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律师本色-第1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律师,你不是去检察院了吗?都下班了,怎么又跑回来了?”谢友和见方轶进门,惊讶道。
  “别提了,明天下午要去检察院沟通案情,这不是回来临阵磨枪来了么。”方轶无奈道。
  回去看案卷也行,但是方轶总感觉没有氛围,还是在所里分析案卷有感觉。
  梅小婷和谢友和先走了,周云渊还在噼里啪啦的打着键盘,据说在弄一份尽调报告。
  “老王,你怎么也没走?”方轶看向王德友道。
  “嗯,一会儿就走,给顾问单位改几分文件,要的比较急。”王德友一边看显示屏一边道。
  方轶放下包,抽出案卷看了起来。
  不一会儿,王德友伸了个懒腰,凑到方轶近前低声道:“方律师,我今天又跟着司马律师跑顾问单位去了,这段时间司马律师总是板着一张脸,对我爱答不理的,我也不敢多说话,是不是我什么地方犯了忌讳?”
  “你跟司马律师出去见客户了?”方轶意味深长的看向他道。
  “对呀,你不在,谢律师安排我去的。”王德友道。
  “嗯,没事。司马律师办事很认真,一板一眼不拘言笑,所以她对你这样很正常,对我也这样,她不问你,你不要说话就好了。时间长了就习惯了。
  司马律师在团队里的位置比较特殊,属于非诉的二把手,很有话语权。虽然咱们是诉讼组,但是她的意见对顾老大还是很有影响力的。”方轶点头道。
  既然王德友跟着司马君去见客户了,而且还不止一次,这就说明司马律师至少不排斥王律师,应该对他的专业能力也比较认可,否则早就找谢友和换人了,谢友和也不可能一天到晚的优哉游哉。
  “嗯,我明白了。你继续吧,我先去改文件。”王德友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又回去继续忙了。
  方轶忙到快十二点才离开律所,王德友早就走了,周云渊也在十点的时候回家去了,律所公共办公区一片灯火通明,大律所从来不缺通宵忙碌的身影。
  次日下午,县检察院,方轶如约而至。
  “方律师,先谈谈你对孙奎案的看法。”曹晓雪看着对面的方轶,说道。
  这次参加案件意见交流的检察员不止曹晓雪一人,还有一位四十来岁的资深女检察员,是曹晓雪的师父。这位检察员方轶看着面熟,但是他又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了。
  “好,我先说说我的意见,我个人认为孙奎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他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理由如下:
  第一,关于杜金全(也就是被孙奎砍伤后死亡的胖子)的行为是否属于“行凶”的问题。我认为,杜金全的行为属于行凶……”
  方轶尚未说完,曹晓雪插话道:“这个不一定吧,杜金全仅使用刀面击打孙奎,并未使用刀刃砍人,由此可见他的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不确定,我觉得不一定构成行凶。当然现在人没了,想要进一步求证他的动机和目的已经不可能。”
  曹晓雪是气死小辣椒,不让独头蒜的性格,之前在公安机关有李斌镇着,还收敛点,来检察院工作后,怼律师的话一套一套的,要不是现在的师父压着,她能把律师怼的出门找不到北。
  之前因为李斌的关系,曹晓雪与方轶打过交道,算是熟人,今天交流意见又有师父在身边,所以她对方轶已经算是很客气了。


第265章 这事闹的!
  “针对杜金全的行为是否属于行凶问题,我跟您的意见不一致。对行凶的认定,应当遵循《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作为把握的标准。
  杜金全开始阶段的推搡和踢打行为不属于‘行凶’,这一点我没有意见。但是从他自车中取出砍刀,开始击打孙奎之时起,我认为他的行为性质已经升级为暴力犯罪。
  而且杜金全当时的攻击行为特别凶狠,其所持砍刀属于管制器械可轻易致人死伤,当时杜金全又喝了酒,随着事态发展,接下来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后果难以预料,孙奎的人身安全处于现实的、急迫的和严重的危险之下。
  您刚才也说了,杜金全具体持杀人的故意还是伤害的故意不确定,这正是许多行凶行为的特征,但并不是认定的障碍。因此,我认为杜金全的行为符合‘行凶’的认定标准,应当认定为‘行凶’。”方轶说完看向对面的两位检察员,目光坚定。
  方轶为什么首先强调杜金全的行为属于“行凶”,是有原因的,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通常称这种正当防卫为“特殊防卫”。
  方轶的目的就是要将孙奎的行为定义为特殊防卫,最终认定孙奎不属于防卫过当,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先找到一个支撑点,而杜金全的行为恰好符合“行凶”的特征,为方轶提供了支撑点。
  “方律师,您继续。”资深女检察员点头示意道。
  “第二,关于杜金全的侵害行为是否属于“正在进行”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截止杜金全离开现场前,他的侵害行为一直处于‘正在进行’状态,没有结束。”方轶道。
  “我也看了看卷,在杜金全手中的砍刀脱手,孙奎抢到砍刀后,杜金全的侵害行为应该算是已经结束,他对孙奎已经不存在侵害。所以我认为自孙奎拿到砍刀后,杜金全的侵害行为已经终结。”曹晓雪接过话茬道。
  “方律师,您说说您的理由。”资深女检察员看向方轶道。
  “针对曹检察员提出的意见,我不敢苟同。
  我认为,判断侵害行为是否已经结束,应看侵害人是否已经实质性脱离现场以及是否还有继续攻击或再次发动攻击的可能。
  孙奎抢到砍刀后,杜金全立刻扑上去争夺,侵害行为并没有随着砍刀的易手而停止,杜金全抢砍刀证明他主观上仍然存在侵害的故意。后来杜金全被孙奎扎伤,受伤后的杜金全又立刻跑向之前藏砍刀的汽车,孙奎此时惧怕杜金全报复,作不间断的追击也符合防卫的需要。
  孙奎追砍两刀均未砍中,杜金全从汽车旁边跑开后,脱离了现场,孙奎停止追击。因此,在孙奎抢得砍刀顺势反击时,杜金全既未放弃攻击行为也未实质性脱离现场,不能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停止。直至杜金全逃离现场侵害行为才结束。”方轶道。
  “嗯,您接着说。”资深女检察员继续道。
  “第三,关于孙奎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问题。
  我认为,孙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特殊防卫。”方轶道:“不知道这一点你们怎么看?”
  依照曹晓雪的性格,即便方轶不问,她也会反驳,所以方轶直接开口询问对面两位检察员的意见。
  “我认为,孙奎本人所受损伤较小,但防卫行为却造成了杜金全死亡的后果,通过二者的伤情对比,显然孙奎的防卫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曹晓雪道。
  “方律师,您说孙奎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理由是什么?”资深女检察员问道。
  “我认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两部分,既实害行为和危险行为。对于危险行为同样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本案中,孙奎与杜金全的伤情对比确实不相适应,但不能只看实害行为(实际受到的伤害)而忽略了危险行为。
  如果以实害行为结果作为正当防卫的评判标准,防卫人只能等到暴力犯罪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后才能实施防卫,这不符合及时制止犯罪、让犯罪不能得逞的防卫需要的,也不适当地缩小了正当防卫的依法成立范围,这种标准与立法本意不符。
  本案中,杜金全提着砍刀‘行凶’,孙奎在抢夺砍刀过程中采取防卫行为致其死亡,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孙奎的行为不应属于防卫过当,其不应负刑事责任。我认为,孙奎本人是否受伤或伤情轻重,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没有影响。”方轶道。
  双方你来我往,交换意见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方轶提交了律师意见后离开了检察院,该做的事都做了,不知道案件会不会被移送法院。
  曹晓雪一边收拾桌上的文件一边道:“李姐,这个案子您怎么看?”
  “我的意见与方律师的意见差不多,昨天下午我看案卷的时候,也觉得孙奎这案子不应该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这个方律师之前我跟他对过庭,他还是很有水平的,不是那种胡搅蛮缠的律师。”被曹晓雪称为李姐的资深女检察员道。
  “嗯,其实我师父(李斌)也说这个案子不应该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但是他们局里有不同意见,所以就把案子送过来了。”曹晓雪道。
  “这事可能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他们已经立了案,依据相关规定要想撤销案件,他们要听取咱们检察院的意见,他们内部意见不一,又怕咱们不同意,所以就……,当然这是我的猜测。”李检察员一撇嘴道。
  “好吧!这事闹的。”曹晓雪觉得案件不复杂,程序挺复杂,有点发蒙。


第266章 什么钱不钱的,主要是刺激!
  “你把方律师的意见,跟咱们昨天商量的意见综合下,明天开会用,要想撤销案件你提交的文件需要有足够的说服力。
  另外我查了下杜金全的信息,杜金全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过刑,刚放出来不到半年。
  之前那案子他也是拿着一把砍刀,用刀背拍打被害人的背部,后来用刀子扎、砍被害人的大腿和胳膊,导致被害人受伤。
  孙奎这案子要不是杜金全手里的砍刀脱落被孙奎抢走,估计后果不堪设想。这都是咱们私下里议论,明天开会你不用提,知道就行了。”李检察员低声道。
  听了李检察员的话,曹晓雪眨着一双大眼睛,若有所思。
  周一的时候,方轶打电话给检察院询问孙奎案进展情况,曹晓雪告诉他县公安分局已经申请撤回该案,目前正在走程序。随后方轶将相关情况告诉了云梅。
  三天后,县公安分局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孙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依法撤销孙奎故意伤害案。在做出撤案决定前,县公安分局听取了县检察院的意见,检察院同意县公安分局的撤销案件决定。
  周五的时候,方轶接到了云梅的电话,孙奎已经被放出来了,并且拿到了撤案通知。为此,孙奎特意请方轶吃了顿饭,以示感谢。
  秋日的傍晚已经有了一丝丝凉意,长袖已经上身,大裤衩大背心已经渐渐结束了使命。唯有那爱美的小姑娘依旧露着肚脐和长腿,尽显婀娜一片,尽管如此,太阳落山后,路边的烤肉摊旁她们也会紧紧的裹上薄外套,偶尔发自内心的抖一下,告诉路人她们也冷。
  一位中年男人,穿着长袖衬衫,提着高档牛皮公文包,走在昏黄的路灯下,他的心情是舒畅的,步伐是轻快的。
  见路边有个电动三轮车,车后面架着铁板和炒锅,还有一个小煤气罐,车上无顶,边上挂着一块牌子“烤串、炒饭,好吃不贵。”
  摊主是一位四十来岁长得干瘦的汉子,此时正在锅碗齐响,汉子正在炒饭。黝黑光亮的铁板上还放着烤肉,滋滋的冒着油,香气四溢。
  空气中传来的阵阵炒饭香混合着肉香,让加班归来的方轶突然食欲大振。
  “老板,给我来份炒饭。”方轶走近后,冲着老板道。
  老板手脚麻利的将锅中的炒饭装盘,然后开始为方轶炒饭,期间还利用空出来的时间翻了下烤肉,加了些孜然。那动作仿佛流水线上练过的一般,看的方轶眼花缭乱。
  就在此时,老板时不时警惕四望的眼睛突然出现惊恐之色,喊出了那句经典的话:“城管来了,快走。”
  说完,老板向车头跑去,迈腿上车开了就走,那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周围两个等烤肉的食客二话不说,跟着车跑。看的方轶一阵傻眼!
  “嗨!吃炒饭那位,走啊!愣着干啥,不吃啦!”老板驾驶电动三轮车期间,还不忘回头招呼方轶。
  方轶只得提着包,跟着三轮车急奔。
  于是大街上出来了有趣的一幕,三轮电动车在前,来不及收拾的铁链子拖在地上哗啦啦的响,偶尔火星子四溅,车后的炒锅在火上刺啦的响着。在三轮电动车后面跟着三位正在拉练的食客。
  转过一个弯,又拐进一个窄窄的街道,一位食客终于忍不住了:“大哥,城管没追来,快停,烤肉糊了……糊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