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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霸被超越了吗-第3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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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第二个刃——朝公权力机关来砍,朝惩罚犯罪的权力本身来砍,要限制国家的刑罚权,要保障人权。”
    “你们之前应该学过民法,那你们应该发现,刑法和民法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与刑法是要严格解释的,而民法不需要。”
    “民法是有法条按法条,没有法条按法理,如果连法理都没有,可以比照最想类似的条款去应用。”
    “因为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那法律一定要定纷止争的,所以没有规则得给探讨出一个规则。”
    “但刑法不一样。因为刑法渺小的犯罪人之间和强大的国家之间的对抗,大家知道犯罪人确实很可恶,但是一旦当犯罪人进入到司法体系,他面对的就是强大的国家。”
    “而法律的天平一定要朝着弱者倾斜,这就是为什么刑法中会规定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一定要严格解释,禁止类推,不能够比照最相类似的条款去加以应用。”
    人性深处有很多幽暗的成分,所以人组成的任何机构,天然都有幽暗的可能,因此对于任何权利都要加以约束。
    而古代的刑法就是因为没有这个约束,才会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八个字流传至今。
    法国启蒙法学家孟德斯鸠就提出三权分立,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权力一定要严格分立。
    如果司法机关可以类推,可以创造规则,那司法机关拥有的就不再是司法权,而拥有了立法权。
    用孟德斯鸠的话来说,当司法和立法合二为一,压迫就不可避免。
    如果只是为了惩罚犯罪,其实没有必要需要刑法。
    成文刑法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国家打击犯罪的手脚。
    拉德布鲁赫曾说过刑法具有悖论性,一方面,它要面对犯罪分子来保护被害人,保护民众,另一方面,它要面对检察官来保护犯罪人,成为公民反对司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
    权力导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任何权利都要加以严格的约束。
    “刑法跟其他法不一样,它轻则剥夺公民的自由,重则剥夺公民的生命,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培根说,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坚持司法公正,刑法就一定要严格解释。”
    “黑格尔说,历史给人唯一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吸取教训,但我希望大家至少学了法律之后,不要跟网络上那些张口死刑的键盘侠为伍。”

第一千四百二十四章 道德上的谴责
    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意思就是,律法上没有明确表示你这样的过错是犯罪的,就不叫犯罪,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你这样的行为是需要受到处罚的,你就可以不受处罚。
    从职务犯罪谈到刑法,不得不说苏男的导师上课的时候,思维还是蛮发散的。
    但不可否认,这样的上课方式,真的教会了苏男很多。
    事后苏男和宋廷川聊起这个的时候,宋廷川就笑:
    “关于这一点,我的导师也讲过一个例子,不过这个例子有点猥琐,你要不要听?”
    猥琐……
    苏男满头黑线:
    “说来听听。”
    “老王去iao||娼,约好一晚上五千,结果事后女的气坏了,因为老王给的是五千冥币,请问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处理。”
    苏男抽了抽嘴角,“你这个案例是挺猥琐的。”
    宋廷川忍笑:
    “你仔细想想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会发现更猥琐。”
    苏男低眸沉思了几秒,旋即一拍脑门儿,有点接受无能。
    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很简单,老王无罪。
    有人的第一反应会说老王构成qj罪,但事实上两人一开始是商定好的,所以女方的同意是有效的,也就不构成qj罪。
    也有人会说构成了使用假币罪。
    构成吗?
    并不。
    使用假币的那个“假币”,必须要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而冥币在市面上流通会导致老百姓不敢使用人民币么?不可能。
    因为冥币和人命币的区别还是蛮大的,难道说你用面额为二百五的冥币去商店说“来,给我找钱”,你看商家理你吗?
    所以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第三,构不构成诈骗罪?
    关于这一点,就涉及一个概念,财产。
    如何理解财产?
    首先一点,任何一个问题一定会有三种观点,正说、反说和折中说。
    正说认为什么叫财产?财产一定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偷你的du品就就不叫盗窃,因为du品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反说认为这也太不合适了,只要有经济价值的一律叫财产,所以我偷你的du品就构成盗窃。
    不过按这个说法的话,它会导致处罚范围的无限扩大,于是又出现了折中说。
    折中说认为,必要一种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就值得保护,但这种经济价值必须是规范所认可的经济价值。
    而并不被规范所认可。
    所以司法实践中俗称的白嫖是不构成诈骗罪的。
    也就是说,老王每次去iao||娼都不准备给钱,只给冥币,老王这个人坏透了,是个人渣,但是处理不了他。
    对他只能够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而不构成犯罪。
    顶多依据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将男女双方都给抓起来,拘留几天。
    宋廷川看苏男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经想明白了,咧着嘴笑:“没想到吧,这才叫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案例虽然猥琐,但是经典。

第一千四百二十五章 他们的事业
    苏男和宋廷川整个大三下的日常几乎就是围绕各种各样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到了中后期,苏男心累地表示,她这辈子就当个平平无奇的刑警就好。
    毕竟刑警只需要抓获罪犯就好。
    像审判罪犯什么的,交给检察官审判长这些去头疼好了。
    宋廷川难得见苏男这么怂的时候,只觉得无奈又好笑。
    而另一边,周谦的事业也在蒸蒸日上。
    有了前车之鉴,这一次公司走的每一步都很稳,而在周谦稳步上升的阶段,为了不让自己落后周谦太远,程思语也开始不停试镜新戏。
    意外的是,这一次她接了一部网剧的女一号。
    网剧是根据时下的一部热门i改编,而i改编往往是最受争议的。
    程思语作为一个原著粉完全不了解的新人,很多人都对她抱有极大的恶意。
    这种恶意尤其在剧组官宣了其他几位主演都是知名演员后更甚。
    说她带资进组的,潜规则上位的,什么都有。
    程思语的微博甚至每天都能收到无数谩骂的私信,让她自己滚蛋不要毁原著的。
    程思语都没搭理。
    这算是她整个演艺生涯的第一个女主角,好不容易有这么一次机会,她当然格外重视。
    她每天都在不断琢磨台词琢磨人物琢磨剧本,而周谦如今显然也成长了很多,全力支持程思语的演绎事业。
    好在程思语底子不错,和导演团队的合作也挺愉快,和其他前辈搭戏既没有被他们的气场压住,也没有任何的违和,演技颇受认可。
    外界的声音没有人去理会。
    电视剧的拍摄周期相对较长,这部剧程思语整整拍了四个月。
    期间还要兼顾她的学业,因为几乎刚离开剧组,她就得匆忙赶去参加期末考。
    好在程思语有温良这个外挂,至少保证了自己不挂科。
    暑假,程思语那部剧如约上映。
    而那些曾经一度不看好程思语的那帮人,通通被打了脸。
    这个夏天,程思语三个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大街小巷,成为当红人气演员。
    当然了,有红就有黑。
    对于程思语当初是怎么拿下这部戏的,成为了很多黑粉诟病的地方。
    毕竟那个时候的程思语,真的是要什么没什么。
    当然关于这一点,后续导演也出来作出了澄清。
    关于女主,导演一直都是纠结的。
    因为原著里女主是一只精灵,并且是整个精灵族年纪最小的精灵。
    前期青涩生动又鲜活,那种灵动其实是很多成名后的女演员所不具备的。
    所以对于女主,导演一开始就打算在新人里面选。
    而程思语凭借她独特的气质和大家有目共睹的演技在万千试镜者中脱颖而出也并不是多难理解的一件事。
    总之吧,程思语火了,前所未有的火了。
    火了也就意味着,她更加忙碌了。
    代言,综艺,剧本,忙得脚不沾地。
    周谦被迫成为自家媳妇的粉丝。
    ——因为程思语已经忙到他都只能在屏幕上才能看到她了。

第一千四百二十六章 医生说我胃不好,只能吃软饭
    周谦和程思语的事业蒸蒸日上,而苏男和宋廷川则才开始起步。
    大四上他们一学期都没课,那么从大三下的暑假他们其实就已经可以开始着手准备实习了。
    苏男还好,因为苏男在校的优秀表现,所以她是被系主任直接推荐到帝都刑侦队进行实习。
    而宋廷川……
    宋廷川也有推荐,但是宋廷川对于学校给他推荐的那家事务所并不满意。
    倒不是他多心高气傲觉得人家的事务所小了容不下他这尊大佛,而是宋廷川查到那家事务所的负责人三观有点奇葩,属于为了赢能不择手段的那种,而且个人的私生活还不检点……
    所以宋廷川直接放弃了那个推荐名额,想要自己找。
    苏男知道后直接问他:
    “我给你推荐一家口碑很好的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宋廷川扬眉:
    “你这是真打算让我吃软饭了啊?”
    苏男坏坏地笑:“怎么?不乐意吗?”
    宋廷川捏她的鼻子:
    “乐意,医生说我胃不好,只能吃软饭。”
    苏男:“……”
    苏男白了宋廷川一眼,“正常男人难道不应该说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考女朋友吗?”
    “说这话的男人要么是没有女朋友可以靠要么是女朋友不靠谱不敢靠,我又没有这样的困扰,那为什么还要舍近求远?”宋廷川理直气壮。
    “就你贫!”
    “我明明是实事求是。”
    苏男:“……”
    苏男发现,她每一次败给宋廷川的原因都是事先低估了他的不要脸。
    “好了好了,不闹了,我给你推荐的是非所律师事务所,你去吗?去的话我就给我师兄打电话。”
    宋廷川思索了一下,旋即挑眉:
    “非所?陆非所?”
    苏男打了个响指,“嗯哼。”
    “去啊,为什么不去,让我再一次感叹,有一个人脉广的女朋友真好。”
    陆非所,国际金牌律师。
    划重点,不是国内,是国际。
    他是一名享誉全球的律师,律师界的标杆。
    多少学法的人穷极一生都想要达到他那样的成就。
    但是整个帝国,再无第二个陆非所。
    如果宋廷川能进他的事务所实习,那么他在这个行业的起点就已经比很多人都高了。
    见宋廷川同意,苏男当即便给陆非所打了电话,两人不知道说了什么,最后苏男无奈:
    “陆师兄说他要先见你一面,不能保证你一定能进。”
    宋廷川无所谓,“可以。”
    不过看着苏男的神情露出几分纠结,宋廷川又问他:
    “怎么?”
    “唔……你要有心理准备,我师兄不是很喜欢你的样子。”
    宋廷川突然凑近了苏男,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近得他能看到苏男瞳孔中的自己。
    “女朋友担心我啊?”
    哪怕苏男和宋廷川已经有过无数次的接吻经历,但是像这样突然之间的靠近,苏男还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跳。
    怕被宋廷川看出来借机揶揄她,苏男慌忙将宋廷川推开,只用一双漂亮的眸子瞪着他:
    “别闹,我师兄觉得你找个工作都得靠我,对你印象不是很好。”
    宋廷川耸肩表示无所谓,“他会被打脸的。”
    苏男:“……”
    这人真自信。

第一千四百二十七章 川哥,你保重
    事实证明被打脸的宋廷川。
    和陆非所见的第一面,那人二话不说给了宋廷川一打资料。
    “三天内给我一个答复,如果我满意,你就可以到事务所上班。”
    丢下这句话,那人不带走一片云彩地施施然离开了,宋廷川甚至都没来得及介绍自己。
    啧,看来他在苏男师兄们面前,真的不是一般的不受欢迎啊。
    宋廷川默默地翻开自己面前的资料,大致略过一边后,头疼地按了按额角。
    资料里面是五个案例。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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