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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第2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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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老爷子告诉李律师,他有两个儿子,被抓的是他二儿子,他大儿子叫李勇,也在豫省工作,到时候可以让李勇帮着定宾馆,开车带着李律师跑各个部门。
  就这样,李明博成了被告人李文涉嫌贪污犯罪一案的辩护人,去豫省县里的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李文。此时因为案子正在侦查中,李明博无法阅卷便先回了律所。
  二个多月后,县检察院以李文犯贪污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并移送了该案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五本,共计三百七十八页。
  此后,李勇得知弟弟的案子已到了法院,便与李明博联系,并告知了相关情况。随后李明博联系法院确认案卷已经移送后,与主办法官预约一天后到县法院阅卷。
  阅卷当日,李勇开车将李明博送到了县法院,随行的还有李文的儿子李右朋,随后李勇和李右朋跟着李明博一同到了县法院的立案庭。
  李明博向法院递交了委托手续后,将公诉机关移送到法院的李文贪污案的主要证据材料借出,并到复印部进行复印。
  复印结束后,三人走出法院回到车上,李勇和李右朋向李明博提出要看李文贪污案的证据材料,李明博觉得看就看呗,别弄丢了就成,于是便将复印的案卷材料给了李勇和李右朋。


第404章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拿到案卷材料的当晚,李勇和李右朋将李明博送回宾馆后,回家详细翻阅了李文贪污案的有关证据材料,并进行了研究。
  李右朋救父心切,在李勇的帮助下将卷宗材料私下复印了一套。次日,李明博带着案卷材料回到了律所。李右朋与案卷中涉及的证人逐一进行了联系,并做了一番工作。
  三日后,李明博再次来到豫省,并向李勇提出要找相关证人核实下情况,调查取证,请他帮忙开车按照地址寻找相关证人。
  当日李勇正好有事便将带路的活儿交给了侄子李右朋,李右朋出马自然轻车熟路,很快便找到了案件涉及的几位证人。
  几位证人非常配合李明博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向他出具了证明。李明博原以为调查取证会非常困难,没想到会如此顺利。让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证人们向他出具的证明都是事先与李右朋合计好的虚假证明。
  不久后,李文贪污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期间,李明博出具了案涉证人出具的虚假证言和证明后,公诉机关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向法院提出了延期审理的建议,决定补充侦查。
  后经检察员的调查,发现被告人的儿子李右朋在开庭前找过案涉相关证人,并且向他们出示了部分案卷材料的内容,并威逼利诱他们篡改证明。
  很快公安机关以妨害作证罪,将被告人李文的儿子李右朋抓获,李右朋供认是李文的辩护律师李明博给他看的刑事案卷,他按照案卷所载去找的证人。
  很快,公安机关将李明博抓获,经省国家保密局、市国家保密局鉴定,李明博让李右朋所看的李文贪污一案的卷宗材料属机密级国家秘密。
  随后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明博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向县法院提起了公诉。孙正义见所里的律师被抓急忙委派赵忠诚为李明博提供辩护,然后又对李明博媳妇进行了安抚。
  很快李明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案子开庭了,并进行了当庭宣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明博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期间,利用其律师特有身份、职权,在知悉有关追查刑事犯罪的秘密材料后,将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不该知悉的被告人家属,造成刑事被告人的家属主动找证人作假证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诉讼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被告人李明博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李明博望着方轶,一脸委屈和不解道:“方律师,我就不明白了,之前我考了好几次公务员都没考上,实在没办法才当的律师。
  我可一分钱都没从县里领过,相反我差点饿的注销律师证去当销售。怎么突然法院就认定我是公务人员了呢?”
  “李律师,咱们先把上诉状交上去,把二审的程序启动起来,等案卷到二审法院后,我回去阅卷。到时候我再来,告诉你诉讼方案。”说着方轶将上诉状交给了李明博。
  看着李明博身陷牢狱,方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正所谓“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此时此刻说什么劝人的话都是苍白无力的,只有想办法把李律师捞出来才是正途。
  出了看守所,方轶站在路边,不由自主的摸出了一根香烟,点然后深吸一口,然后缓缓的吐了出来。
  当年方轶的导师曾告诫过他,刑事案件调查取证一定要小心,如果不是关键证据最好不要去取证,如果涉及关键证据最好让委托人自己交到法院或者检察院。
  在法院判决前,刑事案卷一定不能给当事人看,即便明知这样做不构成犯罪也不要给他们看,因为可能会有你承受不起的风险存在,特别是在自己不熟悉的省份,当地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相关案件有时候是个迷。这就是象牙塔内的法律与司法实践中的法律的区别。
  现在方轶才真正明白导师的良苦用心,刑辩律师真心不容易,时时刻刻都要注意排雷,搞不好就会粉身碎骨。
  掐灭了香烟后,方轶打车去了县法院,提交了委托手续和上诉状。接下来就等案卷转移至中院后进行阅卷了。
  为什么不在一审法院阅卷呢?其实方轶也想这么做,这样一来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研究案子,起草上诉状。方轶当然也试过,但县法院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由,拒绝了方轶的阅卷要求。
  还是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
  对于在一审宣判后才接受委托或指派的辩护律师而言,其必须在上诉期届满前将上诉状提交到法院。
  但是《刑诉法》并未明确规定一二审衔接期间律师的阅卷权。这就给一审后接受刑事案件委托的律师了解案情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也给二审辩护人起草有效的上诉状制造了障碍。看起来应该很严谨的事情,实际上却有很多拧巴的地方,律师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先把二审程序启动了再说。
  回到律所的方轶开始寻找相关案例,查找资料,准备为李明博做无罪辩护。这个案子只能有两个答案,一个是有罪,一个是无罪,而方轶必须做无罪辩护才能保住李明博的饭碗。
  方轶不仅是在为李明博,也是在为自己,为律师群体在努力。今日是李明博,明日保不齐轮到赵明博,周明博,甚至是他方轶。
  此后不久,方轶又去了一次豫省,在中院进行了阅卷。很快他得到了中院的开庭通知,李明博案的二审将于一周后开庭。
  开庭当天,中院大门前三五成群的站着不少人,一看就知道是律师,因为他们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息。
  “张律师,你也来了!”一位身形瘦小的中年男律师冲着一位走过来的三十多岁的女律师道。
  “今天正好没庭,我过来听听,这是关乎咱律师切身利益的事,又是在咱们本地开庭,得关心下。”女律师道。


第405章 这是一个坑!
  “您也看到网上的报道了?”男律师低声问道。
  “嗯,看了。国内的律师制度都改革这么多年了,我就纳了闷了,啥时候咱们成了国家公务人员了!我得看看检察院和法院是怎么解释的。”女律师一脸匪夷所思的表情道。
  “谁说不是呢!真特么够乱的。为了把律师那啥,把身份都给改了。这得多大的仇啊,以后咱们做刑事案件可得小心。”男律师低声感慨道。
  周围的律师有的在闲聊,有的在吸烟,大家的目的只有一个,旁听李明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案。
  上午九点整,法院大门打开,门外众人陆续走了进去。
  法庭内,审判员正在宣读一审判决书的内容,方轶扫了一眼旁听席,好家伙坐的满满登登的,孙主任与赵忠诚和李明博媳妇就坐在第一排。
  ……
  “下面由上诉人李明博先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审判长是一位四十来岁,留着齐耳短发的女人,她两边的审判员是两位男法官,均是一脸的严肃。
  “我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有误,使用的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一、我虽然让李右朋看过案卷复印材料,但是并没有让他复印案卷。
  二、李右朋复印的卷宗材料上既没有标明秘密等级,也没有标注属于国家秘密。在我复印案卷后,没有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告知我复印的案卷属于国家秘密。
  三、关于我所复印的刑事案卷属机国家秘密的鉴定结论于法无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四、我是一名普通律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一审法院认定我是公务人员是错误的……”
  李明博是做律师的,之前又与方轶沟通过辩护方案,所以他在开庭前将自己能想到的辩护内容,不管有理无理都写了下来,打算来个乱拳打死老师傅,只要是有一拳打到要害,自己就能解脱,这是他此时的真实想法。
  “下面由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道。
  “辩护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李明博不构成犯罪,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其无罪。上诉理由如下: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一、根据上述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应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诉人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普通律师,根本不是本罪的适格主体,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是国家公务人员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二、上诉人复印的案卷材料上未标注任何保密字样,也没有法院工作人员向上诉人告知复印的案卷材料涉及国家秘密,更未让上诉人签署任何保密文件。
  上诉人复印贪污案的案卷材料时,案件已经移送至法院准备开庭审理,此时的案卷卷宗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取决于案卷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上诉人办理的是一件普通的贪污案,而且是公开审理,根本不涉及国家秘密,所以上述人复印的案卷不属于国家秘密。
  因此,辩护人认为,保密机关出具的关于卷宗材料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的鉴定意见,不应该作为本案的定罪依据。本案证据不足。
  请法院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完毕!”方轶道。
  “上诉人李明博,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按部就班的走着程序。
  “有异议,我对一审法院认定的罪名和事实均不认可……”李明博道。
  都这时候了,他肯定不能认,认了自己就得进大牢,律师证也得被吊销,职业生涯就此终止。
  “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审判长道。
  方轶对面公诉人席上坐着的两位男检察员皱了皱眉头,从接手案件起,他们就一直在向一审那两位检察员的祖宗八代问好。
  玩呢!律师能是公务人员吗?你给发工资啊!这逻辑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怎么一点常识都没有啊!喝多了吧!
  既然接了这案子,程序该走还得继续往下走,为首的男检察员只能捡他有理的说:“上诉人李明博,去法院阅卷是你自己去的吗?”
  “是,我自己去的。”李明博道。
  “但是根据调取的法院立案庭监控录像,你不是一个人去的,还有两个人跟你一起进的立案庭大门。”男检察员道。
  “是,当时李右朋和李勇跟我一起进的立案庭,但是借案卷进行复印时他们不在场。他们一直在立案庭等着。”李明博道。
  “出了法院后,李文贪污案的案卷还有谁看过,你有没有允许别人看过?”男检察员问道。
  “李右朋向我借阅过,但是次日一早就还给我了。”李明博道。
  “你知道李右朋再次复印了案卷吗?”男检察员问道。
  “不知道。”李明博道。
  “后来你去调查取证,是谁跟你一起去的?”男检察员问道。
  “是我们律所的一名实习律师跟我一起去的。”李明博道。
  “你们是怎么找到李文贪污案的证人的。”男检察员问道。
  “是李右朋带我们去的。因为我们对当地不熟,所以需要人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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