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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破晓人本来是教会的高层。
他甚至还是肃清部队的创建人兼第一任部长。
曾经的他是阿撒托斯的狂信徒,年仅十二岁就加入了教会,十五岁就凭借杰出的灵能力天赋脱颖而出,二十岁成为了教会的精英战士,三十岁一手创建了肃清部队,四十岁则是他的巅峰时期:他凭借自己手下的肃清部队,把当时与教会对立的其他两个大宗教变成了历史,教会藉此确立了在王国内部的唯一地位。
但是……距今五年前,在他五十岁的时候,他却突然叛出教会,沦为了一名邪教徒。
之前也有说过,教会的历史只有六十年,也就是说……在他最初加入教会的时候,教会其实还只是一个名声不显的地方宗教,而教会之所以能够有现在的地位,虽然教宗的贡献是不可争议的第一位,但他破晓人也绝对是功不可没,哪怕说“没有破晓人,就没有如今的教会”,恐怕都不会有几个人反对。
他在教会中的超然地位,也由此可见一斑。
这种人,到底为什么会叛出教会,为什么会成为邪教徒,谁都无法理解。
哪怕是教会高层……至今也没有给出一个足以服众的解释。
片刻后,我们进入教会,在一名修士的引领下,穿过两三条走廊,到达了一间密室中。
室内面积不大,从门口到最深处只需要七八步,墙壁都是深灰色的石质,内部没有放置任何家具,空空荡荡的地板中央只有九个涂成黑色的木箱。
打开木箱,里面放着所有人的肃清部队制服和面具。
制服都是坚固的皮革质地,设计风格令人联想到全副武装的猎手,外面还有大衣、手套、三角帽、面具。在所有部件里,只有面具是因人而异,这似乎是为了能够在遮住面目的同时又能够让成员们识别彼此。
老男人和亚当所佩戴的分别是骷髅面具和防毒面罩,亚丝娜被分到的是狐狸面具,而分到我手里的,则是一个皮质的鸟嘴面具——根据我不多的了解,这种面具好像是中世纪的医生们为了不让自己感染黑死病而设计的,不知道这个剧本世界是否也有类似的历史。
除此之外,估计是为了追求某种不详的寓意、并且能够让敌人们联想到,所有人的制服和面具都是黑色基调的。
箱子里面还有武器。很可能是照顾到了每个人的习惯,每个箱子里的武器都不一样:亚丝娜拿到了一把细剑,而我则拿到了一把沉重的大砍刀——我不记得自己擅长这种武器,这八成是这个世界的宁海的习惯。
“这是什么?”亚当从箱子里拿出了一个保龄球大小的银灰色金属球体,所有人的箱子里面都有这个。
“这是灵力炸弹,教会那边最近研发出来的玩具。”老男人往亚当那边看去,“只要按下上面的按钮,数三秒再丢出去,这个就会爆炸……据说就连高等级的灵能力者都会在它的爆炸之下粉身碎骨。顺带一提,一般当我说‘高等级的灵能力者’的时候,指的都是那种能在一秒钟内就杀掉七八个你的灵能力者。”
亚当脸色一僵,看向这个球体的目光也变得小心翼翼了起来。
“假设对手是破晓人这个层次的灵能力者,这个炸弹也能够做到一击毙命吗?”我问。
“为什么你突然问这种问题?”老男人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一击毙命是不可能的,但是重伤的话……”他停顿了一下,“应该可以做到?”
“听说教会最近好像做出了能够杀伤灵能力者的火枪。”亚当忽然若有所思地说,“说不定,有朝一日……我们灵能力者,就会被这些火枪和炸弹所取代掉。”
“就凭这些?”老男人摇了摇头,“就算有着强大的武器,如果使用者本身弱小,那也发挥不出来多少性能。你想太多了。”
就像是他所说的那样,即使在地球,假设子弹能够击穿灵能力者的防御,灵能力者也能够凭借强大的运动和反应速度将枪手杀死。只要不是被十几杆枪逼到了死胡同里,一般人想要用枪械杀死灵能力者,那简直就是难如登天。
但是……这种情况,仅局限于单人武器。
如果不对武器的规格做限制,那么即便是灵能力者也要饮恨。
除非能够强大到另一个我或者酒吞童子的水准,否则人类是绝对无法单枪匹马对抗战争机器的。
一切准备完毕之后,我们离开教会,直奔老路易斯的宅邸。
不过一会儿……我们就到了宅邸的门口。
站在门口的两个守卫看见我们,其中一人立刻后退,应该是认出了我们的制服,想要置身事外;但是另外一人好像没能马上反应过来,说不定连老路易斯的种种恶行都不知情,下意识地上前拦截,绷着脸说:“这里是路易斯子爵的宅邸,不允许……”
“肃清部队办事,阻拦者死!”老男人狞笑一声,一巴掌就把那人拍飞出七八米外,显得极为蛮横粗暴。
紧接着,他上前一步,右小腿上暴起一大片密密麻麻的灵力电火花。
他重重一脚踹向了面前的铁门。
砰!
铁门顿时就被踢飞出去,像是以最高速度从上坡顶飞出的赛车一般,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抛物线,然后轰然砸坏了三十多米外庭院中央的喷泉设施。
第209章 信念中毒(七)
老男人这一踢,顿时显出了高等级灵能力者的威风。
如果是一般的灵能力者,要踢倒这铁门也并非难事,可要是想将这铁门踢飞三十多米开外,那就另当别论了。假设灵能力的强弱能够量化,再将我的灵能力记作“十五”,那么老男人的灵能力就是至少“五十”起步。这种悬殊的强弱差别,正是他身为队长的底气所在。
在破坏入口之后,包括我在内的九名灵能力者立即鱼贯而入,全员侵入宅邸内部,目标是一举擒拿邪教徒老路易斯,审问蓝色结晶的藏匿处。
然而,当我们搜索别墅的时候……老路易斯却早已逃之夭夭。
无论是他的寝室还是书房,餐厅还是卫生间,什么地方都找不着他的身影。就好像他早已通过什么渠道知晓了我们会突然袭击宅邸,所以就提前跑路了。
书房中。
老男人重重一脚踢倒书架,随即转过身,一把揪住六神无主的管家的衣领,用像是要把唾沫统统喷到对方脸上的气势恶狠狠地咆哮:“给我老实交代,他跑到哪里去了!”
管家不敢正视老男人戴着骷髅面具的面部,只能转过头去,颤颤巍巍地回答:“我、我不知道……”
“废物!”老男人将管家推倒在地,开始来回踱步,给人一股正在思索什么的感觉。
很显然,他并没有真正地被愤怒冲昏头脑,刚才的暴怒咆哮只是做给管家看的恫吓姿态。
但是管家看上去却已经失去了平常心,戴着骷髅面具的老男人来回踱步的模样,在他看来很可能就像是在自己的领地中沉默巡视的狮虎一般。当老男人无意识接近他的时候,他吓得在地上往后爬了几下,再也没有最初见面时的从容姿态。
突然,老男人停了下来,转头看了一眼刚才被自己踢倒在地的书架,然后回头问我:“沙德,上次我们过来的时候,这里的书架上面是不是放了一块信石?”
见他问话,我也看向了倒地的书架,一边看一边回答:“是的。”
然后,我注意到,上次放在这里的信石,此刻已然不翼而飞。
我顿时想明白了,为什么老路易斯能够赶在我们到达宅邸之前就率先逃跑。
“原来如此,是这么一回事。”亚当恍然大悟,“之前管理地下囚牢的两个看守恐怕也有信石,当我们占领那边之后,他们就偷偷地用信石给老路易斯传递了信息。”
“所以,老路易斯才能够未卜先知地逃离宅邸……”亚丝娜一边思索一边说话,“但是……老路易斯的附近应该有我们的人在监视他才对,他不应该那么容易就能够逃跑,除非……”
“除非宅邸内部有通往外界的暗道,真是古典的做法。”老男人冷笑一声,“虽然我也不是没有料到这一点,但是却没算到那两个看守能够暗中报信。不过他这么做,就等同于是抛弃了自己现有的地位和财富,今后只能够作为邪教徒生存下去了。我就姑且夸奖他一声懂舍懂得吧,毕竟要是被我们抓住了,无论是爵位还是财富都保不住他的小命。”
接着,他环视周围,说了下去,“现在的他要么是在拿着蓝色结晶逃跑,要么是正在前往蓝色结晶的藏匿处。对他来说邪教徒阵营已经是他唯一的去处了,所以他必须带上蓝色结晶才能保证自己的价值……如果他在被我们抓住之前将蓝色结晶转交了出去,那就麻烦大了。没办法,只能先把这个地方翻个底朝天了吗……”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走到了书房的窗口前,闭上双眼,开始用直觉扫描宅邸附近的活人气息。
倘若老路易斯还没有跑多远,那么我现在应该还能够捕捉到他的所在。
希望时间还来得及。
“沙德,过来帮忙,先把这座碍事的大房子给拆掉吧。”老男人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
闻言,我睁开了双眼:“没有这个必要。”
“为什么?”他奇怪地问。
“我已经找到他了。”我说。
……
……
我是路易斯,一名居住在边境城市的贵族子爵。更多的人称呼我为“老路易斯”。
我正在暗道中一刻不停地奔跑。
暗道既狭窄又黑暗,上下左右都是岩石,只能容许两人并肩行走,顶部离地才两米高,只要跳跃一下就会撞到脑袋。墙壁上没有壁灯,我只能通过自己手里的提灯才能看清前后的景色。每当我奔跑时的步子落地,足音就会响起,并且在这狭窄而漫长的通道中形成回响,这会令我产生一种恐怖的错觉:肃清部队正在从后面追赶过来,而我即将要被追上,变成他们的刀下亡魂。
这真的是太可怕了!
这种恐惧驱使我加快步伐,以快要令自己摔倒的动作继续奔跑。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跑得这么快。过去的我总是憧憬能够奔跑的人,并且期盼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够那般奔跑,但是我从未想过,自己的第一次狂奔居然是为了抛弃家业、独善其身。
二十五年前,我在这座边境城市中诞生,我的父亲也是一名贵族,我曾经有着两名年轻有为的兄长。
或许是因为自诞生起就先天不足,又或许是因为像是其他人说得那样,我在无意识间冒犯了阿撒托斯神,所以从懂事的时候开始,我就总是重病缠身:八岁时,我就已经无法自由行走,连汤匙都拿不稳;十一岁时,我掉光了所有头发,皮肤褶皱,就像是一个矮小的老人;十二岁时,我感染了严重的皮肤病,稍微一揉就会使得皮肤像是泡软的纸张一般碎裂;十四岁时,我已经难以看清眼前的事物,就连别人对我说话,我都经常要让别人重复数遍才能辨识清楚;十五岁时,病入膏肓的哮喘病与迫在眉睫的高血压问题,使我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张来自医生的死亡通知单……
我必须让自己平心静气,因为哪怕只是心情的剧烈起伏,也有很高几率使我陷入性命危机,但是看着意中人对自己的嫌弃神情、看着孩童们当面对自己表达出来恶心的反应、看着亲人们因为自己的听力问题而经常流露的不耐烦之色、看着其他贵族们蔑称自己为“老路易斯”,我就总是觉得自己已经命不久矣。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无比憎恨自己的出生,并且虔诚地信仰阿撒托斯神。因为在教会的宣传中,倘若信徒足够虔诚,那么在死亡之后,就会被阿撒托斯接入天堂,享受永恒的幸福。
支撑我不去自杀的理由只有两个:第一是教会的教义告诉我,自杀者会下地狱;第二是我不甘心,我也想要在活着的时候,享受尽情奔跑的快乐,知晓用鼻孔而非嘴巴来呼吸是什么感觉,尝尝看那些并非流体的食物是什么口感……
我想要做的事情多得数不清,所以我在一边尽可能避免带有我的主动意味的死亡危机的同时,又在衷心祝愿自己能够尽早死于一场横祸。
直到三年前,有一个人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告诉我:你不需要等待死亡,你在活着的时候,就能够享受正常人的权利。
他自称“破晓人”,曾经是一位威震四方的教会高层,如今是一个人人喊打的邪教徒。
像他一样的邪教徒在国内国外都有不少,这些害虫并非属于同一个组织,而是七零八落地散布在大陆各地。破晓人正是其中一支的首领,他以提供治疗我的疾病的办法为条件,试图劝诱我成为他们的一员。
我无法抵抗他的诱惑,接受了他讲述的邪神教义。
众所周知,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