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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一个女孩能因为一首歌,就喜欢上一个男孩的时代。
当时应该有不少女生因为这首歌就喜欢上他吧,从现在的眼光来看,他还是挺帅的。
有些文弱,有些内向,瘦瘦的,留着当时流行的分头,总是穿一件白衬衣。
而在所有突然间表达爱慕的女生中,董清柏无疑是最亮眼的。
平日里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的她,在这件事上也无可争议的得到了第一,没有人抢得过她。
只是,感情的事,从来不是得到就是好,第一就是棒,这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件事。
他们太年轻了,而且他们一不小心走的太远了。
在深夜一家录像厅看完录像后,他们偷尝了禁果。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就有第三次……他们遵循着本能,却不懂如何去保护。
当有一天董清柏发现那片红色一直不来,自己开始呕吐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直到她肚子开始隆起,精神萎靡、食欲不振,成绩下滑,父母带着她去医院一检查,才明白问题出在哪儿。
父亲当场给了她一巴掌,差点把她扇晕过去。
父亲曾经是名棒棒军,后来从事搬家行业,巴掌硬的像铁。
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该怎么办?
父亲让她说出那个男的是谁,她却咬死不说,现在想想这种倔强和执着毫无意义,只能感动自己。
父母最后软下来,劝她做手术,她不肯。
父亲又给了她一巴掌,她反而倔强的决定,一定要做个好妈妈。
那时候的她太单纯,太骄傲,太自信,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就和学习、考试那样简单。
只要用心听,努努力,就能考第一名,就能解决问题。
父母没办法,只好给她请了一年的病假。
肚子越来越大,而那个男孩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来她家楼下找过她两次,她不敢让父母知道他来,避而不见。
当肚子大到无法掩盖时,她和母亲一起去了乡下老家,在一家乡镇卫生院里,花钱托熟人找医生过来给她接生。
她太年轻了,难产,不得不做手术,在肚子上划拉了一刀。
当她看着那个粉粉的,像个小老鼠一样的东西裹在襁褓里哭时,她没有任何的喜悦。
只有后悔与恐惧,这就是她的孩子吗?
10个月前她还是在山林间跳跃的小鹿斑比,10个月后她肚子上血淋淋的,满头大汗的躺在床上,因为疼痛四肢无力,好像一条死驴。
她觉得自己就是一条死了的驴。
将要出院时,她才第一次抱了自己的孩子。
护士给她俩找了张相,她那样的惶惑不安,不知道该怎么报才好。
她在乡下呆了一段时间,看到那些同样年纪不大,已经结婚有了孩子的妇女。
她们披头散发的,蹲在田间地头,背上背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
孩子哭了,就旁若无人地将衣服掀起来给孩子喂奶。
想到这就是她即将变成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世界不像她想的那么简单,她想要回去,想回到重庆去,回到过去的高中生岁月中。
父母还是给她想了办法,依旧是托人,先给小孩上了户口,说是董清柏的妹妹,还起名叫董清禾。
休养好了肚子上的伤口,董清柏回到了学校重新开始读书。
她又见到了那个男孩,他的歌还是唱的很好听,他没有和别的女孩好,他竟然在等她。
在没有手机,电话很少的年代,一个错过可能是一辈子不相见,感情反而更加坚定。
他们又在一起了,但董清柏不愿再和他坦诚相待,因为她肚子上有条疤。
男孩并不介意,说如果这样,他可以等到结婚后。
男孩家庭条件不错,父母知晓了情况,觉得两人毕业了可以考虑结婚。
只要结了婚,小清禾就有了家,有了父母,他们就能一起好好生活。
但高考结果出来了,她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她想去读大学。
那是90年代,能考上大学是很了不得的事,还是北京的重点大学。
而男孩却落榜了,除了唱歌好听外,他只是个平平无奇的男生而已。
两人商议,等她大学毕业回重庆,他们再结婚。
四年时间,他们的联系一直没有断,他去北京看望过她。
第一次去他们在天安门照了张相,两人都笑的很开心。
最后一次去北京,两人还是在天安门照了张相,两人都没有笑。
那时候,男孩已经准备要结婚了,但新娘并不是她。
四年,一个北京,一个重庆,一个读大学,一个闯社会,他们生活的世界相隔越来越远。
本来他们有个孩子作为联系,可董清柏一直没有告诉他这个秘密。
毕业了,他们分手了,董清柏回到家中,看着被当做妹妹养大的董清禾,不知如何是好。
父亲得知情况,和她大吵一架,要她留在重庆工作,找个人结婚算了。
她不肯,坚持回了北京,开始工作,考在职的研究生,跑全国接案子。
她最后一次回家,和父亲再度因为这件事吵翻,父亲又给了她一巴掌。
在发生那件事之前,父亲从来没有打过她。
因为这件事,这么多年,父亲打了她三巴掌。
每一巴掌都像铁条抽打在脸上,从此她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再见过董清禾。
她的妹妹,她的亲生女儿。
水停了,她关掉了水龙头,用毛巾将身上的水,还有分不清的泪给擦干。
她坐在床上发呆,心想,她终究还是做不成一个好母亲。
她连承担的勇气都没有。
可是,在那么年轻的时候,谁又能承担的起呢?
如果不是接手冯美芳的案子受到触动,她也不会想到南京来见一见董清禾的。
她真的长大了,长成大姑娘了。
董清柏从床上坐起来,掏出手机,犹豫了许久,拨通了董清禾的电话。
好几声嘟嘟嘟后,电话接通了。
“喂。”
“喂…清禾啊,是…时候姐姐。”
“嗯?我知道,怎么了。”
“听说,今天比赛输了?”
“是啊,没什么的,热身而已。”
“哦,那你好好加油,我…我和你们老师说了,让他们多关照你。你在学习上,要多努力啊,知不知道。”
“我知道啦姐姐,你…你什么时候回去啊?”
“明天上午就回去了。”
“哦…那…”
“劳动节,你要不来北京玩玩吧,姐姐带你到处转转。”
“好撒好撒!那就说定咯!劳动节气北京!”
电话里董清禾的声音雀跃了起来,董清柏突然感觉自己的心情也明朗了好多。
挂掉电话后,她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又掏出手机,拨通了那个很久很久没有拨打的电话。
这次,听筒里只嘟了一声,电话就接通了。
“喂…拉过?”是一个有些苍老干瘪的声音。
“……老汉儿,是我。”
“啊,是我的幺儿!”
董清柏的眼泪,就滚下来了。
说明
这几天在忙活搬家,因为疫情的原因,搬家公司的车不给进,所以所有东西都是我自己打包、搬运,更新会比较少,还请见谅。
第341章 鱼缸的鱼
(上一章有一千多字被阉掉了,大家自己脑补吧……)
春天的气息在华工校园中越来越浓厚了。
水杉林的二月兰越开越茂盛,大片大片的紫色将花田全部覆盖,前来赏花的校外游客也是越来越多。
相比二月兰悠长的花期,男生宿舍门口的樱花短短一个多礼拜的时间,已经凋谢的差不多,开始长出嫩叶来。
不过在教育超市和图书馆之间的那条路上,白玉兰朵朵盛开,大瓣纯白的花瓣散落在地上,不少游客站在下面拍照留念。
由于学校日常不设出入障碍,过多的游客必然造成学校在管理方面的问题,所以学生会方面组织了志愿者队伍,穿着红马甲在校内维持秩序。
一方面给新来的游客指路,一方面阻止部分游人不文明的举动。
颜筝作为学生会的副主席,志愿者这块是由她负责的,所以这段时间只要不上课,她都会穿着红马甲在学校里晃荡。
身后往往还跟着两三个人,手里拿着垃圾袋,随时清理校园内的垃圾。
四月初的一天,礼拜五,颜筝照例和志愿者协会的两个人一起在学校晃悠。
对颜筝来说,身体力行的参与这些志愿者服务,对她在学生会中树立良好形象是有很大帮助的。
这话是许安阳和她说的,自从上次成功组建了垒球队后,虽然输掉了第一场比赛,但颜筝的组织活动能力受到了广泛认可。
她在学生会的威望进一步提高了。
要知道,一个学生能在学校里运作出一门课,组建一个球队,说明她能力是相当出众的。
就算背后有许安阳的指点和财力支持,如果是个软泡,你给啥支持都办不成事。
不过在真正搞定主席,开扩大会议拿下第一副主席之前,颜筝还需要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
所以,许安阳才让她多参加志愿者活动,多和大二、大一的学生一起,增进感情交流,获得他们情感上的支持。
反正对于大学生来说,学生会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多利益勾连,如果要选人的话,还是要看那个人顺不顺眼,平时接触多不多,感情上是不是倾向于对方。
而没有什么比日常一起工作,来的更能培养感情的了。
有很多所谓学生会领导之所以不讨人喜欢,是因为挂了一个“领导”的头衔,就觉得高人一等,什么事都用手机、QQ群吩咐,让这个人做那个,让那个人做这个,自己就动动嘴。
领导嘛,不就是动嘴的吗?
他们没有意识到,学生会领导和公司、单位的领导是绝对不同的。
而且要想做好一个领导,第一件事,就是别太把自己当领导。
许安阳的话颜筝是一向都听,所以今天上午的课结束后,颜筝就穿上红马甲和同学们一起做志愿者工作。
今天天气很好,是个大晴天,又是星期五,所以学校里的游人比较多。
“郑经纬,水杉林那边的警戒线有没有拉起来啊?”颜筝问身旁的郑经纬。
郑经纬就是学校团支部的副书记,开学的时候拉着黄明敏、董清禾在校门口迎新的那个学长。
此时两人正在实验楼的喷泉附近,准备去一号路那边的小二月兰花圃看看。
“警戒线……没有吧,那东西拉起来了,多难看啊。”
“难看也比花被踩踏掉强啊,有些游客的素质真是差。”
“要拍照,有时候没办法嘛……颜筝,待会儿我们一起去一号门外面吃个午饭,怎么样?”
时间快到中午了,郑经纬想着要请颜筝吃个午饭,拉近一下两人的关系。
作为社科院难兄难弟院的外国语学院一员,郑经纬三年来一直想着在社科院找个女朋友。
虽然外国语学院的女生也不少,而且质量还不错,但郑经纬秉持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还是把目光放到了质量更高、数量更多的社科院。
本以为凭借自己大三学长的身份,怎么着也能骗到一两个小姑娘吧?
结果……那个董清禾,垒球队的队长,对他根本没兴趣,上个学期开学后就脱离志愿者队伍了。
还有什么黄明敏,本来和自己走的很近,感觉有戏要到手了,突然冷淡了下来,又没戏了。
倒是有一些女生主动接近他,可那质量实在是……
最近他又看了一点恋爱宝典,撩妹秘籍什么的,上面说,那些看似高傲、美丽,不缺人追的美女,实际上反而好得手。
因为大家都觉得她不缺人追,所以反而没有人去追了。
美女也会寂寞啊,自然先到者先得了。
于是,郑经纬把目标放到了颜筝身上。
颜筝能力强,会打扮,永远都是光彩靓丽的样子。
自从之前在艺文馆门口拒绝魏凯的表白后,就没有人再敢追这朵带刺的玫瑰花了。
郑经纬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主动大胆接近颜筝,鞍前马后的帮她做事。
两人的关系的确好了不少,不过颜筝的想法和郑经纬可是完全不同。
她是考虑到郑经纬团支部副书记的身份,才和他结交的,为的是后面的扩大会议上,能得到支持。
所以,对郑经纬中午一起吃饭的建议,颜筝考虑了一下,道:“可以,不过中午这顿饭,我来请。”
郑经纬一听,忙道:“那怎么能…”
“说了我请就是我请啊,你请我就不去吃了。”
“呃…好吧好吧,哎,怎么能让女生请客呢…”
郑经纬嘴上这么说,心里偷着乐,心想既能请颜筝吃饭,又不用花钱,简直一举两得。
他能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