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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个富家子弟,一副我爸是李刚的德行,一看就是有点来头的,他这明显是利用自己的权利来耍威风,欺负弱者,而我,对于这样的人,只有一个态度,那就是避之唯恐不及。
所以,面对他的斥责,我没有还口,只是想从地上爬起来,但,我这身子刚动一下,神经就快痛断了,痛的我身体猛然一哆嗦,忍不住的就呻吟出了声。
可是,我的痛苦换不来别人的同情,相反,还把富二代给惹怒了,他大步走到我身边,用力踢了我一脚,还骂道:“你他妈的乡巴佬,是不是碰瓷啊,想讹钱?”
富二代的语气不善,行为嚣张,但却能得到路人的认同,围观的人,全都对着我指指点点。仿佛刚才我被撞了,错还全在我似的。
虽然,我受惯了世间的人情冷漠,但面对这样的事,我心里也难免不舒服,忽然觉得,城市越大越繁华,人们就越冷漠越无情,相反。像韩爷爷的那个小村庄,住在里面的穷苦村民,却是淳朴与善良的。
在我神游感慨之际,红色跑车副驾驶的一名美女囔囔着叫喊了一声:“昊哥,别耽误时间了,给他两百块钱,赶紧走吧!”
富二代听完,看了下时间,随即很不情愿的掏出二百块钱甩到我身上,便扬长而去。ad_250_left();
在富二代登上他的跑车后,我从地上捡起了二百块钱,悻悻的爬了起来,然后,我颤颤巍巍的走到红色跑车的车窗边,拿着钱,丢回给了富二代,并开口道:“我不是碰瓷的!”
我的嗓子,由于喝了韩爷爷的药,再加上毁容时惨叫的声音太大,喉咙都裂开了,声音变的特别沙哑,就如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发出的声音一样。
说完这句话,我就落魄的离开了。
我不想惹事,但我也不想活的没一点尊严,即便全世界都看不起我,我也要保持着内心里的这份正气,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不在乎别人的指指点点,可是,我不得不在乎自己的本性,任凭世间浑浊不堪,我依然想做到,不忘初心。
秉持着这一份信念,以及救父的决心,我一定会,好好的活着,不管面临多大的痛苦与折磨,我都能承受,没有什么事,能改变我的决心。
不知不觉,我走出了这片闹市,来到了一条小巷内。
巷子里飘荡着浓郁的饭菜香,街道的两旁基本都是饭馆小店,这就像是一条小吃街,有着各式各样的餐馆,来到这条街,我的肚子不由自主的就咕咕直叫,口水也从嘴里生出。
虽说我不缺钱,但我现在扮演的是一个从乡下来城里的打工仔,我就要演的绘声绘色,绝对不容许露出一丝马脚,所以,我不可能去大饭店吃饭,只能在这挑了一家还算比较干净的小饭馆。
然而。我这脚步都没迈进饭店的门槛,里面的店老板就把我给拦下了,他对着我凶恶道:“出去出去,我们这里不接受乞讨!”
我的形象,确实容易让人误解成乞丐,本来我就长得膈应人,穿的破烂,刚才又被车撞的躺在地上,身上实在是狼狈至极,人家嫌弃我,也在情理之中,我并不怪老板,只是抬头,眼神坚定的对他说道:“我不是要饭的,我有钱!”
说完,我直接越过老板,走进了饭馆内,走到角落里的一个桌子边,我才停了下来,我把身上的破背包放在了凳子上,然后摘下帽子,坐了下来。
我对吃没什么要求,填饱肚子就行,于是,我直接点了碗青菜面,老板本来就有够嫌恶我的,现在看我只点了碗几块钱的面,更不乐意了,不过,我始终是客人,他也不好说什么。
只是,在我吃面的时候,饭店又来了一桌人,他们坐的是一张大桌子,这些人,个个虎背熊腰,还有好几个打着赤膊,露出了他们身上凶猛的纹身,霸气无比。
老板见了他们,就跟见了亲爹一样,笑脸相迎,伺候的十分周到,跟对我的那态度,就是天壤之别。
这些纹身男,也把自己当个腕了,得瑟的很,嘴里还总是骂骂咧咧的,很没素质的样,但又要在这装逼,这样的人,一看就是没什么本事的人,真正混社会的人,都不屑这样装逼,人家也不会来到这小饭馆吃饭。
而眼前的这些人,无非就是一些街头混混,吃个饭也要把混的精神体现出来,让人畏惧,旁边的客人稍微多看了他们几眼,他们都要拍着桌子大骂人家,把人吓的不敢看他们,甚至,他们在这种公共场合,还大声的喧哗。讲着一些黄色事,不少女客人,都因他们的行为,吓的赶紧结账走人了。
但这些混子还不知道收敛,继续津津乐道讲着他们的趣闻,说着他们在风月场所怎么玩弄小姐的无耻之事,边吃边说,唾沫横飞。
老板的笑脸还保持着,但那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苦涩与无奈。而我,也实在受不了他们,直接加快了速度,呼啦呼啦两下,就把碗里的面,给解决了。
随后,我扔下钱,把帽子扣在头上,便准备离去。但,我这刚一起身,就发现,前面那伙纹身男,竟然跟饭店的员工起了冲突。可能是那个员工端菜时不小心洒了点汤水到哪一个纹身男的身上,让这伙混混直接暴怒了,对着饭店员工就破开打骂。
老板迎着笑脸过来调节,说给他们免单,但这都息不了他们的怒火,显然,这伙纹身男,就是故意来找事的。
我只是稍微一看,就看的出,这伙人好像冲那个饭店员工来的,但这个员工,只是在这个饭店打杂的,像这种小饭店,正儿八经的服务员都没,忙起来,老板还要亲自上阵,这打杂的员工估计洗碗打扫卫生端菜都干,虽然我只是看到她的背影,但也瞧的出来,这是一个中年妇人。
这伙混子难道好这口,喜欢调戏上了年纪的妇女?不管是不是,他们这欺负人的行为,但凡有些正义感的人看了就受不了。如果,我还是以前的彭子锐,肯定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现在的我,即使有这份正义之心,也绝对不能多管闲事,我初来乍到,根本不敢在省城惹事。省城可不同我大学那个城市,这里群雄并拢,一个区的大佬,估计就比得上我这个地下皇帝了,况且,这里还存在许多大帮派,相比起他们,我就是个渣渣,所以。就算是这里的小混子,都不可轻视,万一他们的后台很牛逼呢?
当然,就算这伙纹身男是不入流的,我也不会去管这闲事,我到这的首要宗旨就是要隐藏身份,低调再低调。
所以,对他们的纠纷,我就当作没看到。直接背着行囊,朝饭店门口走去,只是,当我走到那张大桌子旁时,我的脚步,忽然顿住了。
这一个瞬间,中年妇人的道歉声,忽然穿破了纹身男喧嚣的吵闹声,刺入了我的耳中,她的声音,很弱,很小,很苦,却能摄入我心魂,情不自禁的,我就回过头,看向了那个中年妇人。
当我的双眼,触到她面容的这一刹那,我的心,直接就疯狂颤抖了起来,跳的很快很快,因为,她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极度像我母亲的美妇人,慕妈妈。。。
………………………………
第二百七十一章 短暂的安宁
省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陌生,无论是它繁华的街道,还是那拥挤的人群,抑或是人群的霸道与冷漠,都让我感觉陌生。但,我没想到,在这陌生的城市,我竟然能够见到熟悉的人,这让我的心潮忍不住的就汹涌翻滚。
对于慕诗涵以及她的妈妈,我一直都是心存愧疚的,她们母女两原本相依为命,日子过的苦,但也温馨幸福,可最终却因为我,逼的她们背井离乡。
我对她们有愧疚,但因为徐楠,我一直没有去寻找她们,我不能再和慕诗涵有任何的牵扯,更不能去打扰她们母女的生活,只因我对徐楠的承诺,而今,时过境迁,徐楠因为其他女人生我的气,我离开了徐楠,孤身来到这个城市,竟然在第一天就遇到了许久未见的慕妈妈。
慕妈妈的这张容颜,似有魔力一般,轻而易举的就能吸引我,尤其是在这异地他乡。看到她,我更加的感觉熟悉又亲切,仿佛一瞬间就找到了那种家的温暖,只是,见慕妈妈一脸痛苦与憋屈,甚至对着那伙纹身男卑躬屈膝,我的心,又被刺痛了,一种不忍的情怀油然而生。
我本下定决心,任何人的闲事我都不会管。但眼前受欺负的人不是别人,而是犹如我的母亲一样的人,我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她受委屈而不顾,特别是,其中有个光头,还动粗了,出手去扯慕妈妈。
这个瞬间,我的脚步跟着我的心,动了,几乎只是一眨眼之间。我就闪了过去,挡在了慕妈妈的前面。
光头见到我横空冒了出来,一点没畏惧,反而对着我凶狠道:“哪来的叫花子,给我闪开!”
而饭馆的其他人,看我这样大胆的冒出来,全都露出了惊奇之色,尤其是饭店的老板,更加想不到,其貌不扬的我。竟会不要命的搀和进这种事。
没错,我初到省城,确实不想得罪这些地痞流氓,但,我更不允许慕妈妈受到伤害,所以,我还是陪着笑脸道了句:“各位老大,就一点小事,要不就算了吧!”
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打圆场,只能憋出这么一句话。但是,光头见我还不识相,立马大怒了,对着我咆哮道:“滚,你他妈的再多管闲事,我把你丢出去喂狗!”
光头的语气十分的猖狂,显然,他很厌恶碍手碍脚的我,仿佛我要再多说一句,他就要杀人一样。
我能看出,这个光头就是这一伙纹身男的老大,他一发怒,全场都噤若寒蝉,连饭馆老板也都不敢说话了。
而慕妈妈,可能是怕连累到我,赶紧上前对我道:“小伙子,这不关你的事,谢谢你,你还是赶紧离开了!”
慕妈妈就是菩萨心肠,即使自己现在身处险境,很需要帮忙,她也不想牵连到其他人,只是,她说话的声音,却是苦涩的。
见她这样,我越发的心疼。慕妈妈一生落魄,生活总是过的那么拮据,但就连这样的生活,也要被人打扰,她从来都是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稳度日,哪怕再贫穷,她也勇敢的坚持着。可这世上,偏偏有些人就是心太恶,不放过弱者,利用自己的强势,无端的欺负弱者。
眼前的这伙纹身男,明显就是故意找慕妈妈的麻烦,既然,这个麻烦用道理讲不通,那就只能用拳头解决了,于是,我直接把身上的行囊,丢到一旁,而后挺直胸膛,对着这帮纹身男,平静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公然欺负一个妇人,是不是有点过份了啊!”ad_250_left();
这一刻,我没有再隐忍。当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出头鸟,我就是要让这伙人知道,有我在,他们休想为难慕妈妈。
只不过,我的话不但没有震到他们,反而激怒了他们,那个带头的光头,几乎是在我话音落下的一瞬间,就顺手抓过了一个酒瓶子,对着我的头。重重的砸了过来,嘴里还骂道:“叫你妈的多管闲事!”
随即,砰的一声,酒瓶,四分五裂,惊的现场不少人都叫出声了,不过,我却依然挺着胸膛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被酒瓶子砸头这种事,我已经经历过不知道多少回了,很早以前,酒瓶子就砸不破我的脑袋,现在,更加伤不了我,只是,他们的行为,仍旧是触动了我的逆鳞,让我整个人慢慢的狂暴起来,热血在我体内不断的翻滚,我的眼睛也越来越红,我心里明白,这一次,我无法再保证低调,无论如何都要动手了,否则,这件事不可能解决。
所以,当酒瓶子碎裂掉地,全场人看着毫发无伤的我错愕发呆,光头也捏着半截酒瓶子张嘴发愣之时,我倏然出拳。一拳轰在了光头的胸口之上。
在光头惊吓倒退之瞬,我猛地向前,又给他的胸口补了一脚,顿时间,光头和他手中的酒瓶子便同时摔在了地上。
其他纹身男见我出手,眼里的神色越发错愕了,不过,等他们反应过来,这一伙人,立马朝我蜂拥而上。
我面不改色,淡然的回击着他们,对于我父亲和牛魔王那种等级的高手来说,我确实是个菜鸟,但是,对于这个混在社会底层的草包混子来说,我就是个高手了。虽然他们一桌子,除了倒地的光头之外,还有七个人,并且个个生龙活虎,但在我眼里,却是不堪一击的存在,他们的实战经验,实在是不行,并非练家子,就靠蛮力。
我以一敌七,完全不是问题,只是几分钟,我就把这伙横行霸道的纹身男给干趴了,不过,我下手很有分寸。仅仅给了他们一点教训,并不会造成多严