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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为债务本息加在一起近二千万,童总一时间也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且债权人已经报警,这事已经不是钱能解决的了。
正在童总抓耳挠腮想办法之时,突然传来消息,胡维军在外地被抓了,现在已经被押回来了,被羁押在看守所。
童总只得有四处帮他找律师,童总这边还没忙活完,胡维军的媳妇李凤已经签了委托手续了,据说是李凤的闺蜜给她介绍的律师。
童总看不上李凤请的律师,有心让她慎重考虑下,但是人家是夫妻,自己不过是个把兄弟,关系还是差着一层,便没说什么。
结果就闹成了现在的样子,李凤对请的那位律师不满意,便全权委托童总找律师处理。童总没办法,只得接下这个烂摊子。
“你从冯平和魏喜奎手里借的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方轶听完,停下手中的签字笔,问道。
“大致用在三个方面,一是偿还厂子拖欠的材料款;二是用于厂子经营,给工人发工资,三是……买股票了。
哎!做实业太苦太难了!尤其是我们这种重资产的厂子。
厂子的窟窿越来越大,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有个朋友炒股挺厉害的,我就让他给我推荐了几只股票,据说有内部消息,我将手上借来的部分资金投到了股票上,想大赚一笔,结果却被套牢,成了韭菜。”胡维军的脸色很复杂,后悔、无奈、愤恨,还有一丝焦虑。
“除了冯平和魏喜奎的借款外,还有没有其他债权人?”方轶问道。
“还有几家供应商没结货款,应该有个三四百万。方律师,我真没想坑大家的钱,我只是想用借来的钱维持厂子的经营,想靠着炒股赚笔钱把外债都还了……,您说我这算是诈骗吗?”胡维军眼巴巴的看向方轶。
第231章 这娘们要赌把大的
其实在胡维军讲述案情的时候,方轶就一直在考虑,这个案子到底构不构成诈骗。
“说实话,您这案子我更倾向于构成民事欺诈,而不是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情况为意思表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达到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民事欺诈行为是导致民事行为无效的事由之一。(二零二零年通过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对欺诈行为作了专门规定,感兴趣的书友可以查看下)
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在司法实践中又极易混淆。很多时候区分起来比较困难。我现在只是听您的叙述,做初步的判断,要待我看过案卷后才能确定辩护方案。到时候我会再来见你,告诉你我的辩护方案。”方轶道。
“好,谢谢您方律师。您多费心吧,全靠您了。律师费……”胡维军面露难色道。
“律师费您不用操心,童总已经帮您支付了。”方轶边收拾文件边说道:“你爱人就在看守所门外,有什么需要带给你的?衣服鞋袜之类的。”
“不用了,之前已经送过了,让我媳妇给我冲点钱吧。谢谢!”胡维军道。
出了看守所后,方轶把胡维军的要求告诉了他媳妇李凤,李凤给丈夫存完钱后,开车与方轶离开了看守所,一路上李凤问东问西,看的出来她还是很担心胡维军的情况的。这对夫妻是否会大难临头各自飞……眼下还不好说。
会见过后,方轶将案情梳理了一遍,根据判决书起草了一份上诉状,再次来到看守所,按照汇总的问题对胡维军进行了询问,然后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一审法院对上诉材料审查后,按照规定会在三日内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至二审法院,届时方轶会申请调阅案卷。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方轶没有闲着,他在网上查询了不少相关案例,随后又打电话给在京城法院工作的同学,探讨了一番。
看着方轶忙碌的身影,孙正义心里非常高兴,他看过委托协议,知道如果方轶确定这个案子能做,后期还有八万元律师费会入账,所以他整天念佛,希望方轶能接下这案子。
五一节过后,天气暖和了,方轶再次约了童总和李凤见面,与他们谈了自己的想法。
当方轶说出自己打算为胡维军做无罪辩护后,李凤非常高兴,但是童总却皱起了眉头,他之前咨询律师时,曾听别的律师说过无罪辩护非常难。
“方律师,做无罪辩护您有几成把握?你别误会,我不是不相信您的专业能力,只是这事涉及到我兄弟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不得不多问一句。”童总表情严肃的看向方轶。
“童总,我已经去法院调阅过案卷了,我觉得这个案子,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是很充足,不管是从胡维军借款的目的上看,还是从偿债能力上看,都有机会翻案。这是我个人判断。”方轶道。
童总听方轶说完看向李凤,他知道方轶不会对自己讲太多,因为很多专业问题和专业术语,讲了自己和李凤也不明白。如果要继续委托就得按照眼前的中年律师的方案实施,律师是不会愿意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
见童总如此,李凤也有些含糊了,她当然希望自己的老公无罪释放,但是万一法院驳回上诉……
“童总,李女士,我说说我的看法。”方轶清了清嗓子,接着道:“如果不做无罪辩护,做罪轻辩护,我觉得也同样存在风险。
既然要冒风险,何不让利益最大化呢,虽然我不能向你们保证什么,但是我觉得还是有机会的。你们可以考虑下,想好了请尽快告诉我。”
说完,方轶准备起身离开,就在他即将迈步之时,李凤一拍大腿,心一横道:“方律师,我同意您的方案,就按照您说的办。”
童总眉头皱了几皱:哎!女人就是爱冲动,看来这娘们要赌把大的。人家是一家人,自己跟兄弟的关系再好也是个外人,由她去吧。
孙正义看着短信提示,八万律师费已经到账,加上之前的二万律师费,一共十万元,他不会在意案件有没有风险,他在意的是律师费。按照约定,正义律师事务所可以留下四万,剩下的归方轶。对孙主任来说,这绝对算是一笔不小的创收。关键是他不用做什么。
在收到胡维军案的第二笔律师费后,方轶给周慎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周慎顺嘴问了方轶顾大通团队的福利待遇,听完方轶的话后,周慎没说什么,不过从他前后的神态变化,方轶看得出来,周慎对顾大通团队的福利待遇不屑一顾。
刑事案子的审限比民事案件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所以刑事案件如果不是特别重大复杂、流窜作案、或者涉及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情况,原则上审理起来都非常快。
胡维军的案子并不复杂,所以在五月中旬便开庭了。一审是中院审理的,二审由高院审理。
上午八点五十分,方轶坐在审判庭内,对面是两位女检察员,上面坐着三位表情严肃的男法官,坐在中间的是审判长,四方大脸,一双大眼,真如庙里的金刚一般。
在下面的旁听席上坐着不少人,除了童总外剩下的人方轶都不认识,估计是债权人。胡维军的媳妇李凤没来旁听,估计是怕被债权人追债。
……
第232章 想赚钱却成了韭菜
“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提起上诉的胡维军诈骗罪一案,现予公开开庭审理。”话音尚未落下,审判长敲响了手中的法槌:“提上诉人胡维军到庭。”
不一会儿,随着沉重厚实的法庭大门被打开,两名法警押着胡维军走进了法庭,坐在了被告人席上。
在审判长核实上诉人身份,宣布合议庭人员构成和上诉人权利之时,方轶抬头向胡维军看去,他的精神尚好,只是气色差了点,眼神很镇定。不愧是经商的,一把年纪经历了不少风浪,心里素质就是不一般。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审判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审判长话音落下,一名合议庭法官开始宣读一审判决书。
方轶利用这个功夫,又将准备的辩护词扫了一遍。
法官宣读完一审判决书后,审判长看向胡维军:“下面由上诉人胡维军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
“审判长,我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我在机加工厂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虚构事实,以伪造的产权证作抵押,诈骗他人钱财缺乏客观、确实、充分的依据。
我与冯平和魏喜奎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而且这几年我一直在支付借款利息,也没有借了钱就跑路,根本不构成诈骗罪。请法院依法查明事实,还我清白。”胡维军拿着一张A4纸读道。
这是他根据方轶的分析自己写的上诉理由。
“请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道。
“辩护人认为,上诉人胡维军并非像一审法院认定的那样资不抵债,而是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虽然机加工厂和胡维军本人名下的房产和土地已经对外设置了抵押,并且部分财产已经被执行。
但是机加工厂仍然持有多项知识产权、而且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在去年该厂又引进了二台加工高精密零件的进口设备,这都是具有价值的,应当整体估算加工厂的价值。
另外,从资金用途上说,胡维军借来的资金虽然大部分用在了炒股上,但炒股是国家允许和鼓励的行为,属于合法的投资行为。
由此可知,胡维军借到款项后并不存在挥霍或者转移、隐匿的行为,法院不能以此判断胡维军构成诈骗。
审判长,辩护人的上诉理由陈述完毕。”方轶道。
“上诉人胡维军,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道。
“有异议,我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罪名不认可,我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我的厂子是具有一定还债能力的……”胡维军叨叨叨说了不少理由。看来开庭前他在看守所做了不少准备。
“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审判长道。
“上诉人胡维军,你在向冯平借款时,机加工厂是否仍在正常运营?你是否向他告知了机加工厂的现状?”坐在公诉人席首位的女检察员冷冷的问道。
“当时我的厂子订单锐减,处于半停产状态。我没告诉冯平。”胡维军道。
“你向冯平借款时,是怎么说的,借款的理由是什么?”女检察员问道。
“我跟他说厂子有个大单,需要资金周转,购买机械设备,支付人工费。”胡维军道。
“冯平转给你的借款,你实际用到了什么地方?”女检察员问道。
“一部分购买设备,大部分被我拿去炒股了。”胡维军道。
“厂子没有订单,你为什么还要购买设备?”女检察员问道。
“当时厂子不是一点订单没有,而且冯平要求看械备的购销合同和实物,我就买了。”胡维军道。
“你的意思是新购买的设备是为了应付冯平,对吗?”女检察员道。
“不完全是,日后这些设备都能用上。我也是为日后业务发展考虑。”胡维军道。
“你向魏喜奎借款时,理由是什么?”女监察员似乎对胡维军刚才的回答有些不满,之前在讯问案情时,胡维军可没提采购设备是为了日后发展,只说是为了应付冯平。
“冯平的借款有抵押物吗?”女检察员问道。
“有,厂房和土地还有一本房产证。”胡维军道。
“根据公安部门的询问笔录,你承认抵押物中的房产证是你伪造的,是否属实?”女检察员问道。
“属实。”胡维军道。
“是否办理抵押手续?”女检察员问道。
“没办,因为我伪造的那本房产证的房产是村里建的小产权房,房管部门办不了抵押手续,我把房产证押给了冯平。”胡维军道。
“那套小产权房是谁的?是你的吗?”女检察员问道。
“不是我的,是我丈母娘的房子。只不过一直是我们在出租。”胡维军道。
“我跟魏喜奎说银行贷款马上就能下来,贷款一下来就偿还他的借款。”胡维军顿了下,接着道:“当时银行是要放款的,审批已经过了,就差抵押物办抵押了。”
“银行没有放款的原因是什么?”女检察员追问道。
“因为……用于抵押的一套房产的房产证出了问题。”胡维军犹犹豫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