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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探长-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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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一定要连夜把案子破了呢?明天天亮了再查不可以吗?让警察休息一下不可以吗?
  不可以!
  这个不得不讨论一下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小偷如何处置这些黄金?
  如果小偷把这些黄金卖了,那么依然可以追回来,今天晚上,他卖给谁,都能追回来,而明天,就不一定了。
  我国有一个制度,叫做善意取得制度。
  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呢?
  法律原文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这句话的解释就是,假如一个坏人,他对某个东西没有支配权,比如说,小王借了小张的相机,那么小王是没有对相机的处分权的。
  处分权属于支配权。
  学习法律,任何一个系的法律生,都一定要学习民法,这是最基础的法律。民法很简单也很复杂,简单地说,民法,四个字可以概括。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知道一个人学没学过民法,问他知道不知道这两个词即可。
  请求、支配。
  这两个词,包罗万象,概括了整本民法学的始终,编查世界民法,万变不离其宗。
  请求权是相对权,比如说债权;
  支配权是绝对权,比如说物权。
  处分权是支配权,是绝对权,借用相机的小王对相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这个大家都好理解。
  那么,如果小王把相机以合适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小李,小李是否有权获取该相机?
  这里的善意第三人,指的就是,对这个事并不知情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小李确实是认为小王是相机的主人。
  这种情况,按照善意取得制度,保护合同的有效性和促进交易等原则,小李会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拥有这个相机,获得这个相机的支配权、所有权、物权。而因为小李获得了相机的物权,所以,小李有权不把相机还给小张。因为小李是善意的,无辜的。
  是的,无情!
  当然,前提是小李是按照合适的价格购买的,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价,那么,这个制度也不生效。
  那么,小张咋办?
  小张只能去告诉小王,赔偿原物或者赔钱之类的,不然小王可能构成侵占罪等罪名。
  所以,不靠谱的人,就不要把自己的贵重物品借给他。
  但是,善意取得制度,有例外。
  盗脏物不可善意取得。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是小王偷了小张的相机,卖给了小李,即便小李对此事不知情,即便依然是合理的价格,但因为这是盗脏物,小李依然要归还,因为此时他没办法被保护。盗脏物,只能追回。
  所以,不靠谱的人,卖给你东西,尽量别买。
  这里的盗脏,不仅仅是盗窃所得,抢啊之类的,都不行。前文讲过,盗窃、抢夺、抢劫是一家。。。
  这里,又存在一个例外。
  有资质的当铺可以善意取得盗脏物!
  因为当铺不属于个人,总能收到各种各样的二手货,比如说二手相机。
  如果说,当铺收到之后,警察来找,说这个是盗脏,要收回。。。如果长此以往,当铺就该倒闭了,毕竟,当铺的工作,就是回收二手物品。
  虽然说,正规的当铺一般都不会乱收东西,但是,谁也无法保证,这个小偷明天会不会去想办法拿着这些金首饰去当铺做抵押。
  如果他这么做了,即便抓到了小偷,黄金也拿不出来了怎么办???
  价值40万元左右的黄金,和10万元左右的钻石,只抓到了人,东西没追回来,意义又能有多大?
  解释了这么多,其实就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天亮之前,必须抓到人!
  说到这里,有人会问,那不能明天早上提前去各个当铺门口堵吗?
  问这个的人。。。哥,直辖市,1000多万人口的直辖市,有多少家当铺,了解一下?
  而且,这个人卖给当铺的概率反而是最低的,藏起来才是最有可能的!
  这些,都不是最让李队麻烦的。
  目前最烦的问题,是如何抓到人,尽快!
  第二烦的问题,是有媒体来了。
  也不知道是谁,说金店发生了b炸,被z出来一个大洞!结果各路记者蜂拥而至,都想进警戒带里看一眼。
  这个也难免,案子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些行人。老板老现场,打开门之后,还有一些人围观,自然也有人看到了那个洞,而这种洞是如何形成的呢?
  很多人就指挥想到b炸这种暴力手段,而且,这种事情传播地比什么都快!
  网络上的热闹,有时候比现实凑热闹还可怕!
  现实中,很多人怕危险还不敢往前凑,网络上。。。那简直是海量的流量。
  众所周知,浏览量、流量、关注度=钱。
  这样的大新闻,各路记者纷纷各显神通,纷纷想要获取第一手的资料。
  这也就是马局长高瞻远瞩,把警戒带拉的够远,不然的话,被记者拍到几张照片,就难以控制了。
  毕竟现在的大门和窗户都很完好,从外面看来没任何问题,不像是发生了b炸。但是,这也只是权宜之计,事态着实紧迫。


第二百七十章 推演
  现场的情况让李队面色有些阴沉,这还是白松第一次从李队脸上看到这个表情。职责所在,是他,也只能是他来承担这个责任。
  目前主要有四五条路可以走得通,但是好走的路已经都走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需要时间。
  与李队的压力大不同,白松现在反而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个案子里。
  他考虑的,是犯罪心理学的范畴。
  任何一个人,犯罪,总是需要动机的,这个案子的动机非常简单,就是需要钱,而且通常是有一定文化水平、看过一些电视剧,还会上网、爱研究的这么一个人做的。
  但是,是什么能让一个年轻人,铤而走险,如此这般中二,绞尽了脑汁,做这样的一件事呢?这个理由倒是有不少,可是,一般人不会着急需要这么多钱。
  估计沾了du的概率比较大。这个du,可能是二声,也可能是三声。
  所以,犯罪嫌疑人应该也是一个边缘人士,让白松想起了李坤。
  灰毛这个小年轻,其实就是典型的有些中二,曾经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总是觉得自己特别厉害,谁也不服。
  而这个案子的罪犯,就是典型的这种人,而与李坤不同的是,他比李坤多一些文化,多懂一些东西。但是,这些东西并不是什么好事,也正是这些知识,造成了这么大的祸事。
  现场终于可以进去看看了,有害物质也终于降到了临界值以下,白松获得了许可,可以穿着必要设备进现场看看。
  现场勘察人员再细致,也有一些东西,需要侦查员用眼睛看。
  现场的警察很多,都想进去看看,但是这肯定不行,不过好在白松在李队的眼里还是比较重要的,获得了许可。
  这个现场很熟悉。
  为什么说熟悉呢?因为这所有的一切,勘察人员都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记录了下来,白松看了很多遍,把这一切都已经在脑海中思考了好多遍,基本上已经能做3D绘图了。
  除了3D绘图,白松还模拟了这个小偷从下来那一刻的所有动作,因为全部在监控录像里有显示。
  这些动作,白松做得行云流水,因为这些动作也在他的脑海中多次重现过了。
  犯罪现场重现之后,白松停在了柜子旁。
  这个案子,一定是内行人。
  白松自认为自己也算是聪明,如果他去当这个案子的小偷,很多地方可以做得更加机敏、破绽更少一些,但是一些动作一定没有这个小偷专业,更没有这个小偷对这里的安排这么熟悉。
  白松已经在脑海中把整个金店的样子想了很久了,所以非常非常熟悉这个金店的样子,但是即便如此,下意识的,白松还是感觉没有小偷对金店更加熟悉。
  那仿佛是一种。。。是一种白松对派出所的熟悉。
  比如说望湖路派出所,白松一次都没有去过。但是身为警察,白松只需要去派出所转一圈,甚至不用转,只有有人告诉他,哪层楼哪个屋子是干嘛的,大体说一声,他就能对这个地方很熟悉。
  为什么?因为白松在派出所待的时间很久了,算是这方面的内行人。
  但是金店不行,白松也不是没去过金店,但是这种熟悉感是装不出来的。
  其实,关于内部人作案这个想法,是所有人第一时间的感觉,但是随着对周边金店的调查范围越来越大,几个小时过去已经没人再提此事。
  但是白松不这么认为,他站在被撬开的柜子前,几乎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一定是在金店工作过很久的人。
  同时,这个人还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心灵手巧,二是现在没什么正经职业。
  心灵手巧,这个白松深有体会。地板并不是那么好翘开的,而这个人撬得很好,如果不是干过这个活,那就是手真的很巧。
  没什么正经职业,这个也是白松的推算。有正儿八经的金店工作,而且经验丰富,还有一双巧手,如果真的很缺钱,几十万就真的要这么铤而走险吗?
  而满足这么多条件的人,又能是谁呢?
  离开现场后,李队准备连夜对这家的租户小姑娘审讯一番。
  白松默然,这是有点急了,这个小姑娘,白松觉得,人品这里来说,她还没有王若伊好呢。。。别看王若伊是杀人犯,但是她只是个傻姑娘。而这个,精明似鬼。。。当然,也不能这么想,王若伊到现在这一步,也是罪有应得。
  只是,白松也知道,李队这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这样去审讯这个女租客,有可能得到大量的假消息,这个女孩儿太能说谎了。而这些假消息的证实也会耽误很多的时间。
  想到王若伊,白松又想到了王千意。
  据说,王若伊的二审马上就要开始了,而王千意的案子,经过多次补充侦查,多次发现其他犯罪刑事案件,多次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此时的一审还遥遥无期。
  一般来说,逮捕是有时间限制的,最长就7个月,一个案子总要走到法院判决的。但是如果有新的犯罪线索,这个逮捕的期限可以重新计算,所以到现在还没有一审,也是正常。
  但是,以王千意犯下的这么多年的各类罪行,加在一起,死刑可期,也没什么让白松可以期待的。
  而与王千意一起的从案犯,诸葛勇,也就是金店的店长,也被王千意坦白的过程中摞上了几个案子,估计罪行也轻不了。
  甚至,不仅是诸葛勇,就连当初的一些店员,也被警察查了个底朝天。。。
  想到这里,白松一把拉住了准备上车离开的李队长。
  李队脑子里还在想一会儿审讯的事情,一下子被人拽住了,有些不习惯,转身才发现是白松,而且面色有些奇怪,不由得站住了,“啥事?”
  这么多人呢,警察拉扯警察,成何体统?
  “李队,我突然想到,有一批人,咱们没有查。”白松直接道:“您还记得诸葛勇的那个金店以及王千意的首饰加工厂吗?”


第二百七十一章 金子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李队并没有直接参与李某被杀案那个案子。但是诸葛勇是住在爱荷花园的,那是九河桥派出所的辖区,白松又参与那个案子这么久,九河区就这么大,一起恶劣的碎尸案,李队怎么会不知道?
  甚至他不仅知道,而且对案子的来龙去脉还非常了解。
  白松一说,他立刻反应了过来。
  是啊,关闭了的金店,那也是金店,关闭了的首饰加工厂,那也是首饰加工厂!
  而且,正因为关闭了,所以,这些工作人员,才更有犯罪的可能性!
  李队看了看表,还不到晚上12点,先不急,先按照白松所说,先查这个再说。
  实际上,这个首饰加工厂和金店的所有工作人员,警察都曾经找过,因为涉及的王千意的案子还是比较严重的,所以这些人的信息都是有的。
  很简单的一查,也就是十分钟的事。
  十分钟后,一个疑似是本案的嫌疑人的男性信息发到了临时组建的群里。李队立刻联系了当初给这个人取过笔录的二队民警,经民警回忆,这个叫王枫的年轻男子,与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身形高度吻合,综合考虑,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随即,技术部门立刻跟上,不出十分钟,这个人就被锁定了身份,就是他!
  李队就在车旁边站着,看到手机里传来的确定信息,不由得情绪有些复杂。
  当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嫌疑人的信息、照片和身形的时候,他就在心里已经确定了,就是这个人。一点错都不会有。
  王枫,正如白松所想,确实是个手艺人,是王千意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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