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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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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伦没有拿到拍摄许可,但这并不是问题,他熟门熟路的给警察塞了一卷“汉密尔顿”,便打发了他们。

    交过保护费后,就连探头探脑的流浪汉也消失不见了。

    不过科伦还是忧心忡忡,催促着抓紧时间拍摄,如果今天拍不完,明天恐怕得去局长那里“拜山头”了,到时候就不是一卷“汉密尔顿”就能打发的了。

    今天底特律是阴天,还没有下雨,但刚好满足科伦的要求。

    架设好乐器和设备,大家便紧张拍摄了起来。

    科伦选了几个角度,分别在烂尾楼底层,楼内,楼顶,都拍摄了几组画面。

    黑洞乐队要做的便是在这几个地点不插电演奏一首歌,顶多在特写时多来几个酷炫的造型就完事儿了。

    副导演坐车出去,拍摄了几组不同地点的天空画面,回来后楼内的场景也拍完了。

    收起轨道,外面刚好下起了雨,科伦让摄制组架设好机器,开始拍摄公路上的画面。

    这个场景中的主角是曹吾,他要在大雨中沿着破败的公路向前方走去,科伦则披着雨衣,躲在监视器后看着摄影师拍他的背影。

    十月底的天气已经转凉了,在大雨中来回走了几趟,冻得直打哆嗦,终于完成了拍摄。

    小郭早已准备好了毛巾,电热毯,姜汤之类的御寒之物,拍摄一结束,便给曹吾捂了个严实。

    他是乐队主唱,又是在宣传期间,身体可不能出问题。

    素材已经够了,科伦表示,他回去将后期做完,第一首mv就能出成品了,黑洞乐队专辑的打榜也将正式开始。


………………………………

第二百五十八章 柯南秀

    牛莉已经到了休斯顿,带着公司律师和商务谈判团队和火箭队俱乐部进行商议合作。

    曹吾几人从底特律离开后,则直接坐上了前往亚特兰大的航班。

    亚特兰大是佐治亚州的首府,这里是全美十大富豪聚居地,居住着大量的千万富翁,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从事广播电视行业的。

    因为这里是全美最大的电视和广播市场之一,著名的美国有线电视台cnn就坐落在这里。

    黑洞乐队此行是为了录制一档综艺节目,全美最受欢迎的脱口秀节目之一,柯南秀。

    “好了,过去的一周,我们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了一个视频,在洛杉矶火箭队中场休息时,一支乐队唱了一首歌,一位现场观众用手机录下了全程,并且发到了网上,截止到今日为止,视频已经超过了125万次的播放。”

    一个红头发,大长腿,小眼睛又长着雀斑的中年大叔冲着镜头喋喋不休,这位正是《柯南秀》的当家主持,柯南·奥布莱恩。

    “据我们了解,这是一支来自华国的摇滚乐队,他们最近发布了一张全新的英文专辑,名字叫做《rock or bust》,没错,就是我手中的这张。”柯南虽然表情一本正经,但整个人无论是坐姿,还是穿着,亦或是有些凌乱的发型,都让人感觉到一种不冒犯的幽默感。

    “过来,给个特写。”柯南冲着摄影师招了招手,并将一张专辑对准镜头。

    封面上,是一个舞台后方的视角,可以看到乐队四人的背影和舞台下方人山人海的观众,这是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拍摄的照片。

    “在去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他们就已经有了非常精彩的表现。今年,他们带着新专辑回来了,这张专辑,你们一定不能错过。”

    “掌声有请,来自华国的摇滚乐队,黑洞!”

    曹吾当先,黑洞乐队四人鱼贯而入,来到了录影棚内。

    他们身处的是一个开放性的舞台,就像是话剧舞台上搭建好了固定的景,对面就是参与录影的观众。

    舞台上的布置很简单,几张沙发,一个办公桌,一把电脑椅,构成了一个小空间,就像是柯南的个人办公室。

    这是很棒的设计,它蕴含着一定的心理暗示。

    因为在节目录制前,嘉宾都会和节目组工作人员以及柯南提前见面,而后台见面的场所和舞台上的办公室几乎没有太大差别。

    这会让上台后的嘉宾潜意识认为环境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有所放松,更加健谈。

    “很高兴见到你,柯南。”

    “当然!我也很高兴见到你们。”柯南起身迎接,待黑洞乐队坐下后才坐下。

    “我听说你们是同一所高中的同学?”柯南切入话题。

    “是的。”曹吾坐在第一个,他点头答道:“我们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的同学。”

    “真的?这很难得。”柯南又问:“我知道你们在华国是一只非常出名的乐队,专辑销量很好,是什么促使你们做了这样一张全英文的专辑呢?”

    斟酌了下字句,曹吾说道:“音乐是不分语言的,但摇滚自诞生之日起,就不仅仅是一种音乐形式这么简单,我们和全世界的摇滚人一样,希望通过摇滚乐来表达自己,寻找倾听者,不仅仅是倾听我们的音乐,更希望他们能够听到我们内心的声音。”

    “华语摇滚是国际摇滚乐坛中一个独特的存在,因为摇滚乐是以它的思想性著称的,它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娱乐方式,歌词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作用。”

    “华国是个古老的国度,她音乐的历史和整个文明的历史一样悠久,礼乐文化是整个华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从三千年前的西周时期,华国就已经有了第一本诗歌集《诗经》,其中记载了三百多首古老的歌谣。但可惜的是,这些作品大部分都是以文学的形式被保存了下来,曲调大多失传了。因此,这也导致了华国文化对文学的敏感性比音乐更高。”

    “但华国文化的文学和音乐都是相通的,唐诗宋词元曲其实都是一首首歌词,在歌词方面,我相信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是华国的对手。”

    “我们希望将华国的文化,华国的哲学介绍给世界认识,但不同的语言限制了我们的交流。”

    柯南摇了摇头,插了句话:“华语确实很难学,泥嚎嘛?”

    观众又被他逗乐了,柯南又说:“我还会一句,是昆汀教我的,怎么说来着,哦,对了,是‘new bee’!是非常厉害的意思,比如说这张专辑,嗯!‘new bee’!”

    说着,他拿起黑洞的专辑,比了个大拇指,认真的夸赞。

    “哈哈!”巴图笑出了声,连连点头:“是的,很牛逼!”

    制造了个笑点,柯南又将话题拉了回去:“所以,英语会让你们的表达更准确吗?”

    “不。”曹吾摇了摇头:“是方便,不是准确。语言和文学是我们的弱点,我们并不敢确信自己能够准确的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同一种观点。这张专辑更像是一次尝试,用来验证英语国度是否能接受我们的音乐,这是先决条件。”

    “我听了这张专辑,精彩无比,我很喜欢。”柯南半塌着肩膀,笑着问:“你们都是火箭队的球迷?”

    “是的。”大家自然不会否认。

    巴图笑道:“大秋让很多华国人喜欢上了篮球,喜欢上了nba。”

    “大秋也上过我们节目。”柯南问:“视频中的那首《the final countdown》是专门为火箭队写的吗?”

    “其实不是。”曹吾笑道:“不过它很适合,不是吗?”

    “没错,向着金星,它很适合火箭队,也很适合休斯顿。”柯南整理了下西服上衣,故意问:“你们觉得,这张专辑里,有哪首歌比较适合我们这个节目吗?”

    交换了下眼神,卢青松低声开口:“我认为《losing my religion》很适合。”

    “没错!我也这么认为。”柯南用胳膊肘撑在桌面上,提议说:“或许我们可以在现场唱一次,可以吗?”

    “为什么不呢?”

    大家起身,柯南也站起身来,强调说:“顺便一提,我也会弹吉他,你们想看我们合作这首歌吗?”

    “愿意!”

    观众的呼声很高。

    “好吧!让我们开始吧!”


………………………………

第二百五十九章 职业乐评人

    贝斯也是吉他的一种,也叫低音提琴。

    很多演出中,贝斯手也会选择用大提琴来当做贝斯演奏,乐乐就在黑洞的巡回演唱会上用过一次。

    贝斯和吉他的原理相通,但入门要比贝斯简单得多。

    如果不追求solo,去练一些酷炫的slap的话,一般的根音战士就足以应付许多演出了。

    毕竟大多数乐队的水平不高,也不会冒险去玩solo,贝斯手只用嘣嘣嘣的“弹棉花”就好,这也是乐队流行黑贝斯手的缘故。

    柯南的吉他水平是不错的,起码在业余选手中算是好的了,但由于时间紧张,排练仓促,最终还是由他来担任贝斯手,乐乐则接替曹吾,担任了吉他手。

    见柯南像模像样的挎上了贝斯手,观众们很给面子,笑呵呵的鼓掌欢呼起来。

    曹吾也没有空着手,这首歌的编曲他本就是按照双吉他的结构来编写的,录音的时候乐乐录了两轨,一轨贝斯,一轨节奏吉他。

    眼下是现场演出,曹吾便抱了把民谣吉他来扫节奏。

    “准备好了吗?”曹吾回头冲柯南问道。

    “ok!”柯南比了个手势。

    巴图手中鼓槌耍了几个花,敲击几下,口中数道:“one,two,three,go!”

    整齐扫弦,曹吾和乐乐配合精妙,柯南在一旁用一根指头抠着贝斯弦,弹着根音,身体却前后晃着,动作夸张,幅度巨大,很是搞笑。

    不过第一个八拍后,他往曹吾身旁站了站,重回严肃。

    这就是他的聪明之处,既做了节目效果,也不会让嘉宾感到冒犯。

    四个八拍过后,所有人齐声高唱出第一句歌词。

    “oh!life!”

    “哦!生活!”

    其余人停口,曹吾继续用和以往迥然不同,略带气泡音的嗓音唱起。

    “is bigger,”

    “更加重大,”

    “it's bigger than you,”

    “比你想象更重大,”

    “and you are not me,”

    “并且你也不是我,”

    “the lengths that i will go to,”

    “究竟在你的指引下,”

    “the distance in your eyes。”

    “我要走多远。”

    ……

    起初观众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柯南的身上,想要看到他更多搞怪的表现。

    但柯南认真的表情和动作逐渐让观众们把注意力转回了这首歌的身上。

    略显迷茫和忧伤的曲调,年轻却迷失的心灵,都从曹吾的歌声中传递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咦?很好听啊!

    在现场听过黑洞乐队歌曲的观众印象里,黑洞乐队的音乐风格通常是很快,很重,主唱嗓音高亢,极具冲击力,这首歌和他们印象中的黑洞乐队有些不搭。

    但在没听说过黑洞乐队的观众看来,这首和他们印象中的摇滚乐有些许不同却又带着点迷幻感觉的摇滚乐听起来却新鲜且顺耳无比。

    观众席上,阿瑟在审视着舞台上的黑洞乐队。

    他是个职业乐评人,和几大唱片公司都有合作,这次是受哥伦比亚邀请,为黑洞乐队撰写一篇乐评。

    阿瑟在圈里算是略有薄名,但他也有自己的原则,他只为那些音乐能够引起他兴趣的音乐人撰写乐评。

    很久以前他就在关注黑洞乐队了,作为一个摇滚乐迷,他当然不会错过每一次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现场。

    他是在台下注意到这支来自华国的年轻摇滚乐队的。

    至今他犹能回忆起当时自己听到《come as you are》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那种颤栗感,那是他少有的几次听歌爽到灵魂飞起的经历之一。

    他记得自己在那篇关于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乐评稿中还专门提及了黑洞,并且说这是一支潜力无限的年轻乐队,如果他们能写出更多类似《come as you are》这样的歌曲来,那么将来迟早有一天,他们能够进入到摇滚名人堂之中!

    因此,在哥伦比亚联系到他,想让他写一篇关于黑洞的乐评,他几乎没有犹豫便答应了下来,这也是他一直想做的事。

    哥伦比亚将专辑送到了他家中,但他却没有第一时间听,而是买了黑洞乐队之前的两张华语专辑先听了一遍。

    不出他所料,黑洞乐队在摇滚乐上的造诣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而是经过了长时间的累积。

    他们从高中时期就写出了脍炙人口的歌曲,上大学前就出了一张销量过百万的专辑,已经可以称为天才乐队了。

    由于文化和语言不通的关系,他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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