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野鸡的飞行距离,大概在十米到十五米的样子,这是它们的飞行极限。
哪怕它们长有翅膀,但并不是真正的鸟类。
这点,李毅他们很熟悉。
李大壮一边冲出丛林,一边捡起大石头,瞅着速度、高度明显下降的那只七彩野鸡,就砸了过去。
论到丢石头这种玩意儿的精准度,李毅这批玩伴中,除了赵广之外,就数李大壮最靠谱。
几乎是百发百中,这是一种天赋技能。
黄磊、李毅乃至是赵宁等人,都不行!
但赵广和李大壮就不同,石头这玩意儿就跟他们开了瞄准镜一样,精准的可怕。
嘭嘭嘭——
一连三颗大石头飞射出去,其中一块击中尾巴,一块击中了翅膀,还有一块落空了。
这样的命中率,已经十分的不错了。
李毅大喜。
“卧槽,神射手啊。”
“大壮哥威武霸气。”
“这特喵的是天赋技能啊,飞行的野鸡都能打中?”
“快点上啊,野鸡要跑了。”
“急死个人了,主播,你快点上去啊,让我们看的更清楚一点,要是抓住了野鸡,我们给你刷礼物还不行吗?”
这是一场现场直播,他们这些观众看的比当事人还着急。
野兔现在还没着落,野鸡倒是看到了希望。
可这不是还没抓到吗?
周萌伊都快哭了,这梯田每一阶也太高了吧?
原本还想保持着淑女风范的,现在周萌伊干脆不管不顾,直接手脚并用,脏了就脏了。
如此一来,她的距离飞速拉近,镜头也更加的清晰与直观起来。
“快快快,抓住它!”
“哈哈……我们恨不得亲自上场帮磊哥他们。”
“磊哥,成败在此一举,就看你了。”
直播间内,有的人着急的不行,有的人开始催促,还有的人正在加油打气。
都想看看这只野鸡到底能不能被捉住?
那野鸡发出一声咯咯的叫声,终于是扑腾的一声掉在梯田上。
但它也是不想就此认命,虽然被击中导致身躯失去了一点平衡,但并不是完全不能奔走。
而这个时候,黄磊距离它,可还是有着一段距离。
红褐色的鸡爪子,瞬间撑起庞大的身躯,就对着低矮的丛林中窜去。
“哪里跑!”黄磊眼睛都红了,跑着连鞋子都掉了。
他都懒得去捡,这个时候,他的眼里只有这只七彩斑斓的野鸡。
第109章 野鸡野兔上钩
野鸡和家鸡一样,都是行动十分敏捷的动物。
除了那种你一过去,就蹲下的鸡之外,绝大多数那都是跑的飞起。
显然,刚才的这只野鸡,并不想就此认命。
如果不是刚才李大壮击中了它,或许它都不会那么的慌张逃命。
毕竟它们生活太安逸了,逃跑只是本能,但是却不会那么警惕。
黄磊手中的网子,瞬间被他撒了出去!
“咯咯——”
七彩野鸡对危险有敏锐的嗅觉和判断能力,就在网子落下的一瞬,居然歪扭着身子给躲开了。
这个时候,李毅和李大壮身上带着无数的枝叶毛草冲了出去。
“抓住它!”
李毅二话不说,一个前冲,就跳下了梯田,对着野鸡抓去。
李大壮更是大跨步的迈了过来,三人立即呈包围之势,瞬间扑了上来。
结果野鸡再度振翅一飞,不高,也就一米不到,奈何李毅他们不会飞啊。
李毅的手指刚好摸到那柔顺的比绸缎还要顺滑的羽毛时,野鸡就从他的手中溜走了。
“靠!”
李毅爬起来,浑身都是脏兮兮的泥土。
李大壮抄起一旁的镰刀,就冲了进去。
“咯咯——”
野鸡一边跑一边叫,像是在嘲讽他们似得。
黄磊也不客气,直接就跟着钻了进去。
厚厚的植被层,严重的阻拦了去路,压根就没办法轻易的劈开。
除非是用大型推土工具,或者火烧。
可一旦烧了,那么李毅他们牢底都要坐穿!
直播间内的众人见到没有抓到野鸡,都急死了。
此刻看到黄磊和李大壮不分先后的钻了进去,又是着急又是担心。
谁也不清楚里面会遇到什么,野鸡的声音还有植被层的抖动,他们还是能看到的。
“估计难抓到了。”
“这些植被层太密集了,完全都可以在上面站人了。”
“磊哥可真彪!”
众人感慨,野鸡没抓到,多少有点遗憾。
但相比之下,他们还是更担心黄磊和李大壮的安危。
“虽然没抓到野鸡,但是他们都尽力了,我礼物先走起。”
“说话算话,我也走起。”
于是,直播间内的礼物瞬间暴增。
周萌伊来不及感谢,镜头对着黑漆漆的植被层下面,里面真的看不到什么。
“咯咯——”
突然,就在前面不到三米的区域内,植被层疯狂的抖动,还有野鸡的挣扎叫声。
李毅眼神顿时一亮,喊道:“是不是抓到了?”
野鸡的叫声明显是被抓到了,叫的极大,极为刺耳。
终于,黄磊和李大壮出来,头发上都挂了叶子爬了出来。
黄磊的手中,提着的正是野鸡的翅膀部位。
“哇,真的抓到了?”周萌伊尖叫一声。
原本都已经心情低落的观众们,在看到黄磊手中的野鸡时,瞬间就跟打了鸡血一样。
“卧槽,牛皮啊!”
“这都能抓到?简直太6了!”
“礼物走起,老铁们!”
直播间随着黄磊爬出来,并且将七彩斑斓的野鸡举起,直接炸了。
人气更是蹭蹭的往上涨。
黄磊的脸上、手臂上,还多了几道划痕。
“嘿嘿,这家伙真的够鸡贼的。”黄磊笑道。
周萌伊将镜头对着野鸡,来了一个全方位的特写!
这下,所有人都算是清清楚楚的看到,野鸡到底是啥样了。
也算是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
野鸡的毛发很亮,很美,比家养的鸡还要高出几个档次!
李毅顺手接过,然后装入一旁的网子中。
“磊哥,大壮哥,擦擦汗。”
周萌伊立即抽出两条准备好的毛巾,然后递给了两个人。
“谢谢!”
两人倒也是不在乎这些,随意的擦了擦。
李毅则是道:“我去看看有没有野兔。”
提起这茬,周萌伊这才猛的反应过来,是了,还应该有野兔的!
李毅快步的走向之前的埋伏地,当下就看到洞口的网子和竹篓在疯狂的震动。
“卧槽!”李毅惊呼一声,立即快步跑了过去。
当按住了就要被掀开的网子和竹篓的时候,李毅更是大喜。
透过缝隙,可以看到两只体型巨大的兔子,正在打洞!
“快来,两只!”李毅喊了一声。
黄磊和李大壮立即跑了过来,周萌伊举着镜头,直播间内的人都兴奋的疯狂打着“666!”
“戴个手套!”李大壮提醒道,李毅已经戴好了。
一个大网罩在最外面,然后里面就是竹篓。
当李毅的手伸进去之后,还是感觉被撞了一下,然后摸住了两只兔耳朵,顺势一提。
李毅手臂顿时一沉,这野兔好重啊!
绝对有十来斤了!
抓鸡抓鸡翅膀与它身子的那个位置,而抓兔子则是要提着兔耳朵。
当你提起来之后,它基本上就不会怎么挣扎了。
这只被李毅提起来的野兔子,很大,很重!
毛发是灰色,又有点像是奶奶灰!
肉很紧实,这是家养的兔子不能比的。
竹篓里面还有一只!
红色的眼睛,和周萌伊来个对视,周萌伊还是很贴心的给了网友观众们一个野兔的特写!
“这两只应该是一公一母!”李毅说道,然后丢进了之前准备好的袋子中。
“这只也抓起来。”
当两只兔子都被抓住之后,李毅也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黄磊,大壮,你们撒点玉米粒和大米粒在那附近,看看还能不能引来野鸡。”李毅说道。
“好!”
两人立即去布置简易的装置,等待野鸡上钩。
同时,李毅这边拿出一个小型的竹篓,然后将里面垫上柔软的衣服和草丛,这才轻轻的将一窝小兔子转移到小竹篓里面。
这些兔子不出意外,就得养着了。
野兔子驯养起来,很是麻烦,但李毅并不怕。
最好是养的越多越好,到时候野兔子出售,那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大伯刚好就对这玩意儿很有研究,自己到时候请教他一下。
若是他也想养,可以给他两只让他自己慢慢哺养。
小心翼翼的将小兔子安置好了之后,李毅也是松了一口气,又拿着之前搞好的夹子,开始布置陷阱。
到时候夹子能够抓到什么物种,就看天意了。
不过,养殖野鸡和野兔,让李毅想到了村里的大部分鸡鸭鹅牛羊这些小动物。
按理说,应该也可以驯养一批品质更好的出来。
到时候卖到需求很大的餐馆,绝对能够吊打一般品种的禽类没商量。
第110章 蘑菇的起源与发展
当李毅这边布置完成的时候,黄磊和李大壮那边也完成了。
看着时间还早,李毅打算再进去看看,山林只要几个月没来,那就会样貌大变。
李毅看这边的状态,估摸着最近几年上山的人都没了。
鬼晓得这里面有没有好东西?
抓住的野鸡和兔子,找个草堆一放,谁都看不到。
四个人背着工具,找了一条小路,顺着之前的山坳,慢慢的朝着里面走去。
本来李毅之前是想采点蘑菇和木耳之类的菌类的,但是现在,就随便老天吧。
手中的镰刀,轻轻的割开挡在路前面的刺树!
这种树木,十分的扎手。
一个不小心,就能把你的裤子都给划破!
李毅他们可是没少吃亏,一般的刺树长得都不高大,当然,也有长得特别高大的。
但李毅的印象中,这种树最粗的时候,也就婴儿手臂粗细。
更大的就没有了。
这里主要是枞树、沙树还有松树这些为主,其余的树种倒不是很多。
偶尔能够看到几种少见的树,同一座山,上面的树木也是层次分明的。
随着逐步的踏入其中,明显可以感觉到,天色已经渐渐的阴沉下来。
这里的树冠层次不齐,遮挡的极为厉害。
所以能够透过树荫的阳光,反而不多。
越是深入,就越是清凉,到了最里面的时候,还有一股淡淡的凉意席卷过来。
得亏大家都穿的也都不少,所以倒也没有什么不适。
“李毅哥哥,是这种蘑菇吗?”
周萌伊指着一块湿润叶子周围的白色大蘑菇问道。
“嗯对!”
李毅也正在挖掘。
野生的蘑菇,在餐馆特别是那种稍大一些的店铺中,那是极为受欢迎的。
更主要的是,野生的更加新鲜。
当然,也有人收干菇的价格更贵。
“李毅哥哥,这蘑菇能够卖很多钱吧?”周萌伊问道。
“嗯,越是野生的,就越贵!”李毅点头。
“话说,咱们大华夏地大物博,吃这玩意儿的人应该很多,供不应求吧?”黄磊也问道。
李毅想了想点头道:“还真的是,供不应求,但是人工培育的,比野生差的太远。”
“那这么说起来,咱们华夏也算是种植蘑菇大户了?”
“这可就错了。”李毅微微摇头,开始说道:“真要说起来,这方面扶桑可比咱们厉害多了。”
“真的假的?”
“我骗你们作甚?当然了,咱们国家现在已经赶超了。”李毅摇摇头,苦涩道:“给你们讲讲起源到发展和如今的现状吧。”
三人点头,他们对这些还真的没啥研究。
李毅一边挑选,一边开口给他们讲述。
在农耕文明中,大型真菌是一种带有神秘面纱的食材。
它不像是农村所种植的瓜果粮食,依靠种子来繁衍,也不需要像蔬菜草木来靠阳光生长。
野生的之所以比人工培育的更好,那是因为它们的体内包含氨基酸的鲜美。
《吕氏春秋》里记载:“味之美者,越骆之菌。”
说的就是那个时候,被人们所采摘的蘑菇。
先秦时期,长江以南的百越之地,农业开发程度很低,但是可以获取相当多的野生真菌,然后被千里迢迢的送到各大诸侯的餐桌上,由此可见其美味和价值。
当然,蘑菇这个词是后来才被传入进来的。
在这之前,古代王朝,可都是用“菰”来指代这些蘑菇。
《玉篇》、《唐韵》等古籍中,皆可查询到。
在隋朝描述温州永嘉风物的《山蔬谱》中,就已经有了“香菌”一词,这里指的便是香菇!
由此,又有“冬春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