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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热血渐冷-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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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浩把车停在村子边上,跟齐青说了自己曾受村里大嫂的一饭之恩,现在,要去回报一下。车上买有好几份礼物,沈浩拿着一份礼物,带着齐青和杨小仙一起,走到大嫂家里,大嫂和她儿子正好在家,见三人进来,疑惑地问:“你们要找谁?”

    “大嫂,还记得我吗?九五年六月的时候,走路过这里,很饿了,我喝了两碗水,大嫂给过我几个馒头。”

    “啊,我记起来了,原来是小伙子你。这是你爱人和小孩?”

    “是的,今天又路过这里,来看一下大嫂,也感谢那天你给我几个馒头。”

    “那有啥,几个馒头值当什么谢。”

    “我今天就是想来看一下,见大嫂和小弟弟都很好,就行了。”

    沈浩留下了礼物还有一张齐青的名片,开车走了。

    车上,齐青说:“我还不知你会有一天会落魄到没钱买吃的。”

    “唉,那天最倒霉,钱包丢了,走了十几里回岳州,又累又饿。真是记忆深刻啊。”

    “浩哥哥,以后你一定要带好钱包,还有,如果没钱了,就打电话给妈妈。”

    “我知道了,没钱就找你妈妈要。”

    一大一小美女都笑起来。

    自己开车果然很快就回到县城,齐青不敢回到自己家里,只好直接去大伯的农场。现在齐青开着豪车,真是不敢开到自己家门口,要是给人看见了,传出去,麻烦就会来了。

    这两年,大伯村子里的路都修得很好,奥迪车直接开到大伯家门前,村里以为来了大官,九七年,县委书房的坐驾也还是桑那二千。这四个圈的,一看就是大官的车。

    大伯吴红明也很奇怪,可车上下来,竟是自己的侄子沈浩和齐总,还有杨小仙,都是认识的。

    “阿浩,可是你买的新车?”吴红明迎上去。

    “大伯,不是我的,是齐总的车。齐总啊,在岳州开了个大公司,她现在是大老总了。”

    “欢迎齐总再次来我这里。”

    “吴大哥不用客气,这次带小仙一起来,是想休息一下,玩一下。”

    “什么时候,这里都欢迎你们。小洁前几天来过,她说小仙会来,她也要过来一起玩,等一下就会到的。路上累了吧,休息一下先吃饭,再去劳动。”

    杨小仙不觉得累,下了车后,自己就冲草莓地去了。沈浩只好跟在她身后。

    沈浩租下的地已经注册为仙洁农场,这里,三分之一的地种草莓,三分之一种小西红柿,三分之一种菜。

    由于齐青已打开省内各大城市的超市,农场里出的青菜都进了超市,比在批发市场上卖的价格要高很多,种菜现在也很赚钱。大伯的六亩地,有三亩种了草莓,三亩种青菜,平均每亩的年产值,都达到了万元。大伯家里就两人,一年就赚六万多元,而沈勇、沈雪每年自己也挣钱,所以,大伯家生活好了很多,大伯的精神也好了很多。

    村里一些人见种草莓赚钱了,也想跟着学,可他们自己没销路,技术也不行,赚不到钱,最后就放弃了。那些没有租出地的,想把地给农场,以地入股,自己加入劳动。农场跟他们签了十年的合同后,也就接纳了他们。

    村里一百五十亩的地,基本全部属于农场的,一眼看去,全是红的,黄的,绿的。

    杨小仙好久没有好好玩了,拿着一个小篮子,边摘边吃,这里的草莓平时注意保护,一般不用洗,就可以直接吃。

    沈浩和齐青跟在杨小仙的后面,手中什么也没拿,边走边选最大最红的吃,吃了十多分钟,三人都有半饱了,齐青叫住杨小仙,回去还要吃中餐。

    才开始吃饭,沈良和沈洁各骑一辆自行车就到了,沈红光和吴美莲等一下也会过来,沈浩的摩托车已经转给沈红光使用,他们过来很方便。

    自从齐青转入浩瀚文化公司后,在县里的小沈包子店,就由吴美莲接管,齐青把她自己的两成利也转给了吴美莲,而仙洁农场这边,沈家也有股份,所以,这一年,沈红光一家,收入超过了五万,日子越过越好。沈浩平时开厂里的那台破得很的捷达,摩托车给了沈红光,沈红光也不客气,用上了,工友说他占了干儿子的光,沈红光也承认,反正家里早把沈浩当亲生儿子看。

    大伙才吃完,沈红光和吴美莲就到了。摘草莓既是休闲,也是劳动,一举两得。沈浩跟大伯吴红明说,再过两年,农场这边增加一些项目,可以加入农家乐旅游。大城市的人,周末来这里进行采摘,进行娱乐,两天时间,最是合适。岳州、连州,新州三个大城市通往这里的路,都修了高速路了,三个城市,到农场的距离都在三小时之内,很合适。

    吴红明听沈浩介绍农家乐旅游的前景,双眼暴出精光,看来,接近六十岁的他,要准备大干一场了。

    下午采摘活动,最高兴的当然还是杨小仙、沈洁、沈良三小,杨小仙和沈洁才二个多月不见,两人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凑在一起,边说边劳动,有时互相喂一个草莓。沈良高三了,平时功课很紧,现在有机会放松一下,他也很疯狂,有时对眼前的草莓视而不见,而是冲到前面去抢摘那些又大又红的。

    沈浩本想陪着齐青,却被吴美莲拉过去,要陪老妈劳动。

    “阿浩,上次我没问你,你跟小青是怎么一回事?别跟我打哈哈,我的眼光还没有老花。”

    “妈,你放心,齐姐就是我最得力的手下,我生意多了一些,在岳州还有个公司,她是我最信任的人。妈,你也知道,齐姐对我是绝对忠心,值得信任。”

    “我知道小青是老实人,值得信任,我就怕她缠上你,你不会让她当我儿媳妇吧。”

    “妈,就是你想,她也不会同意。她早跟我说过的,帮我做事可以,嫁给我绝不可能。”

    “她一个寡妇,还看不上你?”

    “妈,她是为我着想,我这样的,说夸张一点,是全国有名大作家,如果真娶了一个寡妇,那就是大新闻了。”

    “她能为你着想就好,你把她当牛做马的使用,有些委屈她了。”

    “她喜欢做事,我也把她当自己亲人。我给她的,她也不拒绝。”

    “这样妈也放心了,你赶紧的,找一个带回来让妈看一下,让我高兴一下。有再多钱,不如抱一个小孙孙。”

    “妈,你放心,有你抱孙的时候。到时,你别埋怨就行。”

    “去,你就是生七个八个,我照样全部帮你带大。”

    老妈打听完消息,就把沈浩踢走,让他去陪齐青。

    “刚才你跟莲姐谈什么,是不是在谈我?”齐青看来还是很敏感的。

    “是,老妈怕你缠上我,要死活当她媳妇。我跟她说了,就是她来求你,你也不会答应。她就放心了,还说我死命的压你干活,很不对,她很心疼你。”

    “莲姐对你真好,她对我也很好。不过,如果我真想嫁你,我跟她就变成仇人了。现在这样很好,我很满意。”

    “最满意的是我,得了人,得了身,还得了心。”

    “我愿意。”齐青柔柔的一句,听起来就像西方婚礼中的宣誓。
………………………………

第二十六章  高燕玲的烦恼

    岳州大学文学系写作专业大一学生,高燕玲最近有些烦。

    今年高考,高燕玲分数很高,完全可以报省外有名的大学,可她还是选择岳州大学,她想在家陪着父母。父母只有她一个孩子,她不在家,家里就太冷清了。父母对她的选择也很支持,以高燕玲的能力,在哪学习都是一样的,她立志要当一个作家。

    九月份开学后,高燕玲就进入岳州大学,开始她的大学生生活,她在大学里也住宿舍,只在周末才回家陪父母,她也想过一下大学集体的生活。

    女生宿舍是六人一间,环境也还算可以,每一间都有卫生间,配有可刷卡的热水淋浴系统。宿舍的其它五人,有三人都是本省的,来自省内不同地方,另两人是外省的,岳州大学在外省也有一定的名气。

    集体生活的女生,都比较喜欢抱团,六人按年龄排大小,结果是高燕玲在宿舍内排最末,成了六妹。高燕玲才刚满十八岁,其它五人都比她大,有两人都十九岁了。

    女生们最喜欢就是熄灯后,躺在床上进行卧谈会,经常要管理阿姨上来敲门了,才肯老实睡觉。高燕玲的七栋308宿舍,六人都喜欢一熄灯就开谈。

    大家都是学文学的,有两个不是写作专业,但大家都喜欢文学,国庆回来后的第一天,谈到了浩瀚天下。

    “老三,我昨天见你看最新的一本《斗魂大陆》了,我在第二天赶去买,没买着,你看完后,第二个就给我看。”

    “二姐,你来晚了,你排到第三个了,大姐和老四排在你前面。”

    “天啊,那要等多久才能看啊。上帝啊,让我认识浩瀚老师吧,让他直接寄完全册给我。我太崇拜他了。”

    “二姐,我们系里崇拜浩瀚老师的,没一千也有八百啦。我虽然不认识浩瀚老师,可我高中时写了一封信给他,没想到他给我回信了,就是受到他的鼓舞,我才决定报写作的。”

    “啊,老五,你有浩瀚老师的回信,你早不告诉我们,竟然藏着,明天大刑伺候。一定要给我看一下浩瀚老师的回信。高中的时候,我也写过一封,怎么他就没给我回信呢。”

    “据有些报纸报道,浩瀚老师的读者超一百万人,给他写信的读者超过十万人,要是他都回信,估计他没时间吃饭睡觉了。”

    “二姐,我也买了一本最新一册的《斗魂大陆》,才看完被隔壁小芝看见,抢去了。明天你跟她要,她说她准备连夜在被窝里打手电看完。”

    “老六,真的,我有救了,谢谢你,我明天就去小芝那里,堵她的被窝,一定要拿到手。”

    “老大,你不是浩瀚老师的铁杆书迷吗?”

    “我喜欢古典文学,浩瀚老师的书我也全看过,不过,他是新流派文学,不合我的口味。但是,我还是很佩服他的想像力和写作能力,他操控情节的能力很强,很吸引人。”

    “唉,学校要是能请浩瀚老师来做一次演讲就好了。不过,听说没有人知道浩瀚老师的真实姓名,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他住在哪里,原来作什么工作的。”

    高燕玲可不敢说,她知道,她手中有浩瀚老师的手写回信,有他的地址。浩瀚天下的书,在岳州大学还是很热的,特别是文学系,每出一册新书,都有很多人去排队抢购,书一回来,没买着的也要排队等着看。

    高燕玲手中的那本,不是她去买的,是浩瀚老师让出版社直接寄给她的,免费的。可惜上面没有他的签名。

    自从浩瀚老师第一次回信后,高燕玲几乎是每个月写一封信给他,而每次他都准时回信,两人就保持着笔友的关系。

    高燕玲没有再寄过自己的相片给他,也没有要求他寄一张相片给她。两人就这样一直保持君子之交一样,淡淡的交情。

    可在高燕玲的心中,浩瀚老师的位置却排在了她父母后面,成了她最信任的人。

    “最后一册的《半魂大陆》,在最后一页的编后语中,浩瀚老师预告了他的新书,将会在下个月一号在全国上架,书名就叫《龙骑士的传奇》,是一部描写西方魔幻世界的,将会分六册出版,听说很大气,很吸引人。二姐,三姐,这次轮到你们去排队抢购了。”

    “收到,一定准时去。买不到新书,那就惨了。老六,你那本是怎么买到的?”

    “啊,我在书店有一个亲戚,我让她帮我留一本。”

    “哇,有这样的关系,还不用上,还要我们去书店排队。老六,你太不义气了,是不是要大刑伺候?”

    “三姐,我那亲戚每次也只能说她自己买一本,所以,只能留一本。多的,她也没有办法,她也只是普通员工,不是头头。”

    “反正,你这一本拿到后,也要充公,你看完,给大家轮着看,明白?”

    “好的,我知道了。”

    大家一起追看浩瀚天下的新书,大学的知识也让高燕玲很喜欢。高燕玲一进学校,就被系里推为系花,然后学校的好事者,将各系的系花推出进行评比,高燕玲高票当选岳州大学的新校花,当然,校花评出了三位,她是其中得票最高的一位,当之无愧的第一校花。

    高燕玲身高一米七二,长得漂亮,气质很好,大家对她被评为第一校花,没有异议。

    308宿舍对自己的六妹被评为校花,更是自豪。将自己宿舍改称为‘校花宿舍’,想沾一点校花的光。

    被评为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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