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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戒-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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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俘虏的汉人奴隶已经解救了不少,让他们带着粮食、牲口自行回幽州,林扬已经有了回军的打算。
  难怪史上有五胡乱华的惨剧,单单看五胡之一的鲜卑,现如今就如此强盛,可见一斑。而历史上汉末的汉人人口急剧减少,内部连年征战,从最初的几千万人口,到最后只剩七百万人,死伤不计其数,与强盛的五胡形成鲜明对比。
  正在林扬神游天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这个时代做点什么的时候,斥候来报。
  “报主公!附近的一个鲜卑部落率军杀来,有一千多骑!”
  林扬点了点头,对这种情况并不陌生,自从杀入鲜卑腹地,攻打了几个鲜卑部落,就与鲜卑骑兵打了几场遭遇战。
  在强横的连弩下,遭遇战战无不胜,让皆是控弦之士的草原男儿没了用武之地。
  左右的许褚、典韦皆面露跃跃欲试的嗜血之色,林扬笑了笑,下令道:“令许褚率一千铁骑,迎击敌军!”
  “诺!”


第七十五章 老王百货
  川海市,东城区,老王百货批发部。
  老板王胖子正坐在柜台后面的电脑前,上网看着小说,这是他平时在店里的最大爱好。
  王胖子也不挑剔,几乎什么口味的小说都看,现在正看着的,是一本历史的穿越小说。
  主角机缘巧合得到了一盏神灯,只要把神灯点亮,就可以穿梭于明朝与现代之间,然后主角凭借着现代的各种先进玩意,攻略明朝,简直是爽歪歪。
  王胖子心想,要是自己也有这么一盏神灯就好了,自己批发部里的东西还怕卖不出去?统统运到古代去卖!这些放到古代那都是好东西!尤其是食盐,在古代更是贵重物品!
  正在王胖子一边看小说,一边YY时,一辆黑色奔驰停在了门口,车上下来一个年轻人。
  “先生有什么需要?”看着年轻人走进自己店里,王胖子赶忙站了起来,从对方的座驾来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他虽然不太懂车,却也知道奔驰的价值。
  “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大量!”年轻人笑着开口。
  “不知道先生需要多少?”王胖子不知这个大量是多少,有点纳闷,要大量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干什么?
  “方便面一千箱,矿泉水一千件,面包一千箱,火腿肠一千箱。”年轻人一开口,就让王胖子吃了一惊,做了多年批发生意,心下只是一算,就知道了其中的利润,这场十几万的买卖下来,他能赚不少!
  大生意啊!王胖子吃惊的同时,心里狂喜不已,按照小说中的话来说,真是足不出户,喜从天降!
  平时那些进货的,最多也就是几十箱上百箱,哪有一下子要几千箱的?
  “不知先生要什么牌子的?”王胖子尽量把语气放的客气与低微。
  “方便面要康师傅的吧!至于矿泉水,面包,火腿肠,你推荐一个牌子,要好的!”年轻人淡淡说道,表示不差钱。
  顿了顿,年轻人补充道:“要快!晚上必须送到!”
  “农夫山泉的矿泉水不错,还有金锣的火腿肠,达利园的面包,先生您看怎么样?”王胖子推荐了几个牌子,见年轻人点头,又问道:“不知道先生要把货物送到哪?”
  客人表示不差钱,王胖子能有问题吗?他已经决定,以最快的速度把货送到!
  “不远,就在附近的恒海别墅区。”年轻人一开口,又让王胖子吃了一惊,身为川海东城区的人,哪能不知道恒海别墅区。
  恒海别墅区,距离他的批发部本来就不远,王胖子曾打听过,那里的海景别墅八千万起售!
  这让王胖子看向年轻人的目光,变得更加不同,就是搞不明白,眼前的年轻人要这么多面包、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干什么?
  难不成开Party?王胖子表示呵呵,转念一想,难不成像刚刚看的小说里一样,运到古代去?
  自嘲一笑,王胖子为自己这个天方夜谭的想法,感到有些荒谬。
  他并不知道,他的想法与真相,竟然是一致的。
  在这里买这么多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又住在恒海别墅区的,正是林扬,他同样不知道,自己买一次东西,竟然差点就被一个爱看小说的批发部老板,猜到了老底。
  大草原上连番征战。
  在见识了鲜卑的强盛后,林扬已经有了回军的打算,鲜卑有幕容、拓跋、去斤、独孤、屈突等部,城邑十余座,人口三十多万!
  即便鲜卑在幽州一战损伤不少,但也能集结出几万大军,等鲜卑反应过来,集结大军围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打鲜卑部落,是为了解救的汉人奴隶争取时间,让他们回到幽州。
  大大小小又打了几仗,算算时间差不多,林扬下令回军。
  来的时候,攻打了不少部落,吃喝补给都不愁,这往回走的时候,却是一路坦途,粮食补给成了问题。
  三千铁骑都是轻装简行,没有补给部队,数日间,身上的口粮已经吃完。
  不过这在林扬眼中,并不算什么问题,三千人吃吃喝喝,他还是养的起的!大草原上没有,去现代买就是了!
  所以他在网上随便搜了一下,就找到了东城区的“老王百货批发部”,百度地图上显示,这个批发部距离恒海别墅区很近。
  用POS机结了帐,直接付了十多万的款,林扬也不怕这批发部的老板骗他,回到海景别墅内等着送货。
  天色刚黑,王胖子亲自开着一辆货车,来到恒海别墅区,后面还跟着三辆货车。
  高额的物业费不是白花的,恒海别墅区的安全性毋庸置疑,林扬给门卫处打了个电话,四辆货车被检查过后,才被放了进来。
  王胖子看着一幢幢海景别墅,眼神里满是羡慕与不甘,他这一辈子怕是住不上这样的别墅,直至把货卸下,又多看了几眼,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
  汉末,大草原。
  天色已黑,三千精骑幕天席地的休息着,随身携带的口粮吃完,又是在没有补给的大草原上,让他们心中有些慌乱。
  三千精骑的正中央有着一座大帐,典韦怀抱大铁戟坐在账外,背靠大帐,双眼半开半合的休息着。
  这座大帐,是除了口粮、兵器外,为数不多的行军物品,当然是林扬专用,哪怕张飞也没有这样的待遇。
  不是他搞特殊,概因为平时穿越回现代,拿一些伤药、发炎药的时候,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不见,再穿越回来。
  如今这座大帐更为他提供了掩护,来回穿梭着,一箱箱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被运了过来。
  如今内功大成,身心都有一个质的飞跃,一次抱上几箱东西也不觉得重。


第七十六章 藏獒
  当一箱箱面包、火腿肠从大帐中搬出来的时候,所有人看向林扬的目光都变了。
  不明觉厉中,带着崇拜、狂热等色彩,把这位主公当成了神仙下凡。
  就是许褚与典韦两位绝世猛将,望向林扬的目光中也满是难以置信,以及一些莫名的意味,敬畏?崇拜?迷茫?庆幸?很难读的明白。
  只有张飞早就习惯了林扬的神秘与神奇,只是有些咋舌,大哥又开始变东西了,以前是各种宝贝,现如今变出了吃的!
  三千精骑开始吃了起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而后在林扬的命令下,所有箱子与包装纸就地焚烧。
  这些包装上的图案与文字,更让他们不明觉厉,只觉得神秘无比。
  草原上并不缺水,每人都带有水囊,林扬买矿泉水也只是以防万一,而且准备煮个方便面,但是刚刚发现一个很囧的事情,那就是忘了没有锅碗……
  他买的是袋装的,不是桶装的……如果是桶装的,他回现代拿个锅烧点水,每人还能吃上一碗热面。
  一次让众将士终生难忘的晚餐过后,便是幕天席地的一夜休息。
  次日。
  驰骋草原的三千铁骑突然停了下来,动作整齐,尽显精锐。
  林扬有些意外的看着前方远处,那里正发生一场小规模战争,只是这战争的主角不是人,而是动物。
  一场狼獒之战!
  几十头草原狼,正围着一只藏獒不断的打转攻击,狼声狗吠中,鲜血四溅。
  动物的战争明显已经到了白热化,三千精骑到来有着不小的动静,并没有影响到战斗的双方。
  “竟然是藏獒!”林扬喃喃道,场中的藏獒体型外貌和狮子差不多,头大额宽,顶骨略圆,有着茂密的黑色鬣毛,身高足足有一米多,体长更是有一米五以上。
  要不是场中的狗吠声,林扬还真以为这是一头狮子!
  对于藏獒,他了解不少,并且十分喜欢,本来就准备存钱养上一头,只是后来的际遇,让他淡了这个心思。
  据有关记载考证,藏獒是商周时期由古羌人培育出的,周以后,藏獒广为流传,深受帝王将相所宠爱。
  但是根据考古学家对其古化石的鉴定,证实其历史却已超过五千年。
  国外有关文献对其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种马士迪夫犬均含有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后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于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古语“犬四尺为獒”充分说明了獒的身高体尺特征及格性用途。藏獒的警觉勇猛,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警惕,但是对于不侵犯领地的动物它却可以置之不理,这也彰显了它正真正高傲、威严的气势。
  纯种的藏獒对陌生人有强烈的敌意,但对主人十分忠诚,并且一生只认一个主人,终生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如果主人去世,那么这只藏獒就会不吃不喝,直到饿死为止。
  古代汉语造字者以“獒”命名的理由,可能就是以人之“傲”取掉“人”加“犬”而得,有着与人可比的地位。
  林扬看着前方的藏獒,心思飘到了他处,没想到竟然会在两千年的汉末,见到了纯种藏獒!在现代,随着市场上的炒作,藏獒的价值不断攀升,随着藏獒的杂交,一头纯种藏獒已经很难见了。
  护卫左右的许褚道:“主公,此乃獒也!古书记载,西戎之长致贡其獒。犬高四尺曰獒。以大为异。”
  林扬有些意外的看了许褚一眼,到底是氏族出身,哪怕只是一个小氏族,懂得就比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多,只是没想到这位虎侯,也是一位爱读书的人。
  就在这时,一头草原狼一个猛扑,咬在了藏獒的脖颈上,留下一个个深深的伤口,滋滋鲜血不断流下,而这头草原狼也被藏獒一巴掌拍飞,哀鸣一声,身上多了一个深深的伤口。
  即便是藏獒这种可搏狮虎的猛兽,也无法应付群狼的攻击,老虎见到群狼,那也是要退避三舍的。
  受此重击,藏獒嘴里发出一道沉闷的吼叫声,声音中已显无力。
  其余的草原狼眼中流露出残暴凶光,同伴的鲜血让它们更加的兴奋,悍不畏死的扑了上去,将藏獒淹没。
  林扬有些惋惜的叹了口气,罢了,这是一场属于大自然的战斗。
  不过遇上这群草原狼,他就不用再来回搬运东西了,直接吃狼肉!
  林扬看了左右的典韦与许褚一眼,抬手一指,笑着道:“谁去把这些狼猎来?”
  “某去!”
  “许褚愿往!”
  典韦与许褚纷纷请命,跃跃欲试。
  “恶来去吧!速战速决!”林扬看了典韦腰间的一排精致短戟,笑着开口。
  “诺!”
  典韦领命,打马往前方冲了过去,来到近处便引起了草原狼的注意,纷纷转过身来,警惕的看着这个入侵者。
  典韦咧嘴一笑,翻身下马,双脚在地上一蹬,身子向狼群飞跃过去。
  一头草原狼猛扑上来,典韦身子一错,在半空一抬手,按住草原狼的脖子一扭,草原狼便“嘭”的一声摔落出去,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几十头草原狼有些骚乱。
  典韦抽出背上的一对大铁戟,直入狼群,所过之处,草原狼皆是一击毙命!
  直至二十几头草原狼毙命,剩余的狼群就丧失了斗志,如潮水般四散而逃。
  看着逃散的狼群,典韦把一对打铁戟交到左手,右手在腰间一抹,手中多了一支精致短戟,一甩手,流光一闪,一头草原狼哀鸣一声,毙命倒地,正中脑袋!
  接下来,一支支短戟从典韦手中甩出,逃跑的十几头草原狼纷纷毙命。
  几十头草原狼犹如玩物,纷纷化作尸体倒在地上,场中不可一世的典韦,正为在主公面前表现了一把感到高兴,突然轻咦一声,往一处看了过去。
  那里有着一个被刨出的小土坑,土坑里有着一头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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