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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第3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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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说理由。”方轶一笑。
  “首先,被告人是因为办假证,与被害人没谈好价格,进而发生争执杀人。被告人杀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绑架。
  其次,在被害人死亡后,被告人田立杰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意图索取被害人亲属钱款,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条件,属于事后起意,应构成敲诈勒索罪。”周颖说道。
  “这个案子我认为检察院的指控罪名没有问题,而且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在没有法定从轻情节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会被判死刑。我说下我的想法。
  被告人田立杰将被害人杀死后,以绑架被害人为名,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款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田立杰根本没有实施过使被害人失去人身自由的绑架行为,也没有限制过被害人的人身自由。
  被告人因办假证的价格同被害人产生争执,而杀死被害人,显然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害人死后,被告人临时起意,以绑架为名索要钱财,但是实际上被告人手中已经没有了绑架对象,在没有被绑架人的情况下,无法构成绑架罪。
  所以,本案被告人田立杰在故意杀人后,以绑架为名,勒索钱款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方轶说完后看向众人。
  杜庸思索着方轶的话,沉默不语。
  “另外,本案中,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在主观方面符合诈骗罪及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田立杰以绑架为名,向被害人的家人索要钱财。在当时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害人的家人极有可能相信被告人虚构的被害人被绑架的事实,但他们决不会因陷入错误认识而‘自愿’地向被告人交出钱款,即便他们向被告人交出钱款,那也是因为受到了胁迫,被逼无奈而为之,不是因被骗而主动资源交出钱款,所以我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犯罪手段是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即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等施加精神的强制,造成其心理上的恐惧,以至于不敢拒绝索取财物的要求。
  本案中,被告人田立杰在自己的住处将被害人杀死后,又通过手机,告知被害人丈夫,被害人已被绑架,索要钱财,并告知其不能报案,否则撕票。
  被害人的丈夫为被害人的安危而担忧,严重地受到了精神的强制。被告人田立杰虚构绑架事实,胁迫被害人丈夫,意在勒索钱财。因此,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方轶解释道。


第742章 心已经乱了
  “我有个疑问,本案中被告人将被害人杀死并肢解,毫无疑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而且是既遂。那敲诈勒索罪呢,是既遂,还是未遂?”云乔突然看向众人,问道。
  “我觉得是既遂,因为被告人虚构绑架人质是事实,索要钱款,其行为已经对被害人丈夫造成了精神强制。
  也就是说,被告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并给被害人的丈夫造成了恐惧,即使未非法占有财产,也应构成既遂。毕竟被告人实施了该行为。”周颖想了想,说道。
  “我认为,认定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和未遂,应以被告人是否实际取得他人钱财为标准。本案中被告人没拿到钱,所以应该是未遂。”杜庸提成了反对意见。
  “我同意杜律师的意见。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首先应当考虑以财物的交付或取得作为认定敲诈勒索罪的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关于敲诈勒索罪既遂和未遂的问题,在理论界有两种观点,即交付说(失控说)和取得说(控制说)。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被害人交付财物和被告人取得财物两个行为是一致的,但现实是复杂的,也存在两个行为不一致的特殊情形。
  比如,被害人按被告人的要求将财物交付于特定的地点或者特定的人,但被告人尚未实际取得财物就被警方抓获。
  在此种情况下,被害人交付财物和被告人取得财物在时间上并不是一致的。但从实质上看,被害人已经按照被告人指定的地点或人进行了交付,财物已经脱离被害人控制,因此应视为被告人实际取得了该财物。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根据交付说(失控说)还是根据取得说(控制说),被告人的行为都应被认定为犯罪既遂。
  所以,我认为被告人田立杰故意杀人后,以绑架为名,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于未遂。”方轶说道。
  “我有个问题,我在看电影的时候,经常出现一种情况,就是警方下套,事先已经布控现场,只待罪犯前往指定地点取钱,然后一举将其抓获,在这种情况下,是属于犯罪既遂,还是未遂?”伍庆辉举起手,突然问道。
  众人听完愣了一下,看向方轶。
  “小伍问的这个问题很现实。如果是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犯罪既遂,而应为未遂。
  因为,对被害人而言,其并未真正交付财物,说的直白点,被害人并未真正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对罪犯而言,其不可能实际取得财物或者控制财物。
  因此,无论是采用交付说(失控说)还是采用取得说(控制说),罪犯的行为都应被认定为未遂。当然这是我的个人意见,不代表所有检察院和法院都这么想。”方轶说解释道。
  杜庸不断的点头,虽然他能猜到案件的结果,但是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看来方老大的理论功底确实更胜一筹,人家能在市里站住脚,创下良好的口碑,是有真本事的。
  不管法院怎么判,就目前来看,杜庸被说服了!
  实际上方轶的观点与法院合议庭最后采纳的观点差不多。
  中院认为,被告人田立杰采用暴力手段,将耿文兰杀死,并分尸后掩埋于田地之中;田立杰杀人抛尸后,又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被害人亲属索取钱款,因案发而未遂。
  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未遂),其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田立杰的犯罪行为还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但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关于赔偿死亡补偿费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后,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以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田立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田立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交通费、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但法院并未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死亡补偿费的诉讼请求,因为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法院的如此判决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法通则》(现已失效,被《民法典》代替)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审判决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要求被告人田立杰赔偿死亡补偿费,高院以原告要求赔偿的死亡补偿费不属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杜庸拿到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后,对方轶的判断更加的信服了。这也奠定了方轶在本团队刑事领域的地位。
  有人会问,一个团队老大的专业能力不应该是本团队专业能力的的天花板吗?其实不然,很多团队的老大之所以成为老大是因为有资源,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他能给团队拉来案子,控制着团队的经济命脉,但是他本身的专业能力有可能非常的拉胯。
  这就跟公司的老板不懂法律,但是可以花钱雇律师或者法务一样。
  上午十点,周颖和杜庸结束了会见,从看守所内走了出来,来到停车场,开车回律所。
  “杜律师,你表弟孔枢说的跟咱们得知的案情基本上一致,虽然孔枢没有自首情节,但是他协助警方抓了另一被告人向庆斌,有立功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的。
  事情已经这样了,你也不要太过于担心,等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咱们阅完卷后再找方老大商量下。”周颖劝慰道。
  杜庸一脸的凝重,点了点头,刚才在看守所会见时,他一句话没说,只是死死的盯着表弟,看得后者不敢与他对视。
  他恨不得把表弟揪出来爆锤一顿,他的心已经乱了,从这一点上看,律师真的不适合代理亲人的案子,尤其是刑事案子。
  ……


第743章 美人迟暮,英雄白头
  主任办公室内,万可法表情麻木,若有所思的拿起了已经戒了很久的香烟,机械的点燃后,一口一口的吸着。
  香烟在他的口中就像是一根蜡,他尝不出什么香味,也不觉得呛人,只是麻木的吸进去吐出来。
  “你真的想把方轶推上去?”坐在他对面的杜主任,皱了皱眉,问道。
  “嗯,现在方轶的小团队搞的不错,虽然人不多,但是专业基础都还不错,假以时日一定能把牌子竖起来。”万可法回过神来,看向杜主任,说道。
  “二级合伙人……把握大吗?”杜主任问道。
  “五五开。”万可法吸着烟,淡淡的说道。
  “我听说邹律师也要提个律师当二级合伙人。”杜主任犹豫了下,说道。
  邹律师就是之前派华主任团队的赵律师去挖方轶的那位一级合伙人,之前他的计划并没有在万可法和华连成之间发挥作用,而赵律师的二五仔行为被爆出来后,遭到了全团队的排挤,在转所之前他被华连成整的很惨。
  “哼,他是怕我把方轶提上来,对他们日后引入资本的计划不利。”万可法冷哼道。
  “你有没有B计划?万一……”杜主任犹豫着问道。
  “走着看吧,实在不行就分呗!道不同,不相为谋。”万可法不紧不慢的说道。
  杜主任看了一眼万可法,她跟眼前的胖老头合作了二十多年,对这老家伙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别看他嘴上说“走着看”,心里肯定有B计划,不可能看着自己的心血被别人拿走。
  “你团队里的两个小团队发展的不错,我回头也得琢磨下。”杜主任微笑道。
  “哎!马义的团队虽然创收比方轶的团队高,但是根基不稳,一旦律所动荡,我不知道他的团队能否稳得住。
  方轶的团队创收基本上及格,但是发展的四平八稳,凝聚力很强,所以相比较而言,我更看好他的团队。”万可法一笑。
  “走了,回去啦。你也一把年纪了,酒都戒了,烟也戒了吧。”杜主任看着他手中徐徐冒着烟的香烟,劝了一句。
  “哎!都这岁数了……好吧,听人劝吃饱饭。”万可法将燃了半截的香烟扔进了烟灰缸,然后往里面倒了些茶水,淋灭了燃烧的香烟。
  看着离去的杜主任的背影,万可法心生感慨:当年咱们是那么的意气风发,要创律师界的世界品牌,可如今……美人迟暮,英雄白头。
  想到此处,万可法不由得悲由心起,莫名的一阵感伤。
  时光一去如流水,回望过往,少年时的诗与远方早已随着岁月飘远,剩下的只有“想当年……”。
  周一的时候,方轶去了北边市里,参加了余三强和老米收购中药厂的签约仪式,晚上住在余三强安排的酒店。洗过澡后,一身清爽的方轶刚想打开微信撩撩云梅,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是久未见面的欧阳杰打来的。
  “方律师,您方便吗?”欧阳杰笑呵呵的问道,语气有些兴奋。
  “方便,欧阳总打电话必须方便。是不是又有大活儿了?”方轶一笑。
  “方律师,您这话说的我都不敢接了。嘿嘿……”欧阳杰尬笑道。
  方轶这些年没少帮欧阳杰介绍律师,而且欧阳杰的父亲欧阳总一直觉得是方轶将他儿子引上的这条溜光大道,所以有机会就会教育欧阳杰不能忘了方轶的好。
  而欧阳杰也确实没有忘了方轶,逢年过节肯定去方家,即便人去不了礼品肯定也会到。有空两人还会约下,喝点小酒,所以两人在业务上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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