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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请进。”
莱曼客气一番,接着说道:“塔比莎女士你好,我是来找斯蒂芬先生商量小说改编的事,不知。。。。。。”
塔比莎只知道有人来拜访,却不知是为了买小说改编权来的。
不过,类似的事情她也经历过,笑笑回道:“他在楼上,我带你们上去吧。”
在来面见斯蒂芬…金之前,莱曼也打听过这位大作家的一些消息。
知道他手里的小说改编版权都握在他本人手上,而且这人对小说改编权的处理很重视感觉。
如果他很欣赏,那一切好说,弗拉克就是如此,也是他合作过最多次的导演;如果他不喜欢,花高价也不一定能拿到改编版权。
也就是说,斯蒂芬…金本人并不反感自己的小说被搬上大银幕,只要他很认可就行。
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愈发没有精力打理改编的事情,以前他还喜欢在电影剧本上一起担任编剧,亲自掌控剧本的拍摄,近年来,也是不这么干了。
不过,他偶尔自己也担任项目的制片,投资作品什么的。
文娱不分家嘛,老爷子什么都尝试过。
莱曼于此也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从这种不按市场规则来说的大富豪手里获得改编版权,就不可能光靠谈钱这种俗物就能搞定。
陀螺也是基于此,才特意带上。
毕竟,莱曼没看过太多斯蒂芬…金的作品,有可能接不上话,谈性冷场之类的。
情况倒也跟莱曼预想的差不多。
跟斯蒂芬…金见面,说明来意后,老爷子根本不吊,反而说是若想谈谈,后日再来。
可莱曼哪能就这样走了,总得多聊聊刺探点倾向。
“晚辈是从法国的小镇戛纳来的,曾拍过几部作品,偶然间在书店看到先生的小说《迷雾》,书里刻画的那些故事让我着迷,心心念念想着拍成电影。来到好莱坞,通过一些渠道打听到了先生,贸然拜访,不过是心之所急、所思、所念,无论今日之事成与不成,也都满足了小子想见见先生的心愿。”
莱曼说瞎话的本事,通过这两年的历练已入化境,不用打草稿,张口就来。
果然,老爷子还是比较吃这套。
毕竟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无论如何,对于一个自己的书迷总不能再冷着一张脸吧。
说来,也是老先生这两日的琐事集中在一起,他有些烦躁。
“那便谈谈吧。”
斯蒂芬…金露出点笑,对这两个陌生人没了一开始冷淡的态度。
然后接下来的闲聊里,陀螺更是舔得厉害。
这厮本就异常喜欢斯蒂芬的小说,从童年时期就很崇拜,其电影的风格也是受到斯蒂芬小说里那些绝伦构思的影响。
一聊起来,差点把莱曼都抛到一边。
莱曼在旁边干坐着,偶尔捧句话,让话题延续的更自然。
心下其实有些尴尬,果然,心中有料和没料的人就是不一样。
谈论起小说创作,或者里面的故事类似的话题,陀螺那都是接的上话,哪像莱曼这个西贝货,假冒的书粉,除了看过电影版《肖申克的救赎》、《闪灵》以及为了改编《迷雾》买的原版小说,其他作品压根没什么印象。
幸好,老爷子也不在乎这些。
毕竟莱曼先前的解释里,他是在法国偶然间看到本小说嘛,老爷子哪知道莱曼是先想起的电影版剧情,然后才看的原版小说。
陀螺聊得一脸高兴,像是追个爱豆成功见面的追星族一般的姿态。
斯蒂芬…金也聊得开心,觉得这两位颇有眼缘。
陀螺就不说了,铁杆书迷,莱曼呢,也是个态度良善的,姿态摆的很低。
老爷子虽然不是经常关注娱乐圈,但对近几年作品统统大卖的法国导演莱曼还是知道的,只是没见过面。
第449章 改编权
到了后面,斯蒂芬…金是越看俩人越舒服。
大作家也是人,也是俗人。
他甚至40多岁正当红的时候还在某本杂志的专栏里写道,自己想成为马克…吐温式的作家,而不是所谓的恐怖作家。
他积极的拥抱影视圈子,一开始是因为多赚钱,后来是因为享受,享受自己的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时受到观众们的赞誉。
他也见过不少导演,票房卖座的、傲气的、有文气的。。。。。。
但都不像莱曼这般。
怎么说呢。
言语恭敬、姿态得体,对自己很是尊重。
他其实看不惯的是一些导演明明是来求电影改编权的,却偏偏仿佛是给他面子一样,或者就是见面拿钱砸。
他不缺财富了,他也不喜奢侈。
比起财富,他更想追求名声。这也是许多老辈人思想一致的地方。
钱赚够了,就想追寻“留名”。
恰巧,莱曼也是猜到了这些。
一番合适的应对,斯蒂芬…金态度太好,心下对莱曼想拿到《迷雾》的电影改编版权已赞同了一大半。
他带着笑,往上抬抬眼镜,对莱曼点头道:“我会跟他们打招呼的,你是想这两天就定下来吗?”
莱曼的语气里带着点兴奋,“多谢先生,我会好好拍摄《迷雾》的。”
斯蒂芬…金对莱曼越看越是顺眼,眼睛笑眯起来,“有什么疑问的,也可以找我聊聊。这是我的私人电话号码。”
他从小桌一侧的抽屉里拿出一张名片,上面很简洁,只有一串数字,其他什么都没有。
莱曼恭敬的接过,道谢两声。
此时,塔比莎又走了过来。
莱曼见状也是很有眼力见的主动告退道:“我与先生一见投缘,本想多聊几句,但时间却也不早,叨唠不便,日后若得空闲,再来当面请教。”
陀螺这时候已经从迷弟状态清醒,看着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基本谈妥小说的电影改编权,已经明白莱曼拿到了想要的东西。
虽然他没有莱曼那般说瞎话的本事,但礼貌却是不缺。
当下便跟着客套一番,从别墅里退出。
他一出来就有些感概的说道:“什么时候我也能改编斯蒂芬先生的作品啊。”
“你想,就可以过来谈。”
“但我不知道拍什么,一点头绪都没有。”陀螺有些失落。
拍完《地狱男爵》后,他又进入了空窗期,空闲的时候也在思考新作该往哪个方向发展。
“哈哈,那你还是先搞定《行尸走肉》吧,剩下的慢慢想。”
“电视剧有什么难的,你们剧本都写出来了。”陀螺不屑道。
他跟一般的电影导演一样,不太看得起电视剧的创作。
好吧,莱曼也看不上。
要不是能赚钱,他肯定不会有拍剧的想法。
“你有信心就好,别忘了,电视剧的投资也有你工作室的一份。”
《行尸走肉》的初期投资1000万,第一季的总投资大概不会超过6000万,其中陀螺本人加他的工作室一共占了预算1200万,康斯坦丁影业等投资方占了1800万左右,剩下的则是萤火虫影业出资。
不过,分配比例并不完全按照投资比例来。
主要还是萤火虫影业和拿到播放权的电视台共同分配大部分的收益,剩下的投资方和主创团队能吃吃肉,小演员和幕后的一些拍摄团队喝喝汤。
再加上剧集的本身就很有影响力,也不缺宣传热点,莱曼对演员阵容的要求就两点:
一,形象合适。
二,片酬便宜。
总结一下就是,有实力但薪酬不能高,降低拍摄成本。
选角的工作莱曼已经通过各家经济公司散布了出去,第一道门槛就是这些经纪公司内部挑选,然后才是基于各种条件,确定角色的匹配度。
最后,才是莱曼、陀螺带着乔纳森、瑞恩等人决出最后一轮,多注意演员的薪资需求,不超出拍摄的演员预算就行。
两人一边走着,一边闲聊着接下来的剧组筹备工作。
莱曼这边在取得斯蒂芬…金的首肯后,只需要在跟他创建的文化公司正式签约,走个程序就行;陀螺这边,剧组的拍摄团队一些是他工作室的人,一些是从萤火虫影业的制作部挑选的,布景和道具的筹备工作已经开始,就等演员就位。
开车回家,先把陀螺送回他的工作室——他工作室租在萤火虫影业隔了一处街道的商务大厦7层。
其他几位合作导演也是类似的,平时并不待在萤火虫影业大楼办公。
至于工作室的行政支出以及人员薪资也都是各自负责。
这么说吧,如果有合作项目,莱曼出大头,承担一部分制作业务,还要帮忙找渠道发行以及推入市场盈利;这些工作室则出人出资,协助拍摄,按照签署的合约拿到项目收益。
有种类似福克斯探照灯、焦点影业等六大的子公司合作厂牌,分成业务的展开模式相同。
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体量较大,莱曼等人的体量较小。
但相同点是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像梦工厂加入派拉蒙后,高层职位基本没变,该咋管理还是怎么管理。
莱曼到家后,时间已经是8点过36分。
他又和伊娃在房间里凑在一起算了算帐,也是安排伊娃在《行尸走肉》剧组和《迷雾》剧组的时间分配。
电视剧的拍摄肯定如陀螺说的那样,会尽快确立剧组制作。
而《迷雾》呢,或许还要一两天才能搞定版权,在之后才是电影的前期筹备,估摸着明年二月能开机都是快的。
所以伊娃的戏份只要集中一点拍摄,早点领便当,有利下宣发绝对能赶得上。
嗯,工具人伊娃。
而算账的意思,是伊娃这一年对自己资产的统计,她差不多收入有4300多万,支出2700多万——女明星确实花销太大,CAA的经济抽成其实不算很高。
其中广告代言、商演跑穴占到3成,演员薪资以及票房激励占到6成,剩下一成是CAA给她安排的经纪团队对她资产合理投资的收益。
高兴的跟莱曼汇报完后,伊娃还是比较开心的。
还带着莱曼出去逛街,说要给他买衣服。。。。。。
第450章 从心
次日,莱曼就带着谈判小队跑到了兰登书屋旁边的一栋商务大厦。
而代理斯蒂芬…金小说版权的文化公司负责人也热情的欢迎莱曼一行人。
想买改编权,先得经斯蒂芬…金本人的同意,但同意了,还是要回到商业谈判上来。
欣赏归欣赏,生意归生意嘛。
斯蒂芬…金可不是什么迂腐的人。
不过,能经得他同意,价钱会适当的优惠罢了。
也就是说,谈判的上限就人为的拉低了,但想不付出点什么就得到,还是异想天开。
莱曼也没想过能以极低的价格入手斯蒂芬…金这种畅销恐怖大师的作品。
而由于斯蒂芬…金提前打过招呼,莱曼又很有诚意合作,虽然你来我往的还价并不可少,但还是控制在一个程度之内,没谁狮子大开口,当人傻吊去坑就是了。
两方各自试探着底线。。。。。。
“800万美金。”
“550万?”
“这不可能,斯蒂芬的小说的电影版权转让费基本都在这个数,我已经很有诚意了。”对面的一个中年男人大声说道。
其实他说的也是事实,自从昨晚斯蒂芬先生通知过此事之后,他也抱着达成合作的态度。
毕竟畅销作家的改编权,业内的平均市场基本是在千万美金左右,要不是《迷雾》篇幅不长,提价1000多万也是可以的。
不过嘛,他说的好像800万很划算。
但谈判总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作为一家电影公司的董事长,莱曼当然要尽力压低电影的风险,适当控制拍摄成本。
能多压价,就尽量压到最低。
莱曼没说话,他旁边的谈判成员皱眉反驳道:“贵公司已经卖出去《迷雾》的电视版权,只一个电影版权似乎不能按市价要求。如果所以的影视版权都由我们负责,我们当然也愿意掏出800万美金。你们说呢?”
中年男人面色不变:“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再过八九年,我们也可以把这一块补齐。”
嗯,一般签署改编影视的版权手续时限,最多是20年,20年之后,相关版权也会回归斯蒂芬…金。
谈判小组继续议价,“600万美金?”
“750万。”
“还是太贵了,只是改编一部电影而已。650万?”
中年男人有些犹豫起来。
好不容易有生意上门,他如果促成合作,作为被斯蒂芬…金委托的高级代理人,能从这一笔交易里抽取百分之8的收益,他自然是想价格能高些。
但斯蒂芬…金也已经发话,认同转让改编权,自己也不可能乱来。
最后,他还是小小坚持了一下,各自退后半步,“700万美金。绝不能再少了。”
“成交。”
莱曼的心理价位就是800万美金左右,能压价一百万,已经是可以了。
对面的中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