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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如果不是真心想要看一看约翰可以自学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步,科尔先生恐怕去年的年底就会辞职了。而即便“厚着脸皮”留了下来,其实今年新年伊始之后,科尔先生在课堂上的任务也更多的放在了解约翰的水平上面,而且到了最近一个月的时候,他发现以自己的水平,已经渐渐地有些跟不上约翰的速度了……
于是,在向老亨特拉尔辞职的当天,科尔先生发表了一通热情洋溢的演说,把约翰在科学领域的“天赋”直接吹到了天上,然后强烈建议他送自己的外孙去欧洲,去这个世界的中心留学,接触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教育和研究!
心中惊讶之余,老亨特拉尔对这个提议也重视了起来。
作为一名传统的商人,而且还是有着丰厚积累的商人,老亨特拉尔原本是打算把约翰培养成自己接班人的,给他安排这么多的家庭教师无非就是想要让他的眼界更加开阔一些,同时积累一些人生的阅历,但是现在听了科尔的大力劝说之后,老亨特拉尔的这个决心有些动摇了。
这个时代的美国就如同前世的中国一样,人们对知识、对科学已经越发的重视了起来。
老亨特拉尔当然也能看明白这一点,因为在纽约城之中,越来越多的工厂依靠着更先进的机器和技术成为市场的胜利者,而电灯、电话、自行车灯等这两年新发明的东西更是几乎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创造了与传统商业完全不同的巨大市场!
因此对于科尔先生的建议,老亨特拉尔不得不认真的考虑一番了。
如果科尔先生只是说些恭维话的话,老亨特拉尔自然可以置之不理,但是现在的情况似乎印证了这一点。约翰对于管理工厂、学习商业等方面兴趣寥寥,但是在科学和发明方面确实很有天赋,别的不提,现如今电灯在纽约城中出现的越来越多,自行车更是挤占了出租马车大多数的生意,就连那种设计精巧的小刀也慢慢热销了起来……
“如果约翰能成为一个像爱迪生那样的商人,似乎也不错啊!”
这两天琢磨来琢磨去,老亨特拉尔总是想起那位现在已经成了全美偶像的爱迪生先生。在推出了竹丝灯泡之后,爱迪生已经彻底成为名人了,而且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大名人。当电灯的消息传到了欧洲时,煤气公司的股票应声而落,而在美国本土的话,众多报纸更是把他给神话了,甚至有小报报道了这么一个消息:说爱迪生发明了一种衣服,有三百六十五层,每天剥掉一层就可以穿上一年……
这些除了给爱迪生带来声望之外,还有绝对的经济利益!
电灯的庞大市场暂且不说,经过约翰的耐心解释之后,老亨特拉尔看到了在电灯产业的背后,未来无数机器用电彻夜轰鸣的场景,当然也看到了电力产业的巨大市场前景。而在这个时代,爱迪生无疑将是这场工业革命的最大获益者之一!
所以考虑了许久之后,老亨特拉尔决定问问外孙自己的看法。
如果约翰不打算将来继续做这种研究发明的事情,那么老亨特拉尔就会打消其他的念头,继续把外孙留在自己身边,走把他培养成一个商人的道路。毕竟老亨特拉尔已经快六十四岁了,从内心深处讲,他不希望自己唯一的继承人离开自己几年时间。
但是如果约翰真的很喜欢科学,那么老爷子就会考虑科尔先生所提的建议,送他去欧洲留学。因此今天趁着早饭后的这点时间,老亨特拉尔把约翰给留了下来,突然问出了这么一个看似没头没脑的问题。
听了这个问题之后,约翰顿时沉默了下来。
如果在昨天之前,这个问题约翰很可能会给出唯一的一个答案,那就是一辈子都留在纽约城,利用前世的知识和记忆成为一名大工业家,大商人和大投资家,这辈子在伴随着美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的同时,尽情的享受着第二次来之不易的人生。
但是现在?
他那疲惫不堪的脑袋里面,依然在翻来覆去的思考着一个问题:在这个医学史上最灿烂的时代,自己要不要重新成为一名医师,把医学领入真正科学的大门?
这个问题约翰昨天思考了整整一夜!
“我们还有未来吗?”
突然间,约翰的耳畔再次响起了菲利普小姐那空洞绝望的声音,而且这声音越来越急,越来越大,迅速的填满了他的整个脑海!
有位医师曾经说过:一个医生不会像他出生时那样,带着母亲赋予他的同情心长大。他的同情心是后来才形成的。为了治疗病人的伤痛,他为病人包扎伤口、开刀手术。开始时,他少能听到病人疼痛的叫喊,只是呻吟。但是,渐渐地,这种隐私聚集了起来,最终汇成嚎叫……
第一章 留学欧洲
1882年的4月17日,亨特拉尔家和前两年一样的热闹。
约翰·亨特拉尔先生的十四岁生日大家当然不会忽视,众多好友在各自父母的叮嘱下早就准备好了礼物,而像约书亚兄妹和冯克·孟德斯等关系最亲密的好友们,更是在约翰刚吃完早餐的时候就已经到了亨特拉尔家。
虽然来到纽约的两年半时间里,约翰并没有认识太多的朋友,真正平时能够在一起经常聚聚的也不过七八个而已,但是由于自行车的风靡以及瑞士军刀的火爆,让他的地位和两年前相比可是大不相同了。更何况在这两样东西的推动之下,老亨特拉尔的贸易公司也是飞速壮大,作为唯一继承人的约翰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瞩目。
单纯的生日聚会,就变成了年轻人们套近乎的好机会……
“时间差不多了。”
老亨特拉尔看了看自己的怀表,冲着外孙说道:“我先去办点事情,大约会在两个小时候左右回来……嗯,今天我让汉斯请了一些人回来帮忙,你就尽管招呼自己的朋友们好了。”
“好的,外公。”
点了点头,约翰起身把外公送出了大门。
今年的生日聚会,虽然约翰含糊的表示不想邀请各家的长辈们,但是参加的人数依然远远超过了去年,仅凭家里的几个人根本就忙活不开,所以汉斯也只能是请人回来帮忙了。
一向不苟言笑的老亨特拉尔一走,家里顿时便热闹了起来。尤其是小艾玛更是如同推开了身上一座大山一样,顿时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老亨特拉尔是个很守旧的人,对于身边的人要求也高,所以每次来这里如果老爷子在场的话,活泼好动的艾玛都会非常的难受,非要等他走了之后才能彻底放松下来。
第一时间凑到了寿星的身边,艾玛皱着眉头地问道:“约翰,你过些日子真的就要去欧洲留学了吗?”
听到这个问题,其他人也都围了过来,一脸关切的看着约翰。
“大家都知道这个消息了?”
有些意外的看了看艾玛,约翰笑呵呵的点了点头道:“没错,目前的计划是五月底出发前往欧洲,也就是说,还会在纽约待一个多月吧。”
得到了确定的答案之后,房间内顿时一片哗然。
约书亚第一个点了点头,支持自己的好友道:“能去欧洲留学自然是好事情,毕竟那里才是世界的中心,多去见见世面总是有好处的。”
这个时代的美国人还远远没有后世那样自信,他们想成为世界的老大还需要好几十年的日子需要去熬,所以在约书亚这样曾经在伦敦留学的人看来,能去欧洲待上几年对今后一生都是有极大好处的。
不过也有人持鲜明的不同态度,比如说艾玛,就嘟着嘴反对道:“你才14岁,为什么这么着急去留什么学?而且为什么非要去欧洲留学呢?美国现在也有很多出色的大学啊,比如说哈佛、耶鲁,还有哥伦比亚什么的……”
不少人此时也是点了点头,对艾玛的话表示了认同。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虽然欧洲的顶尖大学确实拥有着极强的吸引力,但是为此就万里迢迢而去,花费数年的时间还是不太划算的。而且像约翰这样的情况,已经拥有了让人艳羡的产业,再去受这份罪就有些让人难以理解了。
再者说,这几所美国本土的大学确实也不错,以约翰的能力也是能够轻易进去的。这两年他的天才知名早就已经传遍众人的耳内,谁都知道他这两年前后已经换了三位家庭教师,每一个辞职的理由都是学识太浅,实在无法再传授他什么了。
不过不等“海归”约书亚出口反对自己的妹妹,约翰就已经摆了摆手笑道:“诸位,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不过关于留学欧洲这件事情已经决定了,肯定是不能更改了……哈哈,我想最多也就是几年的时间,很快咱们就可以再见面了。”
无论从哪方面讲,约翰都不可能选择美国的大学。
虽然现在不少的美国大学已经开始了改革,逐步走上研究型大学的道路,但是与欧洲一比还是相当落伍的,否则也不会被欧洲的同行们戏称为“咖啡桌旁的大学”。而且经过一年多的重复考虑之后,约翰已经下定决心再次成为一名医师,那么在美国读一所医学院,哪怕是现在已经进行了教学改革的哈佛大学也远远满足不了他的需求。
在他的脑海中有着远超这个时代的医学知识,需要的是能够把这些知识引导出来的技术和平台,美国的大学还没有这个能力。
欧洲才是最理想的地方!
至于年龄太小什么的,作为一名心理上的成年人约翰当然就更不会在意了,只要老亨特拉尔不反对,他去欧洲的时候自然会虚报上两三岁,反正以他现在将近六英尺的身高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约翰这么坚决的一表态,除了艾玛还是一副气鼓鼓的样子,又坚持着反对了一通之外,其他人基本都不再发表意见了。说到底,这终究是约翰自己的事情,有力量反对的只有老亨特拉尔,别人也插不上手。
在约书亚的配合下,约翰把话题引到了其他方面,一群年轻人兴致勃勃的谈天论地,就快屋子里就闹哄哄了起来。将近二十个人,一起聊的话当然不现实,而且大家都有各自喜好的话题,因此很快就分成了几个分散的小圈子,让仆人们忙活个不停。
在约翰的周围同样也有一小群人,是他的核心朋友圈子。
约书亚和冯克同是工厂的股东,也是约翰最亲密的朋友,另外还有两个去年刚刚认识的年轻人,家里做地产的史蒂夫·佐拉和家里开机械制造厂的塔雷·布朗,加上永远跟在哥哥身边的女孩儿艾玛,六个人围在一起随意的闲聊着。
“约翰,想好去哪里留学了吗?”
聊着聊着,约书亚再次挑起了这个话题,兴致勃勃的建议道:“我强烈的向你推荐伦敦,剑桥和牛津都是世界上最顶级的大学,我想以你的能力应该会很容易被接纳的!”
作为一名英国人的后裔,约书亚对于伦敦有着天然的好感,而且这两所大学确实也非常的出色,无论什么时候对年轻人都拥有着强悍的吸引力。更何况这个时代的英国是全世界的霸主,而且在美国人心中也拥有着特殊的地方,所以约书亚当然的认为伦敦才是最好的选择。
微微一笑,约翰点点头道:“当然,它们都是非常出色的大学,我会认真考虑的!不过就目前来说,我可能会选择现在英法德等国游历一番,然后再进行选择。”
碍着好朋友的面子,约翰没有直接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事实上他心中早就有了目标。
在18世纪的时候,美国医师们赶赴欧洲留学首选是英国,爱丁堡医学院是他们心目中的圣地;到了19世纪上半叶的时候,目的地变成了法国,巴黎成为美国留学生的聚集地。但是现在已经是1882年了,毫无疑问的,如果要在19世纪的末期选择一个国家学习医学的话,肯定是德国无疑!
美国高等教育在19世纪末的崛起,几乎就是照搬德国的模式,医学领域更是如此。在十几年后真正掀起美国医学教育革命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就是德国模式的继承和发展。
或许约翰不需要去学习新的医学理论知识,但是如何运用大脑中的财富却必须要花一番心思。没有胸片,没有血常规,没有核磁共振,甚至没有可靠的血压计,约翰必须去学习如何为现在的人进行疾病的诊断,而没有各种生物、化学药物,甚至连抗生素都没有的情况下,他也必须去学习这个时代的药物知识。
当然,更重要的是,约翰必须去见识一下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医学实验室。
既然重生到了这个时代,而且也决定再次投身现代医学,那么约翰就不可能简简单单满足于成为一名外科医师了。他的脑海中有着无数的超时代理论,也有着无数的分子式,为什么不能让它们提前来到这个世界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