷他们更疼岳女王和小姨,还是比较疼两个舅舅?”
“应该比较疼岳女王和小姨。”
“所以啊,他们更喜欢女孩子。”
“可班上好多小朋友都说,他们的爸爸妈妈还有爷爷奶奶,都喜欢男孩子。”
华夏国人注重传宗接代,男孩子比较被人看重,这点是很多家族都一样的通病。可权家一直以为都不缺儿子,所以在这一点上,就不像很多家族那样,重男轻女。
“那是别人家,不是我们家,你要不信,回头咱们问问曾姥爷他们,看他们比较喜欢哥哥,还是比较喜欢你。”
小宝贝想想,好像曾姥爷他们有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都是送给她,其次才是小心肝,自己似乎钻牛角尖了。
顿时小脸有些红,“不用问了。”
“所以咱们小宝贝,今后就是逸寒叔叔的干闺女了,是不?”
“是的,干爹。”
“这次回津市干爹带你回家,看你干爷爷干奶奶,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至于见面礼,干爹是仓促来的京城,并没准备,回头干爹给你准备一份独一无二的。”
看着闺女和儿子,一人又认了一个干爹,司景灏心里发酸,“你们倒是好福气,这都还没结婚,闺女儿子就这般大了。”
第253章 扫墓【三更】
司景灏心里的郁闷,抵挡不了其他几人心里的高兴。
他只能跟自己的媳妇,抱怨,“回头等他们也有孩子了,咱们必须也给抢一半过来,要不然太亏。”
“孩子能多个长辈疼挺好的,你何必计较这么多?”
“小心肝到现在,连爸爸都不肯叫我,却一口一个干爹叫别人,我能不计较吗?”
“他不是松口认你了?”
“可他叫我老头,不是爸爸,好不?”
“那他说得也没错啊,你是咱们家年纪最大的,叫老头也没什么不对?!”
“那他要是叫你老婆子,你干不干?”
“他不会这样叫的。”臭小子最敬重的就是她这个当妈的,怎么可能这样叫,“不过,他也基本不叫我妈,你难道没发现?”
“可他叫你岳女王,更是把你当女王一样供着捧着,好伐?”
“那你就努力,让他把你当王上一个的尊着敬着,不就好了。”
她千辛万苦,养了这两孩子六年,这两孩子要不对她,比这个新出现的爸爸好。
那她就太失败了。
见她嘴上这样说,眼睛里却是满满的嘚瑟,司景灏哪能不知道,没好气地弹了她的脑门,“知道你在两孩子心里,永远排第一位,不用尾巴翘这么高。”
===第343节
摸摸被弹得发疼的额头,“你要在他们心目中排第一位,指不定翘得比我还高。”
“我只要在你心中排第一位就行,孩子那边还是你排第一位好。”
“可怎么办呢?在我心中,两孩子并列第一位,我自己排第二位,你勉勉强强只能排在第三位呢?!”
“那我就先干掉你这第二位的排名,再干掉两孩子第一位的排名,跻身第一位。”
“你能不能干掉两孩子我不知道,但好干掉我的排名,绝对不可能。”
女人得先爱自己,才有资格去谈论爱他人。
她才不会没自我,只要男人呢。
所以她在自己心里的排名,一定会先于这男人在自己心里的地位。
“也行,那我就排第二名,第一名永远属于你自己。在我心中,你也是第一的,这样你来你至少就有两个第一,是咱们家地位最尊贵的女王。”
“嗯嗯嗯,这个还差不错。”
千逸涵和萧澈各认了一门干亲,当起了年轻的爹,心里头非常高兴。
两个孩子有了干爹,心情也不错。
这天晚上,一行六人,玩到将近凌晨,才散去。
第二天是周末,一行六人三辆车,开往津市。
回到这座阔别六年的城市,权悦有一阵的恍惚。
曾经她的根在这里,她的家在这里,可最后家没了,根也丢了。
她以为自己这辈子,跟司景灏只能当那无根的浮萍,走到哪里算到哪里。
不曾想,她竟然找到自己的亲人,找到她真正的根。
大概是现在有了真正疼爱自己的家人,如今再回到这个地方,她心中竟是无喜也无悲,很是平静,想来曾经那些痛苦的回忆,是真的已经过去,再勾不起她心里任何涟漪。
司家的老宅还屹立在那里,可无论权悦还是司景灏,都没有回那里住的想法。
正好资本家的萧澈,房产很多,便让一家四口住在他一套,离津市家属院不远地方的复式公寓里。这套复式公寓面积很大,住他们一家四口后,再住萧澈和千逸涵,绰绰有余。
所以,为了方便,六人便都住在这公寓里。
知道这一家四口,这次回来要去祭拜李娴静,萧澈早就提前让助理准备好,扫墓的东西,吃过午饭司景灏就带着妻女,带上东西驱车前往公墓。
他们走后,萧澈和千逸涵这才各自回家,准备招待这一家四口的事。
司景灏开着车,一路往公墓驶去,他开得并不快,车上跟两孩子提了要去祭拜的人,是他们的奶奶。
两孩子表示他们已经知道,祭拜的人是奶奶。
本来还想说,他们还知道当年,这个奶奶做的那些事。
但想到权悦说的,逝者已逝,不要再去追究那些陈年旧事,两孩子便都闭了嘴。
之后,整个车里都很安静,再没人开口。
一路无语到公墓。
守墓人,听说有人来扫李娴静的墓,很是意外,尤其这一行人还是这么出众的一家四口。
要知道这么多年来,每年只有清明的时候,才会有李家的人来给这李娴静上一炷香。
平日里可从来不会有人来。
不过,他只是个守墓人,这些豪门世家的事,跟他没关系,他不会去多说什么。
李娴静的墓地,做得挺好的,占地也不小,看着足足有五六平米,墓地四周种着树,还有一些菊花,这会儿正是菊花开的季节,橘黄色的一片,看着很是清幽。
墓碑上的照片是李娴静三十岁出头时的,跟当年她去孤儿院领养权悦的装扮,看着差不多。熟悉的打扮,不由让权悦想起,当年被领养时的场景。
当时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要活在司家的光环下,不曾想多年前,她就脱离了司家。
更没想到,这个养母会年纪轻轻,就没了性命。
见司景灏摆好祭品,权悦才把手上的花束放到墓碑前,然后退到司景灏的旁边。
然后就听到司景灏开口,“曾经我以为这辈子再不可能跟你有交集,可开心说你是两个孩子的亲奶奶,要带他们来看看你,我就带着他们来看你了。”
“当年你瞧不上开心的身份,觉得她配不上你的儿子,其实我才是那个配不上她的。如今的我除了自己获得的荣誉外,就跟当年孤儿的她一样,什么都没有。”
“可开心的家人,丝毫没嫌弃我,反倒拿我当亲孙子亲侄女一样,从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真正的亲情。”
“哪怕时至今日,我依然跟你说的,还是这辈子我做得最正确的事,便是喜欢上开心,并且没有迫于你们的压力,就放弃跟她在一起。”
“要不然,今日这样的幸福,就不会属于我。”
“今天带两个孩子来看你,同时想告诉你一声,我现在很幸福,很幸福……”
第254章 母校【四更】
司景灏说完,权悦才开口。
“曾经我跟你说过,司哥哥这辈子的幸福,我来给。虽然过去这些年,迫于一些原因,我们没能在一起,彼此都遭受了很多相思的折磨。”
“但没在一起这六年时间,我用了所有的心思,给司哥哥准备了一份大礼,替他生了一对龙凤胎兄妹,并且把他们养育长大,他们就是小心肝司哲霆,小宝贝司哲霏。”
===第344节
“小心肝长得跟司哥哥像,小宝贝长得跟我像,两孩子都非常好。”
“即便你不喜欢我,但若是你有机会见到两个孩子,肯定也会喜欢他们的。”
“他们两兄妹,是我给司哥哥的血缘亲人,除了他们外,我的家人,也都真心疼爱他,把他当亲人。曾经我害他丢了的东西,我都给了他。”
“当年说的话,我都做到了。”
“所以我现在可以跟你说,我能给司哥哥幸福。”
那些针锋相对的日子,虽然过去多年,但那些说过的话,权悦却一直记在心里。
六年前要离开的时候,她那么急切想要孩子,一方面是希望司景灏没在的日子,能有孩子陪伴在自己身边。另一方面,便是希望履行曾经,跟李娴静说过的话。
哪怕李娴静人已经不在人世,也不影响权悦履行说过的那些话。
“今天我带两个孩子过来,除了让他们给你上柱香,就是要让你知道,你的儿子如今很幸福,而这幸福是有我参与的。”
“如果你泉下有知,就安息吧。”
说完这些,权悦就让两个孩子给李娴静上香。
这种时候,两孩子格外听话,一起脆生生地说道,“奶奶,我是小心肝(小宝贝),我们来看你了。”
都上完香,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一家四口就离开了目的。
离开后,他们没着急回去,而是开着车,慢悠悠带着两孩子,逛了一圈津市。
边逛权悦边给他们介绍,津市的一草一木。
不知不觉,车子竟是开到了十中,两人曾经的母校。
难得回母校,司景灏干脆停了车,四人一起下车漫步进学校。
虽然是周末,但学校里还有补习的学生,也有打球的人,还是挺热闹的。
看着篮球场上,那些挥洒着汗水的学生,司景灏不免想起,年少时那不切合实际的梦想。
“当年如果没发现对你的心意,我估计会为想当职业篮球手,跟她闹得不可开交。”
想当初一开始发奋努力读书的目的,便是为了能有参加中学生篮球赛的机会,司景灏就觉得当时的自己,真的有些异想天开,不知好歹。
“后来我闹着让你跳级,给我补习,跟你接触多了,又有你那个臭石头的刺激,我才发现自己竟是不知什么时候,就喜欢上你了。”
“这一发现就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立马把你占为己有。”
“也是那时候,我才懂得为一个人去隐忍,去拼搏。”
“想想,我的改变,真的是处处都有你的痕迹,难怪这一发现自己喜欢你,就怎么也收不住。”
年少时懵懂的爱情,把握好尺度,也是能彻底改变一个人的。
他这一生,活了快二十八年,除了前面七年时间外,余下的二十一年,几乎每天都充斥着权悦这个人。无论她在不在身边,他脑海中每天都要想她好几次。
对她,他是真的爱,很爱很爱的爱。
一说起那些事,权悦也难免陷入回忆中。
“你都不知道,当年我都要被你吓死了。”
“一直以为我都想当个乖乖女,我的计划是上完初中上高中,然后靠所好的大学,毕业后由着她介绍个合适的男人,按部就班结婚生子,然后平平凡凡过一生。”
“结果被你霸道完全不容商量的爱,弄得我差点就想去死了。”
那时候她是真的没办法,扭转兄妹变成情人这种关系。
所以一直非常非常,排斥司景灏的这份爱。
逃避的那三年,其实她隐隐知道,自己心里多少有这个总爱欺负他的男人。
但她怕,她不敢接受这男人的爱意。
她担心一接受,他们就要面临,灭顶的灾害。
“那时候的我,要不是足够霸道,咱们之间不可能修成正果的。”
他就是很清楚这点,所以无论再多人反对,他都紧咬着不放手。
没人知道,他有多么庆幸,自己在这件事上的霸道。
因为这世上绝对再没第二个,比权悦更适合他的女子了。
“现在回头想想,要不是这段感情太过轰轰烈烈,大概咱们不能这么详细,记得这些事。”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