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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勺的大师傅把锅铲扔了,面向齐磊,开始解围裙。
齐磊吓得连忙走掉。
一个流浪汉追上来,拍了齐磊肩头一下。
齐磊回过头。
流浪汉面色不善,“跟我走。”
………………………………
第13章 逃与寻
马路对面,是一块绿化带,有着公交站台,站台后的草地斜坡上,正蹲着两个流浪汉。
不明所以的齐磊跟着流浪汉走过马路,来到草坪上。
三个流浪汉隐隐把他围住,其中一个问道:“你是谁带的?”
齐磊听不懂,没吭声。
另一个流浪汉说道:“应该是野脚。”
喊齐磊过马路的那个流浪汉瞅了瞅同伴脸色,狞笑一声,抬起脚踢在齐磊背上。
事发突然,一开始齐磊还反抗了两下,饿的前胸贴后背,要还能打架,那真成仙了。
三个流浪汉看齐磊抱住头,都朝着齐磊头上踢,踢痛快了,狠狠啐一口唾沫。
其中一个流浪汉说道:“再敢到这边抢生意,打断你一条腿!”
齐磊双手松开,呈“大”字状躺在草地上,偏头吐了口唾沫,唾沫没飞出去,顺着半边脸颊滑落,带着些血丝。
草地也不是干的,行人经过时留下的鞋底污泥和昨夜里的雨水混合在一起,散发着奇怪的味道。
就跟齐磊一样,腐臭,糜烂。
齐磊的思维发散着,他想,他要是就这么死了,会怎么样?
金芬芬一定会很伤心吧。
别流泪,为我这样的人,不值。
都说天意弄人,都骂老天爷不长眼睛,换成人话,就是你想归你想,实现只能在梦里。
爱睡懒觉的人,其实也算“逃兵”,沉迷梦境不愿醒来,难道不是逃避?
齐磊勾着腰,从垃圾桶里翻到半个没吃完的汉堡。
汉堡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酸臭味,他却如同看到珍宝一样,笑的像个孩子,动作熟练的把带有蛆虫的部分撕下来,本来还有两口,撕掉不能吃的,就剩一丁点了。
他看了看,干脆一闭眼,全塞进口里,嚼都不嚼就吞,能看到他的喉结很明显的滚动了一下。
上次在垃圾桶翻到的面包,比这个汉堡要干净多了,齐磊吃到嘴里,嚼起来泛酸泛苦,那个面包他花了半个小时才吃完。
就像是小时候把酱油当可乐喝,第二次学会闻一闻,就能避免难受。
吃的问题解决后,齐磊走到公园绿植边,那种修剪成一个圆球样的小树旁。
他仰起头,手轻轻拍打着叶子,拍了几十片,水也喝了,半饱,该睡觉了。
今天的老天爷还算给面子,夜里没有下雨,有着月光洒落。
这月亮是越来越圆了,像个鲜香酥脆的芝麻饼,也难怪,中秋快到了,再加上月城放眼全国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赏月地,能不好看嘛。
“我上次去明山玩,那月亮简直了,你知道吗?云海里,跳出一个月亮。”
马路边上,一个大男孩这么说道。
他旁边的女孩子哈哈一笑,“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别在这馋我,我中秋要回家。”
草地上,齐磊翻了个身,没睁眼,口里喃喃一声,“无聊。”
在打酒村不亮也不圆的皎洁明月下,陈晨曾经满眼憧憬的说过想去明山,去那个以月为名的城市赏一次月,去看看,是不是真有人们说的那么好。
那时候,齐磊拍着胸脯保证,要带陈晨去明山看两次看十次看一辈子的月亮。
这种事情还有很多,许下的承诺足够写满32开的记事本。
现如今,齐磊孤身一人来到月城,却只能像条流浪狗,像只流浪猫一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至少此时此刻,他真的成了个可耻的懦夫!
“你才是懦夫!”蹲在地上整理货物的李长寿头也不回道。
跟他说话的是一个女孩子,化着妆的女孩子,看着年纪不大,已经学会了梳妆打扮,双手抱在身前,呵呵笑了声,“刚主管骂你的时候你怎么不敢还嘴呢?哼,冲我就敢吼了,真这么有本事,你去骂她啊。”
李长寿闷头做事,不搭理她,真生气,反而顺了她的意,闹事走人,不过是送给人家一个茶余饭后的笑料。
女孩许是觉得无趣,冷哼一声,掉头走了。
不一会儿有人过来,说道:“长寿,有人找你。”
“什么人?”
“一个妇女,在大门口等着呢。”
李长寿以为是他妈妈仇悠,本不想出去,又怕仇悠追到这来,很是烦躁的抓了抓头发,从商场后门走出,绕了半圈走到前门,看到金芬芬站那,很是意外,走上去笑道:“阿姨,你怎么来了?”
金芬芬把手上提着的一爪香蕉递给李长寿,“我到县城转转,给你买的水果,拿着拿着,那边有个咖啡馆,我们去那坐。”
李长寿拒绝的话没能说出口,被金芬芬半拉半拽的带到咖啡馆,两个人在门口太阳伞下的双人桌坐下。
“来两杯咖啡。”金芬芬十分阔气的一摆手。
服务员迟疑了一下,“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咖啡?”
金芬芬闻言大囧,不好意思的看了李长寿一眼,冲服务员笑道:“姑娘,我也不懂,你就,就拿两杯招牌咖啡来!”
服务员被金芬芬逗笑了,“阿姨,您看摩卡行吗?挺甜的,就跟您一样。”
“哈哈哈,你这丫头真会说话,有男朋友了吗?”金芬芬刚想答应下来,又看向李长寿,“甜的行吗?”
李长寿连忙说道:“可以啊,我就喜欢喝甜的。”
还没迁居到青冲县的那些年,李长寿是打酒村三巨头里的军师,专门出鬼点子,和豪爽的梅文怀互相看不对眼,他们之间的缓冲带是齐磊,和金芬芬。
金芬芬满足他对母亲的一切想象,平等、倾听、愿意交流、可以退让。
一次在齐磊家吃饭,齐磊个一杯倒喝了两杯就开始耍酒疯,非得让李长寿认干娘。
那天李长寿就差跪下磕头了,愣是被金芬芬拦住,回到家后就挨了顿混合双打,又被父母思想教育了半个晚上,连带着金芬芬也落了几句不是。
咖啡被送上来,把李长寿的回忆打断,他怅然若失的摇了摇头,和金芬芬互相说着近两年的生活,连日来工作上的不顺都一扫而空。
咖啡快喝完时,金芬芬才问道:“长寿,我家齐磊来青冲县,是不是找过你啊?你知道他去哪了吗?”
“他没回家吗?”李长寿很意外,心里稍微一想,也猜不到齐磊会去哪里。
金芬芬脸色不自觉的变得落寞,喃喃道:“他去哪了呢?”
李长寿说:“您别急,我给您打听打听。”
“麻烦你了啊,长寿。”金芬芬脸上挤出一抹笑容,离开的时候,身影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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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间失格
当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只是为了活着的时候,食物是他的全部,他的道德观念会变的很低,庆幸的是还有法律。
虽然法律不会给他面包,只是在他头上悬挂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警示他犯罪是不可取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何尝不是给了他回头的路。
开启流浪生活后,齐磊还有点时间观念,后来整天看着黑瞅着亮,有一顿没一顿的,谁还在乎今夕何年,生命的本能,让他学会了怎么做一个流浪汉,这确实是件悲哀的事情。
流浪汉居然还有野生的,草!
捡矿泉水瓶子吗?捡一天到头,打算拿去卖的时候,别的流浪汉会从天而降,如同拿着镰刀的死神,无视你的一切恳求,收割你活着的希望。
翻垃圾桶吗?你得小心了,别被巡警看见,喝骂和殴打是幸福的,不幸的是用约束带把你捆起来,丢去没人的地方让你自生自灭,因为流浪汉不是难民,不去救助站的只有两种,疯子和傻子。
元齐路的后头叫作黄泥岗,从路口拐角进去,就是垃圾场,臭味冲天,有着一条瘦小的田园犬。
它经常围着垃圾堆转圈,每当行人经过,它身上的毛发会竖起来,用凶狠的眼神死死盯着行人。
行人匆匆经过后,它松弛下来,继续巡视领地。
齐磊牛仔外套上缺失的两只袖子就是拜这条恶犬所赐,被咬破后,他自己扯下来的。
饥饿跟寒冷,将体力全部抽去,脚步虚浮的人,走起路来很奇怪,像是上半身拖着下半身走。
傍晚时节,齐磊再度来到黄泥岗,一眼就看到那条可恶的流浪狗抱着半只烤鸭在啃咬,他的眼神变了。
这时如果有人看到齐磊的眼睛,不管多么强大的人,心神都会颤栗,那已经不是人类该有的眼神。
齐磊扑了上去,将烤鸭抢在手里,背过身子拿起来就啃。
流浪狗嗷的一嗓子,张开嘴去咬,咬在齐磊背上。
它心里想:“这衣服真硬啊,我一定要咬破它!”
如果齐磊知道它的想法,一定会骂声“蠢狗”。连着啃了几口烤鸭后,站起身来就走。
流浪狗咬着他外套不放,被带起来。
齐磊加快脚步,走到路口拐角处,感到身后一松,他也不在意,蹲在马路牙子上继续啃着烤鸭,肉质松软,油水丰厚,也不知道哪个败家玩意扔地上的,真好,便宜了一人一狗。
流浪狗不敢踏上马路,那不是它的领地,它只能站在泥地里恶狠狠的吠叫,见到齐磊背上泛起一团血色后,才满意的摇着尾巴回去。
换作刚入行那会儿,齐磊还会想,为什么越美味的食物,被丢弃后也越难吃,为什么变质腐烂的食物,吃多了,会觉得还算不错。
他现在不会浪费时间精力发呆了,他要活着。
做梦的时候他才会想,这样的生活,是人过的吗?
雀妞,我好想你,我马上就来陪你了。
时间如水流淌,中秋过后紧接着是国庆,每当这种时候,警察和城管会倾巢而出,临时客串节日前后两个月的城市清洁工。
流浪汉们提前进入冬眠状态,昼伏夜出。
齐磊不懂这个规矩,流浪生活会教他,在被城管追了三条街后,他在桥上一跃而下,跳入垃圾堆里躲藏,经过一夜胆战心惊,再不敢白天出现。
月亮圆了,真的像个芝麻饼了,是中秋到了吗?
齐磊来到一条河边,翻检着垃圾桶,妄图寻找到能够饱腹的食物。
这条河真大啊,从这头到那头,估计有两三百米,月城这么大的河只有一条,穿城而过的秀江。
江心处有一座阁楼,红墙绿瓦,叫作多胜楼,取江山多胜游的意思。
围绕着多胜楼,在河岸处建起座座凉亭,夜灯光芒照入河里,又折射回来,和多胜楼的灯光汇在一处,五光十色,绚烂无比。
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呜呜声,说时迟那时快,齐磊连滚带爬的钻进绿化带里躲藏,像个受惊的小动物一样蜷缩成一团,等到呜呜声远去后,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来,脸上是没来得及褪去的惊慌失措,他走到廊亭处,只敢坐在外头,背靠着冰冷的石壁。
他的手上,手臂上,胸前身后,甚至是脸上,分布着些像紫色又像黑色的污垢,那是血和泥土混合在一起的颜色。
身子明明烫的要死,可为什么会觉得好冷,冷的直打哆嗦,是发烧了吗?
发烧也好,烧糊涂了就不知道痛了,可为什么这该死的脑袋这么清醒。
白露那天惊扰到打酒村的爆竹跟轿车,陈晨和卓不凡拜堂的场景,一一在心头浮现,陈星的刻薄嘴脸,陈和尚的视财如命,三叔公的苦苦相劝,梅文怀的义字当头,画面定格在医院里,陈晨最后的欲言又止……
“不要,不要,你不要丢下我……”
齐磊闭起眼,眼泪划过脸颊,比秋雨要凉。
或许很久,或许一瞬间,他不再发抖,一动不动的像个尸体。
有脚步声响起,一声轻咦,“喂,你要不要吃饭?”
说话的是个女人,一个很好看的女人,头发全部盘起,眼睛很亮,皮肤泛着健康的桃红光泽,大大的双眼皮,眨动时好像星星在闪烁,不高也不矮,穿着件黄色连衣长裙,眼角有一颗泪痣,更添几抹风情。
她见齐磊不吭声,想了想,从凉亭走出来,走到齐磊面前,抬手晃了晃,“喂,说话啊!”
齐磊不为所动,死水一潭的眼眸望着虚空,眼前所见很模糊,好像看到了陈晨在冲他招手。
女人笑了声,俯下身子把手上的外卖放到齐磊身边,带起一阵香风,摆了摆手,“要饭的,诺。”
“我不是要饭的!”齐磊叫了声。
这一句话可把女人吓坏了,也吓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